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西南的崇山峻岭中,历史上长期存在着众多地方性政权,这是两千多年前的司马迁就已发现的事实,笔者曾用"西南国家传统"来予以概括。今天被界定为彝族的人群,曾建立过十多个君长国,其中,慕俄勾君长国声名最著,影响最为深远。慕俄勾建国的历史,据传说可上溯到三国蜀汉时期,其强盛时,统治地域横跨贵州乌江上游鸭池河东西两岸,包括今天贵州省西北部、中部的大片区域。
关键词:彝族;三国蜀汉;贵州乌江;鸭池河;嫡长子;司马迁;地方性
在中国西南的崇山峻岭中,历史上长期存在着众多地方性政权,这是两千多年前的司马迁就已发现的事实,笔者曾用“西南国家传统”来予以概括。今天被界定为彝族的人群,曾建立过十多个君长国,其中,慕俄勾()君长国声名最著,影响最为深远。慕俄勾建国的历史,据传说可上溯到三国蜀汉时期,其强盛时,统治地域横跨贵州乌江上游鸭池河东西两岸,包括今天贵州省西北部、中部的大片区域,因统治中心在河之西,故又名水西。[1]元明时期,水西君长()接受中央王朝的赐封,成为闻名全国的大土司。明代土司最高品级为从三品宣慰使,水西君长世袭“贵州宣慰使”之职,明洪武六年(1373),朱元璋还诏“贵州宣慰使霭翠(系水西君长—引者注)位居各宣慰之上”,[2]水西之重要性由此可见。洪武十五年,当明王朝的大军统一云南之时,朱元璋曾感叹说:“至如霭翠辈不尽服之,虽有云南,亦难守也。”[3]对这样一个重要的西南地方性政权的承袭制度,许多学者采用嫡长子为大宗,其余众子为小宗层层分封的宗法制原则来加以解释。这一解释忽略了嫡长子继承制的形成历史,并不符合水西君长国大部分时期的情况。方国瑜曾指出“夷俗以嫡长为贵”是后来之事。[4]多年前,笔者亦曾考察从元末到明代中期的水西君长系谱,指出水西君长之职原本是群支“更迭而为”,并分析了嫡长子继承制在明代形成的过程。[5]本文拟结合彝、汉史料,就此展开更详细深入的探讨。
一 宗法制解释模式
关于水西君长国的承袭制度,光绪《黔西州续志》有一个经典的论述:
称君长为苴穆,犹可汗、骠信之号。既附于朝,则为宣慰、宣100抚。嫡子仍袭其位,而分庶子为穆濯,译言名爵,今为大土目。穆濯之嫡子仍袭穆濯,而分庶子为祃衣、为衣苏。[6]
《黔西州续志》还对这一承袭制度的形成做了一番解释,称土司的先世在殷周之时“始通中国”,帮助武王伐纣,所以其风俗礼仪“尚有殷周之遗”。这一解释当然充满想象成分,但并非毫无根据的虚构。早在《黔西州续志》成书之前500多年的元大德年间,曾亲履今云南、贵州一带的官员李京,在其《云南志略》中叙述包括水西一带的罗罗(通常被认为是彝族的前身)风俗时就称:“正妻曰耐德,非耐德所生,不得继父之位。”[7]证之以比较清晰的明代水西土司的身份,也可以发现,嫡子继位是常态,除非君长乏嗣,否则旁支绝难问鼎君长之职。与水西君长国毗邻,相互之间往来频繁,风俗习惯与社会制度都极为相似的乌撒君长国(统治今贵州威宁、赫章一带)同样如此。如洪武十八年(1385)土官实卜病逝,其长男禄革先故,由于嫡孙卜穆年幼,所以由次男阿能替职。后卜穆年长,赴京朝奏,朱元璋令其袭职。卜穆亡后,男凯班年幼,于是卜穆亲弟阿达借职,永乐十六年(1418)正月命令凯班承袭。[8]
史继忠是研究水西历史的代表性学者之一,他显然受《云南志略》《黔西州续志》的影响,用了宗法制、嫡长子继承制来概括水西政治制度,他总结说:
宣慰死,其嫡长子继承,诸子为穆濯;穆濯死,嫡长子继承,诸子立为祃裔;祃裔死,嫡长子继承,诸子立为奕续,如此等等。时间越长,分支越多,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树谱式”的结构,从分支上体现出相互间的隶属关系……总之,嫡长子为“大宗”,其余众子为“小宗”,一环扣一环,“大宗”“小宗”互为交错,循环不已,这就是古书上所谓的“大部落有大鬼主,百家则有小鬼主”。其实,所谓“鬼主”,无非就是“宗主”。[9]
一直到今天,仍然有不少学者受此模式的影响,如美国的何汉德(JohnEHerman)在2007年出版的关于水西的专著中,就认为已逝君长之妻所生的长子承袭君位,嗣君的兄弟中,有能力者则被委任为穆濯等职,穆濯去世,其职位由其长子继承。[10]
二 明代嫡长制继承制的形成
我们要清楚水西是否实行以及何时实行嫡子继承制,必须知道不同代际君长之间的身份。大约在成化十年(1474)至成化十二年间,水西君长、贵州宣慰使安贵荣请国子监祭酒周洪谟撰写《安氏家传序》(以下简称《家传》),[11]记述先世历史。周洪谟并不清楚安氏先祖的情况,相关材料必定是安贵荣提供的。明代土官承袭,须向朝廷奉上宗支图册,说明继任者的身份,甚至在土官在世时,即须上报“应袭子侄姓名”,[12]因此,安贵荣所提供的系谱,至少明代部分是有相当可靠性的。
