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个世纪 50 年代完成的民主改革 , 结束了在凉山延续千年的奴隶制度。 但与原有社会形态相适应的以 “ 民族内婚、 家支外婚、 等级内婚、 姑舅表优先婚和姨表不婚” 等为核心内容的旧有婚姻制度仍然主宰着凉山彝族的婚姻生活, 且得到习惯法的严格保护。 直至改革开放, 凉山彝族旧有婚姻制度才被打破,族际婚姻不断增加和扩展。 本文主要讨论凉山彝族婚姻制度之 “ 民族内婚” 到 “ 族际通婚” 的突破、 演变及其影响。
[关键词]凉山彝族;族际通婚;探讨
彝族是中国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 2000 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共 776 万人 。彝族主要分布在四川、 云南 、 贵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上个世纪 40 年代末 , 分布在云南 、 贵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四川泸州、 宜宾地区的彝族已经基本上进入了封建社会, 聚居在凉山地区的彝族社会发育程度则落后于这些地区 , 还基本保留着较为完整的奴隶制社会形态。其婚姻形态也仍然完整地保留着与其社会形态相适应的制度 , 核心内容是民族内婚 、 家支外婚、 等级内婚以及姑舅表优先婚和姨表不婚等。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凉山民主改革完成 , 旧的社会制度为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所替代 , 旧有婚姻制度也受到了挑战。其时, 在城镇一些追求进步的彝族青年已冲破了传统的婚姻限制 , 但人数不多 , 并主要表现在同一民族不同等级之间的婚姻。改革开放以后 , 凉山也进入了中国整体经济发展的轨道, 打开山门的凉山迎来了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机 。伴随着日益扩展的社会、 经济、 文化等交流, 各民族相互尊重、 相互了解, 凉山彝族旧有婚姻的障碍被打破 , 族际婚姻家庭规模逐渐扩大成为必然的趋势。本文主要讨论新中国成立后, 凉山彝族婚姻制度之 “民族内婚” 到 “族际通婚” 情况的发展 、 演变及影响。
一 、 凉山彝族旧有 “民族内婚” 制度严格规范人们的行为
有专家认为地域 、 语言、 宗教 、 政治制度、 习俗等因素构筑起一个民族的内婚壁垒 。人类婚姻家庭的发展亦证明了世界上许多族群为种族的繁衍 、 婚姻的稳定和群体内部的统一性 , 倾向于 “同类联姻” 。如阶级地位大致相当、 宗教与文化背景相似等, 民族内婚规则即是同类婚姻的一个重要体现[1]。凉山彝族的民族内婚制度的产生和得以延续也不例外 , 且更具特色 , 与中国历朝统治者长期实行的民族歧视、 民族压迫政策和凉山彝族的社会制度密切相关。
由于历史上的中央王朝长期奉行民族压迫、 民族歧视政策以及凉山彝族奴隶制度的封闭性, 使得凉山彝区长期以来与周边其他民族缺少政治 、 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有力交往。加以不断衍生的民族矛盾、 冲突 , 更造成彼此的歧视与隔阂, 尤其是与汉族的关系极度紧张。紧张的民族关系 , 民族间的信任危机, 以及不同的政治 、 文化、 语言 、 宗教、 习俗等, 构筑了民族间通婚的壁垒 。凉山彝族以严格的习惯法作为维护其婚姻制度的强有力的保证。民族内婚作为旧有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同样受到习惯法的严格保护。彝族言语 :“黄牛是黄牛, 水牛是水牛” 就是对这种婚制的反映。任何胆敢越雷池者,必将受到习惯法的严厉惩处。
民国时期曾经出现个别突破 “民族内婚” 限制的事例 , 但最后多以悲剧而告终 。民国时期, 甘洛县土司 (兹莫)岭维翰, 时执掌斯补土司印 。后与汉族女子通婚遭到亲戚家门的强烈反对而招致杀身之祸 , 1927 年正当其变卖田产准备与妻一起逃走时, 被族人捉住 , “夫妻两人一同被勒死”[2]。又据西南民族大学马林英教授的调查 , 雷波籍彝族李 XX 娶汉族女子为妻 ;岭维翰家百姓吉克 XX (女)嫁与汉族为妻;还有孙子伍各和曲木藏尧等也分别娶有汉、 藏女子为妻 。这些与异族通婚的彝族男女, 都因触犯禁忌或被处死, 或被家支开除 , 或远走他乡[3]。习惯法用强势的手段维系着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尊严, 无论何人都不得触犯。如上述例子中的岭维翰 , 虽出生兹莫世家, 身为斯补土司 , 血统高贵 ;李 XX 时任国民党 24 军中校参谋、 区长等职 。即使他们身处上层社会也不例外 , 没有逃脱或赐死 、 或开除家支的命运。而逃到汉区夫家生活的吉克 XX 至今再未返回过家乡 。习惯法彰显出在祖制面前的威严 , 维护着民族内婚制度不可逾越的权威。
