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1日,四川人民广播电台首次开办《彝语广播》节目,对凉山彝族自治州进行定向广播。
1980年国务院批准《彝文规范方案》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推行后,凉山州大范围推广使用《彝文规范方案》,使40%的彝族文盲脱盲。部分中小学校采用彝文统编教材授课,部分中等师范学校开设彝文班,还创办了彝文中等专业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函字7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发(1980)104号报告收悉。
国务院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转报《凉山州革命委员会关于〔彝文规范方案〕的报告》。
彝文规范方案,由你省公布推行。在推行中不断总结经验,使文字方案更加完善。
抄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教育部、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0)文字第87号
国务院办公室:
你们四月八日转来的四川省人民政府转报《凉山州革命委员会关于(彝文规范方案)的报告》,我们研究后代国务院拟了一个批复稿,同意彝文方案公布推行。今年一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普专门研究了这
个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赞同这个方案。现将批复稿送上。
国家民委办公厅
一九八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从四川省委“同意”到国务院“批准”。“文化大革命”后期,形势开始好转,彝族文字问题再次得到重视。1974年5月14日至7月8日,四川省民委组织彝文问题调查组,在昭觉、美姑、喜德、越西、布拖5县进行调查访问,听取各方意见和要求。干部群众一致反映,“直接过渡”的做法不符合四川彝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要求政府明文恢复使用老彝文。调查组撰写了《关于彝族文字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彝区继续推行汉语文,在对彝族原有文字进行必要的整理、规范并加以完善的基础上,采用彝族原有文字。汉文、彝文同时使用”。[17]同年9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发文,向凉山州委、西昌地委和其它相关地区转发了省民委的报告,要求各地参照执行。
四川省委﹝1974﹞59号文件是省级党委首次发文同意对老彝文进行整理、规范,标志着彝文规范工作正式开启。1974年11月,四川省民委邀请中央民族学院和省内部分彝语文研究专家组成省民委彝文工作组,同凉山州语委一起对老彝文进行整理、规范,拟定了《彝文规范方案(草案)》。为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获得《彝文规范方案(草案)》实践效果的相关数据,彝文工作组分为喜德、昭觉、美姑、布拖、西昌、冕宁、宁南、峨边8个试点组,对彝语内部3个代表性次方言区(圣乍话、义诺话、所地话)进行彝文扫盲试点教学。教学效果表明,这一方案是可行的。1975年1月,“四川省彝族文字工作座谈会”在昭觉县召开。同年5月,在西昌召开“《彝文规范方案(草案)》学术讨论会”,听取省民委彝文工作组的汇报,经过协商,通过了经修改的《彝文规范方案》。1975年11月,四川省委宣传部和省民委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彝族文字工作会议”,审查通过了《彝文规范方案》,并向四川省委提交了《关于<彝文规范方案>的报告》。四川省委于同年12月6日批复报告,同意在四川彝族地区试行《彝文规范方案》,并批准恢复和成立各级彝语文工作机构。凉山州革委于1976年2月初发文全面部署规范彝文的试行工作。进行历时四年的试行后,凉山州于1980年2月向四川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彝文规范方案>的报告》报请审核《彝文规范方案》,并请转报国务院审批。同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凉山州意见,向国务院转报了《彝文规范方案》的报告。198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推行《彝文规范方案》。同年12月17日,《四川日报》全文登载了《彝文规范方案》。此后,规范彝文迅速在各个领域得到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