60年来,彝州民政系统认真履职,抢抓机遇,团结奋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造社会平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州民政工作呈现出与彝州经济社会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让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自1998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03年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以来,我州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1998年至2017年,全州共投入城乡低保资金46.35亿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02万人次。先后7次提高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139元提高到505元每人每月,提高了2.6倍;6次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360元提高到3175元每人每年,提高了8.8倍。11次提高了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补助水平从87元每人每月提高到356元每人每月,提高了4.1倍;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从3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68元每人每月,提高了5.6倍。2003年至2016年12月底,全州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4亿元,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23万人次,资助参保参合248万人次。
减灾救灾应急功能不断增强
据统计,1998年至2017年,共下拨救灾资金12.813亿元。共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11个,建设应急避难场所29个、789047平方米,可容纳292747人,实现了防灾减灾设施配套辐射全州的跨越。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创佳绩
2007年至今,共有享受抚恤标准的重点优抚对象21895人,下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9.88亿元。楚雄市连续五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南华县连续两届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县”,武定县荣获“省级双拥先进县”;完成了36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1988年至2010年,每年约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000人左右,回农村安置人数约占接收总数的76%,符合城镇安置的人数约占接收总数的24%的要求。
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十二五”以来,新建了投资7000多万元、设置床位412个、占地92亩的首个老年护理院,填补了我州公办养老机构的空缺。截至2017年9月,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6个,可提供养老床位13804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2.3张。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养老服务项目资金23001.84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进步
截至2017年,累计筹集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亿元,用于资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烈士纪念、救灾物资储备和各类养老设施项目,惠及全州约60万人。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共惠及47590名残疾人,发放补贴3800余万元。建立了覆盖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逐年提高,至2017年,集中供养孤儿月人均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1769元,散居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069.41元。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制度,截至2017年,1110名无人监护或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儿童得到有效监护,233名无户籍儿童得以依法登记户籍,23名辍学儿童返校复学。累计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50000余人次。2003年,婚姻登记实现传统手工方式向信息化登记的转变,近40万对当事人通过全国联网的婚姻登记系统办理结、离婚登记。2017年6月开始,全面取消婚姻登记费用。
(记者:徐美玉 通讯员: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