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民族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规则的逐步建立和族群间交往互动的日益频繁,各地区、各阶层、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渐趋紧张,社会矛盾也进一步加深,特别是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民族地区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各民族的发展愿望难以满足的情况下,民族关系的焦点已经转移到民族利益分配问题上。而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民族立法工作的严重滞后已经对中国民族关系造成了危害。然而,多年来有关方面始终把注意力集中在边疆地区的民族分裂问题上,而对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冲突和矛盾缺乏必要的重视和研究。本文试图通过对大小凉山这一区域民族关系的个案分析,揭示当前中国民族关系中面临的问题。
一、地缘政治特点和历史上的民族关系
凉山彝族作为族群概念是指彝族中操北部方言的群体,是彝族中人口最多、分布最广的一个支系。200多万人口除聚居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以及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外,还广泛分布于乐山、雅安、攀枝花、甘孜、迪庆、丽江、楚雄、昭通、大理、怒江等凉山周边地区。该族群内部相互联系紧密,文化同质化程度高,无论语言、服饰、文化习俗、社会组织形式、生计方式等基本相同。近代以来,凉山彝族以其保持等级家支制度和奴隶社会特征闻名于世。
大小凉山作为地域概念是指青藏高原东缘的横断山脉北段,向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之间的过渡地带。其东、西、南三面被金沙江所环绕,与云南省隔江相望,北面以大渡河为界,与内地汉族地区分割,形成封闭独立的地理单元。境内河川密布、群峰耸峙,峡谷壁立,使整个地貌崎岖破碎,处处峭绝深阻。平均海拔2000―2500米,面积7万多平方公里。该区域地跨川滇两省,势扼金沙江南北两岸。是内地连接云南边疆的交通要道,汉、彝、藏三大族群互动的中心舞台。自古以来,该区域的社会稳定与民族关系都对整个西南地区构成全局性影响。
凉山是以彝族为主体多民族相邻而居的地方。藏族聚居在西北部紧邻甘孜州的木里藏族自治县,汉族则分布于中部、南部宽阔平缓的安宁河谷和雅砻江下游;其北部、东部和西南部海拔1500至4000米的高寒山区为彝族住牧地。境内还零散的分布有傈僳、纳西、普米、回、蒙古等民族。彝族占总人口的43%,汉族占54%,其他民族占3%。彝、傈僳、普米、纳西等民族是当地土著,汉、回、蒙古等民族主要是元明以后迁来的。这种彝汉垂直分布、汉多夷少的格局是两千年间民族交往互动的结果。
彝族是先秦时期活跃在中国西北地区的氐羌族系的一部分南迁后,融合当地土著逐渐形成的民族共同体*。秦汉之际已广泛分布于云贵高原和横断山脉。据彝文古文献记载,彝族先祖“渎慕”在云南东北部建立强大的奴隶制政权后,其六子,分为武、乍、糯、恒、布、默六支,向四周发展,征服了贵州西部、四川南部及云南大部分地方。其中两支〈布、默〉的后裔古侯和曲尼率领部众进入凉山,打败濮人部落,建立家支等级制度,形成由最高统治阶级“兹莫”统领上百个黑彝家支和近千个白彝家支以及被征服的奴隶构成的等级世袭社会。
据汉文献记载,凉山地区最迟在西汉就有彝族先民在此居住,建立邛都国。汉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在大夏(今阿富汗)见到邛竹杖和蜀布,从而探知大夏东南的身毒(今印度)有一条通往汉西南徼外邛都和巴蜀的商道。为了打通这条后来被称为南方丝绸之路的古道,汉武帝发兵进攻西南夷,诛邛君降滇国,设越西郡和益州郡。从此大小凉山作为连接川滇黔藏的咽喉和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冲,与历代王朝经略西南边疆的历史密不可分。诸葛亮平定南中、唐与南昭会盟对抗吐蕃、元朝军队灭大理国、明朝三征麓川、清军平定吴三桂等重大历史事件都是从四川出兵,翻越大凉山经西昌过会理渡金沙江入云南。为了保障这条西南的生命线畅通无阻,汉设“邮、亭、驿、置”,元设站赤,明设驿亭,清设关哨,并在沿途建据点,修城池,派重兵驻屯。与此同时,内地汉族也通过这条交通线不断向云贵高原移民。围绕交通线和移民拓疆展开的斗争成为早期西南边疆与中原内地关系的主题。因此,巩固在凉山的统治是历代王朝经略西南的重中之重。
两汉至魏晋时期,中原王朝在彝族地区实行羁縻统治策略,“齐其政,不易其宜,改其教,不易其俗”。南北朝时期,内地战乱不已纷争不断,对西南边疆的统治削弱,南中大姓爨氏家族割据云南。唐中期以后,云南洱海的彝族部落南昭强盛起来,统一西南各部族,驱逐唐王朝势力,建立南昭国。南昭在凉山设立会川都督府。大理国取代南昭后,继续扶持凉山彝族势力。
元明时期,在西南实行土司制度,“仍土官以顺其情,设流官以制其势”。许多彝族兹莫成为土司。元朝在凉山设立罗罗斯宣慰司(利利兹莫)。明代在凉山设立四川行都指挥使司,下辖建昌、宁番、越西、会川、盐井等五个卫军民指挥使司和德昌、礼州等八个千户所。在交通线设置64堡。这些都是军民并管的军事屯恳组织,屯驻官军达58000多人。同时又有大量内地汉族迁来实边。
在元代以前,汉族向云贵高原和横断山脉迁移的人口不多,早期进去的也逐渐被当地各民族所融合。西南夷各族群的人口始终占大多数。少数汉族人口只分布在城镇和交通线上。从元朝开始,为了巩固统治的基础和改变力量对比不利的局面,在实施军屯的同时,大规模推行民屯和商屯。汉族人口大量增加。到明嘉庆时,仅越西、西昌、会理等地租种彝族土司土地的“汉佃”即达四十三万多人。大量移民的涌入,使当地的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明朝政府逐渐可以不再依赖地方各民族上层进行统治,开始在西南地区实施“改土归流”。凉山中部和南部既安宁河谷和雅砻江下游地区逐渐脱离彝族土司控制,成为流官直接统治的彝汉杂居区。与此同时,凉山彝族内部的黑彝家支也乘兹莫土司势力被削弱的时机,联合起来把土司赶出了凉山腹心地区,侵夺了土司大部分的领地和属民,成为新的统治者。凉山彝区也因此摆脱了中央王朝的间接统治,成为所谓“独立倮倮”。
