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婚姻,大体上包括定婚和结婚两个过程。定婚是婚姻关系的正式缔结,结婚是婚姻礼仪的具体完成。
一、定婚
经过介绍:选定了适当的对象,然后就请媒人往来洽谈,从中撮合,议定身价钱,双方都同意以后,便举行定婚仪式。
定婚。彝语叫做“吾让木”。是双方正式结缔婚姻的主要标志,彝族谚语云:“祖灵可戏,婚事不可戏”,一旦举行了定婚仪式,双方便不得再反悔婚约了。
届时,先由男方家邀约亲戚和邻里好友的男性几人(少则两三人,多则十几人,一般以九个人为最常见,因为九在彝语中同“古”谐音,有牢固,坚定之意)由媒人领队,来女家做客。女家的姑娘们早已贮好水严阵以待,待他们一靠近便没头没脑向他们泼去一瓢瓢清水,直到把来客一个个泼得象个落汤鸡才肯罢休,客人则须表现得勇猛、顽强,用衣服或擦尔瓦蒙着头,迎着“暴风骤雨”勇往直前,冲破姑娘们的一道道防线,猛冲进屋,姑娘们则会紧追不舍,尾随进屋乱泼,还会乘其不备用锅烟和炭灰抹他们的脸,把小伙子们一个个弄得狼狈不堪,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青年男女之间表达爱慕之惰的持殊方式和寻求爱侣的一种难得机会,因此,做客的小伙子都会表现得宽宏大量,一任姑娘们胡乱泼水、抹黑、戏弄而不会生气或显得不愉快。
泼够玩够了以后,主客便一起坐到火塘边相互寒喧,主人拿出酒来让客人饮个痛快,随后便开始杀猪宰羊:先杀一只小猪,取出胆囊和膜脏占卡吉凶,然后把猪砍成拳头大的陀珑肉,放在火塘里烧熟,用一只矮脚木盔盛上,搁一杯酒,请一位年高德邵的老者端到门外, 站在屋檐下念祝辞敬婚神:
属某的年份
属莱的月份
属某的日子
属某的夜晚
年份十二年
要数今年好
一年十二月
要数本月好
一轮十二天
今天最吉祥
天上流云今晚最快
天上星星今夜最密
某某与某某
今晚结成亲
美酒流成河
食肉堆成山
有儿娶媳妇
有女找亲家
愿他们来日
生儿有九个
九个都成材
生女有十个
十女嫁十方
儿子长寿直到头发自
父亲长寿直到牙落光
愿他们
无病无灾
幸福安康
念完祝辞后,再将烧肉端回去给客人吃,客人们把烧肉分吃光后,将事先备好的彩礼(身价钱)放在那只盛烧肉的空术盔里恭恭敬敬地端给主人,主人接了术盔,将上面的钱拿了,并不点数,随手抽一份回赠给客人,表示他们只收下了自己女儿的身价钱,而并没有把男家的财神一起拿来。这时,管伙食的小伙子们早已杀猪宰羊毕,大家便开怀大吃大喝,而所宰杀 的这些猪的半边头和羊皮要送给媒人。
第二天,吃了早饭客人就回去,届时,主人家要给每位客人赠送一点钱,俗称"卡巴",其中,媒人和女婿要单独给,数目也比其他客人的要多一些,同时,让客人们带一块烤养饼和一块猪前脚肉及几瓶酒给亲家,女方家回到家后即把肉煮熟,连同养饼和酒均分给邻里亲友一起吃,不能独享。
过了三五天,女方家亦应男方家之邀约亲友到男家去客,仪式相同,规模大致相当。
二、结婚
彝语叫做“史莫席”,其形式多样,礼仪繁多。彝族普遍实行“早结婚,晚成家”就结婚的年龄而言,最通常的是十七岁,也有个别的十五岁或十三岁甚至九岁就结了婚的,有少数因各种原因或因迷信观念(如命宫不利带冲喜色彩等)而延至二十岁以后才结婚的,但很少 。
举行婚礼的时间,一般在秋季庄稼收完以后那段日子或冬闲时节,这是因为春夏农忙人不得闲,且过去一般人民生计维艰,春夏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大多数人家缺粮少食,甚至 断炊,很少有能力操办婚事。具体结婚的日子,则由毕摩或算命先生择定。
