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凉山彝族双重社会分层体系、家支身份与经济地位关系的分离以及婚姻匹配规则的转变,是彝族家支体系具有“资本”意义的根本原因。“家支资本”可视为彝族种姓身份在婚姻选择上的博弈筹码,影响着凉山彝族的阶层流动。凉山彝族特有的通婚规则,使“家支资本”参与婚姻选择并与经济资本进行兑换,不断攀升的彩礼使“异类匹配”的婚姻逐渐增多。家支的“资本化”和高额彩礼的出现,看似强化了彝族的家支身份认同,实质上加速了彝族等级身份系统的解体。
关键词:凉山彝族;家支资本;高额彩礼;阶层流动
(凉山彝人 李新瑜摄)
一、引言
彝族彩礼(Bridewealth)是彝族传统的婚姻习俗,具有偿付和资助功能。随着凉山彝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彩礼金额也随之节节攀高:在2009年之前,彩礼金额平均在2万元以下;但2010年突然提高到7万元以上,且每年以2万元到3万元的速度急速上涨,给凉山彝族地区带来一定的负面冲击:诸多贫困家庭面临着难以承担的婚嫁重负,而且越是贫困的地区,彩礼金额要求越高,导致其陷入贫困代际传递的恶性循环。
关于彩礼上涨的原因有几种解释,包括:青年婚姻协商的自主权提升,并集体向新郎家庭索要彩礼(1);市场经济导致贫困地区劳动力流动,形成对新娘有利的“女方市场”(2);以及彩礼性质转变为“炫耀性消费”的途径。(3)但一般的彩礼理论和实践难以涵盖少数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因此本文力图为少数民族地区出现的高额彩礼提供具有民族性的解释机制。当追求工具理性的现代性价值观侵入古老的村庄,凉山彝族特殊的社会分层与流动机制如何响应?家支如何从种姓身份转变为资本形态?“家支资本”进入婚姻领域后,如何催生了凉山彝族的“高额彩礼”?“高额彩礼”如何加深了凉山彝族的贫困代际传递?
彝族地区曾经是典型的奴隶制社会,“家支”是奴隶等级制度的具体形式,彝语为“此伟”,作为父系的血缘集团,其含义为同祖先兄弟,集中体现了彝族社会的政治关系。等级制度和家支制度构成了凉山彝族奴隶制度的统治基础。“其他一切,无论是社会习俗、文化生活、道德规范、意识形态等,都离不开这两个核心。”(4)家支组织实际上构成习惯法指定和实施的权力机关,对个体和家庭均有约束力。在经历了民主改革、改革开放等之后,家支体系仍在彝族社区发挥作用。现有研究将家支作为社会集团组织形式,从传统的功能主义视角考察家支体系的组织和庇护功能,如传统习惯法的基层调解作用,家支嵌入凉山彝族的乡村治理等。
事实上,由于凉山彝族婚姻制度形成于奴隶社会时期,其通婚原则与家支制度有密切的联系,实行严格的“民族内婚”“家支外婚”“等级内婚”等婚姻制度。(5)家支体系通过影响彝人 的婚姻匹配,形塑着凉山彝族的阶层再生产。随着改革开放对彝族村落的冲击,更多的现代性元素改变了彝人物质精神生活。作为一种种姓制度,家支身份由直接传递的血亲关系所决定,在彝族的生活场域中,家支成为等级区分的符号。结合课题组的田野资料,本研究重点讨论两个问题:第一,家支分层与现代社会经济地位分层体系的关系;家支身份等级化的变迁,以及“资本化”的可能性。第二,随着彝族“等级内婚”的逐步瓦解,“家支资本”通过彩礼使“异类匹配”婚姻得以实现并开始泛化。
调研地G村位于四川省彝族自治县A县,该县辖6个镇、13个乡,共129个村7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有106个贫困村,境内以小凉山彝族人口为主,主要聚居在县境内西南高地。G村生活着172户家庭,共计734人。该村大约形成于19世纪,其祖先主要来自大凉山的美姑县。从2015年9月开始,课题组以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深度访谈彝族村民,辅以专访县政府、学校领导和村委干部等,获得本研究的原始资料。(6)
二、家支何以为资本:双重阶层观的亲和与分离
在凉山彝族地区有两种不同的社会分层体系,其对应的生活世界场域具有特殊的逻辑和自主性。随着彝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旧社会决定主奴关系的种姓等级转化为家支身份的优劣,同时种姓等级与经济资本的关系逐渐减弱;但家支与家族的性情系统、社会网络和政治资源仍保持亲和性,这是家支身份成为世俗化的资本的前提。在此,本研究提出“家支资本”的概念,是对于布迪厄所提资本概念(7)的情境性借用。“家支资本”所对应的是凉山彝族地区的婚姻领域,同样会引发资本占据者对该资本的竞争。