满清统治时期,全面推行“改土归流”成为西南边疆政治的主题。目的是要完成从间接统治到直接统治的过渡。也因此导致民族关系空前紧张。引起各地彝族土司的联合反抗。云南、贵州的彝族土司在反抗失败后,纷纷被废止。只剩下凉山的兹莫及黑彝家支集团仍在山高路险的大凉山上继续抗争。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用武力扫荡彝区,残杀乌蒙、东川等处彝民,逼迫他们纷纷渡金沙江逃入凉山,鄂尔泰派兵追击,四川提督黄廷桂亦调兵入凉山大肆屠杀。不断添设兵弁,广置汛塘,严密包围大凉山。既限制彝民的外出,也严禁汉民进入,禁锢了凉山腹心地区,不断压缩彝族生存空间,企图把彝族困死饿死在大凉山上。“凉山生番,出山抢掠,只因岁荒乏食”,“支内头人,以天旱岁饥,纠约小番焚掠”。
“道光十五年四川总督鄂山镇压凉山彝族,其恶毒策略,要在严密包围之下,断绝彝族人民的养命之源,使之尽成饿殍,以枪炮轰击,全部消灭,认为这样做是事出万全,边患可以永息”(见方国瑜《彝族史稿》第562页)清代中晚期,大批彝民冲破封锁,相率逃出凉山,进入川西、滇北人烟稀少的高寒山区,与藏、纳西、傈僳、普米等民族为邻。
概括起来讲,明代中叶以前,由于实行与内地不同的统治策略和管理体制,尊重当地社会政治基础和文化习俗,不干涉其民族内部事务。在维护大一统格局的前提下,赋予其传统贵族统治的合法性。并且,重教化轻赋税,不与边民争利。使彝汉关系在大多数时间是稳定的。只有在中原动荡或官吏贪赃枉法时夷民叛乱边疆割据。明代中期以后,汉族移民激增,与当地土著发生持续不断的利益冲突。而强制推行改土归流在凉山彝族聚居区的失败,使凉山境内出现彝区和汉区分治的局面。随着清王朝和民国地方军阀继续奉行民族灭绝政策以及黑彝贵族势力对周边汉民的不断抢掠和袭扰,给彝汉群众带来深重灾难,进一步激化了民族矛盾,导致凉山彝区在数百年间一直处在封闭、孤立和动荡当中。本世纪初,鸦片种植和奴隶贸易在凉山兴盛起来,大量洋枪洋炮落入彝民之手,彝族内部的家支械斗以及同汉区的武装冲突升级。这就是是晚清以来川滇大小凉山一带日甚一日的所谓“夷务问题”。隧使彝汉民族间的隔阂、歧视和偏见根深蒂固。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凉山民族关系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末期,中国共产党在建构新型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开创了中国民族关系的新局面。首先,通过民族识别工作明确了国家的民族构成;其次通过立法赋予各民族群众作为国家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承认他们作为民族共同体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集体权利。并且,以帮助各民族建立自治地方政府的形式具体加以落实。与此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各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然而,由于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和影响,特别是长期贯彻极“左”路线和进行阶级斗争。民族政策反反复复,得不到始终如一的贯彻执行,破坏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凉山民族关系在这期间也大起大落。
1、解放初期的民族关系(1950年至1955年)。新中国成立以后,解放军向西南进军。1950年3月27日国民党在西南的最后一个据点----西昌解放,4月国民党边务主任兼27军副军长、彝族土司岭光电在昭觉起义,拉开了凉山彝区和平解放的序目。10月,彝族头人果基木古被中央任命为西康省政府副主席,阿候鲁木子被任命为西昌专区副专员。
西昌及大凉山周边地区解放后,面临的问题就是要向凉山腹地进军,彻底结束黑彝集团势力割据的局面。为此,提出“谨慎稳进,长期工作,达到民族团结”的方针。为了争取彝族上层的支持和合作,答应他们不在凉山实行土地改革,即使要改革也要在他们自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随即派出大批工作队、医疗组进山,发放粮食、盐巴、农具等救济物,免费为群众治病,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调解家支纠纷,修筑公路。动员和组织彝族上层到内地参观学习,选派彝族青年到北京、成都、雅安、西昌接受培训。为和平解放凉山全境,建立彝族自治地方政府创造条件。
1952年4月,“毛泽东主席在北京接见彝族代表时讲:我走过西昌,西昌是个好地方,汉人占了干坏事,把彝人赶上山封闭起来过着贫穷的生活,现在欢迎下山来。在金沙江以北,大渡河以南的广大彝族居住区建立一个大的彝族自治区”。不久,政务院批准,将西昌专区所辖彝族聚居县从相邻彝汉杂居区划出,另行组建一个地区级的凉山彝族自治区,直属西康省领导。10月1日凉山彝族自治区在昭觉成立,彝族老红军瓦渣木基为主席。并陆续建立了12个县政府。先后动员数百个彝族头人在新政权任职。
1953年11月24日,经长期劝慰,凉山南部主要土司安登银走出山洞,与政府见面合作。1955年4月,凉山最大的彝族土司岭邦正也同意出山接受委任,至此,凉山全境和平解放。同年,凉山彝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
这一时期,由于军队和干部模范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积极争取到彝族上层的支持与合作,基本避免了武装冲突,完成对凉山全境的军事占领,建立了彝族自治地方政府。并且,从根本上改变了彝族群众长期以来对汉人的敌视、仇恨和对抗。赢得了彝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依靠。使凉山顺利的纳入国家一体化的进程,成为新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彝民族也因此获得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基本权利。
