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滇西彝族汉话是指云南大理、保山、临沧等彝语西部方言区的彝族村寨中流行的具有彝汉混合特征的一种语言。这种语言是当地汉语和彝语西部方言腊罗话混合形成的西南官话彝语变体,其语音和词汇系统主要来自汉语方言,但语法系统表现出高度彝语化的特征。彝族汉话使用一套与SOV语序类型相和谐的后置格标记,格系统的形式标记都是以汉语词为材料,但其语义概念以及语义演变过程则复制了彝语的模式。本文主要介绍彝族汉话六个格标记的形式以及来源。
关键词:彝族;汉话;腊罗彝语;语言接触;格标记

引言
语言接触是世界范围内常见的现象。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融合程度高,语言接触频繁。随着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加深,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语言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众多,语言接触频繁,但关于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深度接触的研究成果较少。其中,陈保亚以德宏傣语和汉语西南官话的接触为切入点,考察了汉语、傣语两种语言的接触性语音演变情况。[1]意西微萨·阿错对四川甘孜雅江倒话——藏汉混合语的语音、词汇和语法进行了详尽的描写和研究。[2]周洋考察了云南香格里拉藏汉混合语——水磨房话的语法混合特征。[3]本文考察的彝族汉话是在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牛街乡[4]发现的由彝语西部方言(西山土语)和汉语方言(滇西片)混合而成的汉语方言变体。在彝语成为濒危语言后,这种语言已经成为很多当地彝族人的母语,在当地称为“汉话”。这种汉话有别于当地汉族人所说的汉语,所以被称为“彝族汉话”。
巍山地区的彝族很早就接触汉文化,黄宗谷指出洱海地区巍山、南涧、永平等县的彝族村寨中流行着一种保留了古汉语入声字的汉语方言,并且把这种汉语方言称为土著汉话,这种本民族语言与土著汉话并存的现象在隋唐时代就已经存在。[5]在牛街地区彝族村寨的彝族人有的甚至自称祖上是明代从南京来的,也有的说祖上是清代从湖南、江西等地迁来的,但没有家谱或其他证据。根据《蒙化志稿》卷十六记载,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境内的汉族“多系明初设卫屯田官军之裔,及官商经离乱而流寓者,其籍以吴、楚、豫章为最,巴蜀次之”。[6]在长期的交往交流过程中,除了本民族语言外,彝族人兼用或是转用汉语(彝族汉话)的现象比较常见。彝族汉话是彝族人在转用汉语的漫长过程中,在不完全习得的情况下石化而形成的,是彝语与汉语深度接触融合的产物,无论在语音、词汇、语义还是在语法各方面都兼有彝语、汉语两种语言特色。彝族汉话最大的特点就是彝族人用彝语的语法结构组织汉语的语言材料,因此彝族汉话的语法受彝语影响较大,其语法特征与彝语保持高度同构,与西南官话滇西片差异较大,是一种高度彝化的语言。其特征可以简要概括为:
语音:声母、韵母、声调等系统及音节结构与西南官话没有系统性区别;
词汇:基本词汇、一般词汇与西南官话基本相同;
语法:具有与彝语平行的系列特征,如SOV语序、后置格标记、示证标记等。
彝族汉话的这种混合性特征是早期操彝语的群体深度借用并转用汉语之后民族母语特征的遗留,其格系统的标记形式以及来源,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特点。
本文将重点分析彝族汉话的格标记系统,讨论相关格标记的来源和演变问题,最后从类型学视角考察彝族汉话与中国境内具有混合性质且以SOV语序为主导的语言中后置格系统的共性特征与个性差异。
一 彝族汉话的格系统
彝族汉话很少使用前置词,反而使用一套与SOV语序类型相和谐的后置格标记,这些后置词后附于名词性成分,形成了比较整齐的格系统。根据目前的调查,彝族汉话中较有特色的格范畴有:受事-与事-比较格、属格、伴随格、工具格、从格、方所格,如表1所示。