(一)民主改革前后的双重社会分层体系
社会分层的规则决定了资本的优先性,个体拥有资本筹码决定其社会地位。在凉山彝族地区有两种同时发生作用的分层系统:传统种姓分层系统和现代社会经济分层系统。彝族社会传统的分层系统包括四个身份等级:土司、黑彝、白彝、娃子。土司和头目统称为“兹伙”,是彝族社会的统治阶级;“诺伙”指黑彝,“曲洛”统称为白彝,奴隶被称为“娃子”(也称阿加或呷西)。黑彝是在土司之下的贵族阶级,对白彝和娃子有严格的管理控制权力。在旧凉山彝族生活世界的场域内,以黑彝父系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制度服务于等级制度。(8)这种等级制度完全由家族原初属性和通婚历史所决定,在彝族以熟人社会为特征的“罗罗王国”中,家支所属等级是非常明晰的,年纪越长的彝人,对种姓等级分层系统更为认可。
现代社会的经济地位分层系统从经典的一元分层体系发展为至今的多元分层系统。作为西方社会分层理论的源头,马克思提出将经济生产资料的占有作为判断阶级关系的依据(9);韦伯将其扩展为以权力、财富、声望三位一体的分层模式(10);现代分层指标,如陆学艺等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分层标准(11),大多可以追溯到三位一体的古典分层理论。随着凉山彝族青年谋生职业的改变,他们逐渐接受了现代经济社会地位的衡量标准。例如,G村村民非常认可教育对于社会流动的意义,教育有助于彝族青年在劳动力市场赢得优势,也是获取政治身份的基础,这囊括了他们对于经济和政治地位的追求。
在不同时期,这两种分层系统在凉山彝族的作用存在差异。以1956年民主改革为界(12),在1956年之前的传统时期,黑彝、白彝和娃子之间等级固定且森严,黑彝对村内白彝和奴隶均有统治实权;在1956年之后的转型时期,黑彝的特权地位已逐渐消失,黑彝与奴隶不再有统治隶属关系。但传统分层体制并未退出历史舞台,而由种姓的分层演化为家支的优劣。
由于家支地位来源于传统等级制度,因而具有“好坏”“高低”之分,即:个体与生俱来的家支身份,决定了其在彝族传统分层系统中的位置。家支的优劣主要根据是否遵循了通婚规则进行判别。导致家支“走下坡路”的原因包括:一是奴隶主跟不是明媒正娶的奴隶发生关系,导致奴隶怀孕并生下了非婚子,家支血统遭到“污染”。另一种是一个好家族“全部没有了”,即整个家族都死去,没有后代,在彝族称为“吃绝业”,原来没有姓氏的奴隶,继承了主人的姓氏,这种家支被彝族人称为“假家支”。因此即便是同一个名称的家支,其形成历史的差异导致其“骨头”存在差别。遵循这样的判断原则,在1966年以后,G村里二十余个白彝家支被区分为上、中、下三层。
图1 1949年后G村分层变迁图
图1为1949年后G村分层规则变迁图。如图1所示,在1949年之前,由于G村没有“土司”阶层,主要区分为黑彝、白彝和奴隶。在1956年民主改革时期,阶级划分主要参考了彝族的等级身份,将黑彝直接转化为地主,根据白彝的资产数量划分为劳动者,而奴隶则转化为奴隶和半奴隶。在1966年以后,黑彝对于白彝和奴隶不再是主奴关系,这种等级制度虽然看似已经瓦解,实质上却转化为了家支的优劣差别,曾经的白彝转化成上等、中等家支,而曾经的奴隶和半奴隶则对应为下等家支。从一定意义上讲,G村的等级变迁是凉山彝族种姓分层变迁的缩影。
(二)种姓等级与经济地位的关系
凉山彝族家支优劣与家族的物质资产与经济地位有密切关联,经济地位是判断社会身份的标准,家支身份和经济地位呈现高度的正相关。在1949年乃至1956年之前,G村里家家户户都种鸦片,用鸦片与外面商人换银子等,再用银子向“丁家阿干”(13)换“娃子”。在那个时期,黑彝的主要收入包括地租和自营土地的收入,后者是剥削白彝和“娃子”的无偿劳动所得。民主改革期间,政府主要根据奴隶数量和占有土地划分阶级成分,也与彝族的等级身份相对应。地主的前身份是黑彝,一般拥有3至4个“娃子”和占有30亩以上的土地;其次是由白彝转化而来的富裕劳动者和一般劳动者,他们占有的资源也较多。详见表1所示。
民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放凉山彝族的奴隶和半奴隶,没收地主和富裕劳动者等黑彝和上等白彝的财物,这对于彝族的阶层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在经历“复查补课运动”后,黑彝阶层的损失最严重;奴隶和半奴隶受益最大,他们不仅不再受到奴隶主的控制和管理,其社会经济地位也得到提升;此外,也有一些家支较好的上等白彝,因为种种原因并未划分为富裕劳动者。总之,在经历了“平等化”倾向的民主改革之后,家支身份与其拥有的财富资源不再有紧密的联系。