2、民主改革和平息叛乱对民族关系的影响。1956年1月,四川省委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民主改革实施办法》,报请中央批准后提交自治州第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该办法总则第一条规定:“废除奴隶制度,解放奴隶,实行人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平等;废除奴隶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劳动人民的土地所有制,
第六条:没收奴隶主的土地,并征收其多余的耕畜、农具、粮食和房屋。但是,奴隶主的其他财产依法予以保护”(见《凉山彝族自治州民主改革手册》)。
然而,民主改革遭到大多数黑彝的坚决反对。在动员和实施方案的前后,凉山全境爆发武装叛乱。“凉山彝族地区的叛乱,从去年(1955年)的12月24日在普雄县的申各庄、候不列拖地区(奴隶主集中,我工作基础差)开始,四、五天内波及全县,后发展到昭觉、美姑、布拖等县,一个月后全区12个县都发生了叛乱,这里面洪溪、布拖、普雄、美姑是全县叛乱,其他县的彝区是大部分叛乱。叛乱的面宽、时间长,人数最多时达2万多人(其中奴隶主4700人),叛乱最厉害的地区,叛乱人数达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几,(时而参加,时而回家的人数无法统计)。凉山的黑彝各个家支差不多都参加了叛乱”。(《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变革》230页)。紧接着,西昌专区各县及宁蒗等地黑彝武装也相继叛乱。
1956年7月24日,周总理传达主席对凉山、甘孜改革问题的指示,决定放宽政策。提出“和平改革”、“停战谈判”、“百擒百纵”等主张。指出凉山和甘孜的改革在内容上有不同,凉山主要是解放奴隶,对奴隶主的财产原来采取没收办法,经主席指示改成征购,也就是赎买。10月,中央决定派中央慰问团去四川彝区和藏区慰问。
1957年3月,中央书记处发出“要真改革,不要假改革”的指示精神。四川省委亦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民主改革,认为有片面强调和平谈判而忽视军事打击的倾向。3月11日,凉山州委在检讨工作时认为“只有给顽抗者以坚决地、反复地、狠狠地打击,才能促使叛乱者更大的分化,给政治争取造成更有利的条件。停战谈判是一种策略措施。---(我们)在执行党的平叛方针上,在和谈的同时,放松了必须的军事打击,执行政策中注意了对奴隶主宽大,但忽视了政策为群众撑腰的一面”(《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变革》第293页)。因此,决定加强军事努力。
1957年9月,开展复查补课工作。发动群众,斗争不法奴隶主,处理奴隶主退赔问题,分配斗争果实。“1958年3月凉山州委决定结束复查补课运动,宣布解放了40余万奴隶(其中单身奴隶4万余人)及全体劳动人民,没收、征收奴隶主土地120余万亩,耕牛2万余头,农具3万余件,房屋7千余间,粮食1400余万斤。废除了奴隶主的一切特权。共清算出奴隶主所造成的损失,折回人民币6百余万元,实退赔4768735元(其中黄金2271两,白银1629191两,粮食2132057斤,其他实物约折2774556元)。存在的问题是在执行政策上,对奴隶主分子区别对待不够,在整个复查运动中,全州发生不法奴隶主384人自杀,44人被群众打死,45人逃跑,其中约20人参加了叛乱”(中共凉山州委:《关于结束复查补课运动的报告》1958年3月)。
几乎在进行民主改革的同时,集体化运动也在凉山彝族地区展开。到1958年4月,已建合作社2917个(其中高级社2351个),入社农户占总户数的40%。10月开始试办人民公社。越西、普雄等县发生反集体化暴动。11月开展镇压运动。12月开展对家支制度、家支头人的批判。1960年1月,凉山开始婚姻改革,不准重婚、反对买卖婚,提倡自主婚姻。
这一时期,民族关系的主题是“民族问题服从于阶级斗争”。认为民族矛盾实质是阶级矛盾,彝汉长期对立根源于封建势力的反动统治和奴隶主的阶级压迫以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不顾民族问题的特殊性,照搬内地阶级斗争的模式,强制推行激烈的社会变革。推翻奴隶制度是历史的趋势,也是人心所向。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可能允许这种社会制度长期存在。然而,在凉山民主改革的过程中,受极“左”路线的影响,政策反复,不能始终贯彻“和平改革”的方针,在还没有得到彝族各阶层人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的情况下,在凉山进行社会改革的条件还完全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于求成,强制变迁,动摇了彝族社会的基础。付出了实际上是能够避免的惨重代价。使民族关系经受严峻考验。特别是在民主改革后期,不顾凉山实际,要一步跨千年,全国一盘棋,成立合作社,办人民公社,破坏了凉山的生产力,致使在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凉山彝族人口锐减。
3、六、七十年代的民族关系。1957年1月,贯穿凉山彝族腹心地区的宜西公路(宜宾至西昌)通车,至1960年全州各县均已修通公路。结束了凉山彝区封闭割绝的历史。也消除了使凉山彝族社会纳入国家一体化进程的自然障碍。因而,公路建设为经济文化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政令的畅通也把凉山拖入国家历次政治运动的旋涡。
