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整体观谈彝族语言文字遗产的保护
一、当前对民族语言文字遗产的重视和保护不足
中国56个民族的语言使用情况各不相同,差异较大,过去都曾有自己的语言,但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民族已经丧失了母语,转而使用汉语,如回族、满族、京族等,有的民族仍坚守着母语。一般来说,在历史上,少数民族使用汉语的方式多数是自上而下的,首先是民族精英及上流阶层首先放弃母语。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后,除了主流文化、国家政治的影响下,各少数民族文化还受到市场经济、功利主义的冲击,少数民族的母语出现了失传的危机。这一时期,丧失母语转而使用汉语的动力除了传统的自上而下方式外,还有自下而上和平层方式,加速了少数民族母语文化的萎缩、减小、消亡、失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一贯的政治意识形态思维认为人类社会总有一天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没有贫富差距、没有阶级、没有民族的大同社会。在这种政治思维乃至理念的影响下,很多人认为没有必要关注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反正少数民族早晚都会被汉化消失。但是,一些少数民族认为,如果人类真的实现大同社会,民族不存在的话,估计汉族也不会存在,汉语也会作废无用。但是,届时的大同社会中到底使用什么语言,这方面我们不得而知。在现实中,以上这些思维和理念成了影响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少数民族母语文化传承的不利因素。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中国与外界的联系交流,文化多样性保护思想逐渐在政府、知识分子中传播,人们已经认识到中国是56个民族组成的国家,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构成了多元一体格局的中华民族。民族平等首先要体现在政治地位的平等和语言文字的平等上。文化之间无优劣之分,每一种文化都有它独特的价值。党和政府采纳这些观点,意味着中国开始树立起正确的文化观,这对少数民族是一个福音,标志着中国民族关系开始得到深入发展。进入21世纪,在中国,出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热、保护热、开发热。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不仅传递思想,还保存和传承文化。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言的多样性反映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必然要求保护语言的多样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中国西南地区列为中国濒危语言最集中的地区之一。语言是民族外在的表征之一,因此,维持语言的多样性也是为了保障各民族成员的平等权利,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语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内容在一个社会中的传递、传承、展演也要靠语言来进行。因此,应该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弱势的民族语言和抢救濒临灭绝的民族语言。
二、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彝语、彝文、彝文文献、口头传统
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是指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彝族文化中以彝语为核心、以彝文、彝文古籍文献、口头传统等为基础而产生的一个文化范畴,该范畴中包括彝语、彝文、彝文文献、口头传统等结构要件,它们之间在生存、传承方面互为联系、互相促进,构成了一个文化有机体系。
从认识论上说,对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的认识上,解放后至今,我们经历了“落后”、“封建”、“迷信”——>彝族传统文化——>遗产和财富的认识发展过程。解放初期至“文革”期间,对彝族文化中的毕摩、毕摩经籍、祭祀仪式等许多文化内容甚至认为是“落后的、封建的迷信”。改革开放后,思想观念上拨乱反正,重新认为是“彝族的文化”。进入21世纪,随着文化相对论、文化多元主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逐渐流行,人们一下子发现“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彝族传统文化,是数千年彝族文明的积淀和结晶,是祖先代代相传流传下来的,既是遗产,也是财富。