《家传》所讲述的水西历史,起于慕济济(齐齐),接下来是其子济济火在蜀汉时期开国,被诸葛武侯封为罗甸国王。然后就跳到了宋代的普贵,中间只用了一句“自济火至普贵凡五十六代”带过。能够清晰说明是56代,可能是安贵荣提供了详细的父子联名系谱(关于父子联名谱,详后文),但周氏认为不重要,因而略过了这些名字。之所以要将普贵特别指出,显然是因为《大明一统志》中有普贵在宋开宝间102纳土归附的记录。从元代的阿委开始,直到安贵荣,每一代水西君长均有记录,许多还说明了身份。据此,结合《明实录》,笔者曾考证了水西君长之间的亲属关系。下面列出各代君长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根据《家传》所判定的,不再注明。
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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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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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画(那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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霭翠(画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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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的(翠弟,《明史》卷316则云:“子安的袭。”《家传》成文时间早,且 必定利用了安贵荣所提供的材料,疑《明史》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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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卜葩(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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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洪(卜葩叔辈。《家传》云:“卜葩年老有疾,安纳洪替职,(永乐)十六年赴京进贡,回至襄阳江汉驿病卒。孙彬楫尚幼,从父安中借职。”此记载似未说明病卒者是卜葩抑或纳洪。《明太宗实录》卷233,永乐十九年正月壬午载:“贵州宣慰使安卜葩来朝,贡马。赐钞币,遣还。”卜葩永乐十九年尚在,可知死者系纳洪,安中是安纳洪之孙彬楫的从父,下文又考证出他是卜葩之弟,因此纳洪系卜葩之叔辈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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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中(卜葩弟。《明太宗实录》卷266,永乐二十一年十二月甲戌:“贵州故宣慰使安卜葩之弟忠贡马六十匹,且奏兄安卜葩已卒,请袭职,从之。”可知中系卜葩之弟。《家传》为“安中”,《明太宗实录》为“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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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聚(中从子。