1964年凉山开展“四清”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大批彝族干部知识分子受到冲击,特别是彝族上层爱国人士和一些被扣上“地方民族主义分子”帽子的人,被批斗、监督劳动、判刑,甚至迫害致死。象岭邦正、岭光电、罗大英等重要的统战对象都没能幸免。与此同时。在彝族农村开展破四旧运动。反对“封建迷信”,禁止彝族毕摩从事宗教活动,没收并烧毁彝文经书,强迫他们进学习班接受改造。并且进一步打击家支势力,禁止继续沿用习惯法处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改革被认为是落后的风俗习惯。至此,彝族固有的传统社会精英和知识精英全部覆灭,其自身文化的内在活力完全被抑制住。从而,丧失了民族发展的主体性和文化自觉。
不过,在开展阶级斗争和文化大革命的同时,凉山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在国家的三线建设中得到一定程度发展。凉山是各种矿产资源的富集区,被称为“中国的乌拉尔”。1958年,中央就决定在西昌建设钢铁基地。1964年,为开发凉山南部共生矿,开始建设现代工业城市――渡口市(攀枝花市)。1970年7月纵贯凉山四百公里的成昆铁路全线通车。同年,中央军委下达了建设西昌卫星发射基地的命令。这几项国家重特大建设项目在凉山境内的开工建设,使惜日的“蛮夷之地”成为国家工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主战场。全国各地数十万建设大军进入凉山,掀起一股工业移民的高潮。给凉山彝族社会带来深远影响。一方面,推动了凉山的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服务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为了给工业建设提供原材料,长期掠夺式的砍伐森林和破坏性的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影响了当地可持续发展。而且,国家在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中,没有充分的考虑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没有注意带动地方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没有注意吸收少数民族农村人口到新兴的工业城市中就业。引起一系列社会后果,使民族关系潜伏危机。
4、改革开放以后凉山民族关系的恢复和发展。1979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决定,西昌地区正式并入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州机关由昭觉迁往西昌。“西凉合并”是从行政区划上恢复了这一历史民族区的统一管理,是凉山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关系的转折点,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体现了党和国家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精神。使彝族人民能够走出大山,在更广阔的空间,更有利的条件下,参与主流社会。4月15日,根据中央和四川省委指示精神,释放1961年前参加叛乱的全部服刑人员,摘掉刑满就业人员的反革命分子“帽子”。一律给以公民权。很快全州绝大多数奴隶主得以摘掉“帽子”。这件事情,吹散了笼罩在民族问题上的“阶级斗争”这块阴影,达成了民族和解的良好愿望。
这一时期,对广大彝族群众来说,最重要的是解散了人民公社,实行联产承包、分户经营。从而,解放了生产力,解决了几十年没有解决的温饱问题。另外,落实了宗教政策,允许宗教信仰自由,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不干涉家支内部事物。使彝族社会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在此期间,国家采取特殊政策,帮助彝族发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经过二十年的努力,一大批彝族青年通过大中专院校的培养,成为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自治地方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成为凉山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彝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也取得了成绩。一方面,立足于当地社会现实和文化基础,注重发挥彝族语言文字的作用,在彝族聚居乡村和民族高等院校开展双语教育。出版彝文报纸和书籍。另一方面,成立专门机构从事彝族历史文化及文学艺术的发掘、整理、推广和研究工作。使彝学成为一门的新兴的综合学科,其学术成果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展现了民族文化振兴的希望。与此同时,凉山的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奠定了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良好基础。
三、当前凉山民族关系中的突出问题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族群间的经济交往和文化联系日益频繁,使民族关系的基础和条件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使我们不得不直接面对彝族传统社会在现代化冲击下引发的社会发展危机和文化边缘化的趋势,以及由此产生的民族矛盾和冲突。
