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被有关专家誉为“中华生态保护第一题刻”的古代彝文摩崖石刻,深藏在黔西县马鞍山山腰,它被考古泰斗贾兰坡院士力赞为“国宝”,比被题为“中华生态保护第一碑”的江苏省无锡市斗山水墩庵《禁约碑》还要早800多年,这就是《马鞍山唐代彝文摩崖石刻》。
藏在深山人未识的神秘“银碑”
2020年12月17日,笔者一行应黔西县政府邀请,前往该县考察论证一块摩崖石刻。至黔西与有关人员会合后,专家评审组一行人冒着严寒前往莲城街道八块田社区六组马鞍山寻访一块被民间称为“银碑”的神秘彝文摩崖石刻。
说其神秘,是因为这块摩崖虽然离黔西县城不远,位于其东南部仅5公里处,却1000多年来无人发现这一“宝藏”。此地2004年以前的行政区划是“城关镇凤凰乡白腊庄”,其摩崖刻立年代虽然久远,但多年来一直未被发现,也不见史志文献的记录。20世纪60年代,附近的村民在烧草木灰、砍伐箐林时才被发现。由于居住在此处的彝族越来越少,且也不认识彝文。因此在当地老百姓中流传着一个传说,说古代此地有一个人在马鞍山上烧木炭,发了财后刻下此碑远走高飞了。当地民间至今还流传着“头顶马鞍山,脚踏三岔河,谁人识得破,金银用马驮”的谣谚,因此民间都称此摩崖为“银碑”。发现这一摩崖后,还有人企图在“银碑”里面挖掘出银子来,甚至有人企图设法把这块石刻锯下来盗走。
马鞍山位于黔西县城郊,因其形状似一匹装配了马鞍的骏马而得名。这处摩崖位于马鞍山后臀部山腰一处从土地里延伸出来的石壁上,面向东方,摩崖所处地点海拔1215米,为在錾凿入崖的方形刻面上阴刻彝文,石质为当地群众称为“麻枯石”的不易风化的石头。摩崖刻面高39厘米,宽23厘米,彝文每字约3厘米见方,竖向阴刻彝文8行,可断为20句,共计119个字。根据《贵州省志·文物志》的记载:“该摩崖石壁距地面(实为摩崖下面的稻田——引者)20米,长方形,唐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刻。”距2020年已有1210年,比被誉为“中华生态保护第一碑”的江苏省无锡市斗山水墩庵清代康熙八年(1669年)刻立的《禁约碑》还要早859年!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原副院长、彝文专家陈世军副教授实地调查研究后发表的《银碑彝文译考》一文的翻译,这是一块马鞍山附近的16户彝族群众为了保护居住地生态环境而立下的一块“乡规民约”石刻,其意大致为:“划定山为界,山下十六户人家共同议定:不得在界内放牧,违规放牧者,牲畜平分,并征收皮、尾,征收皮一张给铜钱十七至二十。刻于唐代元和五年,勒石为记。”
据刘先业先生介绍,离此摩崖2公里远的松树林旁边,现在还有一个叫“禄摩寨”的自然村,至今还有彝族居住在此,站在摩崖石刻处,还可以看见禄摩寨的房屋。
摩崖石刻备受专家关注
《马鞍山彝文摩崖石刻》及其内容备受专家关注。在《毕节地区志·文物名胜志》中就有关于《黔西马鞍山彝文岩刻》的记载,对其中关于保护山林的内容也有译解。贵州省民族研究所历史研究室原主任王正贤在其《奇异的石头世界——贵州岩石载体文化》一书中,将此摩崖称为《马鞍山岩石彝文丹书》,但从实地调查情况看,是摩崖石刻而非丹书。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歧义,可能是此摩崖所处位置很低,笔者一行前往调查时,摩崖似乎已经被泥土覆盖,用工具刨开泥土,才能看到完整的刻面,因此被误认为是丹书。由龙正清主编的《赫章彝族辞典》中收录了此摩崖,并以彝语命名为《姆俄博发数》,汉语命名为《马鞍山崖刻》。何耀华主编的《中国彝族大百科全书》(上册)中,也收录了这一摩崖石刻,题名《马鞍山崖刻》,认为是唐代元和庚寅年刻石,内容是划定山界、保护生态的过程。笔者所著的《韪书编年史》中收录了此摩崖,命名为《马鞍山刻石》。虽然此刻石已经有半截埋藏在土里,没有悬崖上刻石的感觉,但是根据国家文物命名的规范,其规范的名称是“摩崖石刻”。
专家考察论证摩崖石刻
在当天的黔西县马鞍山唐代彝文摩崖石刻研讨暨评审会上,贵州省文物保护专家库专家陈文蓉介绍了《马鞍山唐代彝文摩崖石刻》发现的过程和目前黔西县采取的保护措施。陈世军副教授介绍了他对此摩崖的调查研究情况及发表的成果内容,认为其文物、文献价值是无可替代的。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高级工程师熊心诚介绍,其在编写《贵州省志·环境保护志》时,他全省收集到44块有关环保的碑刻,而此摩崖是年代最早、最具有文物价值的。毕节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原主任、彝文翻译权威专家王继超表示,他第一次探访马鞍山彝文摩崖时,由于准备不充分、字迹模糊等因素,未能全部拓片、拍照或抄录其彝文,此次经过认真查看其原文,对照陈世军的翻译,肯定了其翻译是刻石彝文的原意。
笔者认为,在彝族传统祭祀天地山川、保护生态环境的传统等方面,古代彝文碑刻中的“地界碑”“山神祭祀碑”“建桥碑”“修路碑”等也有类似的内容,其中有汉代的《可乐银子岩摩崖》、三国时期的《妥阿哲纪功碑》等,还有明代的《成化铜钟铭文》,尤其是清代时期的居多,说明此摩崖在年代上属于较早的有很高价值的生态环保文物,其年代是准确的,内容也是正确的。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彝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刘云对摩崖的内容翻译进行比较,认为摩崖与彝族传统祭祀山神、土地等的碑刻与文献内容基本吻合,同属于一个类型的内容,是彝族古代保护山林、土地,禁止放牧牛羊等牲畜危害山林的规约。
贵州省历史学会会长、贵州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所长熊宗仁是这次专家评审组的组长,他对大家的观点给予了肯定,并指出,黔西县应该及时搞好保护,防盗、防毁,积极申报省级乃至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马鞍山唐代彝文摩崖石刻》已经被列为黔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比“第一碑”还早的“第一摩崖题刻”
《东方》杂志社原社长兼总编辑李海燕先生认为,斗山《禁约碑》和同一地发现的《放生池碑》(康熙十年立,公元1671年)和《永禁碑文》(嘉庆十六年四月立,公元1811年),把水墩庵一带划为“自然保护区”的举动,使之成为“中华第一个古自然生态保护区”,应是“世界之最”。而被称为“世上最早的自然保护区”的无锡水墩庵在康熙八年即1669年被划为保护区,至今才352年。由此看来,黔西马鞍山一带,才是最早划定的“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地”。从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来考察,这也是一块罕见的“国宝”,它为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建立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渊源,为贵州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毕节建设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了深刻的参照与重要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