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传承是一种基于文化认知的群体实践行为,必须要有其存续的土壤和动力。对于文化所有者而言,文化自觉的培养是文化传承的关键,从文化的他者救赎到自我发展是文化传承的可行方式,而传统文化的村寨依托与保护无疑是文化传承的有效选择。
关键词:彝族传统文化;继承;保护模式
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模式
传统模式。根据文化功能论的观点,文化总是为人类的某种需要服务的,其延续性便是传承性,而不是保护性,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无功利条件下的传承,其特点是娱乐性为主的精神生活。体现为无功利性和集体无意识性。
无功利性,人们在举行婚俗、丧葬和过节日的过程中经历的是一种精神活动,表达的是一种生活情感和娱乐,而不是为赚钱或谋取利益。如阿西里西村的赛马和磨磨秋就是一种无功利的生活方式。大家聚集在一起看赛马,打磨秋,此类赛马活动中虽有物质奖励,但这种报酬是大家一起主动凑起来的钱,以鼓励比赛者,具有一种意义象征。丧礼和婚礼更是无功利的生活,是一种换取精神满足感的消费活动。所以,传统意义的文化传承是一种带有娱乐性、无功利性的文化延续。
集体无意识性,关于传统文化在村落里的传承模式是集体无意识性是不难理解的。许多传统文化的表现模式都是集体性的,并且大家都很积极和主动,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如火把节,无需刻意组织,白天大家都主动聚集在一起摔跤、跳舞、赛马等,晚上则点火把围着山水转。一种传统文化的形成,都是一个集体参与的结果,且成为该集体的生活模式,也是展现该集体观念和思想的途径。
现代模式。随着传统文化消失的加快,人们开始意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赢得了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进而形成了以政府行为为主导、法律意识为导向、资金投入为形式的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模式。笔者将这种模式界定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保护模式,其特点是具有功利性和有意识性。
功利性。这里的功利对象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当地政府,一是传统文化持有者。目前许多地方政府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动力一方面希望借助“非物活动”获取国家资金投入搞建设,争取政绩;另一方面则是通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当地传统文化,开发旅游资源,增加当地政府收入。从文化持有者来讲,因传统文化持有者稀缺,或者传统文化传承方式开始弱化或消失,当地政府和专家学者在关注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唤醒了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觉意识,同时也激起了他们文化传承的功利性。
有意识性。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在政府主导下又有两种表现:一种是行政模式,一种是传承人模式。前者以政府推动文化产业、开发文化资源,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后者则是把文化产业专利化,由专利人(传承人)来传承和享受该文化资源。不论政府保护模式还是传承人模式都是经过一系列有意识有目的地规划进行的行为。
阿西里西村彝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阿西里西彝族村寨的文化现状。阿西里西村的文化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彝语为主要载体的彝族传统文化;二是以汉语为传播媒介的现代文化;三是以彝汉双语为诠释工具的基督教文化。彝族在贵州历史上建立过持续时间最长、独具彝族文化特色的地方政权。因承行完善的“则溪政权制度”①,历史上彝族文化一直是黔西北的主流文化,随着公元1664年阿哲部水西土司政权的最后瓦解,黔西北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彝族政权制度彻底崩溃,彝族文化赖以强势运行的政权基础不复存在。随着大量汉族的迁入,彝族文化逐渐被汉族文化稀释,消融,形成如今彝族传统文化分布的孤岛格局。阿西里西村的彝族传统文化主要表现为语言,所有村民在村寨日常活动中均使用彝语进行交流;文字,村寨有四个熟谙彝族文字的毕摩;以彝族酒礼歌为代表的彝族婚嫁文化;以彝族铃铛舞为代表的丧葬文化;以彝族撮泰吉为代表的原始戏剧文化;以《阿西里西》和撒麻舞为代表的彝族歌舞文化;以赛马和磨磨秋为代表的彝族体育文化;以彝族火把节和十月年为代表的节日文化。其中撮泰吉2006年入选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铃铛舞2008年入选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火把节2011年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阿西里西村是贵州彝族传统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村寨之一。
