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东,男,彝族,1966年生,云南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教授,人类学硕士生导师,现任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1988年毕业于云南大学历史系之后分配到蒙自师专工作,随后,又回到云南大学跟随尤中先生研读中国民族史,并于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1999年被云南民族大学作为人才引进,先后在科研处、研究生处从事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2000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2年破格晋升教授,2003年被评为云南民族大学第三批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云南省高校教学与科研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获得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目前,他已在《光明日报》、《民族问题研究》、《思想战线》等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1部、参著1部,参编《中国彝族通史》;主持《云南少数民族手工文化与旅游资源开发》、《西南少数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互动关系研究》、《彝族法律文化研究》、《云南少数民族民间艺人传习实录》等云南省社科基金、福特基金的课题研究;参与《滇西北地区保护与发展行动计划》、《云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等多项省级课题、省院省校合作课题的研究工作。王明东取得的这些成果与他勤勉与严谨的治学精神、踏实的工作态度和积极进取的人生理念是分不开的。
上大学期间,好学深思的王明东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学校的图书馆,“墨香萦绕,遐思无限”。在潜心学习的同时,他还积极参加学生工作锻炼才干,并因品学兼优而多次获奖。就读研究生期间,他对学术问题的探索更加投入,陆续发表了一系列相关的学术论文。同时,他还担任云南大学研究生学术刊物《东陆学林》的常务副主编,编辑出版了160多万字。勤奋的攻读结出累累硕果,在校期间,他多次获得学校的各种奖励。作为一名彝族学者,王明东颇为关注彝族社会的发展与变迁。 2001年,他的专著《彝族传统社会法律制度研究》出版。该书结构严谨,内容丰富,观点鲜明,不乏独到见解,首次对彝族传统社会的法律制度给予全面阐述,得到同行专家、学者的重视与好评。王明东还致力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关注各族人民的社会发展问题。他先后发表的论文涉及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生态文化与可持续发展、社会变迁、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等相关领域,发表的论文中有的还被全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学以致用、学为创造以及肩负的使命感是王明东从事学术研究的旨趣所在,也是他取得丰硕学术成果的原动力。
他在教学中遵循 “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理念,先后担任人类学、民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文化人类学概论》、《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等课程的教学任务,还给本科生开设《云南民族史》、《云南历史文化名城》等课程。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科研方法,提倡“读书要理清思路,找到问题,并且要能分析、解决问题”。并鼓励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学术研究才能薪火相传,继长增高”。立一等品格、求一等学识、成一等人才是王明东博士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对学生的要求。他认为当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才能够把培养学生的工作做好。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是王明东的工作作风。他于2002年走上研究生部主任的工作岗位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指示精神,把工作压力变为动力,在工作岗位上努力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要求同事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研究生部的工作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在谈到研究生部的工作时,王明东认为重点要抓好几件事:第一是学位点申报。在全国第九批学位点申报中,我校一口气获准11个新的硕士学位点,超额完成学校提出“保5争8”的目标;目前,全国第十批学位点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学校提出硕士点要“保8争10”,博士单位、博士点实现零的突破,研究生部的工作又面临新的挑战。第二是导师队伍建设。近年来,我校导师队伍迅速壮大到100多人。第三是学生培养质量的提高。要严把教学质量、论文质量等关口。第四是完善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第五是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我校研究生招生人数近年来迅速增加,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增幅,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900多人,已超额完成学校“十五”期间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发展目标,并要力争实现“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王明东说,自已的工作离不开校党委、校行政的安排与信任,当然更是自己的选择,因此,哪怕工作中有再大的压力,也会竭尽全力把工作做好。要干就必须干好,要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民族教育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能够为这项事业做出贡献,是我的荣幸和骄傲。”他无比自豪地谈及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的,天道酬勤,明天会更好,这是我们对王明东博士的良好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