过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还没有出现,由于缺乏具体的类型划分和分类标准,笼统的以“文化”概括之,存在认识不清、抢救和保护力度不足的情况,更遑论上升到政府层面进行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是一个整体和体系,需要从文化整体观出发去进行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不是静止、死亡的遗产,而应当是在民间现存的、可见的、可用的文化遗产,因此,需要进行民众性、活态性传承。过去,我们对彝族文化的抢救保护工作往往是条块化的进行,比如,彝文文献往往就从毕摩文化和语言文字遗产中剥离出来,单列出来进行保护,主要是进行收集、翻译、出版。之后发现,翻译出版了许多经籍文献,但是由于短板效应的顾此失彼,毕摩文化和语言文字遗产仍然不断丢失和消亡。因此,彝语、彝文、毕摩文化、经籍文献、口头传统等不应该分割出来单独保护,这样效果不太好,而是应该将其在文化或遗产类型上划归为同一种类型,将它们划归为“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这一概念之下,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的抢救保护工作。
我国已故的著名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说过,彝族是中国西南地区一个重要的民族,不搞清楚彝族历史,西南地区的历史就理不清楚;彝族历史搞清楚了,西南地区的历史也就大体清楚了。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彝族上古社会曾建立过“兹”(君王)、“莫”(大臣)、“毕”(祭司,又称为毕摩)三位一体的神权王国,使用着现代彝族各支系彝文的共同渊源文字——“共同彝文”,这种上古彝文的使用和汉族商王朝甲骨文的使用情况基本一致:用于祭祈、占卜,这是人类社会上早期文字的共同特点。之后,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彝族历史上出现了一位现代彝族共同认同的祖先“阿普笃慕”,娶三妻生六子(史称“武、乍、糯、恒、布、默”),因为王国太大,国民太多,于是他分封六个儿子为王侯,为了避免儿子之间的自相残杀,就采取迁徙制度,每两个儿子带着自己所属的财富、民众、士兵以及祭师分别向东南西北各个方向长途迁徙,开疆扩土。长房“武、乍”二侯往滇南、滇西方向迁徙开辟,成为当代滇南、滇西南的彝族祖先。次房“糯、恒”二侯往金沙江流域及四川凉山方向迁徙开辟,成为当地四川凉山彝族的祖先,幺房“布、默”二侯往黔西北迁徙开辟,建立了贵州水西王国,延续上千年,一直到清朝初期被平西王吴三桂消灭为止。彝族的六祖分支迁徙的地理分布大致构成了现代彝族的分布居住格局。
阿普笃慕的这六个儿子的后裔们彼此之间征战不休,部落不断分化组合,王国越来越少,部落越来越多,这些部落仍然延续着古代的“兹”(君王)、“莫”(大臣)、“毕”(祭司,又称为毕摩)三位一体的统治模式,每一个部落中都有祭司(毕摩),祭司掌管着祈、占卜用的神圣的彝文及用彝文书写的文献。魏晋时期,由于各彝族部落中祭司参政,神权特征突出,故这种神权部落又被汉族史料称为“鬼主”部落,部落头领们就是鬼主。到了唐宋时期,云南彝族中出现了实力较为强大的“乌蛮三十七部”。元朝时,大量的彝族“鬼主”、头领们纷纷被朝廷招安收编,变成集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和民族首领为一体的“土司”。明朝开始,随着汉族军民大量移民西南彝族地区,朝廷实行“改土归流”,有些土司被朝廷革除,大量的大大小小的彝族部落统治纷纷瓦解,彝人被编户,直接纳入中原王朝的统治版块之中。清朝初叶,吴三桂、鄂尔泰又在贵州和滇东北对顽强抵抗的剩余几个彝族部落进行了多年征伐、镇压和屠杀,终于全部消灭了彝族“兹”(君王)、“莫”(大臣)、“毕”(祭司,又称为毕摩)三位一体的神权制度。现在看来,这种神权政体的一个优点是将毕摩教、彝文、古彝文文献保存了下来,这些文化遗产现在成为了整个彝族的共同文化财富。
彝语、彝文、古彝文文献与彝族毕摩教息息相关,融为一体。从宗教上看,毕摩是彝族的毕摩教(处在原始宗教的高级阶段,但尚未发展为制度性宗教。毕摩教有彝文经典,较统一的神祗系统、宗教经书和仪式,毕摩从事宗教职能时的穿着也相对统一,毕摩需要师承学习多年才能学会)的祭司,是宗教人物,是宗教祭祈、法事活动的主持人,负责念诵古老的经文,解咒驱邪除魔祈福,观天象,占卦、择日。从文化上讲,毕摩是彝族社会传统的知识分子,懂彝族的口头传统,会用彝语传唱古老的创世史诗、英雄史诗、神话传说,还掌握彝文,收藏、传抄彝文古籍文献,并负责传承。有些地区的毕摩,还是乡村权威人士,参与传统习惯法的解释和民间协调工作。因此,对彝文、彝文文献的抢救、整理、保护工作,需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整体观的视角出发,进行文化的整体性、原生性、活态性、传承性的保护和传承。
彝文古籍文献数量众多,但散落于民间,解放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曾遭严重毁损。彝文古籍文献主要存在于两个渠道:民间和官方。民间散落和自发收藏的彝文古籍文献数量、种类仍然不太清楚,且收藏数量不详,处于自发传承、自生自灭的状况;官方及官方性质的研究机构征集保存的则比较清楚。目前在云贵川三省民委及古籍办相关机构从民间范围内已征集到约15000册彝文古籍,分别收藏于云南、贵州、四川省和北京等地的民族工作部门、科研院所及图书馆、博物馆。此外,清末明初,一些在西南彝区传教的西方人也收集走了一些彝文古籍,现在在法国、英国的博物馆或图书馆还藏有部分彝文古籍。台湾中央研究院也有部分收藏。我们相信,官方及研究机构征集和收藏到的彝文古籍文献只是民间散落数量中的冰山之一角。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无论是民间收藏或官方征集的彝文古籍,绝大多数是纯古彝文书写的,只有彝族毕摩和少数古彝文专家才读得懂。
