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疼痛的龙头山》第06章 爹妈的爱情
大洋芋的爹普麦和妈妈木香,原本都是令人羡慕的一对,他们的家庭是人见人爱的。在大洋芋幼小的眼睛里,爹和妈妈原本多么恩爱,多么幸福!可是,半年前,妈妈就离开龙头山了。爹在妈妈不辞而别之后的若干时间里,整日以酒浇愁。
想起当下,他愁眉苦脸;想起往事,他喜笑颜开。爹曾多次和大洋芋讲过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的事。那些往事,那样传奇,那样迷人。
普麦在花椒地里劳累了半天,腰酸了,背疼了,便在地埂边坐下来,打开带来的大水罐,咕噜咕噜地喝了两口,用衣袖抹抹嘴,开始给大洋芋讲故事啦!
儿子啊,告诉你,那时候的我,不到二十岁,青春年少,有激情,有梦想,爱唱歌,爱朋友,爱高声大气说话。这当然是我们龙头山人的共性。
我高中毕业了,没有考上大学,心里很是惶恐,不敢回家面对你爷爷。你想啊,你奶奶早死,我打小就没有妈,你爷爷一个人含辛茹苦将我拉扯大,还供我读书。可我学习很差。倒不是我这个人笨,而是我的心事太多了,一上课就想东想西,神思恍惚。读书不仅要天份,更多的是需要刻苦和专一。一想到你爷爷整日里放牲口、干农活、做家务,面朝黄土背朝天,我就觉得愧对你爷爷。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花了他老人家这么多的钱,虚度了多少美好的时光,却一事无成,好难过。
我没有脸嘴回家,无法面对你爷爷和龙头山的父老乡亲。想了几天,我做出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一个电话打给了你爷爷,支支吾吾地说了很多暂时不能回家的理由,还没有等你爷爷反应过来,就把电话挂掉了。可以想象,你爷爷在电话的那头愣住的样子。他一定是满脸铁青,嘴唇哆嗦,一个人孤独地站在高高的山冈上吹胡子,任由那嘟嘟的手机盲音不断地响下去。你知道,年岁已长的爷爷,看我读不出书来,原本是想让我和他学做祭司,给我们龙头山的彝人做点实事。
我的一个电话,破灭了他的梦想。
可也就是那个愚蠢而又神奇的电话,让我走上了另一条路,遇上了你妈妈。
你爹我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个人跑到深圳打工,东找西找,终于找到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塑料厂里干活。彝人嘛,肤色黑黑的,身体是壮壮的,声音大大的。我别的没有,有的是力气,欲望不高,能供我吃住就行。我不怕受累,不怕吃亏,不贪小便宜。干了一段时间后,厂里放心我了,就安排我跟着车辆送货。
坐在车上,满眼都是城市的高楼,到处都是轰隆隆的车辆和人流。我的那种高兴劲儿,你是想象不到的。
我真的高兴了,高兴了我就想唱歌。
我唱得无拘无束,粗声大气,好像天底下最快乐的就是我,好像快乐为我一个人所有:
龙头山上一窝的雀,
一气飞到石岩的脚。
要落要落又不的落,
不落不落又想的落。
天晴的做个窝,
下雨的得躲躲。
哎哟哎……
一个汉人堆里,突然出现一个这样的彝人,很是引人注目。人们都很好奇,更何况我还会唱歌,唱让他们感觉到神秘的歌!
我们彝家人啊,会说话的就会唱歌,会走路的就会跳舞,这没有什么可怀疑的。我唱的歌又那样的与众不同,有故事,又抒情,还有彝人的神秘与传奇,大伙百听不厌。他们那些平原地区的人,那些从小就生在大城市、长在大城市的人,哪听过这么有趣的彝歌!他们一边听,一边咂咂嘴说:唱得好!唱得好!再来一个!
你爹我呀,那个时候年少轻狂,多少还有些虚荣心。受到了那些人的鼓励,我唱得更大声,音高时像吹唢呐,高高的音引起天上飞鸟的注意,就是十多层高楼里的居民,也会把头伸出来看个究竟;音低时像捶闷鼓,人们感觉到了四周的震动。有人啧啧赞叹:唉呀,多好的音箱!中音时是最抒情的,像把小掸帚儿,在听的人心坎上拂来拂去,轻轻的,软软的,凉凉的,痒死人了。
我唱累了,口渴了,就有人给我递矿泉水,我咕噜一口喝掉,却还是唱不出来。
有人说,唱呀,怎么就停了?
我嘶哑着说,是没电。
那怎么办?
我说,酒。
有人说,酒?什么意思?
林中的麂子是撵出来的,彝人的歌儿是酒引出来的。我说。
人们恍然大悟。有人赶忙弄了一瓶白酒递过来。我扭开瓶盖,一口喝掉大半瓶。
那喝酒的速度,比喝水快多啦!