考察这些敢于与异族通婚者的经历 , 我们不难发现 , 他们当中有的受过现代教育 , 接受了新思想, 较长时间脱离了本民族的生活环境 , 传统观念有了改变 。如李 XX 毕业于华西大学 , 孙子伍各和曲木藏尧则分别受训于峨嵋山军官训练团和南京的军政治学校 。有的则接受了他民族的文化影响 , 如岭维翰之妻是其汉族师父刘裕峰之女, 岭维翰家的百姓吉克 XX (女)之夫为土司家的汉族管事 。在长期交往过程中 , 产生了感情 。正因为如此 , 他们在面临是遵守传统还是追求婚姻自主的关头, 最终鼓足勇气选择了与异族爱侣的结合 。
民国时期凉山尽管出现了个别彝族与异族通婚的案例 , 但由于这些 “叛逆” 行为很快遭到习惯法的惩处和整个彝族社会的唾弃 , 不仅没有开启族际通婚的大门 , 反而成为警示人们必须严格遵守婚姻制度的反面教材 。
二 、 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变革
1 、 民主改革是率先冲破旧有婚姻壁垒的标志
民主改革后 , 一部分分属于不同等级追求进步的彝族青年不顾家庭的阻扰 , 率先冲破旧有婚姻壁垒。但这类婚姻基本局限在同一民族不同等级之间, 少有涉及不同民族之间的婚姻 。此后, 凉山彝区先后进行了三次 “婚改” , 其主要内容是围绕贯彻 《婚姻法》 , 倡导婚姻自主、 反对包办买卖婚, 以及对妇女权益的保护等 。由于三次婚改对凉山传统婚姻制度的冲击并不大, 少数冲破婚姻壁垒的案例未能改变人们的传统习惯, 个别的甚至引发家族之间的矛盾 。凉山产生旧婚姻制度的政治社会基础虽然不存在了 , 但社会制度的变更 , 并不意味着传统婚姻观念也随之改变, 也不意味着人们对事物的价值评判标准的完全改变 。因此, 尽管民主改革率先打破了等级内婚的障碍, 但因为这种婚姻多发生在城镇公职人员之间 , 所以, 对更广大的农村地区而言, 并没有撼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 , 也不会改变他们在生活中仍严格沿袭传统的婚姻制度。
2 、 改革开放引发民族内婚制度的渐变 , 开启了族际婚姻的大门
2000 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 中国族际通婚人群巨大 , 且发展速度迅猛 。 就全国彝族而言 , 这一比例也在 19 %以上 , 除汉族外, 还与其他 47 个少数民族都有通婚关系。通婚关系排在第一位的是汉族。对凉山彝族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发展趋势 , 但不同于其他彝区的是族际通婚在凉山以外的彝区早有发生, 且形成一定的规模 , 而凉山彝族则在改革开放以前仍恪守民族内婚的制度。
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深入贯彻 , 彝族地区各项事业飞速发展, 一方面 , 外地人大量进入凉山 , 另一方面, 许多彝族人也走出山门, 到外地求学、 工作 、 经商等 , 各民族之间频繁交流, 相互了解 , 平等相待,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 , 超越了民族的界限, 传统婚姻的壁垒得以破除 。
以峨边彝族自治县为例, 该县彝族源出美姑 、 甘洛等彝族聚居的腹心区域 , 在婚姻上也一直遵从传统, 与这些地方的许多彝族家支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婚姻登记机关反映 , 该县异族通婚情况是近10 多年才出现 , 并且呈上升趋势 。 笔者查看了连续 8 个月共 739 对新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其中 , 汉族同族婚姻 583 对 , 占 78 .89 %;彝族同族婚姻75 对, 占 10 .14 %;族际通婚 82 对 , 占 10 .96 %。族际通婚中, 彝族与汉族的 78 对, 汉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 4 对。这组数据透露出这样的信息 , 在这个彝族聚居的地方 , 彝汉通婚的人数超过了彝族同族通婚的人数 , 其比例达到 10 .55 %。
通婚范围也呈现不断扩展的态势。峨边彝族与美姑 、 甘洛两地的许多彝族家支是 “俄撒” 关系。“俄撒” 相当于汉语的 “亲家” , 但其意更广 , “不仅指两个联姻的家庭互为亲家, 而且也指世代联姻的两个家族 (姓)之间互为亲家的关系”[ 4]。一直以来 , 两地 “俄撒” 遵从彝族婚姻习惯, 相互通婚,往来频繁 , 婚姻圈大多限于三县范围。即使今天 , 在彝族同族婚姻中, 也较好地保留着这个传统 。