事实上,外界对彝文古籍文献的“发现”和研究工作是由外国传教士开始的。清末,在云南石林县一带传教的外国传教士保禄•维亚尔系统收集了流传在彝族撒尼人中的古彝文,编写成法文、彝文对照的《法倮字典》,并在香港出版发行。民国时期,中国地质学家丁文江先生(汉族)在西南地区田野考察活动中,发现了彝文,于是召集彝族毕摩和乡土文化人,指导和资助他们将纯彝文的文献用彝文原字、国际音标注音、汉字直译、汉文意译四行对译法翻译整理出来,1936年1月,由丁文江主编的《爨文丛刻》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引起了社会反响。这种整理方式将彝语、彝文、民俗等原生态的文化信息保存了下来,效果较好。在抗日战争时期,随着西南联大南迁至云南,大量汉族学者如马学良、林耀华、杨成志、傅懋勣等加入了对彝族语言、文字、古籍、宗教方面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果,开创了彝学研究的一个时代高潮。反思和放弃历朝历代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克服上千年的文化歧视陋习,发扬人文主义情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原则,热爱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抢救、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成为了西南联大的不朽精神之一。
彝族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红河州彝族人口为104.33万人(在红河州的少数民族中,彝族人口排第一),仅次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彝族人口,为西南彝族第二大聚居区。红河州彝族,遍布州内13个市县,其中弥勒、建水、石屏三县彝族人口均超过15万之多,元阳县也达十万人。 红河彝文古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大量毁损,收藏于彝族民间的数量,据初步调查统计,共有5000余卷,不同版本形式和内容的有260多种。仅元阳县就有120多名彝族毕摩,人均拥有10~20部不等的彝文古文献。红河彝族先民用彝文书写了自己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使彝族成为州境内惟一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少数民族,撰写了卷帙浩繁的彝文古籍,种类繁多,门类庞杂,学科齐全,其内容涉及彝族社会历史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使红河彝族的传统文化得以保持和弘扬。
三、建立查姆文化区协作会,促进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当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方面,人们往往忽略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语言和文字本身,语言和文字资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中的功能、性质、价值和地位,迄今为止也没有得到足够的研究、定位,甚至肯定。在对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各地各自为政、重文献轻口传、重汉文翻译轻彝语彝文的不良现象。总体来说,滇中、滇南地区的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面临进入濒危状态,面临失传的危险。
彝语,是整个彝族语言文字文化遗产得以存在的核心和基础,彝语分为六大方言区,其中,北部方言(大小凉山彝语)是最大的方言区,含盖的彝族人口约230万,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主体,区域内各方言土语差异较小,彝语、彝文(规范彝文)高度统一;其次第二大的是彝语南部方言,涵盖的彝族人口约120万,地域范围覆盖滇中、滇南,包括楚雄双柏县、玉溪诸县、普洱市诸县、红河州诸县,区域内尼苏话、纳苏话之间分化不大,古彝文相同程度高。除了用彝文书写的古籍文献外,滇中、滇南彝区民间社会还流传着大量的口头传统,这些口头传统中数量众多的是用五言诗形式演唱的神话、史诗,特别是在仆拉支系、阿细支系中广泛存在,但是由于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中存在重视文献轻视口传的现象,故这些支系的口传文化遗产正在消亡的过程中。目前,在彝语语言文字文化遗产中最受关注的是彝文文献,各省各地彝区开展了许多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彝文文献的失传、消亡速度比抢救保护的进度要快,对彝文古籍文献的抢救、保护和研究工作仍然面临重重困境,任重而道远。
除了缺乏文化的整体保护外,也存在肢解整体文化空间的问题:当前的行政区划将相对完整的同一彝族文化区进行了条块分割,文化区被肢解,形成支离破碎的现象,受各行政地方的基础、条件和规章、制度、措施等的不同和影响,导致彝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工作各地各自为政、互不理睬,出现了不干、单干、盲干、重复干等问题,同一彝族文化区难以进行总体协调、整体保护和平衡发展,严重影响了现代彝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工作,这是客观存在的一个问题。