婚前几天,新娘要减食,彝语称“咱果”少则一两天,多则三四天,七八天甚至十来天, 具体视距离远近而定,嫁的远,减食的时间便长,嫁的近,减食的时间便短。减食期间,新娘每天只吃一两只鸡蛋,喝几口水,或吃一小片养饼,出嫁那天还要禁水。彝俗,新娘减食的时间越长,便越显得懂礼节,有毅力,如果哪一位姑娘在出嫁前还显得欢天喜地、无忧无虑,不知节制饮食,那么她就会受到耻笑和非议。关于减食这一习俗的由来,众说不一,有认为是从前姻婚都是父母包办,被迫远嫁的姑娘往往忧恒哀怨,不思饮食,代代相沿,遂成习惯;有认为是彝族送亲的都是男性,新娘在路上不好方便,因而需要适当节制饮食。两种说法都有些道理,或许是两者兼而有之吧。
姑娘出嫁的前夜,其平时相好的女友都要携带鸡蛋、糖果、养饼等来向她道别,女家要杀猪宰羊招待。这夜,大家互诉衷肠,各道离愁别绪,通宵达旦地唱哭嫁歌。婚礼的前一天,男家要派两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新郎的亲弟弟或叔伯弟弟),背一只小猪和一坛酒,牵一匹马,到新娘家迎亲,女方村子里的姑娘们则贮水以待,到处设置障碍,向他们泼水、抹锅烟,直到把他们两个弄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才肯罢休。如果是他们的披毡或其它衣物落到她们手中的话,还要用酒去“赎”回,并受他们的一顿奚落。。
婚礼那天,早晨,新娘由一个表兄弟辈的年轻人背到门外一张竹笆上坐下,由一位子孙满堂的老妇用酒和炒食为其祝福,然后给新娘换上彩裙,将她的头发披散下来,用一块布将 其头蒙住,一切准备就绪后,娘家给迎亲的两位小伙子和背新娘的那位小伙子各赠送一些钱作为礼物,送亲的队伍便开始出发,一路上,新娘或骑马或由迎亲的人和背新娘的小伙子轮换着背。送亲的人必须都是男性,人数不限,多者上百,少则只有两三人。送亲的队伍到达新郎家附近时便停下来休息,派一个精明的小伙子前往男家讨礼物,男家便派一个能说会道的人带上少许钱和烟、酒、一点盐巴、一张羊皮,向客人请安、敬烟、敬酒,然后,送亲的队伍这边又派几个精壮小伙子前往新郎家“抢肉吃”,这些小伙子大摇大摆地来到新郎家门前,走到掌管分发肉食的人跟前站定,男方这边的姑娘们则虎视耽耽站列在对面,严阵以待 , 等负责分肉的刚把一篮子热气腾腾的肉递到小伙子手中,姑娘们便一拥而上,把小伙子们团团围住,拚命抢夺他们手里的肉,小伙子们则极力反抗,护住手里的肉,不让她们抢去 , 一时间他们混战一处,扭成一团,欢笑声、呐喊声、助威声交织在一起,惊天动地,气氛异常活跃。这一切结束后,新娘和迎亲的队伍才进屋。进屋后,先给他们敬酒,然后才进餐,晚餐是用箴条串成的一串珑陀肉和一块养饼,新娘也有一份。这天晚上不能给客人喝汤,意为不能让新娘象水一样流走。新娘进门后,便交由她姐照顾,由一位子孙兴旺的老妇人用酒和炒食给新娘祝福,然后将她的披散着的头发梳成双辫,用红头绳扎起,盘在前额上方,然后给她进食,晚饭后,主客一同喝酒、赛歌、对谚语、猜谜语等,往往闹个通宵达旦,兴尽方休。
第二天,吃完早饭,新娘便同送亲的人一道回娘家,男家要送一块猪前脚肉和一坛酒、一块烤养饼,让新娘带回去,给新娘的舅舅、叔叔和兄弟各赠送一只羊或同等数额的钱财,送给媒人一定数额的酬金,其他送亲的客人也都会得到一定的礼金。
