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阐述了秦汉时期中央政府对西南彝族地区的开发与治理情况:第一,设郡而治,纳入版图;适应需求,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巩固边地,加强统治;第二,严格官吏管理,设置羁縻职官制度;大力发展交通,加强与内地的联系;第三,实行轻税、屯田,移民垦殖政策,推动了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彝族地区的相对安定和局部统一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也对祖国的“大一统”有积极促进作用。
【关键词】 秦汉;中央政府;彝族地区;治理
彝族先民在“六祖分支”之后,形成了彝族族源的不同风格,但同时又拥有一定的相同之处。秦汉时期,现在的四川、云南、贵州等地的彝族先民部落从整体上来说都具有一定的共性和往来,汉文史籍用作“西南夷”作为西南少数民族共同体的称呼,其中彝族是主要组成部分。秦朝到西汉期间,彝族各个部落及各个部分之间不断分化、组合,与中原内地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至东汉中后期,随着自身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彝族中已形成了颇具势力的地方代表,此时,汉文献称之为“夷帅”。面对中原王朝的开发与治理,他们一边积极组织反抗,同时又利用官方势力侵夺屯田,开垦大量私田,守护盐田,奠定了独霸一方的强大物质基础。西汉年间,内地的汉族移民中的地主、商人后代,也加入了当地彝族组织或者与“夷帅”联盟,被称作“耆帅”。西汉以后,中原王朝在西南彝族地区的统治被不断削弱,这些“耆帅”与“夷帅”联合起来占有了彝区大部土地。东汉覆亡后,内地各派势力连续多年混战,西南地区的“夷帅”得以雄霸一方,互相之间时有兼并、合作、混战。
一、秦汉民族政策及机构设置
秦汉时期,在中原四周存在着许多少数民族,封建王朝为了巩固国家政权,执行“大一统”计划,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1、设郡而治,纳入版图
秦汉的民族关系史,一直围绕着“列郡而治”展开。不管是秦王朝,还是汉王朝发起征服战争的目的都是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郡县,以此来扩大封建国家的国土面积。秦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每征服一块地方就步步为营,设郡而治,使之纳入版图。汉王朝为了区别出汉族聚居之郡和少数民族聚居之郡,把郡分为“内郡”和“边郡”两种。“内郡”是汉族聚居的地方,“边郡”则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边郡”实行土流双重官制,实行赋税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还设置了“道”和“属国”两种二级特殊行政单位,给予了一定的自治权,这种统治方法,为我国羁縻政策开了先河。
2、适应需求,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秦王朝设典客和典属国两种官职,典客主要接待少数民族,下面设立了行人、译官等官职;典属国主要管理少数民族事务。汉继承了秦的制度,景帝把典客改为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又把它改名叫作大鸿胪。到了成帝时又把典属国合并到大鸿胪。在东汉的时候只有设立大鸿胪。秦、汉的这种制度适应多民族发展格局的需要,开了中央王朝设置专门处理民族事务机构的先例。此外,两汉之时,还设有专门讨论民族事务的朝议,掌管和亲问题、或和或战问题、移民实边问题、开道屯田问题等。
3、巩固边地,加强统治
开疆拓土之后,为了巩固边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治,秦汉均采用了屯田戍边,徙民实边的政策。秦从匈奴手中夺得河套地区后,就将数以万计的中原汉族军民迁去开垦土地,把罪吏、商人和曾为商人或者祖父母与父母曾为商人的人谪徙后,强行迁徙为一般农民。两汉时期,朝廷更是大规模地推行屯田戍守,徙民实边的政策。这种政策也密切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交往,推动了各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秦汉对西南彝族地区的开发治理
秦统治时期,华夏民族得到较快发展。在汉代,汉族慢慢形成一个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共同体,而周边少数民族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中央政府越来越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彝族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少数民族聚居群体,加快开发管理也就显得十分必要。
1、严格官吏管理
为了更好地管理周边彝族地区,秦王朝设置“典客”和“典属国”两种官职。汉承秦制,朝廷也在彝族地区设校尉、都护、属国等来管理彝族人民,并给予一定的自治权。为管理周边彝族人民,朝廷设置了郡县和委派官吏。汉代,在官吏构成上,采用双轨制。一方面,由朝廷委派太守、令、掌治郡县管理,有固定任职时间。另一方面又任命当地彝族及其他土著民族首领充当王、侯,管理本民族内部政务,这种职位可以终身世袭。在职能上,各族首领不进行征调,而边郡太守不但掌管民政事务,而且主持军事统领兵马。在职官隶属关系上,地方民族官吏都必须听命于朝廷。
2、设置羁縻职官制度
