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族工作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全面规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正式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成果、政策制度和实践经验固化为国家法律,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规范民族事务治理、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作为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沿边开放的自治州,全州生活着哈尼、彝、汉、苗、傣、壮、瑶等11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比高,边境线长达848公里,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也是我省稳边固防、兴边富民、对外开放的重要前沿阵地。
特殊的区位特点、民族结构和发展定位,决定了红河州学习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州上下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法治要求,紧密结合红河发展实际,扎实推进学法、普法、用法、守法各项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全力推动新时代红河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法治建设是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落地实施,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划定了准则、明确了路径、提供了支撑。立足红河边疆、民族、山区、开放“四位一体”的州情,深入学习贯彻这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发展意义和安全意义。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准民族工作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旗帜鲜明规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法治层面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工作主线和价值导向。长期以来,红河州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全四级联动工作体系,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同心向党。
新时代新形势下,各类思想文化交流更加频繁、社会治理任务更加繁重,更加需要以法治固化制度成果、以法治规范工作开展。深入学习贯彻法律,能够引导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动权,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确保全州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二)完善治理体系,提升边疆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的有力支撑
长期以来,我州民族事务治理主要依靠政策指导、行政推动和基层自治,缺乏一部系统完备、贯穿全程的专门法律规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补齐了民族领域法治短板,构建起覆盖思想引领、文化建设、交往交融、产业发展、民生保障、风险防控、监督问责的完整法治体系,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法定责任。
红河州村寨分散、山区面积广、边境线长,日常生产生活中的邻里纠纷、山林土地、民俗活动、跨境交往等涉民族事务多、类型杂、涉及面广。以往处置工作多依靠经验调解、村规民约、干部协调,标准不够统一、流程不够规范。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能够推动全州民族事务治理从“经验治理”全面转向“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统一处置标准、化解治理难题,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
(三)推动共同富裕,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
法律专门设置章节明确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法定任务,从完善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补齐民生短板、强化生态保护、落实扶持政策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核心目标就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富裕发展。红河州拥有哈尼梯田世界级文旅品牌,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沿边商贸、绿色产业蓬勃发展,是各族群众共同创业、共同增收、共同发展的宝贵资源。
当前,我州正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沿边开放示范区,山区与坝区、内地与边境的发展差距仍然存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仍需持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能够精准对接国家和省级民族地区扶持政策、兴边富民政策,依法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跨民族的利益联结机制,打破地域壁垒、民族界限,推动各族群众抱团发展、携手致富,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惠及全州各族群众。
(四)传承优秀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现实需要
法律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工作原则,明确要求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各民族特色文化,持续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互鉴。红河州历史厚重、文化多元,拥有“三千四百年”历史文化名片,哈尼古歌、彝族海菜腔、民族节庆、梯田农耕文化等非遗资源丰富多样,各民族长期共生共融、互帮互助,孕育了团结包容、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
通过依法开展文化润疆润边、文明培育、文化传承等工作,既能保护好我州各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留住乡土味道、民族特色,又能不断强化中华文化共性认同,持续擦亮红河民族文化品牌,引导各族群众在文化交流、情感交融、风俗互通中增进团结、凝聚共识,筑牢各族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五)守好边疆底线,维护边境长治久安的关键举措
红河州地处祖国西南前沿,是强边固防、守边稳边的关键区域,民族团结直接关系边疆稳固、边境安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上升为法定责任,明确禁止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危害民族关系的言行,为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提供了法治武器。
面对复杂多变的边境形势和多元交织的社会思潮,深入学习贯彻法律,能够持续增强全州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团结意识和国防意识,引导广大边民自觉当好边疆守护者、民族团结践行者,有效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健全党政军警民联防共治体系,以民族团结促进边境稳定、以社会稳固护航长治久安。

二、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好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主要措施
立足红河州多民族、沿边型、山区型、开放型州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全面推进分层学习、全域宣传、制度完善、阵地夯实、典型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边寨、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场所,实现学习全覆盖、宣传无死角、落实见实效。
(一)分层分类精准学习,推动干部群众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坚持抓关键、带全员,分层次、分群体开展常态化学习,构建领导带头学、干部系统学、群众通俗学、青少年重点学的学习格局。
一是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将法律学习纳入州、县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法治测试和专题党课。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带头调研、带头落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是基层干部常态系统学。针对乡镇干部、村“两委”、网格员、驻村工作队、边境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专题培训,结合红河本地矛盾纠纷、民俗管理、边境治理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切实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处理民族事务、化解基层矛盾、服务各族群众的实战能力。依托“火塘夜话”“庭院宣讲”等本土宣讲模式,用通俗语言、民族语言解读法律内容,让基层干部听得懂、用得上。