阿西里西村的文化传承模式。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的文化传承模式。从阿西里西村的相关文化事件可以看出,政府在阿西里西村的文化交流中扮演了主导性角色。随着近年来相关文化项目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阿西里西村逐渐具有了全国甚至全球意义的文化象征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民族文化传承的恒久动力,如果没有政府持续的关注与支持,阿西里西村必然像距它不远的其他彝族村寨一样完全基督化。阿西里西村的彝族文化在其他村寨也能找到,幸运的是阿西里西村最早搭上了政府政治宣传的文化交流车,成为历届地方政府进行政治宣传时的权威文化选择。
另一方面,以利益为主导的文化保护模式。在阿西里西村,基督教和彝族传统文化一直处于持续的博弈过程中,政府对彝族传统文化的长期介入使得彝族文化没有完全消亡,并和基督教文化以年龄人群为界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2005年赫章县政府请55岁的村民苏朝到县上编导《铃铛舞》,参加广州全国民间文艺汇演获最高“山花奖”后,政府奖励苏朝2万元钱,从此后苏朝就再没去过教堂。苏朝在阿西里西村组织了彝族传统文化《铃铛舞》和《撮泰吉》表演队,这是一支松散结合的村民表演队,无演出时大家各忙各的事,有演出时则在苏朝的组织下共同排练表演。为了组织这个队伍,苏朝自掏腰包3280元置办了《撮泰吉》演出服,经费来源于2005年苏朝为赫章县文化局编导“铃铛舞”获全国大奖后的奖励。笔者称苏朝为“文化工头”,他是能发现自身文化价值并有能力将其转变为经济效益的为数不多的乡土人才。
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模式的选择之路
传统文化存续的村寨须是具有文化自生能力的相对闭合空间,或处于一个相对广域的传统文化区中。简言之,就是地理位置偏远,生存环境艰苦,现代文明无法发挥它的全球化优势。就具体的文化空间村寨而言,此时的传统文化既是“基本形貌”,也是“次级形貌”,传统文化具备脆弱而有效的的文化生态系统。另外,如村寨地理位置好,生存环境优良,传统文化村寨存续的必备条件便是须处于一个相对广域的文化区,广域文化区的传统文化可聚合与现代文化相调适的能量。现代中国最成功的旅游民族村寨,如云南西双版纳的橄榄坝傣族民族村寨、贵州的千户苗寨等地均如此。
事实上现代化和全球化是大势所趋,无论如何封闭的民族村寨都将被全球化的大潮所席卷,只不过是时间先后的问题。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传统文化只有调适和消亡两种选择,而调适的唯一选择就是村寨依托。事实证明,任何完全背离村寨依托的商业或慈善文化传承都不可能长久,但以村寨为依托的文化传承又必须以文化收益为动力,这就取决于以政府或文化企业为主体的的外力及以村寨文化精英为主体的内力。除了内外力,村寨传统文化还必须有一个能够将其支撑起来进行长期文化展演或传播的支点,这个支点要么是旅游化了的村寨本身,要么是离村寨较近的旅游景点。
文化的特点决定了传统文化只能是一个具有时间惯习和空间阈限特点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系统中的相对静态部分,文化保护是一种基于文化认知的群体实践行为。对处于具体生境的民众来说,文化是“固有”的,没有传统与非传统之分,所有他者的文化保护行为都将不可避免地被打上理论预设和先验的烙印,从而置文化保护者于文化救赎者的尴尬境地。因此,加强对文化所有者文化自觉的培养便成为文化保护的关键,从文化的他者救赎到自我发展是文化保护唯一可行和有效的选择。
结语
彝族传统文化是彝族人长期生产生活过程形成的习俗、信仰、观念等,其表现形式为舞蹈表演、演唱和仪式等。贵州彝族传统村落阿西里西村的三种文化表现模式被选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后,间接推动了该村的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其中政府激发了传统文化所有者的文化自觉意识,培养是延续文化的基础。村落文化精英在文化保护过程中起着决定性。同时,传统文化所有者在文化实践过程中的利益博弈最终导致无法阻挡地文化自我调适和变迁。因此,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必须是在适当的利益为内动力的基础上,由政府、专家和民间文化精英为主导,群众参与为基础,复苏文化生命力。
①则溪,又作“宅溪”或“宅吉”,彝语意为“仓库”。土司将所辖土地分片屯粮驻兵,渐而演变为行政区域,是彝族“家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地域化表现。
作者:为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毕节学院彝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系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黔西北濒危彝族钞本文献整理和研究”的第二个子课题“黔西北濒危彝族文献依托的彝族村寨传统文化保护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JZD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