婚后七天或九天。新娘由其兄弟或其他男性亲友护送第一次回婆家。届时婆家要请毕摩举行祝福仪式:毕摩念一段经后,手持一碗酒,全家人依次伸手去沾一下,新娘也不例外,表示从此以后新娘就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了。彝族新婚之夜夫妻不同房,大多是在这第一次回婆家时才初次同房。同房第一夜,新娘必须尽力拒绝,新郎则努力把她制服,将其占有,这在男方表示勇武,在女方表示贞洁。
彝族姑娘出嫁时不兴带嫁妆,而要等到姑娘有了孩子在婆家扎下了根才给她送去嫁妆。过去,嫁妆包括丫头、娃子、 土地、牲畜、粮食、钱物、金银珠宝等,具体数额由娘家的经济实力而定。现在,嫁妆一般只有粮食、牲畜衣物及金银首饰等。
婚俗惯制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自然规律,每个人或迟或早都会走这一步。
彝族谚语有:“父欠子债,给儿择偶婚配;子欠父债,为双亲送灵”之说。普遍重视婚姻,尽可能提早给孩子订婚,有的甚至指腹为婚,预定婚约,遵照“父母之命、媒约之言 ,严格实行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姑表优先”的古老传统。虽然解放后移风易俗,婚姻从形式到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但形式上大体还沿袭着上述传统。一般说来,男女在幼年或童年之时,即由父母或亲友代为物色和择定了配偶,遣媒说合,算命合婚,即行纳聘,完成订婚手续。月亮熟以后才定婚的,一般先要相亲,事先让男女双方见面,双方同意以后再确定婚事。媒人的地位比较重要,其主要职责是为同一等级内门当户对的人家作介绍,往来说合,议定身价钱等,并力保婚姻的顺利进行,直到结婚后才完全脱尽干系,如果中途发生婚姻纠纷或钱财争执等,也需要媒人出面主持公道,进行调解。定吃过后,双方便是亲家,往来密切 ,孩子到了一定年龄(一般是女孩子长到十三、十五或十七岁)便举行婚礼。婚后除少数留下同父母一起生活外,其余都要与父母分居,独立生活。
一、一夫一妻
彝族一直实行一夫一妻制,虽然过去有少许一夫多妻的,但只限于极少部分贵族统治阶级和富裕者,或因原配妻子不能生育或者只生育女孩以及转房等特殊情形,对于这类情况,所娶各妻,分别安置在不同地方,诸妻之间分别以姐妹相称,第一妻为姐,在家庭中具有较高的地位,但没有支配和管理其他各妻的权力。娶后妻时,必须事先征求第一妻的意见,待其同意后,宰杀牛羊、打酒宴请第一妻及其娘家亲友,向他们赔礼谢罪,对方表示谅解和同意后,方能聘娶,否则,将招致责难,甚至会引起冤家械斗。各妻所生子女,无论年龄大小均以正妻所生的子女为兄和姐,其余的依次为弟和妹。
二、同族内婚
过去,彝族有“黄牛自是黄牛、水牛自是水牛”的说法,严禁彝族与其他民族之间联姻,婚姻的结缔只能在本民族内部进行这是奴隶社会里各统治阶层为维护自身所谓的血统的“高贵”与“纯洁”,排斥外族,巩固奴隶制度的一种手法。
解放后,移风易俗,随着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密切,彝族与其它民族通婚的现象日渐普遍,过去的种种禁忌随着时代的前进逐渐丧失其作用。
三、等级内婚