1、自发迁居移民引发的民族冲突。凉山彝族历史上就是一个半农半牧的族群。游耕与游牧相结合的生计方式使他们具有很强的流动性。50年代中期,由于推行集体化,彝族群众被组织起来从事定居的农耕生产,迁徙行为受到限制,大规模的迁移活动才停止下来。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解散,自由流动又成为可能,加之随着人口增长出现的资源紧张以及因环境破坏而加剧的生存危机,被迫举家迁往异地另寻生路的行为逐年增加。从最初的州内移民逐步发展为向州外、省外、乃至境外的迁徙。他们只要能在周边山区找到适宜开垦或放牧的地方,在征得当地乡村干部同意后,搬迁就可以实施。因此,自发迁居移民成为彝族社会缓解内部人口压力和谋求自我发展的主要途径。然而,随着移民人数的逐年增加,给迁入地带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矛盾冲突也日益激化。以攀枝花为最典型。据四川省政府调查组统计,到1998年,在攀枝花市境内的凉山彝族流动人口达三万多人,其中除少数是没有正当职业与合法收入的盲流人口外,大部分已在当地定居多年,从事农业生产。为了阻止移民潮,维护地方利益,攀枝花市各级政府从97年就开始采取极端措施,不断组织公安,武警和民兵上山烧毁房屋、铲除青苗、强制押解回原籍,酿成了至今还没有平息的恶性事件。也多次激起北京、成都等地彝族同胞举行上访、请愿、抗议等活动,给民族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2、凉山彝族盲流人口对民族关系造成的影响。凉山彝族盲流人口是除自发迁居移民外另一个人数众多的流民群体。也是对西南地区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威胁的特殊人群。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经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但是,凉山彝族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因为文化上的障碍和社会歧视,无法在城市谋求正当职业与合法收入,许多人靠在成昆铁路沿线的城市中从事盗窃、抢劫、贩毒、拐卖人口等犯罪活动为生。由于人数众多,他们已经在成都、昆明、攀枝花等地的城市街角和效区形成聚落。与当地居民发生持续不断的冲突。据统计,1991年至1996年,成都市共受理凉山彝族盲流人员的犯罪案件6774件。并先后对盲流聚集地进行340次突击清查和整治,拘捕各类嫌疑人6000余名。遣返5050人。99年至2000年4月,成都市又遣返1800人。1996年以来,凉山州公安局共组织遣返“三无”外流人员151批8727人。然而,遣返和驱赶并没有能够制止住凉山彝族人口外流的趋势。近年来,他们的活动已扩展到北京、上海、广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大城市,犯罪案件逐年增多。
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伴随人口流动而出现的社会问题是现代化过程中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的问题。凉山彝族人口流动之所以如此无序和混乱,既有其内在发展的矛盾,也有国家制度建设不完善的一面。是不能够用限制、驱赶、打击等办法简单处理的。这样做的结果只会付出越来越大的社会代价。正确的途径只能是为凉山彝族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变无序为有序,从被动到主动。既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也要为少数民族人口在城市就业出台一些保护性措施。
3、少数汉族干部群众和个别执法机关成为破坏民族关系的主要责任人。近年来,在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问题上,出现了一种主客移位的现象。过去,是政府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现在变成群众请求政府落实和兑现国家的民族政策;过去主要是汉族对少数民族进行宣传教育,现在是少数民族经常反复的给汉族干部讲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怎么回事。这种现象一方面表明,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已经善于依据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更能说明,各级政府对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贯彻不力,导致民族政策和法规在很大程度已经对许多汉族干部群众缺乏约束力。特别是一些执法机关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抱着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态度,肆意侵犯他们的人身权利和经济利益。
在凉山州内,少数汉族干部群众对“西凉合并”一直不满,他们多年来到处活动,企图分割凉山彝族自治州。1998年5月,凉山州政协向有关部门报送了一份由38名政协委员属名的《关于划小行政区划,将凉山一分为三,分别设立地、市、州的建议案》。主张把汉族人口占多数,也是凉山最富庶的9个县从凉山州范围内划出来,分别成立西昌市(地级市)和会理地区专署。同时,把凉山州府迁回昭觉,管辖8个国定贫困县。1999年3月,该建议案又以四川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的名义,提交九届全国人代会第二次会议。立即在彝族同胞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组织集会,散发反对材料,最后阻止了该建议案的立案。