三是重点群体全面覆盖学。在全州中小学常态化开设“石榴籽法治课堂”,将民族团结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德育教学,通过知识竞赛、主题活动、结对联谊等方式,厚植青少年民族团结情怀。面向企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带头人、边贸商户、外出务工群众开展集中宣讲,明确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实现重点人群学习全覆盖。
(二)全域立体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学法守团结的浓厚氛围
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打造全方位、接地气、有温度的边疆普法宣传矩阵。
线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广场、景区服务点、边境文化阵地,设置法治宣传长廊、宣传栏、咨询台,结合民族节庆、民族团结宣传月、法治宣传日,开展文艺汇演、知识问答、现场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把法律条文融入民族歌舞、乡土文化,让普法宣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线上依托官方新媒体平台、乡镇村级微信群、短视频账号,持续推送双语解读、普法短片、图文知识、典型案例,打造轻量化、可视化、常态化线上普法阵地。鼓励本土网红、非遗传承人、基层干部创作民族团结普法作品,扩大传播范围、提升宣传效果,让民族团结法治理念浸润人心、扎根基层。
持续深化普法“十进”工程,把法治宣传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乡村治理建设、校园教育教学、企业生产经营、景区服务管理、边境日常管控,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行业公约,将民族团结、守法诚信、互帮互助、团结和睦要求融入群众日常行为规范。
(三)健全制度机制体系,构建常态化法治化工作格局
对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各项条款,全面梳理我州现有民族工作、梯田保护、乡村治理、边境管理、文旅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做好废改立释工作,细化出台贴合红河实际的落实举措和工作细则,让法律落地有制度、有标准、有抓手。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民宗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月度会商、季度研判、年度总结制度,常态化研究解决民族领域发展难题、治理堵点、风险隐患。将法律贯彻落实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完善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健全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涉民族因素问题处置流程,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维护团结、守护稳定。
(四)夯实基层基础保障,筑牢民族工作法治落实根基
持续建强基层工作队伍,配齐配强乡镇民族工作专职人员、村级民族团结联络员、双语普法志愿者和矛盾调解员,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法治培训、能力培训,打造一支懂法治、懂民族、懂基层、懂群众的专业化队伍。
持续加大经费和阵地保障力度,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创建、法治阵地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完善乡村法治广场、石榴籽驿站、校园活动室、边境宣传阵地等硬件设施,丰富普法资料和宣传载体。
深入挖掘全州各行各业、各民族群众团结互助、守边奉献、共同致富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家庭和先进个人感人事迹,以典型引路、以榜样聚力,带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主动践行法治要求的良好风尚。

三、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全力推动红河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法律精神、法治要求全面融入思想引领、产业发展、民生改善、交往交融、基层治理、稳边固防全过程,以务实举措推动全州民族工作提质增效、走在前列。
(一)聚焦思想铸魂,持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以文化润心、教育育人、实践聚力,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常态化开展“五史”教育和民族团结主题教育,用好全州红色资源、团结教育阵地、边境教育基地,打造特色研学路线,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共同体认同。深入挖掘哈尼梯田、千年建水、百年碧色寨等全州共有文化符号,在城乡建设、景区打造、村寨提升中融入民族团结元素,持续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现增进共同性和包容差异性有机统一,真正让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二)聚焦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抱团发展携手致富
紧扣法律关于共同繁荣发展的要求,立足红河特色资源优势,持续做强梯田生态种养、高原特色农业、民族文化旅游、沿边开放经济等优势产业。持续完善“党组织+合作社+多民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打破村寨、民族、区域界限,推动各族群众联合经营、抱团发展、共同增收。持续补齐山区、边境村寨道路、水利、通信、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短板,用好兴边富民、民族地区扶持政策,推动城乡资源共享、产业共融、发展共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护好哈尼梯田绿水青山,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族团结、群众增收多方共赢。
(三)聚焦互嵌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享
深入实施各民族互嵌式发展工程,持续优化多民族混居村寨、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文体活动阵地,常态化开展邻里联谊、文体联欢、互助共建活动,拉近各族群众距离、增进彼此感情。持续深化各族青少年交流、城乡学校结对、干部群众交往活动,搭建多维度、常态化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完善城市流动人口服务保障机制,均等化做好外来各族群众就业、就学、居住服务,让各族群众在红河共居安居、共事兴业、共享美好。
(四)聚焦民生改善,全力保障各族群众安居乐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法治成效体现在民生改善上。持续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乡村教育、边境教育质量,落实少数民族教育扶持政策。持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常态化开展基层义诊、惠民帮扶,切实减轻山区群众、边境群众生活负担。持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帮扶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稳定增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团结友善、守望相助的文明新风,持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聚焦法治固边,坚决守牢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底线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排查化解民族领域、边境领域、网络领域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引导信教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民间力量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持续净化网络空间,依法整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隔阂的不良言论,营造清朗网络环境。持续深化全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质升级示范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擦亮创建品牌,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
(六)聚焦责任落实,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推进机制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日常督导,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法治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实基石,实干是民族工作发展的根本路径。学习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红河州做好民族工作、守好边疆阵地、服务各族群众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全州上下将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法治引领、实干为先、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夯实基层基础、促进交融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巩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局面,全力推动红河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边疆民族团结和睦、经济繁荣发展、边境长治久安、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崭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