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岭光电是积极追求彝区社会进步的彝族末代土司,在他的管辖内进行了十三年的社会治理实践活动,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他认为社会要进步首先争取“人”的进步,而“人”的进步需要发展教育,发展教育需要文化知识作为资源。其中教育在社会治理中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也是促使人、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点。所以,岭光电通过开办学校、说教和著述等途径把“现代教育”与彝族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在对“人”进行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社会改革,促进了彝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岭光电在彝区尝试了一种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双语教育和社会治理方式,对当下彝区社会治理和管理具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岭光电;彝族传统文化;双语教学;社会治理
岭光电(1913-1989),生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胜利乡。他是暖带田坝土千户的后裔。1936年,毕业于南京中央军校,1937年回甘洛重任土司,并开起了彝族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先河。岭光电根据彝族社会被传统文化“捆步”发展的现状,把“教育”放在推动彝族社会和文化进步的首要位置。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开办学校,派送青年外出学习和受训等教育活动;同时,他从事对彝族传统文化进行挖掘和整理,以达到积极教育的目的。在教育为前提的基础上,规定制度、引进医疗卫生技术、奖励工匠和激励农耕等措施,对其管辖区进行全方位治理和管理,为彝区发展起到了引领和促进作用。文本以岭光电在彝区的社会治理历程为线索,以进步主义教育理论为视野,梳理和评述了岭光电在彝区社会的治理过程,并对其社会影响做了总结。
一、岭光电的社会治理与彝区社会文化背景
岭光电受西方进步主义教育理论的影响,结合彝区社会的特点,认为“彝人要进步,必须做好两件事,一要改变文化知识落后的状况;二要改革阻碍进步的恶习。[1](P.130)从根本上解决这两个问题,他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改变人的认知,从而改变人的行为,为社会治理与进步消除障碍。所以,对彝区的社会治理,岭光电首抓教育,把传统文化和学校教育贯穿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
(一)彝族传统文化观念与社会治理
文化对社会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对社会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可以对社会发展起到抑制的作用,甚至是倒退作用。岭光电对其管辖区进行社会改革时,遇到的最大阻碍就是彝族传统文化,即彝人的观念僵化或非理性地应用传统文化观念。如岭光电在创办学校初期,“有些头人和百姓,就认为办学是多余的事,徒使他们的子弟受读书之苦,读了书也不会当汉官、当土司、当黑彝,最终还是在家挖土种地了事。”岭光电的夫人说:“祖祖辈辈都没有读书过,读不来,不愿读,读来也没用![1](P.121)不愿意接受现代教育。岭光电编话剧传播文化,并亲自参加排练演出。彝族老人说“土司作儿戏,有失官尊。[1](P.127)把话剧当成儿戏来看待。岭光电从内地购买些药品回来救济治病,可许多人不肯吃药,就是强迫也不行,[1](P.123)治病只知找毕摩苏尼做宗教仪式。岭光电积极种桐树,而他的夫人和头人因害怕桐鬼纠缠人致死,就商量好等岭光电去外地时,拔去所有的桐苗,抵制封山育林;把吸鸦片作为英雄人物来模拟,蜂拥去吸鸦片,社会行为懒散;喝酒比酒量表示热情好客来看待,酗酒闹事;来客就杀猪宰羊,特别是土司来了菜板就必须见血;婚礼钱的非理性猛涨;葬礼和祭祖仪式杀许多牲口;民事调解“德古(调解员,由头人、黑彝和土司担任)”收高额的调解费,对家庭和社会经济消费过大,负担过重。这些行为对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诸多困难。
