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在滇中、滇南一带的彝族村寨,随着社会的变迁,传统村落社会文化结构趋于解体,村寨同质性减弱,异质性增强,整合力和凝聚力下降。红河州慕善彝村的例子表明,旅游经济能很好的促进村落社会文化的重组和整合。传统和现代的合理整合,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并重,保护和开发并行,是当前整合民族村寨文化的一种有效手段,有助于建设和谐稳定的村落社区。
关键词:旅游经济;村寨整合;慕善村;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
一、彝族村寨传统社会文化结构的解体
彝族是云南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多居住在山区和半山区,处于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在滇中南地区,传统的彝族村寨聚落,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凝聚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以山地农耕小农经济为主,村落社会具有自足性、封闭性,以及较强的同质性。
当前,传统的民族村落正处于剧烈变迁阶段。“解体和脱节构成了现代化的一个基本部分”,在现代化过程的初期阶段,“造成了大量的社会解体和全然悲惨的现象”。[1]改革开放后,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生活已从村民们的日常生活中退去,近三十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变迁,滇中、滇南的彝族村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村寨的传统社会结构解体、宗族式微、社会分层,以及村民们的生计多元化、职业多样化,村落封闭性被打破,人员流动频繁,村民们往往随市场亦步亦趋。目前,许多村落里,能将村民们聚集和组织起来的手段已经越来越少了。过去村里一有动静,人们热心地自发聚集;而现在,用大喇叭喊都喊不动。总之,彝族村寨的同质性减弱,异质性增强,村寨的整合力和凝聚力明显下降。
村寨整合力的下降伴随着传统文化的失落。村寨聚落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所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都是习惯成俗的,并代代相传。过去,“成年人的过去就是每个新生一代的未来,他们早已为新生一代的生活定下了基调”[2]。这种文化的复制性传承在保持文化稳定性的同时也使得文化发生改变的可能性减少。现在,村寨长老们的权威一落千丈,风光不再。他们无法向年轻一代提供符合时代要求的全新的知识、经验和生活模式,长者们所掌握的传统文化自然也不再受年轻人尊崇,从而引起了传统文化在代际间的传承减弱或中断。这种现象在滇中南彝族村寨里非常普遍,如红河县红土坡村,当地彝族的母语、服饰、风俗、礼节、歌舞等民族传统文化正在年轻一代中急剧消失。[3]
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是人类创造出来的那些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功能论者认为,一切文化现象都具有特定的功能,无论是整个社会还是社会中的某个社区,都是一个功能统一体。构成统一体的各部分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确保了文化社会统一体的稳定有序运行。在传统社会中,村民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信仰习俗相同,具有相似性和同质性,这是一种“机械团结”,“机械团结不仅无法像有机团结那样把人民紧密地结合起来,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化,它自身的纽带也不断松驰下来。”[4]在现代语境下,随着彝族村寨村民生计多元化、职业多样化,以及人员流动频繁,村落内的社会文化结构发生重组,正向有机团结转变。在语境发生改变的情形下,村寨文化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村寨社会如何整合,如何增强凝聚力,是新时期和谐民族村寨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问题。