秦汉时期实行了羁縻职官制度,它与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现状相适应。羁縻职官制度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彝族地区的稳定。它不但保留了彝族地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管理方式,而且也保障了彝族人民既得的权力和利益,从而使其愿意为中央王朝效力,这样就减少了社会矛盾,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社会动荡。羁縻职官制度也促进了民族经济社会进步,它的实行,使民族地区解除各自为政的封闭状态,推动着彝族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羁縻职官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民族间的矛盾与冲突。由于羁糜职官制度是一种较为灵活和温和的统治方式,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民族间原有的矛盾,避免了一些冲突。然而,羁縻职官制度不可能从根本上完全消除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它所具有的阶级性,使其实行的有效范围与力度具有局限性。
三、两汉对西南彝族地区的治理
西汉初期,朝廷专注于削弱地方势力,暂时放松了对西南彝族地区的管理。到汉武帝统治时期时,国力处于了全盛时期,从此,朝廷加强了对西南彝族地区的治理。
1、大力发展交通,加强与内地的联系
开始大规模修筑通往“西南夷”的道路。在公元前135年的时候,唐蒙向汉武帝建议,首先控制夜郎,其次从水路出兵征服南粤。汉武帝听取了了唐蒙的建议,委派唐蒙率兵到达夜郎,用大量财物收买其统治者,从而使夜郎和周围各部落先后归附了西汉。西汉王朝便在那里设立了郡,又在秦“五尺道”的基础上,修筑了一条从宜宾通往牂牁江的道路,历史上称“南夷道”。然后,又在“南夷道”的基础上,修筑了一条“西南夷道”,就是从巴蜀通往益州的道路。同时,还修筑了一条道,叫作“灵(也作零)关道”。这条道也是巴蜀境内到达“西南夷”的一部分。道路的进一步修筑,推动西南彝族地区进一步发展。
2、实行轻税、屯田,移民垦殖政策,推动了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较轻的税收政策使彝族百姓拥有了更多的剩余劳动产品,因此扩大了再生产,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同时,开始实行屯田,移民垦殖政策。彝族地区虽然地域辽阔,物产丰富,但是由于人口比较稀少,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因此严重影响了生产水平的发展。实行屯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屯田劳动者一般来自经济发达的地区,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劳动经验。他们在开发边疆、建设边疆的过程中,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带到边疆地区,使彝族地区生产力水平得到提高。
东汉时期,一直继续保留西汉设立的各郡,同时又把郡中的部分县划分出来,新设郡县,为汉王朝大规模地开发和建设西南彝族地区奠定了一定基础。东汉时期,朝廷对彝族地区仍然一直实行免税政策。但是到了东汉后期,由于政治腐败,有些不法地方官吏也时常随意加重当地的税收,加大了人民的生活压力,致使彝族地区出现了不安定的现象。在农业方面,由于彝族地区的水利灌溉技术不断提高,使原来以种植旱谷为主的锄耕农业,渐渐发展成为以种植水稻为主的犁耕农业,牛耕技术从此也开始在西南彝族地区推广使用。
四、秦汉对西南彝族地区的治理成效
秦汉王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的历史时期,开创了一系列政治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郡县制、羁糜职官制度在彝族地区不断发展。同时,统治者在经济产业、交通路线方面的不断开发边疆地区促使彝族与周边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加强。这一时期,无论是战争与和好,彝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不断密切,促进了民族融合。
秦汉实行的“大一统”和巩固统一的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条件。秦统一度量衡、货币、车轨,发展水利事业等,推动了彝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汉初“反秦之弊,与民休息”,实行轻徭薄赋、慎刑和重农抑商政策,东汉初实行的释放奴婢、恢复三十税一、整顿吏治、提倡节俭等政策,实行的编户制度等,对调节彝族地区的封建生产关系有一定的作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彝族地区广泛推广牛耕技术和完善铁农具,大规模开展水利工程的兴建,使农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淬火技术、水排、低温炼钢技术的发明对手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总而言之,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对西南地区的开发与治理进一步推进了彝族地区的发展,反过来,彝族地区的相对安定和局部统一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也对祖国的“大一统”有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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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历代中央政府对彝族地区的管理研究》(编号:11XZS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