这些现象无风不起浪,都是彝族传统文化观念在社会行为上的一种显现。彝人只有传统文化教育的习俗,没有学校教育之说;以“稳重”来衡量人的品质和尊严,要求成人不能有小孩一样的动作;以鬼神观念为核心构建了自己的治病体系,没有医生之说;怀万物有灵的思想,桐树有灵性;礼节构建人的生活意义,也作为衡量人的“修养、品格、能力”的标准;崇尚英雄人物的文化传统,像支格阿鲁等;来客先敬酒,调解事件完后以“酒(相当于协议书)”作为结案等习俗;彝人有森严的等级观念,高等级的人无论能力怎么样,理应受到尊重;有民间调解文化系统,专门调解社会冲突,其中“德古”扮演着法官的角色。这些传统文化本身对彝族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一面,但由于传统文化对彝人的影响根深蒂固、观念僵化或被扭曲应用,为彝区的社会改革和治理设置了许多认识上的阻碍。所以,岭光电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彝人的非理性的习惯,就必须通过文化教育来提高认识,从而改变其行为,扫清观念上的障碍。
与此同时,岭光电能在彝区进行社会治理和改革,还是归于彝族传统文化的支持。首先,等级观念为岭光电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排除了阻力。按岭光电的说法,为啥学校顺利办成功了呢?第一传统思想支配他们的行动。认为历代祖宗就有主从关系,违反土司的意愿是不对的,甚至说违反了就会遭灾祸。彝族谚语:“蛋以鸿雁蛋为贵,话以土司话为准,土司说似布谷鸟鸣”。故据此观念,许多话是理解也照办,不理解也照办。[1](P.120)还有岭光电能重任土司也与彝族强烈等级观念有关。其次,岭光电深知彝族文化的精髓,并合理利用传统文化的支持,与彝人的关系处理地很和谐,并得到其他彝族首领的支持,特别是得到了他舅舅方的支持。最后,岭光电通过翻译和整理彝族文献和论述传统文化,把自己的思想和认识穿插其中,使彝族人们乐意接受他的思想。总之,岭光电充分利用了彝族传统文化中对社会进步和发展起推波助澜的因素。
(二)岭光电把教育作为社会治理的切入点
人对一种新生事物的认识过程总是从无知到浅显认识,再到深度认知。从岭光电的教育实践中就可以推知他的父辈们对教育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浅显的层面上,就是学点文字应付官方文件。可岭光电经过艰苦学习和思考后,改变了这种观念,深刻认识了教育的内涵。他在思考彝族社会发展的问题后领悟了一个道理,即,作为“君”(即土司)应该尽到两个责任,一是做“君”的责任,治理和管理好平民的生产生活;二是尽到“师”的责任,即对人们进行教育和启蒙认知活动。而他家世代作为彝人的“君”,只做到了第一个责任,没有尽到第二个责任。按他的话说“认为我家数十代的土司,只是做了君,还没有作到师,故是彝民落后。在我的手上作君的同时,也应该作到师。”[1](P.119)所以他决定从自我做起,既做到“君”的责任,又尽“师”的责任。在这种理念的推动下,他创办学校,亲自从事授课和著书等教育活动。在教学过程中,他认为彝族文化是彝人认知活动的基础,也意识到彝族的许多理念的表达方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对彝人的认知进步设置了障碍。“所以采取低年级的学生以彝语教育为主,循序渐进,到了高年级时,以汉语教育为主。”[1](P.125)吸取了彝族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彝文经典,如史诗、谚语等;兼用当时的汉语小学课本。又以彝人乐意接受的方式把外面的知识引进来,如药、种树和农药等科学技术知识。因此,岭光电把文化知识教育放在了社会治理的首要位置。
(三)岭光电对社会治理的认识
社会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遵循某种发展理念制定社会规则,对社会实施干预和管理。其中发展理念是指引着社会发展方向,是社会治理的先决因素。岭光电的社会发展理念与西方进步主义教育理论不谋而合。“进步主义教育是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个教育流派。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教育运动,提出以“生活教育”、“尊重个性”、“自发学习”、“社会性”、“人类爱”和“国际协调”为主要的教育纲领。[2]该理论认为:“进步和发展是人类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律,人类社会都是不断向前发展的。通过教育,可以从根本上消除无知、愚昧和罪恶,从而改良人性、改造社会,促进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人性不断被改进,日臻完善,社会则朝着更美好、更富裕和更繁荣的理想状态不断进步。”