1949年前,彝族社会的阶层流动与经济地位变动的关系密切。在旧凉山,黑彝家支通常名气较大,在大小凉山彝区都相互认识,黑彝的地位不易变动;白彝下降为“娃子”,大多因为债务和贫困,以及被“丁家阿干”拐卖到其他地区;“娃子”希望上升为白彝,通常当其奴隶主家支全部死亡以后,才会有向上流动的可能。民主改革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彝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现代化和城市化对彝族群众的认知产生了影响,弱化了家支身份与经济地位的关系。
分离的原因是两者的流动率存在差异。首先,家支地位相对固化,主要通过与不同等级家支通婚的方式进行细微调整;其次,经济地位的流动率更高,尤其在改革开放后的40年里,彝族地区逐渐兴起外出打工潮,机会平等的经济地位流动冲破了传统家支地位的阻碍。有些家支地位较低的白彝,甚至旧社会奴隶的后代,有不少人取得了显赫的经济地位。同时有些黑彝的后代,由于不思进取,反而落入了贫困境地。村里的年长者描述了这种“阶层倒置”的现状:
“有些人祖祖辈辈是贵族,儿子慢慢就好吃懒做了;以前(父辈)是奴隶的变成百万富翁的也有。”(S-JYSB0910)
“以前黑彝是最富的,现在白彝比黑彝富的也多,像木罗(黑彝后代)呢,再等几年,他这样懒惰习惯不改的话,他就是现在的‘奴隶’,就反过来了!”(S-SMGZ1012)
(三)家支的祛魅:从等级到资本
家支地位在彝族地区是不言自明的,彝人几乎对生活世界中的家支环境了如指掌,不仅熟知村里家支的地位等级、与本家支的匹配程度,对邻村、同乡乃至整个大小凉山的知名家支等级谱系都有所知晓。这不仅关系到彝人成年后婚嫁选择的范围,而且决定了彝人间互动的原则。“家支好”“骨头硬”的家族通常名气远扬,在凉山地区都享有声誉,而“差一点”的家族则不受重视。如前所述,家支等级与社会经济地位的亲和性逐渐削弱,彝族社群对正统家支的尊崇,可能并非来自对现代社会分层模式的认可。那是否来自血统崇拜的惯性?
对此,本研究考察了家支身份与不同类型资本的关系。资本(capital)是传统的经济学概念,布迪厄对资本进行非经济的扩展和解读,提出四类资本:经济资本、政治资本、文化资本和象征资本。他将市场延伸为场域,而个体在场域中进行各种资本的竞争。布迪厄语境下的资本类似于纸牌游戏中的“王牌”,拥有“王牌”使个体在各种社会博弈中区别于简单的碰运气,进而个体拥有各类资本的多寡,决定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高低。
通过比较不同家支的性情系统、社会网络关系和基层政治资源的差异,本研究发现,虽然家支等级与高流动率的经济收入的关系在消减,但其等级特性已具有现代性意义上的资本表征。
第一,家支的性情系统共性。
许烺光所称“性情(personality)”或曰“个性结构”。(15)相同的家支等级具有相似的性情结构,好家支的家族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家支内部成员团结和睦、顾全大局,珍惜家族的名誉,不会随便与下等家支成员通婚。每个较好的家支有“说得起话”的家支头人,这使家支整体能够平稳上升,名气越来越大。而下等家支组织较为零散,没有家族的领导来协调内部事务。G村在2015年年初曾发生一起家支内部的冲突,下等家支SR内部两兄弟间发生矛盾,半夜携械斗殴,甚至惊动了警方。村内上等家支的青年这样认为:
“不是我们看不起家支不好的,是看不起他们生活的方式,比较自私,谁也不管谁,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光道,却没想到以前是同根生的人。”(S-JYXJ0921)
第二,家支与社会关系网络。
家支组织是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时期的社会基础,如彝族俗语“老虎靠嘴巴,诺伙靠家支”所述,家支成员对血亲系统持有高度的信任感,在重大事件中会相互援助和帮扶。上等家支通常拥有良好的外交关系,而传统社会时期严格的“等级内婚制”匹配模式,家支结的亲家均属于同一家支社会阶层,两方都拥有高质量且广泛的社交团体,形成并巩固了上等家支阶层网络。社会关系网络对彝族青年外出打工有极大的影响,作为一种“新兴成年礼”(16),彝族乡村青年渴望走出大山,但由于与汉族区域相联系的社会网络的稀缺,大部分彝族青年个体很难与外界建立关系,无法获得需要的工作机会,而社会关系丰富的“小老板”则根据工厂需求,在多个村内招工,并收取中介费,形成在彝族地区特有的“带工制”。这种由社会资本带来的经济回馈与家支网络密切相关。
