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南华县石桥河村委会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组织发动群众修建了一批“五小”水利工程。但由于该村分布于山坡半山坡上,耕地分散,以及规划滞后、投入不足、工程不配套、管理无制度等原因,全村仍然存在人畜饮水困难,旱地无水浇灌的现象。2004年,州水利局及南华县委、政府将石桥河村作为“山区小康水利”试点,经过组织实施,试点获得成功。
本文作者普金华(左二)在石桥河村田间调查
一、规划实施
“山区小康水利”规划建设紧紧围绕两项指标进行,一个指标是项目区的群众100%喝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另一个指标是项目区人均一亩“种得下、保得住、能稳产”的旱作水浇地。规划建设总投资124.16万元,工程于2004年2月27日启动实施。州水利局及南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提前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多方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县水利局切实加强领导,并选派3名技术强、业务精的工程技术员常住工地进行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天申堂乡政府及石桥河村委会全力配合,当地群众积极投资、投工、投料,踊跃参与工程建设,截至2004年6月30日该工程全面完工,完成9条三面光大沟6983米,小水窖76个,小水池118个,大蓄水池5个,人畜饮水水池9个,建设 PE 管道38882米,架设农灌塑管3779米,完成总投资136.1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制定方案,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州水利局认真选点,成立由项目所在乡镇和村委会组成的领导小组,积极制定《“山区小康水利”建设试点村的实施方案》,在项目村群众中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农民群众弄清实施“山区小康水利”建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其好处,做到家喻户晓,群众自主决定,自愿参与;二是成立用水户协会,制定管理制度。在县水利局和乡政府的指导下,按照自愿进出,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用水户协会,拟定《用水户协会章程》,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直接参与建设、参与管理的共同体系。在用水户协会的领导下,研究拟定了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投工投劳和集资管理办法》《供水管理办法》《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运行和养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在协会中设立监事会,负责这些制度的监督执行,为用水户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山区小康水利”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用水。组织广大用户协商讨论,本着从当地实际出发,实行有偿用水的原则确定水价。人畜饮水每方0.2元,农业用水每方2分,全年农业用水收入3253.8元,人畜饮水每年收入8280元,两项水费合计收入11533.80元。
三、成果
一是实现了辖区内水资源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管理和优化管理,使全村委会8个村民小组345户1365人喝上了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实现了1406亩农田“种得下、保得住、能稳产”的旱作水浇目标;二是工程建成后为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人均每年增收213元;三是扣除管理人员报酬和维护养护支出外,还有部分结余资金可用于完善和扩大该村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四、经验
一是首次采用以用水户协会对项目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真正做到“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多渠道、多元化集资投入水利建设,群众自主管理水利工程,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了水资源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二是项目建设方式坚持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体现了老百姓自己的事自己办,树立了群众用自己的双手改变家乡落后面貌的艰苦奋斗精神;三是用水户协会根据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的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和供水成本从群众承受能力出发,按照协会章程组织确定合理水价标准,计收水费,促进了节约用水,同时为工程的维修养护提供了资金保障,确保了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投入,“民办公助”的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收取预售水费的办法筹集资金,填补国家补助、群众投工、投劳、集资仍不足的部分。
注:本文原载2006年2月6日《楚雄日报》“调研之页”等刊物。
作者:普金华,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人民解放军原中校;人民警察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南华县“菌乡银发”志愿服务团副团长、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