(一)受事-与事-比较格标记
彝族汉话格标记ʂã55“上”主要用来标记动作行为的受事、对象、结果等客体,其基本功能是将受事宾语、与事宾语同施事主语区别开来。句子的主语一般具有生命性、定指性和话题性的特征,生命度低的名词性成分作宾语是无标记的,生命度高的名词性成分作宾语是有标记的,这是世界语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宾语有标记是一种语言共性。[7]
彝族汉话ʂã55“上”标记受事宾语的用法,如例(1)a至c中,“狗”和“阿木”充当受事宾语,此时需要添加格标记ʂã55“上”。

跨语言比较中发现大多数受事格标记的主要功能是消除施事和受事之间的歧义,其使用常常是非强制性的。[8]彝族汉话中的受事标记ʂã55“上”的省略与否主要受制于生命度以及施受关系,具体来说,当受事的生命度高于或同于施事的生命度时,必须在受事后加标记ʂã55“上”以区别施事和受事,如例(1)a至c所示。受事的生命度低于施事的生命度时,施受关系比较明确,格标记省略并不会产生歧义,因此可不加受事标记,如例(2)a;若加上则有对比强调的功能,如例(2)b。

彝族汉话ʂã55“上”的另一个功能是标记与事。所能标记的论元角色包括接受者,如例(3)a;受益者,如例(3)b;关涉对象,如例(3)c。前两例常充当双及物结构中的间接宾语。


彝族汉话ʂã55“上”在双及物结构中不标记直接宾语,只标记位于中间位置(主语与直接宾语之间)的间接宾语。一般情况下间接宾语由人充当,直接宾语由物充当,ʂã55“上”标记间接宾语这一规律跟ʂã55“上”一般标记生命度高的论元角色的倾向相符。在双及物结构中,ʂã55“上”的主要功能是区分动词前的主语和间接宾语,形成SOIOD的语序,格标记ʂã55“上”不能省略。
比较基准标记从方位词语法化而来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拉祜语的比较标记tha31[9]、柔若语的比较标记tɯ55[10]、基诺语的比较标记jə33[11]等都来自方位词“在……上”。彝族汉话ʂã55“上”也可以用于标记比较基准,这时候是强制性的,不能省略,而且需要与数量成分同现。如:

彝族汉话中的ʂã55“上”在语流中经常弱读为“xã55”(哈),甚至是“ã55”(啊)。格标记ʂã55“上”在彝族汉话中使用广泛,是彝族汉话保持SOV基本语序的重要影响因素。
彝族汉话中后置词ʂã55“上”的功能,基本与彝语西部方言腊罗话的格标记di31一致。腊罗彝语格标记di31的基本语义为“……上”,同时还可以标记受事、与事、比较基准。[12]处所标记、受事标记、与事标记三者异种同形现象,在藏缅语中十分普遍。[13]彝族汉话中的ʂã55“上”很有可能是复制了彝语西部方言腊罗话的格标记di31的语法概念及其语法化演变模式。彝语西部方言腊罗话中的后置格标记di31,主要起到区分施受关系的作用,不是强制性使用。如果在施受关系明确的情况下加此标记,起强调作用,是焦点标记,[14]且在单独标记比较基准时也需要有数量成分共现。除了语音不同以外,彝族汉话中的ʂã55“上”在语义特征、语法功能、使用限制等方面与彝语中的后置格标记di31高度一致。我们认为彝族汉话ʂã55“上”由方位词发展为格标记的语法化过程,是受到了当地彝语西部方言的影响。彝族汉话的基本语序为SOV,动词前的宾语需要借助相关标记以明确论元角色,因此复制了彝语西部方言格标记di31的语法功能。
(二)属格标记
狭义的领属关系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拥有、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亲属关系,即艾肯瓦尔德(Aikhenvald)所说的三大核心领属关系(thecoretypesofpossession),其中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以及亲属关系是由社会规则和生理属性决定的关系(bioculturalrelation),是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而对事物的拥有关系是一种临时建立起来的领属关系,是可让渡的领属关系。[15]彝族汉话的属格标记“尼”(ni33)和“家”(tɕia33)与西南官话滇西片基本一致,“尼”(ni33)标记的是对事物的拥有、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家”(tɕia33)标记的是亲属关系。例如:

亲属关系中,如果领有者是复数人称代词的话,中间可以加领属标记“家”(tɕia33)也可以不加,如例(6)b,这一点与腊罗彝语一样。腊罗彝语的领属标记有两个,分别是dɛ55和tsa33。两者分工明确,dɛ55标记的是对事物的拥有、部分和整体的关系,tsa33标记的是亲属关系,同时具有复数义。[16]
(三)伴随格标记
彝族汉话后置格标记kɯ33tɕi33(跟前)的功能是引出动作行为所伴随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的偕同者、参与者。例如:

kɯ33tɕi33还可以标记言谈对象,或引出动作行为的另一方参与者。例如:

值得注意的是,彝族汉话后置格标记kɯ33tɕi33的语音来源可能为汉语表示方位的“跟前”,如例(9)a,虚化后表示伴随对象,如例(9)b,继而表示动作行为的偕同者、参与者。

彝族汉话的kɯ33tɕi33(跟前),之所以能表示动作行为所伴随的对象以及动作行为的偕同者、参与者,是因为它复制了彝语西部方言腊罗话的格标记khɛ55的用法。腊罗彝语的格标记khɛ55具有“跟前,周围,旁边”之义,彝族汉话中,有些时候“旁边”可以替换kɯ33tɕi33(跟前),“我他旁边不熟”即表示“我跟他不熟”。腊罗彝语khɛ55表示“跟前,周围,旁边”等方所义,如例(10)所示;而后延伸为“到某人那里去”的方位义,如例(11)所示;最后表示行为动作涉及的对象,如例(12)所示。

从方位义语法化为伴随义再到表对象,这种语法化过程与方位词的语义特征密切相关,即“空间位置的转移”。彝族汉话的后置格标记kɯ33tɕi33应该是彝语母语者在转用汉语时,采用了汉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材料来对应母语中的成分,以翻译的方式,用汉语的材料把彝语khɛ55的用法借过来,然后根据彝语的音系系统对汉语材料进行了改造。其语法化路径和语法多功能性跟彝语后置词khɛ55基本一致。
(四)工具格
工具格的典型功能是表示动作、行为采用的工具、材料、器具,凭借的方式等,彝族汉话的工具格用tso55mɛ33“做么”来表示。例如:

彝族汉话的工具格用tso55mɛ33“做么”来标记也是对彝语对应标记模式复制。腊罗彝语中工具格标记是pi55ka33,pi55的语义为动词“做,干”,ka33实词义为“拿、带”,虚化后可用于连接两个动作,其功能类似于连动标记,也可作话题标记。彝族汉话中的“么”也具有表话题、停顿、连接的作用。彝族汉话的工具格用tso55mɛ33“做么”来标记是对彝语pi55ka33的汉语翻译。
(五)从格
从格主要表示动作行为在时间和处所上的起点,也称为“离格”,彝族汉话的tsɛ55tʂo33“在着”主要置于方所名词之后,如例(14)a,也可以放在时间名词后面,如例(14)b。