第三,家支与基层政治资源。
旧社会的黑彝因为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纠纷冲突中,往往作为令人信服的仲裁人出现,其领导角色在彝族地区得以保留。而地位较低的家支,则很难得到众人认可。上等家支在基层的根基延续到其后辈,G村“最好”的四个白彝家支的后代均担任村内要职,分别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和村内毕摩;村内最德高望重的“德古”也属于其中的三个家支。家支地位与基层政治地位相对而言有较强的亲和性。现今的村干部换届选举,很多村民也拥护家支地位较高的后代,同时反对奴隶后代担任村干部,他们认为奴隶后代做事不顾全大局,反而会导致村内建设的倒退。一位村民描述了家支身份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性:
“几十年前,家支不好的,根本没有人能听你说话,你说话没有人听,尤其在美姑,出了一些小事,都需要黑彝出面解决。”(M-GMTB1008)
综合而言,在凉山彝族生活世界的场域内存在力量和竞争,家支不仅仅是与血统相关的种姓身份,还作为资本在主观或客观结构中积蓄能量,家支身份符合资本的排他性和获利性特征,是决定彝人在生活世界中竞争的逻辑之一。布迪厄认为,社会过程并不像赌局一样每局独立,“现实社会是不断累积迭代的过程,在连贯的时间线上紧密相关”。(17)资本则是在结构和社会系统的规律中进行不断的积累。既然上等家支身份意味着规范的家族组织、稳定良好的社会网络和基层政治资源,那么彝人对“好骨头”家支后代的推崇,事实上也与现代社会地位的价值体系相契合。
因此,赋予在家支身份中血亲崇拜的意味逐渐消解,而呈现出世俗化的现代性资本意蕴。更重要的是,“家支资本”不仅是场域活动中竞争的手段,同时也是场域活动中竞争的目标。而彝族阶层流动过程则集中体现了彝人对“家支资本”的争夺,阶层流动强调阶层地位的代际延续,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婚姻匹配导致的代内阶层流动;第二,父辈资本的传递导致的代际流动。由于各种资本的传递率和传递方式存在差异,导致凉山彝族阶层再生产过程更为复杂。那么“家支资本”是如何在阶层流动过程中运作?彝族现代婚配规则的变迁,如何影响了不同资本间的兑换和重组?
三、“家支资本”的运作:婚姻交换与阶层流动
在哈贝马斯构建的“系统-生活世界”理论中,当以金钱为载体的市场力量和以权力为媒介的国家力量,介入到本属于私人领域的生活世界(18)——“生活世界殖民化”(colonization of life world)时,本来是私人领域交往行为的婚姻选择和抚育子女都将遵循工具理性的逻辑。“生活世界殖民化”影响了凉山彝族的阶层流动。首先,通婚圈的扩大和通婚模式的改变;其次,不同的资本相互转换和兑换,这集中体现在彩礼这种婚姻支付媒介上,“异类匹配”的婚姻促生了“高额彩礼”的出现,“高额彩礼”也反过来促进了“异类匹配”的婚姻。
(一)通婚规则:从“同类匹配”到“异类匹配”
现代婚姻理论将“婚姻匹配”界定为两种模式:“同类匹配”模式与“异类匹配”模式。(19)前者是指结婚时相互选择那些在种族或民族身份、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等各方面条件相匹配或相近的对象结婚;后者则相反,结婚双方的条件具有差异,包括“攀上婚”和“就下婚”两种模式。贝克尔认为,只有当婚姻的收益大于独身的收益,人们才会选择结婚。当配偶双方是互补关系时,“同类匹配”婚姻结合的效益最大;而双方呈现替代关系时,“异类匹配”的婚姻结合最佳。(20)所以,当家支等级观在婚姻中的支配地位降低,个体会根据婚姻的收益选择婚配对象,而不是完全遵从传统的婚姻风俗。我们发现,凉山彝族地区“婚姻改革”,逐渐瓦解彝人对家支匹配的坚持,进入21世纪以来,彝族地区“异类匹配”婚姻逐渐增多。