美国学者沃勒斯坦认为,不同国家、民族的历史,总是相互联系形成一定的“世界性体系”,“世界体系”具有“中心——半边缘——边缘”发展结构。中心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占有优势,边缘国家不得不以出口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为主,且受控于中心国家。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体系中的非中心国家中,少数民族又往往处于边缘,其变迁和发展显然比汉族的更加剧烈和艰难。
二、传统和现代整合下的慕善村
少数民族文化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化是相对于主流社会而言的“他者”文化,具有差异性和独特性,拥有观赏、体验的潜质,具有消费对象的可能性。“当下转型语境中的少数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及其艺术展演,分别在文化和经济维度上表征了民族文化的双重属性,更在动态格局中凸现了政府、民间组织和企业在保护与开发民族文化中的互动与冲突。”[5]
慕善村,隶属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石屏县彝族人口约1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54%,因此石屏县的彝族文化浓厚。近年来,石屏县民族文化旅游产业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迅速崛起,作为人文旅游路线中一个点,慕善村的民俗旅游活动日益兴盛起来。
慕善村,海拔1930米,属于山区。全村人口890人,村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多种植水稻、罗卜、小麦等作物。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05.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79元。石屏县是山区农业贫困县,可以说这里的许多彝族村民才刚刚脱贫,还在为小康生活奋斗。慕善村彝汉杂居,村民中彝汉约各占一半,彝汉两种文化在此交融,相得益彰。慕善村的彝族属于彝语南部方言区,自称尼苏,他称为花腰。慕善村的彝族文化浓郁,尤其是歌舞文化最为出名。慕善是石屏县选定的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传承村,地方政府先后投入了数十万元帮助该村修建了传承馆。该村建有文化活动室1个、图书室1个、业余文娱宣传队1个。
慕善村,呈现出了传统和现代的整合,文化传承和旅游经济兼顾,保护和开发并行,极大的促进了村寨整合,增强了村落的凝聚力。文化传承与旅游经济共存、共发展,文化搭台,旅游经济唱主角,旅游经济反哺文化传承的良性发展局面在慕善初现。旅游经济对慕善的促进和整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传统的复兴与重构;语言文字的传承;族群关系的整合;传统民居的保护和改造。
1、传统的复兴与重构
近年来石屏县的彝族文化形成了四大名片:花腰服饰、歌舞、女子舞龙、仪式节庆。这四大文化名片的形成,得益于政府的支持,现代传媒、学者及旅游经济的介入和推动。
花腰服饰。服饰是一种独特文化,是各民族最显著的特征。彝族尼苏支系花腰服饰,穿的是历史,戴的是神话,色彩斑斓,艳丽夺目,光彩照人,服饰上的每一个图案都隐喻着族群的历史记忆。花腰服饰分为便装与盛装,做工精秀,华贵大方。近年来,随着村寨旅游经济的的兴起,精工绣作的花腰服饰对文化的他者而言成为了一种艺术品,具有很强的收藏和观赏价值,因而花腰服饰非常热卖,各村寨均有擅刺绣者制作精美的花腰服饰出售,一套普通的花腰服饰均价在3000元以上。不仅崭新的花腰服饰大受欢迎,穿过的、旧的花腰服饰也有人偏爱。慕善村的传承展览室中还有花腰服饰及刺绣艺术品展示和出售。
花腰歌舞。石屏花腰歌舞,源远流长,经久不息。这里是歌的世界,舞的海洋,在传统的尼苏花腰文化中“能歌尚舞者走天下”。在民间,过去,不能弹唱、踏歌的人,犹如盲人,找不到朋友,娶不到老婆,走不出村寨,建立不了广泛的社会关系。虽然花腰歌舞在文革中遭到严厉禁止,但是近年来呈现出了复兴的可喜局面。据慕善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传承村的孙正尧老人介绍,在文革时期,白天村民们在生产、生活中为了应付,就背毛主席语录,晚上偷偷的、小范围的唱跳花腰歌舞,要不然,“就传承不到现在了”。2004年,石屏县彝族李怀秀、李怀福的“海菜腔”在全国青歌赛上一举成名,名扬四海,海菜腔这种边缘族群的原生态唱法在主流音乐文化中获得了一席之地,登上了大雅之堂。这一获奖极大的刺激了彝族歌舞文化的发展,在许多彝族山寨,人们终于感觉到了“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的含义。