彝族汉话从格标记tsɛ55tʂo33“在着”是对彝语对应概念形式的一种简单复制。彝语用两个动词短语构成“从……到……”的语义概念,如例(15)所示。

汉语“从”的语义在彝语中用“dʑi33dʐa31ta31hɛ33”这样的复杂谓词来表达,彝族汉话截取了前两个词dʑi33dʐa31,并且把它们翻译成汉语“在着”。彝族汉话中的从格标记tsɛ55tʂo33“在着”可以放在表时间的名词性成分之后,从表示“空间”的概念延伸到了“时间”概念,但是使用受限,必须和后面的动词连用,其语法化程度不是很高。
(六)方所格
彝族汉话的方所格“thəu33/təu33/ʂəu33”表示的是事物所处位置和立体空间的内部,其语音和语法化过程跟汉语西南官话的方位词“头”或“首”基本对应。西南官话的身体部位名词“头”或“首”语法化后置于名词性成分之后,表示事物所处位置和立体空间的内部。这与SOV语序后置词的位置匹配,因此,彝族汉话的后置方所格标记直接使用了汉语的“头”或“首”,而不是彝语的方所格ku55(……里)。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多种语音形式并存现象,“彝化”痕迹较明显,说明其语法化程度较高。相较于西南官话“头”或“首”的语音形式,彝族汉话的方所格“头”或“首”表现为音节弱化,声调统一为最省力的中平调33,如thəu33/təu33/ʂəu33。可以认为这是对语法化结果的一种标记,通过声韵调变化来体现虚化是彝语中常用的一种手段。