凉山彝族地区经历了三次“婚姻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反对包办和买卖婚、反对转房制、推行男女婚姻地位平等,主要趋势是破除旧式的婚姻模式,引入自由婚配方式。而彝族地区婚姻风俗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内婚”“家支外婚”“等级内婚”。即:不与外族通婚,而与同等级的不同家支通婚。这样的通婚规则可以保证“以祖先等级论自己的等级”,家支不会“走下坡路”。因此,传统的彝族婚姻规则是以家支身份的同类婚为主,政府对凉山彝族的“婚姻改革”是希望削弱家支身份的等级观,引导彝族青年冲破家支桎梏,形成平等自由的婚姻观念。
旧社会彝族地区等级森严,黑彝、白彝和娃子间绝无通婚的可能,属于“等级内婚”。同样,在白彝内部家支存在分层,不同等级的家支也不能通婚。而且家支较好的白彝家庭,为了维护家族的血脉纯正,会谨慎地对待后辈的配偶选择,尤其反对与下等家支通婚。由于黑彝在彝族人口中的数量较少,因此,在婚姻的家支等级限制下,他们结婚的选择余地非常有限。在调查点A县,黑彝人数不足千人,占A县彝族总人口的1%左右,他们许多到三四十岁都难以成婚。与彝族青年相比,彝族长辈更加看重传统的家支“等级内婚”,一位上等家支的长者这样描述道:
“如果我娃儿没结婚,那家有个女儿长得漂漂亮亮的,或者他屋头咋个有钱,送给我,一个钱都不要我的,我也不会去娶那家的女儿!”(S-SMGZ0925)
在转型时期,虽然“门当户对”的家支结亲仍是基本规则,事实上家支的“攀上婚”也得到长辈的应许和鼓励。在1956年民主改革之后,彝人近乎探险地进入现代社会空间,生计、教育、人际交往的各方面都受到冲击,“异类匹配”——“跨等级、跨民族间互通婚姻和自主婚姻的婚变现象”(21)越来越显著。现代婚姻转型的特点是对“浪漫爱情”(22)的追求,彝族青年的婚姻自主性增强,城市地区的彝族婚姻甚至接纳了汉族等其他民族,而农村彝族婚配文化则相对传统,仍然以族内婚为主,但出现不同家支等级的“异类匹配”婚姻案例。
“异类匹配”的方式为“婚姻交换”埋下伏笔。但这种“异类匹配”并非单纯“攀上婚”和“就下婚”,而是在结亲双方家庭交涉博弈中,达到双方均满意的平衡点,实现不同资源的互补,因而具有经济人类学领域中的交换意义。“婚姻交换”不是强调孤立的财富积聚,而是通过交换考察经济体整合的模式,经济人类学家波兰尼将其区别为:互惠、再分配及市场交换三类。(23)例如,在G村,一位家支较好但身体残疾的JY家支聋哑男性,娶了一位家支较差、但身体健全的SR家支女性。这样的交易方式尚且可视为“互惠”,而在更广阔的市场概念——“完全市场”中,这样的婚配无疑会涉及金钱,进而形成彝族婚姻市场交换,而“高额彩礼”则是流动其中的交换媒介。
(二)高额彩礼:“家支资本”的策略性实践
彝族的彩礼从2010年左右开始攀升至今,已超越了普通百姓能承受的范围。当彝族地区男女双方同意婚事后,男方通过媒人派遣彩礼(在彝语中称为“者果”,俗称为“身价钱”),需向女方支付聘金的一部分。彩礼的多寡大多视男方家庭财力而定。在A县,由于白彝居多,生活水平差距不大,彩礼的数目在特定的时期比较固定。据课题组在调查点收集的资料显示:在1980年彩礼大约100元;在1990年前后,彩礼约为200元到700元不等;随着经济水平的上升,2005年时彩礼约为1000到2000元之间,2009年为2万元左右。到2010年左右,彩礼迅速攀升至7万元以上,且以年均2万元到3万元急速上涨。G村有彩礼20万元的婚姻,而A县里甚至有彩礼上百万元的案例。彝族地区高额彩礼已成为社会舆论焦点,其发生原因尚有若干猜想,除了彝人收入增加(24)、通婚圈内“女方市场”(25)以外,本文认为重要原因是“家支资本”进入彝族的婚姻领域中,由于家支在彝族生活世界场域中的重要性,引发了彝人利用高额彩礼对“家支资本”的竞争。
彩礼在经济人类学研究领域有两类理论工具。第一,在家庭功能层面,彩礼具有传统礼节性的偿付功能和资助功能(26),闫云翔将彩礼视作礼物交换,是两个共同体的长者所使用的集体策略(27);费孝通认为彩礼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劳动力丧失的经济补偿和权力让渡。(28)第二,在社会群体结构方面,古德认为彩礼的形成取决于社会财产的传播模式和分层体制。在经济地位分化程度较高的社会,人们会避免与低阶层建立亲属关系,而彩礼和嫁妆可以使阶层关系更接近,使结亲双方的总体资本更平衡,以保持婚姻的稳定性。(29)因此,彩礼是弥补异质性婚姻社会经济地位差距的形式。基于彝族地区家支“异质婚姻”增加的事实,如果女方的家支比男方家支更高贵,这种在旧社会不被接受的匹配模式,在转型时期,彩礼——尤其是高额彩礼便可以弥补家支间不可逾越的阶层鸿沟。