《明英宗实录》卷11,宣德十年十一月辛未云:“贵州故宣慰使安中男聚,女直指挥若亦不花等来朝,贡马及方物。”卷14,正统元年二月癸丑云:“命贵州宣慰使司故宣慰使安中侄聚,弗恩木卫故指挥使察罕贴木子木当哈俱袭职。”可知聚系中从子。但嘉靖《贵州通志》所载《家传》称:“安中物故,从父安聚袭。”疑该版《家传》有误,万历《贵州通志》所载《家传》改为:“安中物故,安聚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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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陇富(聚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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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观(陇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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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贵荣(观子)
可以看出,在安观之前,唯一父死子继者是阿那,而且事出有因。《家传》称阿那之父阿委死后,普加专权作乱,不修职贡,元廷率兵来讨,阿委遗孀奢谌用计斩普加,赴军前请罪,于是令阿委之子阿那“仍守其土”。这一情节暗示,阿委卒后,按照彝俗,普加可能才是真正的继任者。自安陇富之后,才顺利将君长之职传给儿子安观,再传给孙子安贵荣。正德年间贬谪贵州的王阳明,对此很了解,因此,他致水西君长、贵州宣慰使安贵荣的信中说:
且安氏之职,四十八支更迭而为。今使君(安贵荣—引者注)独传者三世,而群支莫敢争,以朝廷之命也。苟有可乘之衅,孰不欲起而代之乎?[13]
长期以来,权力传承并未遵循父死子继的原则,[14]王阳明显然明白这个情况,所以称“且安氏之职,四十八支更迭而为”。自安陇富起才将君位传给儿子与孙子,“独传者三世”(即陇富—观—贵荣),[15]揭开了嫡长子继承制的历史。这一制度的变更是明廷介入的结果,正所谓“今使君独传者三世,而群支莫敢争,以朝廷之命也”。
朝廷愿意扶助陇富一支垄断大权,无疑有观念与习惯上的因素,皇帝与官员们对父死子继的权力传承方式显然有更多的亲切感与认同感,早在洪武年间朝廷便试图在土司地区推广这一制度。[16]更重要的是安陇富对明廷的效忠,正统六年(1441),兵部尚书王骥征麓川时,尚未继任的陇富曾纳马400匹。次年,陇富袭职,七年后被授予怀远将军诰命,这是难得的殊荣。这一年,湖广镇远、洪江等处苗乱,波及贵州,情况危急,陇富奉命领兵至贵阳护守城池,之后又回师大败袭击水西的“苗贼”。陇富之子安观虽然年幼,亦率军拒敌,经历大小战斗六十余阵。景泰三年(1452),总兵官方瑛征紫江等处叛苗,陇富纳军马100匹。天顺二年(1458),征东苗,又纳军马200匹。两年后,西堡蛮反,总兵官刘玉来前往征讨,陇富率土兵随征,“杀贼有功,累赏银牌”。[17]陇富对中央王朝的效力之勤在水西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也许是他获得明廷支持的重要原因。
陇富之后,父死子继之制得以确立,除非君长乏嗣,否则旁支绝难问鼎宣慰使之职。安万铨的故事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安万铨是宣慰使安万钟之弟,嘉靖七年(1528),万钟卒,其子阿写尚幼,于是兵部议以万铨暂领宣慰职务,管摄夷民,以待阿写长成。[18]以后安万铨虽有平定都匀阿向叛乱之功,却不得不在嘉靖十八年逊位,阿写袭职,改名安仁。[19]
水西君长一职的嫡长子承袭,是明代中期才形成的。那君长之下的穆濯、祃衣、奕续等职,是由嫡长子层层分封而来的吗?关于此问题,汉文史料很少有记载,偶有记载,亦充满不少想象与错误,如前面提到的《黔西州续志》。所幸的是,彝族至少在宋代已有较为成熟的文字,[20]掌握着文字的布摩()与慕史()们,留下了大量以本族文字书写的文献,足资我们考察此问题。