4、经济纠纷已经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1997年,外地客商与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克村(彝族)达成口头协议,联合开发当地的铅矿。但是,当矿山有效益后,外地老板用各种手段独占了矿山开发权,剥夺了当地村民的权益。引起纠纷。由于当地政府没有及时妥善处理这件事情,致使经常发生破坏矿井、拦截运输车辆等事件。1998年,冕宁县一个彝族村办的稀土矿厂,把矿卖给了德阳吉大化工厂的一个东北承包商,该承包商拖欠数十万货款不给,逃匿。由负连带责任的吉大化工厂负责赔偿,但是该厂已经申请破产,无法偿还,引起纠纷。2000年8月,部队在喜德县征用土地建训练场时,把征地费划拨给了当地政府,但是,政府没有给当地群众兑现补偿。引起数十名彝族群众到省政府静坐抗议。
近年来,凉山州内彝汉经济纠纷也逐渐增多。西昌月华乡一外地老板承包了几百亩荒山,种植水果,招几户彝族来管理。后又把承包地转包给这几户彝族,签了协议,还办了公证。但是,当地汉族干部强加干涉,甚至一位市领导也说“转包给谁都可以,就是不能转包给彝族”;该乡另有一彝族承包鱼塘,见效益后,乡村干部开始处处刁难。西昌川新镇彝族和汉族也因为土地纠纷发生冲突,打死两人。雷波县一彝族企业家承包桥梁建设工程,已经开始施工,被无故中止合同,项目另行转包给外地汉族,引起争端。
四、影响凉山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
九十年代以来,国家加强了对民族地区的扶贫力度,凉山的贫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缓解,绝对贫困人口逐渐减少。但是,发展的成绩是纵向比较的结果。事实上这二十年里,凉山彝族社会与汉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拉大了。不仅与内地,甚至与凉山汉族地区都形成强烈反差。出现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和民族差别重合。少数民族日益增长的发展要求与不断扩大的民族间发展差距,已经成为影响民族关系,危害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其一、凉山彝族地区是中国最大的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凉山彝族分布大部分居住在高寒山区和深山峡谷地带,山高坡陡沟深、道路崎岖、气候恶劣、土地贫瘠,人畜饮水困难,生产生活条件差。靠在山地种植玉米、土豆、荞子维持基本生存。因而,出现这样的局面:只要是凉山彝族聚居的县肯定是贫困县,只要是他们聚居的乡必定是贫困乡。200多万人中,除了城镇非农业人口外,绝大多数是贫困人口。据凉山州统计数据显示:全州有205个村11.5万人生活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有250个村7.5万人居住在坡度40度以上的陡坡上,有38个村1.38万人生活在与外界几乎完全隔绝的深沟里。有28万户40多万人,每户仅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而且人畜共处一室,处在极度贫困的较原始状态。基础设施方面,1997年全州仍有占总数51%的1332个村不通公路,有占总数41%的1055个村未通电。十二个贫困县中,有2454个村未通电话,1127个村不通邮,有64个乡没有卫生院,村一级基本上没有医疗网点。全州有60万人,140万头牲畜饮水困难。
其二、凉山彝族居住的横断山区是中国第二大林区和著名的成矿带。数十年来,掠夺性的砍伐森林和无序的开采矿藏,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以凉山州为例,仅1966年到1986年,采伐森林面积35162.2公顷,造成水土流失面积2.32万平方公里,占全州总面积的38.6%。州内30多条河流年年发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都达数亿元。除洪涝灾害外,山体滑坡、泥石流、旱灾、风灾、冰雹、低温、病虫灾等自然灾害一年比一年严重,成为制约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当地彝族群众不能摆脱贫困的重要原因。
其三、凉山彝族地区是人口与资源矛盾最突出的地区之一。凉山彝族分布的山区土地资源较丰富,但是土地资源构成不平衡,耕地所占比重低。以凉山州为例,耕地面积仅占总土地面积的8.45%,而且,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很少。因此,过快的人口增长必然带来严重的问题。以甘洛县为例,1964年全县彝族人口46772人,1990年达到99262人,增长112%,人均土地面积由1957年的2.5亩减少到1990年的人均1.8亩,人均粮食占有量,1957年为464公斤,而1990年仅为413公斤,减少50公斤。据我们在甘洛县吉米镇调查统计,1999年,当地人均土地已不足1.2亩。由于,彝族农村人口仍保持15‰以上的自然增长率,人均土地面积逐年减少的局面不会改变。
其四、凉山彝族地区是文教卫生事业发展最落后的地方之一。目前。六年义务教育不能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得不到落实,失学率高,升学率低,大多数彝族家庭无力承担子女接受国民教育的开支。造成彝族青少年严重缺乏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技能和文化素质,各项事业急需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扫盲工作流于形式而无实效,实用科技推广工作进展缓慢。提高民族人口素质的目标难以实现。另外,由于居住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生活质量低,缺医少药,致使彝族群众的健康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霍乱、疟疾、麻风病、肺结核、性病、艾滋病流行,吸贩毒人口多,婴幼儿死亡率居高不下,儿童营养不良问题十分突出,残疾人口众多。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全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国家目标在凉山彝族地区完全落空。