此外,从“资本转换”的理论视角来看,高额彩礼是男方“经济资本”与女方其他资本兑换的产物。布迪厄认为主要是社会资本、文化资本、象征资本围绕“经济资本”而进行,虽然“资本转换”主要是行动者个体的决策,但也符合社会交换理论范式。上等家支在本地婚姻场域仍属于稀缺资源,从而彩礼成为婚姻的重要筹码。在实践中,一些家支较低、但经济实力较强的男性,结婚时可以花高价娶走家支地位较高的姑娘,呈现为男方家庭在家支地位上的“攀上婚”和女方家庭在经济地位上的“攀上婚”。村民认为这正是以彩礼“买骨头”的婚姻实践:
“他出10万没人嫁给他,如果出30万、40万,就娶起走了。”(B-SYML1015)
“他们就是用钱来买这个‘骨头’,换这个社会地位。”(L-NKJN1021)
这说明“家支资本”已进入彝族婚姻领域,而且具有极高的交换价值。当“等级内婚”逐渐松动,维持家族血脉纯正的压力渐弱,一些上等家支的女儿有宽泛的配偶选择,甚至愿意接受家支等级的“下嫁”,而得到男方家庭高额的彩礼。例如,在A县的AS家族,他们本是等级较低的白彝家支,但其父辈开始做生意,子辈的青年人也做小批发、搞小工程,积累了较高的经济财富,AS家支的后代娶了QM家支的女性,QM家支在彝族“骨头最硬”,而这桩婚姻的彩礼则高达百万元。
而凉山彝族是传统乡土熟人社会,彩礼虽然属于结亲当事双方家庭“讨价还价”的结果,根据新郎家庭的支付能力和新娘“身价”而定,但其意义往往从某一桩婚事中脱离,通过村民口口相传而波及其他婚事。多桩婚事的彩礼价格则形成了具有地域特征的参考体系,而且彝族传统的“等级内婚”导致年轻彝人的通婚圈较小,通婚圈越小,只要较少的“高额彩礼”婚姻前例便可“抬高”整体彩礼水平,从而形塑了该地区彩礼的“底价”。随着家支间“异类匹配”婚姻的增加,彩礼价格不断上涨。虽然不乏年轻人冲破家族观念,或称难以承受“高额彩礼”的负担,从而选择与汉族或其他民族结婚,但大部分的婚配对象仍然在大小凉山境内的彝族社区。这样有限的婚配范围以及“好”家支在婚姻场域的稀缺性,是“家支资本”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背景。
(三)彩礼与凉山彝族贫困代际传递
社会流动的继承性模式认为,父辈在某一社会阶层位置的时间越长,会形成与该阶层相契合的惯习,进而影响后辈的资源获得和阶层状态,即强调阶层的再生产模式与阶层固化。在凉山彝族地区,由于传统的家支分层与现代社会经济地位分层机制的共存,所对应的两种阶层流动模式也存在差异。首先,在强调“等级内婚”的传统社会时期,家支身份传递模式是无折损的,等级边界不会被轻易渗透。但在家支间通婚逐渐增加的转型时期,通过“高额彩礼”对双方家支梯度距离的弥合,使家支等级具有流动的可能性,等级森严的家支体系开始呈现融合趋势。对于后辈而言,他/她所继承的家支身份是父母家支的“平均化”,进一步导致家支的世俗化和现代性功用。
其次,在现代社会经济分层体系中,社会阶层体现的是资本总量的差异,其识别标志包括:资源的构成和结构;资本资源所需的社会背景和时间总量。与汉族地区无异,在凉山彝族地区,经济资本同样是一种不容置疑的强势资本,经济资本在总资本中所占比例越高,越容易处于社会地位的上层,而且经济资本的传递更直接,折损率极低,容易与其他资本进行兑换,而且父辈的经济地位可以通过教育资源等中介影响子辈的阶层地位。尽管如此,经济资本与家支资本相比,其流动率更大。
在民主改革之后,当分层模式所对应的资本进行兑换和交易时,两种原本分离甚至“倒置”的阶层关系,出现了再次聚合的可能。具体而言,阶层流动包括代内和代际两个过程。第一,代内阶层重组。婚姻匹配方式会影响婚姻的社会流动功能。“同类婚”并不能改变个体的阶层地位,但是“异类婚”则将实现社会流动,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村女性,可以通过“攀上婚”进行向上流动。(30)但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结亲双方资本总量的平衡,有利于婚姻的稳定性。由于资本的多类型和可转化性特征,促使婚姻匹配的实质是不同资本的互补。在凉山彝族地区的婚姻场域中,拥有“好家支”的家族与“经济资本”存量丰富的家族结合,通过婚姻弥补彼此某类资本的缺额。第二,代际阶层再生产。在凉山彝族的阶层再生产中,各类资本的传递模式存在差异,家支的身份符号具有稳定的代际流动率,经济资本在转换中也有较强的可兑换性和较低的折损率,由于经济资本的优势群体可以与“骨头硬”的家支相结合,其后辈则继承并巩固了父辈在两种分层体系中的优势。但对于经济分层中的弱势群体而言,彩礼的攀高最直接的影响是加重男方家庭和新家庭的经济负担。由于彝族地区对彩礼的特殊规定,彩礼从男方家庭传递到女方家庭,女方家庭虽然作为彩礼的实际流入方,却不能获得全部彩礼。彩礼的流出路径包括:女方的亲戚朋友,如母舅、叔叔、兄弟、姐妹分得部分彩礼;筹备婚礼的过程中,伴郎、伴娘和重要来宾分得部分彩礼;而酒席筹备排场也需要彩礼的支持。另一方面,男方家庭作为彩礼的支出方,由于高额彩礼已经超出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但子女到了适婚年龄需要成婚,父母往往通过四处举债的方式,筹备彩礼。而新成立的家庭得不到男方家庭的彩礼支持,反而会因为“父债子偿”而面临严峻的经济困境。