与乌撒、扯勒等彝族君长国的行政制度相似,水西将辖土划分为十三个则溪(),每个则溪都设一大仓库,保管征收来的钱粮。在彝语中即仓库之意。[21]笔者甚至怀疑每个则溪都有一个小市场,因为意为集市。[22]
则溪官员的职能主要是管理兵马与钱粮,被称为“穆濯”()、“奕续”()等,关于其委任情况,从彝书《土地民奴和则溪的管理》中可知一斑:
主管戛勒则溪城堡和营寨的,是液额苦帕家笃额阿切的女儿,住于彻堵底苏……
陇垮则溪城堡和营寨的主管者,是妥阿哲(即济火,水西君长国的开基者———引者注)的幼子阿哲阿琪。兵马元帅是节能以义。濮勺必迭,属于德布支系的鲁歹君长家。阿阔阿比,则是慕俄格君106长正妻所生的儿子。他们都是陇垮则溪辖区的穆濯、奕续。
朵能则溪城堡和营寨的主管者,是纪启鲁洁。兵马元帅是阿施纳额。濮叶额增为兄,管理勿阿纳(妥阿哲的六世祖———引者注)家的地方,濮叶洛举为弟,是外甥家来当臣子,乃洛举土目。陇勺阿再,初次来管朵能。额拐额知、阿阔阿叶、阿阔木依、阿阔觉道、阿阔额迭、阿叶德初、忍额德直,他们都是朵能则溪辖区的穆濯、奕续。[23]
这两段材料表明,则溪的官员以及他们同君长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有的是分封世袭而来,历史久远,如阿哲阿琪系古代水西君长妥阿哲的幼子;有的是后来的君长所封,如陇勺阿再;有的是君长的母系亲戚,如濮叶洛举兄弟;有的是女性,如笃额阿切的女儿;有的甚至来自其他彝族支系———德布系,如濮勺必迭。显然,统治权力的分享并不完全满足嫡长子为大宗,其余众子为小宗层层分封的宗法制原则。
三 彝族的嫡长制观念与幼子观念
接下来,我们通过彝文献来考察水西彝族的嫡长子观念。虽然贵州彝族至迟在宋代已有成熟的文字,但现存彝文献大多是形成于明清时期的抄本,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仅仅反映明、清时期的历史,很多内容是一代代传抄下来的。贵州彝文献中规模最宏大、内容最丰富者当属《西南彝志》[24]与《彝族源流》,这两部卷帙浩繁的巨著,内容涉及天文、地理、历史、神话、宗教、哲学观念、政治权力等,是研究彝族特别是贵州彝族历史与文化的珍贵材料。
水西、乌撒的传统中,幼子才是家业的继承者。2001年,我在水西、乌撒两大君长国的故地进行田野调查,许多彝族父老告诉我,彝俗幼子可多得一份家产,房屋一般由幼子继承,但幼子通常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文献记载与此相符。《彝族源流》云:“在普天之下,父母靠幼子。”[25]“阁氏的九子,八个居水中,幼子赡养父母,仅他在地上,名叫阁默那。”[26]与乌撒君长同一支系(布系)某一家支的幼子糯克博欲迁走时,其母那咪录前来劝阻他:“别迁吧克博,常言说道:‘在多同米谷上空,日月是天的耳目,在高山原野,嫩草是羊的食粮,在彝家的地方,幼子是父母的命根。’”[27]
幼子守祖业,嫡长子只能离家发展,因此有所谓“嫡长好迁徙”之说。[28]《彝族源流》中专门有“娇家堵毕德”一章,介绍各彝族支系的嫡长们频繁迁徙的状况。[29]其他章节中,亦不乏相关记载,如“乍氏六弟兄”云,住在妥勾糯法的蒙氏,嫡长迁到了尼米妥体。这一章还描绘三个部的十五嫡长外迁各地的情形。[30]又如默系德施部的长房德施俄、施阿勒等都迁到滇西。[31]尤令人注意者,乌撒部的一位远主诺濮迂的长子,迁往北部,变成了“啥”()。[32][水西、乌撒的彝族自称“娄”(),意即生活在大地中心的人。与“娄”相对者为“啥”,“啥”在古彝文中是“由中央向外发展的人”之意,彝文专家们通常将其翻译为“外(人、族)”。而在今天的水西、乌撒的彝语中,“啥”专指汉人]
嫡长子外出闯荡,需要克服更多困难,所以彝书中常常将嫡长子描述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彝族源流》云:“那水中的怪,不与嫡长斗,嫡长不怕它……深山有虎,虎不犯嫡长,嫡长不怕虎……岩中的蛇,不来扰嫡长,嫡长不怕蛇。”[33]
在彝文古籍中,我们也看到,继承君长国王位者,不一定是嫡长子。如《德毕氏谱》中,长子诺濮迂北迁,次子诺陇邓继位,[34]而且也并非嗣君的兄弟就一定可以分封一方。在乌撒君长的系谱中,既有分封到妈姑、底乌等地者,也有许多“出不了头”的,还有一些为兄长做兵卒的,[35]当然也有嫡长子继承制的记录。《彝族源流》称:“苏能一支,不享受祖业,非长子之故。”[36]在关于远古时代的一些记忆与传说中,也有相关内容,如:“在那从前,米靡传仁政,其嫡长继承。”“什勺传仁政,其长子继承,先发迹嫡长。”“尼能传仁政,其嫡长继承。”[37]笔者认为,与其说这些记载反映了嫡长子继承制在传说时期已经形成,不如理解为嫡长子继承制形成后,著者用当时的观念改造了远古的历史。《彝族源流》与《西南彝志》一样,是编者对当时流传彝书的一种选择、整理与汇编,不同时期的观念见于其中,是正常的事情。