如彝语北部方言文化区(大小凉山彝区),被川滇两个省不同的州市县所分割,文化区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难以统一协调,造成北部方言区规范彝文(国务院批准的规范彝文)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都已经推行30多年取得了惊人和喜人的成绩,规范彝文早已经进入了中小学课程中;而在属于同一文化区的云南省丽江宁蒗彝族自治县却裹足不前无所作为,没有在当地普及和推广国务院批准的规范彝文,当地的彝族人民普遍不识规范彝文。近些年,凉山州内的中小学都开设有相应的彝文教授课程,近些年在高考中也有彝文加试,可以说在凉山州,彝族语言文字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文化上属于彝语北部方言但行政区划上却不属于凉山州管辖的那些地方,在彝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方面却要么实施力度弱小无所建树,要么无所作为,甚至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灭。
另外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彝语南部方言文化区,该文化区内彝语大同小异,彝文相同程度高,民风民俗相似,毕摩文化及彝文古籍文献一致,但是由于被不同的州市县割裂,导致文化区作为一个文化整体,实际上却难以整体协调、全面保护和平衡发展。彝语南部方言文化区,涵盖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楚雄州、红河州,相对而言,文化区内对彝族文化较为重视的主要有楚雄州、红河州,其他三个市均重视不够,支持力度弱小,如玉溪市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市域,区域内彝族人口较多,但是迄今为止,连一个市级的彝学研究会都还未建立。楚雄州双柏县的大麦地乡、安龙堡乡和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的塔甸镇、富良棚乡、大龙潭乡一河之隔,比邻相望,鸡犬之声相闻,彝语互通,习俗相同,民众互为婚姻争相往来,但是在彝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开发方面,双柏县和峨山县却因为隶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几乎无交流无合作,老死不相往来。类似双柏县和峨山县的例子在彝语南部方言文化区内比比皆是,各地之间缺乏文化上沟通交流的渠道,往往各地各自为政,互不理睬。
这次会议主题内容中的“查姆文化”,在对外文化形象展示上,楚雄州双柏县的最为出名,但是,“查姆文化”分布广泛,主要覆盖滇中、滇南地区。事实上,彝语南部方言区并不等同于查姆文化区,查姆文化区的范围比彝语南部方言区要大。彝语南部方言区主要包括尼苏(广泛分布于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思茅市等各县)、纳苏(双柏、峨山、易门、晋宁等县)和仆拉(红河州的蒙自、个旧、金平、屏边等县,文山州的富宁、广南、麻栗坡等县,以及越南老街省的个别地方)、山苏(散落于玉溪、红河、思茅等个别地方)四个支系。“查”、“查姆”的性质是带有神话史诗性质的古史,主要讲述事物的起源、来历、变迁发展。这种上古时期的文体在属于彝语东南部方言的阿哲支系中以彝文经籍的方式流传,在阿细支系中以口传的形式流传,因此,只要彝文经籍中或口传史诗中有“查”文本的,都应该归入查姆文化的范围,因此,造成了查姆文化的分布地域比彝语南部方言区更大。查姆文化是古老的,不仅超越了地域、还超越了支系,为什么这么讲呢?在各地流行的各种“查”性质的文本中,无论是尼苏、纳苏两个相近支系的彝文经籍《祭龙经》、《吾查们查》,还是阿哲支系的《爱佐与爱莎》,或是阿细支系的口传史诗《阿细先基》,在这些史诗中每个支系的先民们都自称为“尼”(意为尼人)或“尼颇”(意为尼的人、尼人),尽管这些支系目前的现代彝语自称有所分化或有不同,但是在远古时期,都是一样的,都是古代彝族中的强势“尼”部落的后裔。可见,“查姆文化”不只是楚雄州的,也关红河、玉溪、思茅、文山等州市的事情。
要突破当前行政区划条块分割对彝族文化发展的不利影响,就必须建立超越行政地域限制的文化区文化交流协作机制,建立文化区彝族文化研究协会,将各地的地方院校、科研院所、彝学研究会、知名文化人、著名民间毕摩、非遗传承人,彝族企业家等机构和人士争取和邀请进来,设立常务联络处,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资金资助,定期举行工作协调会,各地轮流举办文化节庆仪式或文化研讨会,这样,文化区内的彝族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才能有组织、有统一、有交流、有协作的进行抢救、保护和传承、开发。
