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守斋冷,一史驰心热。陈本明同志以其艰苦的创造性的劳动继《朱提文化论》之后,又主笔写作完成了《昭通彝族史探》一书,并于2001年得以正式出版发行。应该说,他做了一次开拓性的工作。当然无可否认,无论是《朱提文化论》还是《昭通彝族史探》都不可避免地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第一个走出这条线路来的人,无论如何也是功不可没的。研究彝族历史和研究汉族的历史是大不相同的,其原因有二:一是可供查寻的文字史料较少,而能够形成定论的史料更少;二是经考古发掘的实物佐证也很少,特别是上、中古时期的更少。这就给研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而本明同志能够尽量搜求史料虚心研究鉴别真伪,并于有限的实物中仔细观察反复推敲发现内涵。把这些史料和实物作为论据用在他的著作中去,这实在需要付出一番艰苦的劳动。
《昭通彝族史探》一书为昭通彝族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勾勒出了一个大体的轮廓。这个轮廓大体可分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远古时期,从原始社会时期,昭通智人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繁衍,而从公元前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到公元前2100年左右,昭通已经进入原始社会,不少出土的石器和陶器和房屋基础反映了当时的生产状况生活状况,说明农业和畜牧业已成为当时的两种主要生产方式,人们已经形成村落群居,进入了父系氏族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上古时期即杜宇时期,这段时期是东周的春秋与战国交替之际,约公元前400年左右,部落首领杜宇后裔分为六个部落,形成为彝族的六祖,其中糯、恒二部留在昭通一带。这一时期的末期也就是东汉时期,在这段时间,在昭通本土创造了辉煌的朱提文化。第三段时期为中古时期,即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东爨乌蛮时期到宋元时代的乌蒙时期,这段时期长达千年,这段时期都是属于彝族部落统治时期。这段时期用乌蒙并列的部落有芒部(镇雄)、乌撒(威宁)和闷畔(东川)。这段时期昭通的社会形态应属于奴隶制社会,但在晚期,商业贸易有所发展。第四段时期是元明清时期,这段时期昭通彝族社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首先是在元代确立了土司制度,使昭通既归属中央政府的统治,又有很大程度的"地方自治"性质。而到了明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便开始逐步推行"改土归流",但并未强制推行,而是要求土司承认自己是朝庭委派的流官,服从调遣。而到了清代雍正时期,鄂尔泰在昭通强制推行"改土归流",于是酿成了血腥的屠杀。但"改土归流"后也给昭通的社会结构带来了很大的变化。第五个时期即清末到民国时期,通过对龙云、卢汉一些重点的彝族人物的介绍,叙述了他们而对于昭通的发展,云南的发展所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抗日战争中的历史功绩和在解放战争末期举行起义的历史意义。
《史探》一书,在进行历史发展的线性叙述的同时,也尽量通过有关史料对某一时期的社会历史面貌作横向展开的阐述与介绍,使读者能够领略历史的某个阶段上的社会风貌。限于史料编著者未能就每个历史阶段都作横向展开。但其中某些历史阶段上的展开还是相当清楚的。试举三例:其一、本书在叙述朱提时期时,通过对壁画介绍和文字的描述让读者到了当时的人身披披毡头饰角状发髻的装束打扮,同时了解了手工工艺的发展水平。以此同时编著者叙述了当时畜牧业和农业的发展情况。让读者知道了朱提时期的民族融合与经济文化的初步繁荣;其二,在叙述清初的"改土归流"时既详细记述了鄂尔泰在乌蒙,镇雄强制推行"改土归流",并继而发生米贴大屠杀的惨剧,同时也阐述了"改土归流",后的社会结构变化和经济的逐步复苏。从而把某个历史人物具体的措置失当而酿成的大错与这一政策的历史意义区别开来;其三,在叙述民国时期的历史时,作者又略微采取了一点纪传体的写法,重点叙述介绍龙云、卢汉和安恩溥等人的生平,从而把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穿插其中,这种写法既叙了史也评价了历史人物。当然这种写法也并非到这一章才有,其实在叙述上古史杜宇的时候,这种方法已开始采用。只不过在这个部份的横向展开就更为全面,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方面均有叙述。这是本书写作上的又一特点。
《史探》一书用"史探"名之,诚如序言所说,是因为对于彝族历史确实还有许多未成定论,尚待探索的问题。最突出的大问题之一就是彝族的族源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本书不凭猜想臆断,不囿于一家之说,而将诸家观点并举,点出其主要观点及依据。"东来说"认为彝族先民原为楚国人,居住在洞庭湖流域,为罗与卢两个部落,后随庄桥入滇,彝族称"罗罗"即罗卢的对音。"西来说"认为彝族来自西藏,其依据是语言和形貌特点相似,这是彝藏关系密切的明证。"南来说"认为彝族祖先是古越人,或古僚人,持此说者认为僚"北史僚传"所载僚人习俗与彝族的习俗多所相似和相同。"北来说"认为古氐羌人是彝族的祖先,此外还有诸多说法,如"卢戎说"、"卢人说"、"外来说"等。在介绍了这些说法之后,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土著说"。作者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在原始社会解体时部落或部落联盟发展而成的"。并通过出土文物、彝汉文献、传说、谚语等的考据的和互相映证来阐明自己的观点,杜宇与梁利就是昭通彝族的祖先,从而得出结论"昭通彝族是由土著的部落,以后又融入其他部落、其他民族而形成的"。这种阐述的方式及其内容既坚持了科学的态度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这应该是研究史学的正确态度,值得借鉴。
本书"序言"谈到了成书的思想方法和研究态度时说:"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史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民族史研究的客观规律"。这一点是贯穿全书的一条红线。读完本书以后,我们可以看到,这一观点和方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关于民族的概念,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在原始社会解体时由部属到部落联盟发展而成的"这一观点,并用以解释相关的民族现象;其二坚持从特定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上层建筑去解释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其三,坚持从劳动的观点和社会实践的观点去解释,去认识和推理,这样作者就能对特定的实物和文字资料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且能作出历史的推断;其四;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评价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这样我们就能对这些事件和人物得到合乎历史规律的认识。比如于清初的"改土归流",编著者即客观地记录了鄂尔泰对彝族的镇压与杀戮,但又未完全否定"改土归流"的历史作用。同样对于龙云、卢汉和安恩溥等人也客观地分析了他们对于历史前进所作出的是非功过。我们认为这样的思想方法和研究态度,当是治史应该坚持的正确方法和正确态度。
"序言"说,《史探》是彝族研究史的一个开端,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也就难免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比较明显的是以下几点:其一是某些观点论据不充分,如在族源问题上的"土著说";其二某些地方摘引太多太长,有淹没叙述主线的倾向;其三近现代昭通的社会经济结构是彝汉相互融合的,因而写这段时间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经济文化的诸多记象,怎样叙述与交待才更符合彝族史这个大标题,值得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