女子舞龙。彝族舞龙,多见于滇中的玉溪市和滇南的红河州,且历史和传统上,多为男子舞龙。改革开放后,石屏县独辟蹊径,大力整合、创新民族文化,各村寨兴起了女子舞龙。女子舞龙,阴阳结合,刚柔并济,集传统和现代为一体,显示出了彝家女子的风采,吸引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的关注。石屏县大龙坡“花腰女子舞龙队”在1999年全国“百龙大赛”中喜夺金奖,并在天安门举行的欢庆澳门回归大型联欢晚会中再展风采。
仪式节庆。石屏彝族重礼节,讲伦理,勤祭献。这里毕摩文化发达,毕摩在这里除了叫“毕摩”外,还有一个尊称“系祖颇”,这一尊称是“老师、师傅”之意,即毕摩不仅是宗教仪式中的祭司,还是乡土社会中的知识分子。石屏彝族传统文化根基深厚,具有丰富多彩的民族节庆、仪式活动,如火把节、密嘎哈(又称祭龙,以村寨为单位举行)、德培哈(大祭龙,多个村寨联合举行的祭龙活动)。密嘎哈和德培哈是大型祭祖节庆,集神圣与世俗、祭献先贤与现世教育、仪式与歌舞娱乐为一体,娱神又娱人,甚是热闹。“祭龙民俗无论是其来源与传说还是祭祀的仪式,都有丰富的人文内涵,有可观赏性、可参与性,对旅游者有极大的吸引力,构成了祭龙民俗潜在的旅游价值。”[6]
这四大名片的形成,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不仅是传统的延续,也是传统的“发明”,被发明的传统“它们紧密相关于‘民族’这一相当晚近的历史创新以及与民族相关的现象:民族主义、民族国家、民族象征、历史等等。”[7]
2、语言文字的传承
面对外来游客,慕善人清楚地知道,游客是冲着独特的花腰文化而来的,因而在外来者面前,慕善人会穿上漂亮的花腰服饰,唱起花腰古调,跳起花腰舞蹈,尽情地展演着“花腰”文化。
语言是民族特征的一个重要标志,海德格尔有“语言是存在的家”的名言。彝族有自成体系的语言和文字,彝文具有悠久的历史,有独特的彝语诗歌书写传统,彝族文献多用五言诗的韵体文形式写成,但是,当前彝语和彝文的式微、消亡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母语使用环境及使用人口的急剧缩小和消亡,对彝族村落居民的影响较大,不仅需要语言文化的转换和过渡,而且还易挫伤民族自信心,强化边缘感。
花腰古调中许多唱腔唱词多为彝语,如花腰古歌“阿哩”,是尼苏人中流传的一种彝语五言诗体韵文歌,阿哩古歌种类众多,内容丰富,感情深厚,情节生动,对仗工整,词饰优美,修辞独特,显示了彝族先民对彝语的高超驾驭技巧。彝谚说“阿哩十二部,部部十二卷”,可以说,阿哩是花腰歌舞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他的花腰调,也多用彝语演唱,在月琴的伴奏下,边歌边跳,保留着古彝人的踏歌遗风。
在慕善的村寨民俗旅游中,作为一个文化整体,需要对外统一展示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对游客而言,最能刺激感官,增强旅游体验的莫过于奇异的歌舞,这是一种文化体验和文化之旅。民族性的东西越多,就越能吸引外来游客,因而,慕善人又掀起了彝语学习热,有彝语基础,才能学好花腰调。对于个体来说,如果不学花腰调,不会唱跳花腰歌舞,就不可能成为舞台中的主角,当然也就少了一份热闹和收入。
“游客喜欢彝族歌舞”,为了增强慕善村的内涵,村民们自发组织了“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传承班,在节庆之际、农忙之余村民间传授、学习和交流花腰歌舞。不仅学习彝语,还不定期学习彝文,村中的毕摩自己印制教材,经常在传承班里教授彝文。这样,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彝语的生命力,增强了彝民们的自豪感。在慕善村,经过多年的民族融合和文化涵化,无论彝汉,均能流利使用彝汉两种语言。
3、族群关系的整合
族群是人们在交往互动和参照对比过程中自认为和被认为具有共同的起源或世系,从而具有某些共同文化特征的人群范畴。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不同群体的人聚居在一起的机会大大增加或接触更加频繁,构成了复杂的、多元的文化交织或彼此相互如何适应的问题。
在慕善,彝汉居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交往中,互为婚姻,互帮互助,和谐共处。“慕善”为彝语地名汉语记音,村里最早的定居者为彝族,所以在依山腰而建的寨子中彝族住寨子的上半截,明清以降陆续搬来的汉族住在寨子下半截,体现了先来后到的和谐有序思想。“因为彝汉杂居,全村老小能说彝汉两种语言,‘看势行事,双语兼用’,出门上街,遇到说汉语者则以汉语应对,碰上说彝语者则用彝语应答。”[8]