这是奴隶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在婚姻上的具体表现。在黑暗的奴隶社会里,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将彝族划分为土司、黑彝、自彝、莫吉、赤黑五个等级,严禁不同等级之间结缔婚姻关系,特别是自视血统“高贵”和“纯洁”的土司和黑彝两个统治阶层,更严禁与被统治阶层之中任何-个阶层的人恋爱和结婚或发生婚外性关系,违者要受到习惯法的 严厉制裁,重者勒令其自杀,轻者清除家支和受其它处罚,即使在黑彝内部,通婚也要受到血统的限制,因为黑彝内部仍按所诣血统贵贱分为“诺夫”和“诺史”,白彝等级之间也有骨头硬和骨头软之分,结缔婚姻时必须加以考虑。
解放后,经过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多年宣传教育,彝族人民的思想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各种等级观念在人们 的意识中日趋淡薄,但在一部分比较保守的彝族之中,等级观念还保留有相当的市场。
四、家支外婚
婚姻的选择必须在家支以外进行,同一家支内哪怕隔得再远都严禁恋爱、通婚或发生性关系。同一家支内部,倘若发生两性关系,那么便会被看作乱伦,按习惯法,双方都将被处 死。
五、姨表不婚
彝族严禁姨表兄妹通婚,因为姨表兄妹也同摘堂兄妹姊妹一样互称“麻兹尼莫”(意为兄弟姊妹),以同胞兄弟看待。倘若姨表兄妹之间恋爱、通婚或发生性关系,也会被视为乱伦,受到习惯法的严惩。
六、姑农优先
过去,彝族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有优先婚配的权利,彝族谚语有:“姑家的女儿,舅家的媳妇”之说。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同意以后才能另嫁,嫁女时也必须送一份给舅舅,叫做“俄里整”,意为舅舅应得的那份钱。同样,舅方对姑家有上述义务,但所得聘礼并不送一份给姑家。
解放后,党和政府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禁止近亲结婚,姑表相互嫁娶的现象有所减少, 但比例还是相当大。
七、转房
彝族旧俗,如果丈夫死后,遗孀尚在生育年龄,子女又未成人,则应转嫁给死者的同胞兄弟或远亲。彝族谚语云“兄死弟在,牛死圈在”,因为过去彝族实行买卖婚姻,妻子是丈夫家出钱买的,是丈夫家财产的一部分,因此,丈夫死后理所当然地还要在家族内部进行转让和继承。
转房时,首先要考虑同胞兄弟,其次是亲房,再次是远房;首先要考虑转嫁平辈,其次才考虑晚辈或长辈,换句话说,守寡的嫂嫂可以转嫁小叔,弟媳可以转嫁大伯,侄媳可以转嫁叔父,后母可以转嫁儿子,儿媳可以转嫁公公。后一种情况,姑表婚的要例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即是公公自己的亲外甥女。如果男子已有妻室,转房时还须宰杀牛羊打酒向原妻及其家族赔礼,同时给转妇的娘家一定的财礼,叫做“尼尔木”,意为转换钱。对于非同辈转房的,同母所生的子女,对母亲的称谓不变,但对母亲的原夫及现夫的称谓则各不相同,这些子女彼此之间虽然可以按母亲论兄弟姐妹,但长大了背家谱算辈份时,仍以其生身之父的辈份来算,因此,有时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母所生的子女,由于生父的辈份不同,其辈份仍也不同。
八、买卖婚姻