综合而言,与传统社会时期家支身份与社会经济地位的对应不同,目前凉山彝族地区的“资本再整合”实质是经济资本对家支身份的追逐和自我匹配。由于家支分层系统的特殊性,家支等级将不断同质化,经过多代通婚后,家支等级的界限可能越来越模糊。但目前“高额彩礼”也会导致部分经济弱势群体陷入长期贫困的恶性循环。
四、总结与讨论
家支作为一种“资本”运作于彝族地区的婚姻领域,其表现形式为男女双方家庭对彩礼的操弄。彝族地区“家支资本”的逐渐成形,主要基于两个背景。
首先,凉山彝族的社会分层遵循两种基本原则。第一,传统血亲性质的家支种姓制度;第二,现代分层系统则体现为资本总量的差异。同时还有传统社会时期和转型社会时期的差异。在传统社会时期,家支分层与资本分层有亲和性,而这样的分层与家支系统内的“好与坏”相对应。在转型社会时期,家支地位与现代经济地位相关性减弱。此外,在凉山彝族的生活场域中,家支的种姓等级身份仍与彝人的性情系统、社会网络和政治资源有关联,上等家支仍具有稀缺性和排他性,是彝人希望争夺的资本之一,以期更好地在其场域中博弈和竞争。
其次,凉山彝族“等级内婚”的松动,“异类匹配”婚姻模式的出现,使原本基于血缘传递而固化的家支身份得以在婚姻场域进行交易。基于“家支资本”的形成和资本间不同类型的可转换性,构成了行动者策略的基础,这些策略的目的在于通过转换来保证资本、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的再生产。而婚姻是阶层再生产的重要内容,彩礼作为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的经济补偿,事实上是根据女方的“价值”进行估算的。与汉族地区无异,女方的出生、长相、学历和工作也是协商彩礼的重要筹码。在凉山彝族地区,“家支资本”与“经济资本”产生的兑换关系,可以对彝族自2010年开始急速上涨的彩礼进行部分解释:男方家庭与女方家庭家支等级的差异越大,女方家支“骨头”越硬,彩礼的金额越高。随着彝族地区经济流动加速,贫富差距加大,更多的经济资本能够填补家支间的差距,彩礼价格越发迅猛地上涨。
从表面上看,家支成为场域中竞争的资本,说明彝族人对家支身份仍然十分重视。这似乎是强化了家支的等级属性,而与国家政策希望引导的“平等化”目标相悖,尤其是家支资本化属性引发了高额彩礼的竞夺,导致彩礼致贫等不良社会后果。舆论则将这种贫困事实归咎于彝族民俗和陋习,政府和社会也力图移风易俗,倡导现代文明、礼仪规范的婚嫁活动,例如:“德古协会”已经颁布相关政策,规定礼钱不得高于5万元。(31)
但另一方面,“家支资本”进入婚姻领域,是彝族婚姻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为身份、等级制度的淡化是打破种姓制度的前提。这事实上意味着对传统的“等级内婚”的解构。奴隶社会时期遗留下的家支制度,曾经导致严重的社会隔离,给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现代社会“浪漫爱情”理论强调婚恋的自由和平等,削弱婚姻双方社会地位的匹配度,家支对于婚配的控制逐渐萎缩。此外,家支身份逐渐被世俗化,经济资本提供了一种打破家支等级规范的可能性。这是现代性因素自发驱动的结果。
本研究认为凉山彝族的阶层流动正处于过渡时期。“家支资本”的出现似乎强化了彝人对家支身份的认同,然而,家支间的通婚由于经济资本的介入加速了家支等级的同质性转化。彩礼的提高可视为传统被逐渐消解的过程,但真正的解构或许是彩礼这一媒介的消失。总之,凉山彝族家支等级身份的淡化不是短期可实现的,其趋势是在长期的多代“异类匹配”通婚中逐渐解体。
注释:
[1][27] Yan Y,“The Individual and Transformation of Bridewealth in Rural North China”,Journal of the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vol.11,no.4,2005,pp.637-658.