族群作为一种自识和他识的文化体,具有文化的界限,形成族群边界。在旅游经济开发中,对于像慕善村这样多族群聚居的村落,面临一个问题:到底对外展示哪个族群的文化形象?如果只强调其中一个族群的,其他族群如何适应,这是一个现实问题。
费雷德里克·巴斯认为,在一个包容性的社会系统中,几个族群的正面联结取决于群体的互补性,并涉及群体的一些独特的文化特征。族群间的这种互补可以产生相互依赖或共存。[9]在多民族地区,多样并存不仅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而且也是相互正常存在的基础,文化与民族之间的相互适应,也是族际关系一种带有本质的属性。族际关系是一种立体的网络关系,它包括族群间的互相依存、互为利用、互为制约这样一系列非线性的多因多果关系。[10]
族群研究中的工具论认为,族群认同具有场景拆合性,是基于现实考量而实行的一种策略性行为。慕善,以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村示人,主打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在旅游经济中,凭借彝汉居民的长期相处、融合和对彼此文化的熟习,汉族居民主动认同彝族文化,有意模糊族群边界,积极参与和协助村寨彝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成为了主角而非旁观者,从而在村寨旅游经济活动中获取了一席之地。面对游客,慕善的汉族村民也穿上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服饰,操着流利的彝语,和彝族村民一道尽情的展示彝族文化。对于外来游客,特别是那些国外游客,穿着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服饰的慕善村的汉族居民一般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实族别,对外宣称是“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笔者以少数民族身份进行的采访中得知,在慕善,“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传承班”的多数负责人和组织者为汉族村民,负责人孙正尧认为:村里真正的那些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的汉语文水平较低,在对外交往、联系、组织、协调等事宜中不是很便利,而汉族村民的优势则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在旅游经济的推动下,慕善村的不同族群主动调适自我,优势互补,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这块招牌下,彝汉居民混淆边界,不分你我,共同主导和主演着这场旅游文化大戏。族群间延续和强化了历史上自然形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关系,正在构建一种动态平衡的互惠互利、互相理解、和平共处的关系。
4、传统民居的保护与改造
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慕善村的旅游项目中除了服饰、歌舞、祭仪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外,还包括彝族古民居——土掌房的观光旅游。近年来,政府和村民认识到了保护彝族传统古建筑的重要性。
滇中、滇南彝族民居多为土掌房,它被认为是云南最具特色的五种少数民族房屋建筑之一。土掌房,是民居建筑适应环境和文化的典范,它适应了山区和和半山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就地取材,造价低廉,经济适用,冬暖夏凉。土掌房布局和结构类似于汉族的四合院,一般为三间两耳或五间四耳,正房为上下两层,所用材料为土、石、木,其屋顶为土质平顶。《新唐书》载,南诏时期的彝族先民“其所居至皆平顶”。土掌房不仅是人们的安居之处,也是仪式活动和歌舞娱乐场所。
在现代社会中,土掌房也有诸多不便,有不适应现代生活之处。如土掌房内部常年烟熏,光线较暗。另外,近年生态失衡,土木结构的土掌房内易遭老鼠打洞筑窝。而且,传统的土掌房各户间紧密相依,层层叠叠,建筑密集,造成村落内街道弯曲狭窄,汽车不能进出,随着村落内农用车辆的增多,这个弊端较为突出。
在民族村寨旅游经济中,既要保护好旅游文化资源,又要顾及村民们的现实诉求。在地方政府和村民们的协商下,出台了一个政策:就地改造。即在慕善村建盖房屋,只能盖传统的土掌房。修葺房屋,需保持土掌房外观。