[3]可以看出,进步主义教育是实用主义的理念,即针对社会需要而教育的模式,目的是达到个人和社会同步发展。从个体角度讲,让受教育者能动接受知识,接受思维启蒙,深度认识自我和外在事物,进而发展个体的认知能力,让个体的生理、情感和认知等全面发展。岭光电认为通过个人的进步来推动社会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本质;但个人的进步需要思想启蒙教育,需要语言文化来诱发。所以在语言上要提倡双语教育,内容上提倡广义上的文化教育,并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体育活动,达到人的体智全面发展的目的。从社会角度讲,进步主义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社会进步和发展储备智库;把教育的目标集中在学生的书本学习和社会实际需要结合起来,使学生成为社会的需要者。岭光电在对社会治理的态度上,反复强调彝人思想滞后,社会结构僵化而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文化知识处于封闭状态而与时代发展相脱节,致使彝族滞后于其他民族。所以,岭光电的教育和社会治理理念都围绕“进步”两个字而进行。
二、岭光电在彝区的社会治理过程概述
岭光电为了彝区社会进步和发展,对其管辖区进行了一系列力所能及的改革和治理工作。总结起来就是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兴办学校与文化教育;二是社会习俗制度改革;三是激励生产;四是提倡医疗卫生。
(一)兴办学校与教育活动
岭光电开办的学校于一九三七年三月开学,岭光电先生亲自兼校长,校址在今甘洛县田坝镇胜利乡斯补村。校舍是岭先生利用其私人住宅整修而成,为两进门四合大院,较宽敞。正堂屋是礼堂兼作一个教学班教室,另设四间教室;图书仪器室,办公室各一间;教师、学生宿舍四间;厨房、厕所具备。除有课桌凳六十余套,可供一百二十余名学生学习外,还置有教学仪器二百余件,高档风琴一台,留声机、油印机各一台,测像仪一套,药品六十余种,各类体育用具等。学校常年有老师五人,其中三人是从内地聘请来的具有高、中等学业的教师,两人是在本地选聘的彝、汉教师各一人。办学后期,除仍请具有教学经验的外地教师一至两人外,多数由岭光电先生资助到内地学成归来的学生担任教学工作。生源,办校初期岭光电所辖百姓家庭子女中,按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办法,强征百姓子弟入学。在当地杂居的汉族贫苦农民子弟亦自愿得以免费就读。在校学生按年龄和学习成绩分设四个教学班和一个预备班,实行分班教学。课程参照汉区普通用的教材,购买语文,算数等课本外,还编选部分彝文教材进行教学。彝文课以低年级为主,进入高年级则以汉语文教学为主。小学毕业后,挑选一些送到成都、重庆、雅安、荥经、西昌、越西、会理等地入小学高年级或初中班学习,毕业后再送入高中(中专),专科学校深造。[4]
岭光电用编话剧和播放电影等方式宣传文化知识。同时,岭光电以身作则以说教形式宣传文化知识,他经常坐在群体里鼓吹教育和文化的意义,并反复强调现代教育和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如:某B给笔者讲:“我年轻时,带大女儿去看病。在看病的过程中,遇见了岭光电夫妇来看病。当时,我大女儿病的很重,生命都有点危险,心情低落。岭光电见到我,就问我是哪里人,姓什么。我就给他说了自己的情况。于是他就对我说:‘你的孩子不会有事,会好起来的。等他好了就送去读书吧,知识可以改变人,与钱一样重要。钱放在包里不好管理,知识放在心里,随时跟着你,是人生之中最大的财富。’听了岭光电的话,觉得有理,回来就把房子卖了,一直在街上租房子住,为的就是送子女读书。现在我有两个子女大学毕业已工作,还有一个在读高中。”
岭光电整理和翻译了许多彝族传统文献,许多书没有正式出版,以手稿的形式在民间流传。如《雪族》《古侯传》《跋玛特依》《母史》和《彝族尔比尔吉》等。正式出版的书有《倮情述论》《彝族民间故事》和《忆往昔》等。发表在报刊杂志上也多,如《凉山彝族的原始宗教信仰》等。这些著述包含了岭光电对彝族文化的整理成果,对彝族文化的挖掘和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社会制度改革
规定和调适社会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社会行为和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社会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岭光电规定婚礼钱为1头牛和10两白银;规定葬礼和祭祖仪式中牲口不能全杀;禁止吸鸦片和酗酒;规定一人犯法一人承担;土司到平民家免杀牲畜招待;规定相互谋害者抵命,不许以金钱赔;不许抢,违者严惩等一系列的社会制度。目的是制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社会治理和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鼓励生产