[2] Laughlin C D,“Maximization,Marriage,and Residence among the So”,American Ethnologist,vol.1,no.1,2010,pp.129-141.
[3] 李怀:《婚嫁消费升级的意义供给机制转型:一个多重逻辑的分析》,《浙江学刊》2017年第3期。
[4] 林耀华:《凉山彝家的巨变》,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39页。
[5] 王卓、张伍呷:《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松动与走向研究——兼析彝族贫困代际传递的原因》,《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袁亚愚:《当代凉山彝族的社会和家庭》,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18页。
[6] 个案编码规则为:第一部分为家支等级(黑彝家支编码为“B”;上等、中等和下等白彝家支分别编码为“S”“M”“L”),第二部分是访谈案主的姓名英文简称,第三部分是访谈日期。本文所涉及的所有家支名称均以大写字母作隐匿处理。
[7]《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尓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89页。
[8] 何耀华:《论凉山彝族的家支制度》,《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2期。
[9]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5页。
[10]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33-339页。
[11]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8页。
[12] 1956年2月,凉山州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民主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废除奴隶制度,解放奴隶,实行人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平等;废除奴隶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劳动人民的土地所有制。”
[13] “丁家阿干”类似现代社会的人贩子,他们终日游荡在大小凉山和彝汉边界,专门从事奴隶交易。
[14] 根据村内历史情况的口述整理而成。
[15] 许烺光:《祖荫下》,台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2001年,第9页。
[16] 刘绍华:《我的凉山兄弟》,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第69页。
[17] Bourdieu P,“The Forms of Capital”,in Richardson,ed.,Handbook of Theory & Research of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West Port,Conn.:Greenwood Press,1986,pp.280-291.
[18] 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205-210页。
[19] 李煜:《婚姻匹配的变迁:社会开放性的视角》,《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4期。
[20] 贝克尔:《家庭论》,王献生、王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36-138页。
[21] 戴庆厦、岭福祥主编:《中国彝学》第2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308页。
[22][ 英]安东尼·吉登斯:《亲密关系的变革——现代社会中的性、爱和爱欲》,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43-44页。
[23] [美]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刘阳、冯钢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1-48页。三种交换类型:第一,互惠交换: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总体赠予”,交换的目的在于维护情感和关系本身;第二,再分配交换:是中心与边缘之间的“向心”和“离心”运动,即当权力的中心与边缘间形成经济上的不平等关系,由中心抽取社会劳动的成果分配给边缘地区;第三,市场交换:这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换,是需求群体和供给群体之间进行的货品配置运动,商品价格、供需关系决定了市场交换的进行。
[24] 认为随着收入的增加,彩礼也会随之提高。但计算村民的收入,从1990年代之前平均年收入200元左右,到2010年前后平均年收入2000元左右,收入上涨了10倍,但彩礼却上涨了200倍,这只能部分解释彩礼上涨的原因。
[25] 魏国学、熊启泉等:《转型期的中国农村人口高彩礼婚姻——基于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08年第4期。
[26] Comaroff J L.The Meaning of Marriage Payments,London:Academic Press,1980,pp.164-166.
[28] 费孝通:《生育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31页。
[29] Goody,J.& S.J.Tambiah,Bridewealth and Dowry,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73,p.426.
[30] Croll,Elisabeth,The Politics of Marriage in Contemporary China,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p.169.
[31]《峨边推进移风易俗三年攻坚 “德古”忙搭桥彝乡吹新风》,新华网,2017年6月13日,http://www.sc.xinhuanet.com/content/2017-06/13/c_1121137491.htm。
原载:《社会科学研究》2019年第3期
文字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