造成彝族社会面临发展危机的原因,简要的说是因为他们根本不具备发展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国家对农村与农业发展的资金和技术的投入严重不足,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力度不够。长期坚持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和依靠资源所在地提供廉价原材料以实现工业化的旧模式,使边远少数民族在国家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又片面强调效益原则,忽视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原则,致使根本不具备竞争实力的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不断边缘化,加剧了事实上的不平等。
国家在凉山开发资源中没有照顾好当地少数民族的利益也是发展严重滞后的重要原因。《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做出有利于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但是,数十年来,国家在凉山的资源开发中始终没有按照这项法律办事。攀枝花地区原属西昌专区盐边县。50年代中期,发现大型矾钛磁铁矿,国家决定在这里建立钢铁基地,并从盐边县划出一部分成立渡口市。后来,渡口市改为攀枝花市时,又把凉山的盐边和米易两县划给了攀枝花。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拥有数十万工业移民的现代化城市。攀枝花钢铁基地的建设是国家在彝族地区最大的投资项目。可是,彝族人并没有从中获得利益,不仅没有吸收多少彝族人就业,还把这里从自治地方划出去,名正言顺的剥夺了凉山的利益分配权。更能够说明问题的是,攀枝花市所属26个民族自治乡大多数仍是贫困乡。90年代,西昌大桥水库建设期间,需要搬迁1万多人(其中大多数是彝族和藏族)。平均每户补偿7千元,但是,少数民族搬迁户实际平均只得到4千元,其中低于3千元的占22.74%。引起强烈不满,多次发生骚乱。二滩电站在架设输电线路时,在凉山征用大量土地,只一次性给了一些补偿,对地方财政没有多少贡献。此外,在凉山投资建设的各种项目,包括扶贫项目中的基建工程,彝族都很少能够参与,从项目承包到民工大都是外地汉族。公司企业在招工中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十分普遍,致使少数民族青年打工和经商困难重重。另外,为了支援国家建设,数万伐木工人在凉山掠夺性的砍了四十多年原始森林,当地群众不仅没有直接享受到任何好处,反而不得不承担环境破坏造成的后果,面临生存危机。原本凉山发展的优势和潜力就在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彝族人民长期以来都把希望寄托在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上。然而,这种政府不执行国家法律、无视当地群众利益的开发模式对少数民族是祸不是福。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把凉山民族关系的特点概括为:其一、凉山彝族分布较广、人口较多、流动性大,加之居住区域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因而,其民族关系的状况对西南地区有广泛影响。其二、历史上凉山彝族与周边汉族的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相互间的隔阂、偏见和歧视积淀很深,随着社会交往的增多,比较容易发生矛盾和冲突。其三、凉山彝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与汉族地区的经济生活水平差别太大,吸引彝族人口大量外流,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出现新的紧张关系和对立情绪,难以调处。其四、凉山彝族具有鲜明个性的文化传统与国家强力推行的单一发展模式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主流社会一味按照中心主义的思想指导彝区进行文化变迁的行为,使得他们始终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民族关系也就不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潜藏的危机自然会突显出来。
凉山民族关系的发展变化虽有其历史民族区域的特殊性,但与当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同步,受国家大政方针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变化所左右,是中国民族关系的缩影。所以,有其深刻的制度根源。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凉山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改变了凉山民族关系的性质,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问题。随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改变,特别是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民族关系受到破坏。彝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起共同经受了痛苦和磨难。