四 水西系谱的性质
嫡长子继承制并非水西彝族君长国原有的传统,而是明代中期经朝廷的干预才形成的。据此,我们对于彝、汉史籍所载的一些所谓水西君长谱系将会有新的理解。
道光《大定府志》中的《安氏谱》(以下简称“志谱”)云:
一世慕齐齐,二世齐齐火,三世火阿得,四世得乌沙……六十一世阿腻阿糯,六十二世阿糯阿画,六十三世阿画乍俄,六十四世乍俄陇内,六十五世陇内陇赞,六十六世陇赞霭翠,六十七世霭翠陇弟,六十八世陇弟普者,六十九世普者那科,七十世那科白则,七十一世白则裸至,七十二世裸至陇铺,明赐姓安,七十三世安祚,七十四世安贵荣,七十五世安万钟,七十六世安万镒,七十七世安国亨,七十八世安仁,七十九世安疆臣,八十世安尧臣,八十一世安位,八十二世安世,八十三世安承宗,八十四世安坤,八十五世安胜祖。[38]
志谱的主体部分,是典型的彝族命名方式,子名联结父名的最后一个或两个字,由此而形成了代代相连的父子联名制,从七十三世开始用汉名记谱。二世齐齐火,据说即三国时期开创水西基业的济火。而六十二世阿画、六十六世霭翠,以及从七十三世安祚起一直到八十五世安胜祖,在汉文史料中都有记载,确凿无疑是水西君长。所以,我们容易认为,这个谱既是君长谱系,也是一份父子联名的家谱。这样一种认识,进一步加深了研究者嫡长子继承制是水西君长国的固有传统的印象。
志谱彝名部分史源,无疑来自彝文典籍中的水西系谱。这些系谱,见于《西南彝志》《爨文丛刻》《彝族源流》等彝书,[39]内容大体相同,应有共同史源,其中的一些差异,当是在流传过程中所产生。[40]我们先看《爨文丛刻·笃慕源流》中的相关系谱(以下简称“爨谱”):
一世笃慕,二世慕齐齐,三世齐雅洪,四世洪雅德,五世德武沙……六十二世阿尼阿脑,六十三世阿脑阿画,六十四世阿画大俄,六十五世大俄老内,六十六世老内陇赞,六十七世陇赞霭翠,六十八世霭翠陇弟,六十九世陇弟濮直,七十世濮直纳考,七十一世纳考本哲,七十二世本哲陇知,七十三世陇知陇铺,七十四世陇铺不玖,七十五世不玖直罢,七十六世直罢安钟,七十七世安钟直俄,七十八世直俄陇则,七十九世陇则保习,八十世保习奋老,八十一世奋老陇古,八十二世陇古陇德,八十三世陇德陇迭,八十四世陇迭额奋,八十五世额奋明宗。[41]
忽略音译的差异,爨谱与志谱中的彝名部分几乎完全相同。唯因爨谱多了一代慕齐齐之父笃慕,所以两谱在代数上有一代的差异。同时,爨谱在七十三世陇知陇铺(志谱为七十二世裸至陇铺)之后,较志谱少计了一代,所以最终两谱均为八十五代。最重要的差别是,志谱自第七十三世始,改用汉名。这就容易使人产生联想,将志谱中的水西君长汉名,一一对应于爨谱中的彝名。何汉德正是这样做的:[42]
陇赞霭翠 无汉名
霭翠陇弟 安的
陇弟濮直[43] 安卜葩
濮直纳考 安中
纳考本哲 安聚
本哲陇知 安陇富
陇知陇铺 安观
陇铺不玖 安贵荣
不玖直把 安祚
直把安钟 安万钟
安钟直俄 安万镒
直俄陇则 安万铨
陇则保习 安仁
保习奋老 安国亨
奋老陇古 安疆臣
陇古陇德 安尧臣
陇德陇迭 安位
陇迭额奋 安坤
何汉德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明实录》《明史》以及诸多地方志的记载都很清楚,安万钟、安万镒、安万铨是三兄弟(万钟被刺杀,无子,其弟万镒袭职,万镒卒后,其子安仁尚幼,于是其叔万铨借袭,安仁成年后方把政),安疆臣、安尧臣亦是兄弟俩(疆臣无子,弟尧臣袭),[44]他们之间的彝名绝不可能是父子联名制。[45]彝书中,凡是兄弟的,他们的名字都是同父亲分别联名。例如,梯妥诺的长子、次子、幼子名字分别为诺濮迂、诺陇邓、诺克博,[46]额迭纪启的4个儿子,名字分别为纪启益组、纪启者洁、纪启姆德、纪启阿仁。[47]此外,安仁是安万镒之子,亦绝不可能与叔叔万铨联名。
志谱擅将彝名改为在史料中有记载的君长的汉名,造成了这是一份君长谱的假象,无疑是很不妥的。事实上,各种彝书中所载的水西父子联名谱,都非君长系谱,因为水西君长之职在历史上长期以来是各支更迭而为,即便嫡长子继承制确立后,也会出现因为君长无嗣而兄终弟及乃至旁支承袭的现象,所以,这类父子联名谱绝不可能是君长谱———尽管其中确实有不少人担任过君长。
