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我市水土流失面积高达50%,为全国全省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个别县区流失情况还更为突出。
一、昭通市水土流失现状和特点
目前,我市水土流失总的情况是:点上有治理,面上有扩大,治理赶不上破坏,水土流失仍在加剧。
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和发达的河网水系,再加人口的众多,人们为了生存而过度的毁林开荒,使我市水土流失面积达11307.9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0.42%,流失比例之高,居全省之首,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3.53个百分点。在全市各县、区中,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大于50%的就有鲁甸、巧家、盐津、大关、镇雄、威信6个县。特别严重的是:鲁甸县靠近牛栏江的江底、龙头山、乐红、梭山等的二半山区以及龙树新街一带。巧家县的马树河、荞麦地河的崇溪、拖租、金塘和巧家县城以及东坪小河一带,另外大关县靠近洒渔河和洛泽河的上高桥、悦乐和青龙、天星一带。这些地区的土壤侵蚀模数均居全省之首。
二、水土流失的危害
水土流失导致我市不少耕地土层变薄,流失耕作土使耕地减少,生态恶化,岩石裸露,部分山区已出现石化。土壤的变薄和石化现象给大气降水入渗地下带来困难,造成了地下水减少。不少地方的井泉枯竭,给人们的生活饮用水带来很大的困难,特别是高二半山区的人畜饮水困难面越来越大,过去那种山青水秀的地方越来越少。大气降水入渗量的减少造成了洪灾的不断发生,所谓“穷山恶水”就是水土流失的真实写照。另外,水土流失致使水库淤积,河道堵塞,降低排洪泄洪能力,致使洪涝灾害不断发生,造成社会极不安定。1991年至2000年,全市共发生重大洪灾77起,一般洪灾33起,受灾人口1417.3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40多亿元;由于水土流失造成水库淤积,河道堵塞带来严重危害的例子甚多。如桃源河丁家湾段,由于淤积严重,河床抬高了一米多,致使泄洪能力偏低,河道过水能力仅为3.0m3/s,1993年9月13日流域内平均日降水量为70mm,造成了在铁家湾河道缺口,产生了较重的灾情。而据调查,目前全市中小型水库死库容均已失去,低涵多不能放水,不少水库均在申请拨款修建低涵。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水土流失的巨大危害。
三、水土流失治理的思考
根据水土流失产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笔者认为:治理水土流失应本着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法治建设三个方面齐头并进,综合治理。
(一)工程措施
水土流失是指地表径流在坡地上运动造成的。故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提高坡面抗冲能力,是减少水土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要达到此目的,需采取工程措施。目前抓住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中有关水土保持工程的机遇,进行以流域治理为主,在修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同时,同时修建小塘坝,减少坡面径流,降低径流速度,治理已经形成的各种冲沟、堵住搬运泥沙的路径以减少水土流失。在这一措施实施时应以预防为主,治坡与治沟相结合,以治坡为主。
(二)生物措施
在进行工程措施治理的同时,应加强生物措施的实施。减缓径流过程的最好办法是绿化荒山荒坡,抓住国家退耕还林的有利政策,加强生物建设,大量地种草种树,根据各地特点和农业产业化调整的需要,在发展畜牧业的地方多种草,如大山包等地,在江边和二半山区多种树,特别是多种经济林果类,以种草植物来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还昔日绿水青山的自然景观。
(三)法制建设
昭通市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长期以来人为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全市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进行各类开发活动,同时在建设时忽视水土保持而无序开发,造成大规模的水土流失。要从根本上遏制人为水土流失,需要运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通过执法,在预防保护的前提下开展治理,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
由于水土保持执法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任务量大,必须广泛深入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应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监督执法机构,配置水土保持专、兼职监督员、管护员。所有专、兼职执法监督员均要通过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认真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有关案件。持证上岗,建立起县、乡执法网络,为水土保持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对任何新建和在建的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均应进行认真执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控制人为的新的水土流失。在抓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的同时,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在进行治理的时候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依托,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形成重点治理区综合防护体系,从而减少泥沙对库、塘、河道的淤积,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有效地避免坝区良田好土被水打沙壅的现象,增强防洪减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