楚雄州在超越狭隘的方言土语和地域空间,用文化整体视野来传承彝族文化遗产方面早有建树和经验,如楚雄州彝族文化研究所出版的一系列彝族文化著作成果、毕摩文化百卷经籍翻译整理文化工程项目就是典型的两个案例。强烈建议以楚雄师范学院为首,牵头成立横跨两州三市的“查姆文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作会”,这是一个四两拨千斤的智慧性创举。两州,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三市即玉溪市、普洱市、昆明市。因为楚雄师范学院在2010年就与双柏县政府共建了“中国查姆文化研究基地”,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因此“查姆文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作会”联络处可设在楚雄师范学院,以先前建立的“中国查姆文化研究基地”为基础,可邀请以下院校、机构、协会加入:北京:可以邀请在京高校的著名学者、专业研究机构加入,给予指导。楚雄州:楚雄师范学院(地方民族文化研究所、人文学院)、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州内各县彝学会。昆明市: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彝学研究会。玉溪市:玉溪师范学院、峨山县彝学研究会、新平县彝学研究会。红河州: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彝学研究会、红河学院(国际彝学研究中心、农村文化研究中心)、元阳县彝学研究会、元阳县毕摩文化传承基地、弥勒市阿细跳月协会、石屏县彝学研究会、蒙自市彝学研究会、红河县彝学研究会。普洱市:普洱学院。需要指出的是,如有可能,也可以把文山州(文山学院、文山州彝学研究会)纳入查姆文化区范围,因为部分彝族仆拉人散居在文山州,他们也有毕摩和追溯事物起源的口传史诗。
当然,这个“查姆文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作会”的名称可以更改为更为贴切、恰当的字眼。协作会可以以查姆文化为基础,开展广泛的联系、沟通、交流和合作,可以在查姆文化区范围内开展以下文化活动:彝语南部方言区彝文规范与传承、彝语濒危方言土语的抢救与研究、区域毕摩传承基地和现代传承机制的建立、彝文古籍文献保护与研究、歌舞艺术传承与创新、文化生态区保护探索、文化产业开发、查姆文化论坛以及彝区社会转型与发展等广泛领域内共同开展活动。由楚雄方面来牵头,相关院校、研究机构、彝学研究会等积极参与,相信可以犹如上世纪80年代成立的“滇川黔桂四省区彝文古籍协作会”一样,超越狭隘的方言土语和行政区划,对彝族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
四、结语
红河州的百万彝族,从文化上而言,属于查姆文化区的一个重要区域,在历史上,红河彝族文化与其他周边市县彝族文化同根同源、互通有无、彼此促进,这是历史事实和历史局面,当前,如果不从历史传统的角度和文化区的高度来看待彝族文化,光从红河州一隅来发力,或者各地自我封闭闭门造车的话,文化遗产保护的效果都不够令人满意,因此,需从文化整体观的角度出发来超越限制。
我国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珍贵资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研究,时不待人,人不等我,势在必行,是民族地区地方政府、高校院所、民族精英、学者的责无旁贷之事,是利在当代和功在千秋之重大举措。否则,正处濒危的、即将失去的不仅是当下我们的文化,而且是我们历代先民不断传承发展下来的不可多得和不可再生的宝贵的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器物可以再生产,文化一旦失去将不可追回。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是国家发展、社会繁荣、民族进步的动力,21世纪国与国的竞争是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文化软实力是中华民族的核心竞争力。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彝族文化发展梦”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国梦”是当代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国强民富的梦,是56个民族的共同的梦。费孝通先生在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中已经清楚的表明,各民族的民族认同和较高层次的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我国56个民族的文化发展繁荣了,中华民族文化也就发展繁荣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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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吾查们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
[5] 郭思九、陶学良:查姆[M],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本文原载《第二届滇中非物质文化与彝族文化研讨会文集》。作者简介:李金发,红河学院人文学院历史系,民族学博士,副教授,兼红河学院国际彝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陈进忠,红河州元阳县民宗局。普金光,红河州元阳县彝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