那么,水西系谱究竟是什么性质呢?爨谱最后一句称:“笃慕以后,传八十五代到阿格君长。”[48]阿格君长是谁?学界公认即额奋明宗,汉名安胜祖,卒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他在位时,已经只有“水西宣慰使”的虚衔,实际上已经被朝廷剥夺了“预军民事”的权力,他死后无嗣,清廷不允许旁支承袭,于是“安氏之为宣慰使者遂绝”。[49]爨谱中的那句话,是对水西历史的一个总结,各种彝书中所载的水西系谱,本质上就是末代君长安胜祖的家谱。
《西南彝志》也记载了水西系谱(以下简称“西谱”),与上引志谱、爨谱大体相同。难得的是,西谱不只是按父子联名记载人名,还记录了一些他们的身份与事迹,以及一些同代兄弟的名字。从中可以确认,许多嫡长子都不是君长,更有甚者,某一代人中,所有兄弟都不是君长。例如:
四十七世勾阿维。阿维有三子,小儿子阿维阿努,是阿努土目。次子阿维朴泽,是朴泽土目。长子阿维阿施,四十八世阿维阿施,是阿施土目。长子阿施洛那,四十九世阿施洛那,小儿子洛那耿作,住博维苟嘎,是耿作土目。长子洛那阿壳,五十世洛那阿壳。洛那阿壳,有九个嫡子,十三个庶子,全都是土目。[50]
可以肯定,四十七世勾阿维的三个儿子包括长子四十八世阿维阿施在内,都是“烘”(,即土目)而非“祖”(,即君长)。阿维阿施之长子四十九世阿施洛那,以及五十世洛那阿壳是否为君我们不清楚,但洛那阿壳的所有儿子包括嫡长子在内,全都是土目。这些事实更加让我们确信,水西系谱并非君长谱,而只是安胜祖的家谱。
余论
在研究边远地区特别是南方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时,我们所能利用的文字材料往往只是官员与士大夫们的一面之词。这些文献或出于道听途说与想当然,或基于特定的视角与价值观念,对周边族类的历史进行了剪裁与规范。将水西君长国的政治制度纳入宗法制的框架,并用“殷周之遗”来解释,很符合“礼失求诸野”的士大夫想象,而嫡长子继承,也切合了王朝的意识形态。
然而,一些无意的史料,在蛛丝马迹之中潜藏着那些规范化历史叙述的缺环与矛盾。王阳明致安贵荣的信、周洪谟所撰写的《安氏家传序》以及《明实录》中的若干水西土司的身份信息,动摇了水西宗法制的解释框架。可以肯定,水西君长国的最高统治权力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这是明代中期在王朝的干预下形成的,并非水西固有的制度。
更为重要的是,彝族君长国有自己的文字传统,水西拥有丰富的彝族文献,这些文献不但论证了君长嫡长制继承的不可靠,而且暴露了所谓层层分封的宗法制原则的虚假性,这更让我们得以明了彝族君长国的嫡子、幼子观念。
现存彝文献的数量相当庞大。据朱崇先的统计,全国各单位收藏的彝文古籍数量至少有8000册,其中贵州省毕节市(水西与乌撒两大君长国故地)收藏有2600多册。[51]这一统计远非全貌,1997年,据不完全统计,仅毕节市就发现6000余部彝文古籍。[52]按照常理,这样庞大的新史料出现,应当带来西南民族史研究的“革命”。然而,“革命”并未发生,这一方面是因为许多研究者缺乏基本的学术意识(例如全盘相信彝文献所述即真实历史、滥用对音方法、滥用父子联名制确定历史时间等),相关研究虽然常有惊人之语,但不能被学界普遍接受和认可;另一方面是因为彝文献的知识系统与叙述模式(如缺乏清晰的时间序列、作者身份不明、史实与传说交织等),完全不同于我们熟悉的汉语、英语等文献,研究者要么不知所措,要么视其为不根之论而置之不理。要言之,语言虽然是障碍,但尚属技术层面的问题,史观以及解读方法的更新才是关键。必须改变基于汉文、英文等史料所形成的观念,充分掌握大量的彝、汉文材料,谙熟某个地域彝族的传统礼俗,才有可能真正理解该地域彝文献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证性研究,改变我们对西南历史的既有认知。
按: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作者单位:温春来为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教授;岳宗霞为青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原载:《新史学(北京)》2020年第2期(2020年第13卷);文字来源:搜狐号“尘埃开花到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