通婚范围的扩展主要出现在族际婚姻中 。其中, 有远嫁内蒙古 、 云南等地的跨省婚 , 也有嫁到省内乐山市 、 峨嵋山市 、 彭山市等汉族地区的婚姻 。在 78 对彝汉婚姻中, 除开 12 对城镇人口, 本县彝族嫁到本县汉区的 24 人 , 省内其他彝区嫁入本县汉区的 22 人, 其中, 与峨边彝族有着 “ 俄撒” 关系的美姑 、 甘洛两县在 8 个月的时间内, 就有 17 位女孩嫁到峨边汉区 ;本县彝族嫁到省内汉区的 15人, 跨省婚姻 5 人。
从族际婚姻的性别看 , 绝大多数为彝族女性嫁给汉族男性 。在 78 对彝汉通婚的家庭中 , 彝 (女)汉 (男)组合的共 71 对 , 比例占到 91 %。彝 (男)汉 (女)组合仅有 7 对 , 只占 9 %。从族际通婚人群行业分布看 , 7 对彝 (男)汉 (女)组合的几乎全部是城镇公职人员。而 71 对彝 (女)汉 (男)组合的, 只有 5 对城镇公职人员 , 其余 66 对都属于农业人口。人们对这种敢于冲破 “民族内婚” 的态度也经历了由最初的坚决反对到默认、 许可的过程。在勒乌乡, 我们刚好遇见从荥经县回家看望父母的阿琪 (彝族)。6 年前 , 她经人介绍与在当地做木工的汉族青年相识相恋, 但遭到父母和家族的激烈反对。其父是邻乡农机站职工, 舅舅是乡干部 , 在当地属于见多识广和有身分地位的人 。在遭到父母亲戚和家族的强大压力下 , 她只身逃到汉族青年的老家, 在那里组建了自己幸福家庭。直到第一个孩子出生, 才通知家里。当父母得知其情况, 赶到荥经县, 看到女儿得到婆家疼爱, 生活富足 、 美满, 最后也就默认了。汉族女婿也按照彝族习惯 , 打酒赔礼, 补付彩礼, 至此 , 父母和部分家族成员承认了这桩婚事。汉族女婿的勤劳朴实也给岳父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他们都非常喜欢这个女婿。这件事情的影响远不限于此 , 阿琪的女伴们都赞赏她的勇气, 羡慕她现在的生活。她 15 岁的妹妹告诉我们, 她将学习姐姐的榜样 。其父母和舅舅都笑着说不反对 , 由她自己选择 , 婚姻自主。再如冕宁县的一位彝族姑娘自主嫁到河南安岳。三年后其父寻至, 她己生有一子。父亲以要女儿回凉山办理结婚登记和迁移户口为借口 , 将女儿女婿和孙子带回老家后 , 便由族人将女儿监管起来,同时强迫女婿带着孙子离开凉山。后来 , 父母又先后两次包办将其嫁人, 均不久便离婚 , 且发誓终身不再嫁人 。女儿的抗争最终使父母改变了主意。[5]
在峨边县勒乌乡祖玛村, 村长告诉我们 , 该村有 5 个女孩子嫁到外地汉区 , 她们现在的生活比在当地好多了。村里一些女孩都很羡慕她们。由于与彝族姑娘结婚, 汉族男子付给女方家庭的礼金大多数倍于彝家, 所以, 村里也有人讥讽这些女孩子的家长是图别人的钱财, 坏了规矩 。但也有一些人对此持宽容态度。村长就告诉我们, 人都希望过上好日子, 只要这些女孩子真正得到幸福 , 不管嫁给什么民族都一样。
三 、 凉山彝族 “族际通婚” 的积极意义
族际通婚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和相当的比例 , 其基础是 “文化同化程度较高, 民族间没有语言障碍, 宗教上互不冲突或至少能彼此容忍 ;成员相互之间有很多的社会交往机会 ;彼此间没有整体性的偏见与歧视;所在群体与家庭对于族际通婚不反对甚至持比较积极的态度”[6]。北京大学马戎教授认为, 当两个族群集团之间的通婚率达到 10 %以上时 , 可以判断这两个族群之间的融合已经达到一定程度 , 关系也比较和睦[7]。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 , 全国 56 个民族间通婚比例上升很快,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目前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和谐。彝族也与全国一样, 族际通婚率达到 19 %以上 , 在全国55 个少数民族中排在第 37 位 。对峨边的调查显示, 这个比例也在 10 %以上。因此 , 我们相信随着民族交往的进一步深入, 人口流动速度和规模的增大 , 社会整合趋势的加强, 凉山彝族群众的婚姻观念也将进一步开放, 由过去 “重血统、 重家支” 逐步转移到 “重个人、 重实惠” , 革除了传统婚姻制度中落后的 “包办婚姻、 买卖婚姻” 等弊端 , 自主婚姻, 与其他民族通婚的人数将会越来越多。
在探讨凉山彝族传统婚姻制度之 “民族内婚” 到 “族际通婚” 的过程中, 我们有以下几点认识:
1 、 在当今的社会大背景下 , 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变化 , 特别是 “ 不同民族” 之间自主婚姻的逐年增多 , 是彝族人民根据时代的要求主动调适自己的婚姻行为的结果 。相对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而言,一些与汉族地区相邻的彝族 “边缘区” , 如笔者调查的地处小凉山的峨边彝族自治县 , 彝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只有 30 .65 %, 汉族人口比例达到在 69 .15 %。历史上这里的彝汉人民交往多于大凉山地区 。尽管数据反映出该县 “族际通婚” 率在 10 %以上, 但考虑到现实农村生活中彝族同族结婚领取结婚证比率低于彝汉结婚的 , 因此 , 峨边 10 %以上的 “族际通婚” 率只会大于实际情况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 ,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比重为 44 .36 %, 在彝族聚居腹心区域的昭觉、 美姑、 布拖等县, 这个比例更高 , 都在 95 %以上。研究证明, 越是经济文化滞后、 越是封闭的地方越能较好的保留传统习俗。尽管凉山彝族的婚姻制度中融入了新的元素, 尽管这些 “不符祖制” 的婚姻波及到凉山的所有区县, 婚姻壁垒被打破, 但是还未改变农村地区特别是彝族聚居的腹心区域更广大的彝族群众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 。传统的改变非一朝一夕, 一蹴而就。因此 , 我们认为目前传统婚姻仍然占据凉山彝族婚姻行为的主导地位, 遵循传统婚姻仍是彝族群众婚姻生活的主流 。
2 、 彝族与汉族的 “ 族际通婚” 人群中 , 绝大部分是彝族女性嫁与汉族男性 。 从族际婚的性别比(女性 =100)看 , 全国彝 -汉婚姻为70 .96 , 也就是说 , 每 100 名彝汉婚姻中 , 彝族女性与汉族男性结婚的有近 71 对。彝族男性与汉族女性结婚的 29 对。对峨边的调查显示 , 这一比例更低, 仅为 9 .86 。 表明每 100 对彝汉婚姻中 , 90 多对为彝族女性嫁与汉族男性 。 只有不足 10 对为彝族男性娶汉族女性 , 且全部为公职人员 。彝族女性破除陈规远嫁汉区, 符合婚姻迁移的一般规律 ———女性的梯级迁移。如汉区 “山上的姑娘嫁到山脚 , 山脚的姑娘嫁到邻近的平原, 平原上的姑娘嫁到城市郊区, 郊区的姑娘嫁进城市”[8]。再如西部地区姑娘嫁到发达地区, 中国姑娘嫁到发达国家等 。这里要引起我们注意的不仅是这些外嫁汉区的彝族姑娘如何适应完全陌生的环境, 适应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的生活, 同时更要关注的是随着彝族女性外嫁人群的增加 , 给当地造成的适婚人口的性比例失衡的隐忧。近年的调查显示 , 无论是在汉族山区或者其他山地民族中 , 大龄未婚男性人口正日渐增多, 适婚人口性别比失调日趋严重 , 成为影响这些地方未来人口的发展 , 带来社会稳定的隐忧。
3 、 随着族际通婚人群的增加 , 尤其要引起注意的是拐卖妇女 、 侵犯妇女人身权益等刑事犯罪活动。这样的事例也很多。据凉山州相关部门的报道, 早在上个世纪 80 年代 , 就有彝族妇女被拐卖到北方省份的案件发生 。被拐卖彝族妇女因语言不通, 人生地不熟, 加上买家的严密监控 , 很难逃出获得自由。许多被拐妇女遭到非人的折磨 。也有的彝族妇女参与拐卖 , 美姑 、 雷波等县先后破获的多起拐卖妇女案中, 就有彝族妇女参与其中 , 以放 “鸽子” 的方式 , 合谋骗取钱财 。
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 , 族际通婚有利于加强民族间的团结 , 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这些转变, 打破了传统婚姻的禁忌 , 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无疑对促进凉山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和意义。
参考文献:
[ 1] [ 6] 李晓霞.中国各民族间族际婚姻的现状分析 [ J] .人口研究, 2004.
[ 2] 岭光电.忆往昔———一个彝族土司的自述 [ J] .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8.
[ 3] [ 5] 马林英.对凉山彝族婚姻文化的变迁考察.
[ 4] 伍精忠.凉山彝族风俗 [ M] .四川民族出版社, 1993
[ 7] 马 戎.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 [ C]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7.
[ 8] 王宗萍.高度集中的婚姻挤压最令人担忧 [ J] .人口研究, 2003.
(发表本文时,作者张朴 、李豫浔为四川省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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