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红河州作为多民族聚居、边疆特色鲜明的地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红河新的更大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根本遵循,直接关系到事业发展方向、工作成效质量和群众切身利益。对红河州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做好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守护边疆稳固的关键举措,具有极强的现实必要性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建设和民族工作,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摒弃急功近利、形式主义,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线,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工作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从政治高度审视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上来,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将正确政绩观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过程、各方面,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红河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红河州居住着汉、哈尼、彝、苗、傣、壮等多个民族,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共同守护着祖国西南边疆。近年来,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但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新任务新要求,民族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短板,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摒弃浮躁心态、务实担当作为,才能精准把握民族工作规律,破解发展难题、补齐工作短板,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更贴合群众需求,让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全州民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更不是表面文章。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始终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关键在于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唯有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才能持续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群众心灵深处,为全州发展凝聚最广泛、最深厚、最持久的团结力量。

二、聚焦重点任务,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
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行动、核心在实效。我们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全州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工作谋划、推进、考核全流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示范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协同共进,切实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维护民族团结、守护边疆稳定上。
(一)以创建为抓手,全力实现示范市县全域覆盖
示范创建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检验政绩观的直接标尺。经过全州上下共同努力,我州已有5个市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良好工作基础,但仍有8个市县尚未完成创建任务,创建工作任重道远。
我们以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引领,坚决摒弃“重申报、轻建设”“重荣誉、轻实效”的错误观念,扎实开展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一是精准补齐短板。针对未创建地区实际,逐一梳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经验推广。深入总结已创建市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典型宣讲等方式,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推动各市县比学赶超、合力推进。三是强化督导推进。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定期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及时约谈、督促整改,确保“十五五”时期全面完成全域创建目标,实现全州示范市县全覆盖。
(二)以实干为导向,精准谋划民族工作重点任务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实干、核心在担当。我们始终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少谋人多谋事、少说话多干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全部精力放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服务群众上,奋力开创红河民族工作新局面。
一是聚焦重点抓落实。始终把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偏航、不松懈,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强化作风建设,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问题导向解难题。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常态化开展调研走访,精准掌握民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各族群众急难愁盼,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三是钉钉子精神抓成效。紧盯重点任务、时间节点,一抓到底、善作善成,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红河大地常开长盛。
(三)以用人为支撑,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机制
干部是推动民族工作、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力量,选人用人、考核评价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我们始终坚持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全过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务实管用、导向鲜明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示范区建设、服务各族群众等工作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担当作为的核心标准,重点考核干部的实干作风、实际成效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重痕迹、轻实绩,重数字、轻质量的考核倾向,让考核真正考出真实水平、考出实干导向。二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选拔任用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热爱民族工作、心系各族群众、善于推动民族团结的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让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没有市场。三是强化干部能力培养。围绕民族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干部专题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运用正确政绩观谋划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
(四)以融合为路径,推动重点工作与示范区建设协同共进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是孤立工作,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相连、相互促进。我们坚持系统思维,打破部门壁垒、打通工作壁垒,将乡村振兴、城市更新、产业培育、党风廉政建设与示范区建设深度融合,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实现各项工作互促共进、整体提升。
在乡村振兴中,聚焦民族地区发展短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民生保障改善力度,推动各民族乡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让乡村振兴成为民族团结的重要支撑;在城市更新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优化人居环境,打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空间,促进各民族在城市中深度交融、情感交融;在产业培育中,立足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民族产业、文旅产业,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以产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保障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廉洁高效、依规有序推进,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五)以民生为根本,以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
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为各族群众谋幸福上。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服务各族群众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以民生温度增进民族团结厚度。
一是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投入,补齐民生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各族群众交流互动平台,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尊重和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交融共生,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是用心办好民生实事。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一批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关键小事,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族团结带来的实惠和温暖。
(六)以治理为保障,筑牢边疆稳固团结安全屏障
红河州地处祖国西南边疆,维护边疆稳定、社会和谐,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前提。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力守护边疆稳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纠纷,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让法治成为民族团结的坚实保障。二是建强基层堡垒。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引领民族团结、服务各族群众、守护边疆安全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筑牢边疆防线。持续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行动,加强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完善边疆治理体系,筑牢守边固边人民防线,切实守护好祖国西南大门,为示范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凝聚奋进合力,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推进红河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需要全州上下同心同德、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扛起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治责任,锚定创建目标不放松、狠抓工作落实不懈怠。要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融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团结带领全州各族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我们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定不移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推动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红河,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