递酒给我的人脸都吓白了,担心出事,他哪见过这种喝酒的。
大洋芋说,我知道的,你就是见了酒就连命都不要了。
爹挠了挠头:别挖苦我了。我知道这个习惯不好,特别是在孩子们面前,多少要有点大人的形象啊!
……
给我递酒的人还僵在那里,我知道他是给吓坏了。
我笑着说,我们彝家人,把茶当酒喝,把酒当水喝。你这点酒,算是勉强滋润了一下喉。
人们点头称是,原来如此啊!
儿子,其实我这嗜酒如命的脾气是不好的,大大损坏了我们彝族在其他民族心中的形象……
短暂停止,歌声又开始啦,我的歌声比原来粗野,闷声闷气,和那些从网络上下载的靡靡之音相比,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天籁之音,这才是来自大地深处的歌唱。
这天,我又随车到厂里拉货。车到了,发动机熄火,我却没有唱歌。应该说,歌声是我到来的通知单。没有我的歌声,大伙儿都有些不习惯了。
我听到一个女孩好奇地问驾驶员:唱歌那个彝族小伙子呢?没有来吗?
不等驾驶员回答,我先回答了:怎么没有?来了!
我一步跳了下来,我说话的声音瓮声瓮气。
女孩子说,你不是每次都唱着歌来的吗?今天为什么不唱歌?
眼前这个女孩让我眼睛一亮,她一袭黑发,脸白嫩嫩的,身材高高的。我眨巴了一下眼睛说,我早就想唱了,只是我没有看见你。
那女孩笑了起来。她一笑,口就张开,露出满口白白的糯米牙。女孩说,你就唱歌吧!东西我来帮你搬!我们不会唱歌,出出笨力还是可以的!
当然我不能让一个女孩在那里挥汗如雨,搬那些重得将人的腰都压弯货物。我一边搬,一边唱:
大树枝枝一窝呢雀,
小树枝枝一窝呢雀。
一飞飞到彝家呢落,
飞到彝家墙根呢脚。
天晴做个窝,
下雨得躲躲。
哎哟哎……
说实在话,我这声音依然粗糙得很,像吹破了的笛子。那女孩子居然给我弄来一瓶酒。
我摇摇头说,知道吗,酒并不是万能的。
女孩子有些惊讶:你不是……
我指了指喉头。那女孩是何等的聪明啊!她知道我是感冒了,嗓子疼了,而且非常严重,就不再给我酒了,连忙让我别唱。可是我还是坚持唱完。
女孩子激动不已,知道了我这个彝家小伙的歌是为她唱的,知道我感冒了还唱,好感动啊!她给我买了治感冒的药。过了些天,还送了我一件自己手工制作的毛衣。
女孩说,这里天气不是太恶劣,可受了凉还是会生病的,嗓子第一。
嗓子第一还是身子第一,我没有听清楚。不过我知道,这个女孩子对我体贴有加。
她还给我说,你嗓子疼了,唱不了,那你就当一次听客,我给你唱一首。
居然有女孩给我唱歌,我那种兴奋程度啊,自然是没有说的了。
我记得她说过的话,我说,你不是不会唱歌的吗?
她笑,说她会唱点,不过不是自己的,是听来的。
管它是不是自己的,我都想听,音乐是不分你我、不分民族、不分国界的啊,这我懂。我请求她快点开口。
听听,她轻启朱唇,开始唱啦!
您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
那里有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代我向那儿的一位男孩问好,
他曾经是我的好朋友。
叫她替我找一块地,
就在高山和平地之间,
种上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她就会是我真正的好朋友……
你这是什么歌呀?
外国的,名叫《斯卡布罗集市》,没有听过吧?女孩有些得意洋洋。
儿子啊,要知道,我打小就没有妈,也没有姐妹,异性的温暖让我浑身颤栗。我俩认识了,开始交往了,我们经常在工作之余,一起逛公园,一起看电影,一起看城市高楼,一起吃小吃……
这女孩就是木香,后来成了你的妈妈。她阳光、单纯、开心,一脸的灿烂,这和我梦中的所渴盼的女性是一致的。我以为是上天给我的礼物,对她珍爱有加。
我用什么来吸引她成为你妈妈的呢?除了歌,还讲故事。
儿子,你知道,你爹我的口才,还是不错的。
我给木香讲故事,讲龙头山的前世今生,讲我们龙头山的奇异风俗,讲大山深处千百年前的白银,讲我小时候的酸甜苦辣,讲龙头山里的花椒……龙头山在我的描述里,它不仅是清代以前的白银帝国,更是你妈妈心灵里的斯卡布罗集市。
说起龙头山,说起彝歌,说起这里的神秘往事和彝家风俗,这个叫做木香的女孩子一脸的惊讶,一脸的肃然起敬,她常常睁一双大眼睛看着我不动。
我讲着讲着,便停了下来:我又不是外星人,你这样看着干嘛?你又不是不认识我!