生产是发展民生的先决条件,也是社会发展的物质保障。岭光电奖励工匠、农耕与种树等。农耕方面,增加耕地和水田,兴修水利,平均耕种。奖励种树,规定凡栽活60株得1套卡机棉布衣,50株者得3斗粮,40株者得2斗粮,30株得1斗粮。奖励工匠,买新式工具给工匠们,报酬从优,给予头人同等的待遇。这些鼓励生产的举措体现了岭光电对劳动行为给予了充分的尊重,遵循了彝族谚语之哲理:“编竹工匠穿蓑衣,木材工匠骑马,挖地者带金子”,劳动应获得相应的代价。
(四)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是改善民众身体健康,促进人们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的主要途径。岭光电购买药给民众治病、培养医生、设立医疗室和建立医院等。同时,积极宣传医疗卫生知识,让毕摩宗教人士拿药治病。使彝人逐渐接受医疗卫生知识。
总之,这四项社会改革即使是最为普通、不起眼的生活形态,也是对更为普遍的社会和文化秩序的表达,都是针对当时因彝族传统文化作用而产生的社会问题,是对传统文化进行调适并适应于现代社会发展而采取的措施。四项改革相互影响,相互支撑,是整体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措施。但这四项改革中,岭光电依然让教育发挥牵引、贯穿作用,不管是创办学校,还是规定社会制度、鼓励生产和医疗卫生都是以教育改变人的观念和行为,以适应社会进步和发展。
三、岭光电的社会治理行为对彝区社会的影响
从进步主义教育理论的角度来看,岭光电的社会治理行为产生了两种历史性影响,一是岭光电的社会改革对彝区社会进步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二是岭光电的人格品质给彝人树立了一种模范作用。
(一)岭光电的社会治理对彝区社会发展的影响
岭光电对彝区社会治理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教育方面,他经常送一些青年外出受训,有些是直接去学校学习,有些是去部队里锻炼;都取得积极作用。但岭光电认为“因这些受训青年没有进过学校,基础知识差,收效不如小学”。据统计“到一九五二年改为公办的胜利乡民族小学校”为止,“私立斯补边民小学校”历时十五年,初步统计,入该校就读过的学生,先后约三百余名,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者约两百余人。[1](P.119)民主改革后,这些人在彝区的发展和建设上做出了贡献。有些学生当上了省、州和县上的领导干部。其次,规定了一系列的社会制度,使彝人的行为举止得到约束和规范,对社会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如,没有人吸鸦片,没有人酗酒闹事。婚礼钱的规定让每个人都能娶妻建家庭。免除土司到家菜板必须见血。葬礼和祭祖仪式上的牲口少杀。减轻了平民的经济负担。奖励农耕,到1940年左右所辖内彝民少有缺粮户,[1](P.125)解决了温饱问题。种树造林,封山育林,既解决了木材,又保护了环境。提倡医疗卫生,使彝民逐渐认识了医疗知识和讲究卫生的习惯。
(二)岭光电对彝区产生了良好的自我人格影响
从外在治理性对个体行为的引导,转向个体内在的“自我治理”,唤起个体个性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为”。[5]岭光电对彝区社会治理产生的影响,最后被归结到其人格影响,即阐释了个体生命的存在意义和价值。他好学、追求进步、勤俭节约和善良的人格形象对彝区社会心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为彝人树立了一种积极上进的榜样。
1.好学进步的人格形象
毕摩对笔者讲:“我每次在岭光电家做宗教仪式,需交流半天。他爱好学习,可以边听我的话,边把手放在背后,把我的话记录下来。每当做完仪式,他都送我一段路程,并经常给我开幽默的玩笑,受到许多启发。”彝区解放后,岭光电为了研究和整理彝族古籍,天天都出来与“毕摩”、“德古”(有学识的民间调解人)和“克哲(口辩)”能手聊天学习。一个演唱者对笔者讲:“我为了提升自己的知识,经常找一些人聊天和请教一些问题。许多人就开玩笑说,你怎么变成岭光电一样了,每天都坐在这里或那里的人群里聊天。我听到这句话,心里由衷地高兴,他们居然把我说成是出名一世的岭光电。”这些事例都反映了岭光电在彝族民众心目中是好学、追求进步的人格形象。
2.勤俭与朴实的人格影响