慕善村的土掌房有不少还开设了家庭旅馆。为了让游客能在慕善深入体验和了解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文化,就需解决游客的吃住问题,于是家庭旅馆应运而生。为了减轻村民负担和改善旅游服务设施,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种做法,即开设家庭旅馆的土掌房户,其内部装修的费用,政府补贴一半,个人出一半。这样,激发了村民们的建设热情,对他们而言,是一举两得,既装修了房屋,也有机会赚钱。
由于慕善被列入了旅游目的地,昆明和西双版纳等地的旅行机构已经掌握慕善家庭旅馆的数据,因而,当旅游团到达时,谁家的家庭旅馆住几人,早已被安排妥当。村民们所要做的就是,等游客参观游玩尽兴之后,各自领着自己的服务对象回家,沏茶、做饭、聊天,安排洗漱、睡处,热情招待即可。据了解,家庭旅馆的收费标准为:早点5元,中午饭和下午饭各20元,住宿一晚40元。
有些游客就是“稀奇土掌房”,不喜欢在客厅和堂屋里吃饭,偏要上土掌房的屋顶吃,而且还要撒上青松毛,席地而坐,像一个传统的彝人那样吃饭。吃完饭后,村民们就在平坦宽敞的土掌房顶围成一圈,男子弹起四弦奏乐,女人们和着节拍踏歌跳乐,游客和村民纷纷乐在其中。
民族村寨中的民居变迁情况“不仅表征了民族地区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变,而且折射出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村社社会结构的逐渐转型。” [11]把民居变化作为观察转型期社会现象的一个角度,更具丰富性、直观性和敏感性,也富有现实意义。慕善村的旅游经济开发,将传统和现代整合在了一起,极大的促进了古村落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开发。
三、结语
社会整合,是将社会系统内的不同结构、要素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它可以有效防止社会的失范、解体和冲突。每一个社会都有适应一定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传统文化,每一个社会都有其整合机制。当前,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状况是“复兴、衰退和变异三种现象并存”,但是总体而言,“衰退是深层的”[12]。在当前,彝族文化建设的投入大多数只着眼于县城所在地,很难延伸到乡镇特别是自然村,殊不知自然村寨才是彝族文化的最基层单元,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必要加强对民族村寨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在民族村寨中,现代与传统并不成二元对立。民族村寨中的村民,即文化的主体和文化持有者,他们身上既有历史和传统的体现,也有现实的诉求反映。
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利益诉求的主体性及社会发展的整体性,是达致社会团结、融洽与和谐的有效机制。[13]对于传统民族村寨来说,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整合过程,亦是村寨社会整合力的重建过程。民族村寨是民族文化的生存和传承空间,当现代化的力量深入民族村寨后,引起了民族村寨文化生态环境的不断变化,表现出自身的变迁、发展和建构的轨迹。这种整合和建构,既是对传统的承续,也是对传统的再造。现代旅游经济对慕善村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是一个丰富的过程,表现在语言文字、仪式风俗、歌舞艺术、民居改造、族群关系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又与人们的经济生活产生了更加紧密的联系。在这一建构过程中,村寨是空间,村民是主体,文化是核心,形成了地方与国家、村寨与社会、文化与市场的有机互动。这种内源性的建构不仅使民族村寨文化在新时期得以传承发展,也极大的整合了村寨的社会和文化结构,重建和强化了村落的凝聚力,有助于建设和谐稳定的民族村寨社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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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年第3期;文字来源:彝学网;图片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