木香说,我不认识的东西太多了,你比外星人还外星人呢!
我笑了,我说,我是外星人,你知道我家住哪?情况怎么样?
木香说,我怎么知道啊?龙头山对我来说,真的神秘得不行,我好向往啊!
我说,你跟了我,可享福啦!
跟你就享福,不会吧?木香很怀疑地看着我。
我说,骗你是小狗。
木香说,我看你本来就是只狗……
话说到这一步,友谊的火自然就给点燃了。我们一起给予这友谊温度、空气和阳光,让这颗种子得到浇灌。很快,这颗种子发芽、长根、开花。友谊花开得灿若云霞,友谊之火滋滋燃烧。
我呀,继续给我们的友谊加温:
我的幺表妹呀!
脸蛋水红红的,
鼻梁直挺挺的,
牙齿白生生的……
木香噘着嘴,脸上却溢着笑:我有那么美呀!
我说,美是一种存在,美是一种象征……你就是我心中、我的世界里最美丽的女孩子。沉鱼落雁、羞花闭月……你让我记住了所有,又忘记了一切……
看,我说得那样真切,不像是假恭维吧!
我又接着唱:
表妹的皮肤,
像丝绸一样的光滑;
表妹的声音,
像月琴弹奏的曲调……
那段美好的时光里,我不断地给木香介绍龙头山——她心中的斯卡布罗集市:小路的两旁长满鲜花,当然是没有被污染的那种。骏马和羊群自由奔驰的草甸,每到夏秋便长满野菌的木篱,一年四季淙淙流淌、清澈如镜、倒映蓝天的河流。还有,大山高高昂起的龙头,个性十足,风采卓然……
我们家门口就有一条小河,河里的水草呀、石头呀全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如果要吃鱼……我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来。
木香双手拄着下巴说,如果要吃鱼,怎么了?你往下说。
我说,如果要吃鱼,将锅往火上一放,挽起裤脚,奔到河里,伸手往石硌缝里一掏,嘿!满把的小鱼小虾!等我们将鱼虾杀了,洗干净,拿回家时,锅里的水还没有开呢!
木香听得出奇。
我特别给她介绍一种鱼。有一种鱼,叫清欢子。为什么叫清欢子呢?因为这种鱼生活的环境很干净,水是清澈的长流水,水里的石头是干净的,水里的杂草是鲜活的。清欢子怕浑水,水浑了,或者污浊了,它们的头就昏了,眼睛睁不开了,只能随波逐流。我们要是想吃它,找一根长长的树枝,往较为平静的水湾里搅。搅呀搅,水浑了,它受不了,就会乖乖地闭上眼睛,浮起来,任人拣捞……
木香喃喃自语:清欢子,清欢子……我是不是一只清欢子呢?
我说,你是清欢子呀,你清洁、透明、纤尘不染……
你千万别搅浑我的内心啊!木香说。
我要给你一个干净的世界。我负责地对她说。
过了一段时间,木香按捺不住自己了。她对我说,既然龙头山这么迷人,那你就领我去吧!这塑料厂也太臭了,太恶心了,它污染了大地,污染了天空,还污染了你我的心身!
木香随我一起奔向龙头山。我们坐火车,转汽车,再走路。山一程,水一程,终于来到了龙头山。
普麦给儿子讲这些,声情并茂,绘声绘色,和收音机里那说书人一样,故事环环相扣,紧紧抓住了大洋芋的心。
大洋芋说,爹,真想不到,你们以前相处得那么好……既然是这样,为啥子妈妈会离开我们呢?
普麦说,儿子,没有酒,我倒真的说不出话来……酒是故事的引子,你想不想听啊?
大洋芋说,我还是给你添茶吧,我们龙头山的苦荞茶,可是最环保最养生的!
普麦接过茶罐,一饮而尽。
爹那口才,的确让人佩服。不过大洋芋听着听着还是走了神。他的心思,远了……
大洋芋说,爹,你是不是夸张了点?
爹说,夸张一点有什么不可以?作为一个龙头山人的后代,你也开始嫌弃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了吗?不至于吧!
大洋芋没有吭气。大洋芋只是记得,好几次爹和金大叔在一起吃饭喝茶的时候,两人谈到这些,观点就非常的不一致,甚至是互相拍桌子打板凳,弄得脸红脖子粗,弄得像是仇人似的,不欢而散。因为金大叔曾若干次地警告爹,不要一叶障目,外面的世界更精彩。他认为爹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把龙头山看得高于一切,完全是自尊心太强、目光短浅、视野狭窄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