改革开放以后,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制定的民族宗教政策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和落实,使民族关系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但是,伴随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各民族间事实上存在的经济文化上的发展不平衡问题突显出来。而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平等,导致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以民族利益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然而,问题还有更为复杂的一面,这就是各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现实与国家单一发展模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如果说我们有的人还能够把少数民族发展上的差距归咎于历史原因,那么,少数民族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边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后果,就不能不与国家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联系起来。
通过对凉山民族关系的历史和现实的分析,可以说明民族关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权利与利益。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主要反映在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更明确的讲就是尊重少数民族在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主体地位问题。文化权利体现在如何帮助少数民族实现其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问题上,也就是要解决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现实与文化均质化的发展模式之间的冲突问题。经济权利表现在国家现代化过程中能否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因此,影响中国民族关系的不仅有政治因素,还有经济和文化因素。三者之间又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尽管国家通过《宪法》的有关条文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包括修正案),对少数民族的权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条文的内容过于笼统,执法的主体不明确,具体落实的机制又含混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民族工作部门依据一部只具有原则性的基本法,很难处理具体而复杂的民族事务。长期以来,我们对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认识存在理论上的误区,甚至有一些被视为敏感的问题不敢涉及。其后果是使我们认识不清楚问题的实质,也把不住民族关系变化的脉搏。不能防微杜渐,对症下药。造成政府决策部门的制度创新、政策调整和立法工作滞后。使得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疲于应付突发事件,工作陷入被动。不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关系的变化。
当前,国家为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开始实施西部发展战略。但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是,与六、七十年代的“三线”建设相比,国家虽然注意到了开发中的生态问题,却仍然没有很好的考虑民族地区发展的人文环境。没有通过制度安排防止以地区发展代替民族发展;以单一经济发展指标代替社会文化综合协调发展目标;以市场经济原则代替社会主义公平原则;以经济一体化之名行文化同化之实。事实上,在我们这两年的实地调查中了解到,上述忧虑并不多余。这些问题不解决,民族矛盾也会层出不穷。
1.《彝族史稿》方国瑜著 四川民族出版社 1984年8月第一版。
2.《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尤中著 云南人民出版社。
3.《凉山彝家的巨变》林耀华著 商务印书馆1995年5月。
4.《忆往昔》(一个彝族土司的自述)岭光电著 云南出版社 1988年8月。
5.《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变革》(资料摘编)韦清凤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印 1981年8 月(内部资料)。
6.《凉山文史资料选辑》第1―17辑 政协凉山州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7.《外国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世界民族研究室编 时事出版社 1988年1月(内部发行)。
8.《国外学者彝学研究文集》巴莫阿依 黄建明编 云南教育出版社 200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