(七)小结
彝族汉话的格标记系统是汉语与彝语深度接触的产物,像受事、与事、伴随等格都是以汉语词汇为材料,以彝语为模式语的语义复制和语法化复制而形成。彝族汉话的母语者认为自己所操的具有彝语特色的语言是汉话,即认同其为汉语方言而不是彝语。从互懂度来看,母语为汉语的汉族人一般能听懂彝族人说的彝族汉话,因为彝族汉话绝大部分词语来源于汉语,语音与汉语近似。彝族汉话虽然被彝族人认定为汉语方言,却有一套后置的格标记系统,与彝语西部方言格系统基本对应,具体见表2。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从格范畴的分布和标记形式来看,彝族汉话和彝语的格系统基本对应,彝族汉话格标记系统的语音形式全部来源于汉语,没有直接借用彝语语音形式的,而语义内容大多数来源于彝语。
语音形式方面,虽然彝族汉话格标记的语音形式来源于汉语,但其语音实体出现了磨损,经过了改造和演变,具体表现为“彝化”(韵母单音节化倾向)和弱化。王双成指出语音上的销蚀或弱化是语法化过程中最常见的表现形式。[17]
语义功能方面,彝族汉话表方位的ʂã55/xã55(上/哈)以及kɯ33tɕi33(跟前)其语义演变模式与彝语的di31和khɛ55几乎一模一样。海因和库特瓦把语言接触引发的语法演变分为“语法借用”(grammaticalborrowing)和“语法复制”(grammaticalreplication)两种,“语法借用”指的是一种语言的语法语素迁移到另一种语言中;而“语法复制”则是指一种语言仿照另一种语言的某种语法模式,产生出一种新的语法结构或语法概念,包括“语法意义复制”和“语法结构复制”两种情况。[18]我们认为,彝族汉话表方位的ʂã55/xã55(上/哈)以及kɯ33tɕi33(跟前)的语法化路径之所以与彝语对应,是因为复制了彝语di31和khɛ55的语法化路径,包括语义概念、语义演变过程。
彝族汉话多是借用汉语的材料表达彝语中对应的句法结构,因此SOV语序成为彝族汉话的基本语序。格林伯格提出如果一种语言的优势语序是动词后置于名词性主语和宾语,那么这种语言几乎都具有格标记。[19]彝族汉话是属于SOV语序的语言,施事、受事、与事、处所等都处于动词前,必须在形式上加以标记才能避免歧义和误解。从这一方面来看,彝族汉话中存在后置格标记是SOV语序语言内部语法体系自洽的结果。随着普通话的普及以及汉语水平的提高,彝族汉话年轻母语者中也出现了SVO语序的表达。如果说SOV语序与后置格系统是相辅相成、自成一体的关系,那么SVO语序的出现意味着彝族汉话在不断向汉语回归。假以时日,当SVO语序取代SOV语序成为优势语序时,彝族汉话后置格系统可能随之消失。因为不需要区分歧义,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可能会将后置格系统淘汰。
二 甘青、川滇地区格标记系统的跨语言考察
典型的汉语方言以SVO为基本语序,以SVO语序为优势语序的语言按照语言经济性原则是不必使用后置格标记的。但是甘青、川滇地区汉语方言与阿尔泰语、藏缅语深度接触后,形成了一套成系统的后置格标记,如甘沟话[20]、唐汪话[21]、倒话[22]、水磨房话[23]。从这些语言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到,以SVO为优势语言的汉语与SOV语序的阿尔泰语和藏缅语深度接触之后,其语序类型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从“SVO”演变为“SOV”的语序,继而发展出相应的后置格标记来跟SOV语序语言内部语法体系匹配。西北甘青地区的格标记是汉语自身发展和语言接触双重作用下的产物,其中一个原因是少数民族语言使用者在转用汉语时,采用汉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材料来对应母语中的阿尔泰语成分。[24]滇西地区的彝族汉话的格标记系统的混合特征也表明,其产生既有汉语方言自身发展的结果,也与彝语深度接触产生的影响密切相关。
甘青、川滇地区具有后置格标记系统的语言的一个共性是,格标记的语音形式多数来自汉语,相关功能多从周边SOV少数民族语言对应后置词平行移动过来。彝族汉话的格系统的标记形式与之相似。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虽然格系统小类数量以及内部语法化程度不一,但方位词语法化为后置格标记为普遍现象,且大多具有相同的语法化特点。比如,倒话、水磨房话、云南香格里拉汉语方言的格标记“上”,甘青地区方言或混合语中来自方位词“上、下”的格标记“哈”。川滇地区的格标记“上”与甘青地区的格标记“哈”在句法形态功能方面大体上是对应的,虽然具体功能不完全相同,但都具备了最基本的标记受事和与事的功能。周洋以此总结:川滇地区主要为格标记“上”的语法化地理圈,而甘青地区则主要是格标记“哈”的语法化地理圈。[25]值得注意的是,彝族汉话中ʂã55“上”在标记受事、与事时弱读为xã55“哈”甚至是ã55“啊”,并且弱化的语音形式xã55“哈”在日常交流中使用频率更高。可见甘青、川滇两个语法化地理圈之间是紧密相关的,但也不是界限分明,而是一个连续统。此外,彝族汉话格标记“上”与“哈”“啊”并存以及方位词向格标记语法化的现象,可以为甘青地区格标记“哈”来自方位词的这种观点提供旁证。
从甘青、川滇地区后置格标记的形式以及来源来看,语法复制是混合特征产生的重要机制,也是语言演变的重要机制。彝族汉话格系统的产生以及混合特征的形成,除了语法复制这一重要助推力外,语言经济性原则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比如表领属的ni33“尼”和方位格thəu33/təu33/ʂəu33“头/首”在滇西汉语方言中后置于名词性结构,所以被直接实体借用到彝族汉话中,而汉语方言中没有的后置格则通过模式借用从彝语中移植过去。在语音形式上遵循汉语优先准则,只要能对译成汉语的就不借用彝语语音。从“汉语语音形式优先”的选择可以看出,彝族人希望自己说的汉话“听起来”更接近汉语。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请参阅原文)
原载:《中国语言学研究》(第六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文图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语言学研究。
作者:卜维美,云南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语言学以及彝语语法;武芳宇,云南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方言。
*本研究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语言接触视域下云南巍山彝汉混合语语法研究”(QN202550)资助;论文曾在“走向田野:区域语言现象研究”工作坊(常熟理工学院2024.11.29-12.2)上宣读,与会专家柳俊教授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谨致谢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