过去,彝族无论贵贱贫富,也不论是幼年订婚还是青年结合,均实行买卖婚姻,父母包办,由男家给女方一定的聘金(身价钱),彝族谚语有“阿妈用钱买,女儿该要钱”的说法,认为这 是天经地义的。彩礼的数额分等级而定 : 黑彝最高 , 自彝次 之 , 奴隶最少。
解放后,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不断宣传教育,嫁女唯钱是问的现象已大大减少,但收受彩礼之风仍然盛行。
离婚和假婚
一、离婚
彝族谚语有“祖灵可戏,婚姻不可戏”之说,婚约一旦缔结,便不能随意反悔或更改,否则会引起婚姻纠纷,甚至引起冤家械斗,因此,离婚是须慎之又慎的。
订婚以后未结婚以前,可以因其中的一方不愿而退聘,但这种情况不多,若是男方家提出退婚,聘金即不退还;若是女方提出退婚,则要悉数或加倍退赔聘金。已举行婚礼后又离 婚的,亦视由男方或由女方先提出离异而定,如果女方不满意丈夫或婆家,经媒人或其他人从中调解无效,便可以离婚,由女方的娘家加倍赔偿男方的一切费用,包括女子身价钱、各种彩礼、操办婚事的各种开销等(当然,女子再嫁时,这笔钱又会被加进身价钱里面的)。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异的,男方一般是得不到一点赔偿,而且常常还得给女家一笔钱,表示赔罪。若是因女方不会生育而协商离婚的,一般是将财产(包括房屋等)分一半予女方。离婚须得到女方父母同意,否则,父母会将执意要离婚的女儿捆回夫家的。
二、假婚
“姑娘十七一朵花”。彝族以女孩年满十七岁为成年之龄和最佳婚龄 以为姑娘在十七岁上出嫁是最为理想和最为吉利的。十七岁是一个特殊的年龄,是女人生命历程中从童年走向成年的分水岭。在此以前,还是天真烂漫、不识愁滋味的小姑娘,在这以后,经过一系列仪式,她就可以无拘无束进入社交场合,交朋友、谈恋爱、找情人,同时从根本上告别了自童年以来赖以生长其中的家庭,不能再算家庭里的人,不能再参加家里的各种祭祀活动,不再被视为家庭成员,而被视为“鸟撒”(即姻亲)了。有〈妈妈的女儿〉为证 :
姑娘十七岁
产业不在家。
今天这时呀 ,
山上牲畜有九群
女儿没有羊一只 ;
山下耕地有九亩 ,
没有女儿地一梢 ;
家中粮食有九囤 ,
没有女儿一颗粮。
如果因种种原因,没有合适的人家前来提亲迎娶,姑娘到了十七岁或虽尚未满十七但己来了月经时还没有结婚,家里就须给她换裙子(彝语谓之“沙拉洛”或“拉洛”)根据本人的生育年相,把她“嫁给”锅庄、石磨、梯子、门槛之类的家庭用具,仿照正式婚礼程序,举行假婚仪式,新理发式、换去童裙,穿上成年妇女的着装,告别童年时代,走向新的生活。
假婚仪式, 由女孩的母亲或一位子孙兴旺的其它长辈的妇女主持,只请女性亲威、女友和老年妇女参加,禁止男性参加或观看。彝族认为假婚仪式也同正式婚礼一样,需郑重其事, 不能等闲视之,因此,事先须请毕摩推算吉日择定佳期举行。届时,烤几块养饼,杀一头小猪等,由主持仪式的妇女抱住牲畜在“新娘”的头上转几圈,并向她祝福:
带上闪光的金冠 ,
穿上彩色的裙子 ,
把美名留给家族 ,
把忠贞献给丈夫。 .
然后给“新娘”梳头,将原来的发辫拆散,梳成双辫,盘在头上,外罩帽子或戴上头帕 ;把耳朵上的旧线剪去,换上银光闪闪的耳环;换下红白两色的二截童裙,穿上中间为深色 (一般为黑色或蓝色)的上中下三截组成的成年百裙裙。
整个仪式就此结束,整个“婚礼”过程肃穆宁静,具有一点儿神秘的气氛,具有一丝儿淡淡的哀愁,更充满新生的喜悦和成熟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