有个老人对笔者讲:“在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生病,躺在床上。父亲叫我去岭光电那里拿药给他吃。当我到岭光电那里表明我的来意后,他就拿了药给我,并给我讲了吃药的方法,后来我父亲按他说法服药后,病就好了。有时,岭光电要到哪去,就顺路到百姓家里去考察一下卫生和生活状况。他吃饭不挑,只要填饱肚子就行。去百姓家不准民众杀猪宰牛招待。他说:“你们宰牛给我吃,农忙时你们怎么办?以后你们耕地怎么办?这样的话家庭好的也会变穷,不如杀只鸡就行了。”从百姓的话里和他的回忆录里的记载内容确实一致,这些都反映了岭光电艰苦朴素和勤俭的生活风格。
3.善性的人格化身
与岭光电接触过的人都记住了他善良的人格形象,被甘洛的彝人赋予了一种神性而流传。如变成虎的故事:
以前,有一家统治者A,抚养了一个孤儿(岭光电)。而另外一个权势很大的人B就想要这个孤儿的命。有一天,B强力要求A交出这个孤儿。当时孩子在卧室里睡觉,A的妻子去卧室里看时,孩子变成了一只虎睡在床上。妻子跑去告诉丈夫,说这个孩子不是一般的人,刚才去看他时,变成虎睡在床上。A家则有个与这个孤儿年龄相当的孩子,最后在权力高压下,A用自己孩子替换了这个孤儿。
这个故事在彝族民间流传很广,笔者小时经常听说,现在记忆犹新。岭光电去世后葬礼那天,下了一场大雪,民众认为与岭光电去世有关系。这些故事和传说都隐射了岭光电的人格魅力,那就是朴实的民众把善良的他化身为神性来传颂。
(三)当下彝区社会治理的问题与思考
当下彝区社会仍然面临着岭光电那个时代的问题。社会问题上,如婚礼钱猛涨,葬礼杀许多牛,群体性吸毒和酗酒等。因这些社会问题给家庭经济带来过重的负担,甚至是带来了破坏性的作用,因此阻碍了彝区快速发展。教育问题上,目前很多彝族父母对子女教育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学习点“汉语和汉字”上,用汉语来交流和打工等,使教育发展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许多学生小学刚毕业或没有毕业就退学,纷纷跑去打工。
根据彝族传统文化和社会的特点,婚礼钱和葬礼的问题应该像岭光电那样规定制度来管理。吸毒问题上,除了法制上加强管制外,应该树立积极向上、品德优秀而成功的模范人物去感染彝区的年轻人。教育上,岭光电的双语文化教育应该值得借鉴,不仅在语言上进行双语教育,文化上也应该充分利用彝汉两种文化去影响彝族人。但不管怎样,文化教育要贯穿所有社会治理行为,并积极地调适传统文化观念,充分利用传统文化对社会发展和进步起促进作用的因素。
四、结论
从进步教育主义理论的视角,调查和梳理岭光电在彝区社会治理历程时,发现岭光电在彝区社会治理过程中坚持了教育是立人之本,文化知识是教育之资源、育人之甘露、社会发展之动力的原理,即遵循发展人的智力来促进社会的进步之规律。得到了三个方面的结论:首先,通过教育提高认知能力,在此基础上对传统文化进行合理调适,使传统文化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智力要素。其次,尊重“人性”的文化习得性发展规律,即先习得母语文化,再习得其他语言文化,循序渐进地提高人的认知能力。最后,岭光电以自我良好的品质为彝族民众树立了理想人格,对彝区社会心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总之,一个人对社会的良性影响或者恶性影响,就取决于个体的人格和素养。而人的思想、行为和语言等都是个体影响他人和社会的内在因素。而权力、经济和文化等是实现个人影响他人和社会的外在因素。岭光电对彝区社会治理产生的影响,从表面上来看是因为他掌握了一定的权力、文化和经济基础,实质上是岭光电的人格形成和社会治理遵循了一种“自然”规律,吻合了时代进步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了传统文化的积极一面。
参考文献:
[1]岭光电.忆往昔——一个彝族土司的自述[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
[2]鲍宇科.西方通识教育理念研究评述[J].理论界,2006(8).
[3]张斌贤.进步主义教育运动概念及历史发展[J].教育研究,1995(7).
[4]斯补边民小学建校六十周年纪念手册[Z].2001.
[5]张鸿雁.“文化治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建构全面深化改革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为”[J].社会科学,2015(3).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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