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戏剧家曹禺先生说:撮泰吉是戏剧“活化石”。曲六乙先 生说:撮泰吉是中国戏剧珍贵的“活化石”。被誉为“人类的祖宗戏”,“人之初,戏之始,彝之源”。总之,彝族“撮泰吉”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顽强的生命力在威宁自治县板底乡洛嘎村传承着。
关键词:再议;撮泰吉;保护与传承问题
20世纪80年代初期,撮泰吉被发现挖掘出来,至今已有30余年,30余年间各种关于撮泰吉的研究成果颇多,各种观点都有,内容丰富,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2006年5月20日,撮泰吉被列人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1年《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出台,条例明确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项目的工作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2]127号)文件精神。
“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撮泰吉具有彝民族的唯一性、独创性。撮泰吉的主要内容是向后人传授彝族人民生产生活知识而保存祖先取得的劳动经验。这是原始初民在长期劳动过程中逐渐从猿转变到人的真实记录,是符合马克思“劳动把人类从猿转变到人”的自然规律的,它是后人模仿古人类进化过程的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活动。
虽然30余年过去了,但社会各界对撮泰吉的热爱仍然不减当年,甚至可以说撮泰吉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这空前的发展不得不令人担忧,一个土生土长的彝族古戏将会走向什么样的发展方向?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本文就从彝族撮泰吉保护与传承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旨在抛砖引玉,望撮泰吉在保护与传承过程中能健康有序发展。
一、“撮泰吉”三个字的翻译解释问题
撮泰吉是彝语音译,演出时间是每年春节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其内容包含:祭祀、农耕、麒麟舞、扫火星四个部分。现在见到的文字音译名称有:撮衬姐、撮寸几、撮屯姐、撮特基、撮泰几、撮泰紧、撮藤吉、撮藤景、撮泰吉等十多种,但仍然无法表达确切的彝语译音。现用的撮泰吉,一词是1987年8月,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板底乡洛戛村进行现场作演出记录翻译时,笔者与时任贵州省傩戏研究院院长庹修明、贵州民族学院彝学研究院教授王子尧、威宁县原民委主任杨全忠等共同研究决定的。“撮”为人,“泰”为进化、变化。“吉”为玩耍、游戏、表演等义。从整个演出内容看,撮泰吉应翻译成“人类变化(进化)的游戏”,简称“变人戏”。如果我们把撮泰吉理解为“鬼的游戏”或“鬼戏”,那撮泰吉失去了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如果我们不把撮泰分解为“撮”“泰”,那撮泰一词在板底彝区也是指非人非鬼的“原始人”或“原人”。单独的“撮”也只能表示“人”,而“撮补”“斯署”才是“鬼”。
撮泰吉演出台词中描写当时撮泰的生活是:“阿欧那巨惹,撮唷撮麻叟,撮唷尼啰叟,糯秃第,哈哲早,省蒙足姆组,周吐一姆夺,省土补姆偎,撮斗戳叟斗,撮菊戳叟菊。”翻译为“远古直眼人时代,人的模样不像人,人的模样像野兽,长猴脸,生鼠牙,野果当饭吃,露水当水喝,树叶当衣穿,人类如此产,人类如此生”。
《西南彝志·创世志·天地进化论》载:“古时的人类,人与兽相随,人的模样像猿猴,吃的是野果,穿的是树叶。”《查姆》是彝族讲述万事万物起源的一部创世史诗,它独特的想象把史前人类的发展分为拉爹(独眼人)、拉拖(直眼人,又名纵目人)、拉文(横眼人)三个时代。用大量的篇幅反映了前两个时代向第三个时代的过渡,展现丁一部史前社会发展的历史画卷。四川凉山彝文古籍《勒俄特依》也描述了古人类的特征:“古时的人类,形状虽像人,叫声似猴音,树叶当衣穿,野果当饭吃,有眼不看路……”恩格斯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肯定了人光学家路易斯·享利摩尔根把人类史前史的发展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根据恩格斯的肯定,我们可以把彝文古籍《査姆》的记载名叫“拉冬"的独眼人看作是人类的蒙昧时代,名叫“拉拖”的直眼(纵目)人看作是人类的野蛮时代,名叫“拉文的横眼人则看作是人类开始跨入文明时代。《查姆><物始纪略·撮泰的蓑衣草> <西南葬志·撮泰扛耙》《实勺糯摩赠》(实勺做猴斋)等彝文古籍对古人类的描写和撮泰吉刻画撮泰的形象是完全一致的。结合彝文古籍记载和从撮泰吉粗犷的面具、行动艰难的罗圈腿步伐以及用抽气声带发音并发出猿猴般的叫声看,撮泰吉所表现的应该是人类从树上下到地面正练习直立行走时期的生活,也是从直眼(纵目)人向横眼人过渡的阶段,这在惹嘎阿布的装扮中可以得到结论,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人类史前史的宝贵资料,撮泰吉是人类发展初级阶段的原始人形象。
二、撮泰吉的产生年代问题
撮泰吉产生于何年何月,彝文古籍没有确切的记载。 那时候彝族先民还不知道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类,更不可能有其他民族文字记录彝族撮泰吉的产生。 但根据威宁龙场资深毕摩田正朝先生说: “过去撮泰吉是在彝族做大型丧祭苏载活动仪式里用的。”笔者94岁(已故)的父亲也曾说过,他小时候到板底乡新官寨一户人家苏载时作为阿安(小孩)的扮演者参加过撮泰吉演出。 从彝文古籍《实勺糯摩赠》等对原始人的描写内容看,根据两位老人说的彝族苏载活动中有撮泰吉表演,还有撮泰吉的第一部分内容就是祭祀,那么撮泰吉是彝族远古部落实勺时期丧祭活动的产物无疑,因而可以推论出撮泰吉和彝族祭祀活动是同一时间产生的。彝文古籍记载: 人类的产生发展经历了哎哺、尼能、实勺、米靡、举偶、六祖等时代。哎哺传了90代后尼能部族出现,实勺也紧随其后而产生,尼能兴起婚姻,实勺兴起祭祀。 《实勺糯摩赠·人死的由来》一文记载: 古时候人类只会生不会死,年老的人很多,白天太阳出来时背到场坝去晒太阳,晚上又要背回家,每天要背出来晒太阳的老人有满满七场坝。 有一天人们出去打猎,不小心射死了一只猴子,模样很像场坝里晒太阳的老祖人,便误认为是老祖人,于是为其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丧祭声震天动地,惊动了至高无上的策举祖。经过三次派遣使者下凡巡查,确定人们是在为猴子做祭祀活动。 于是策举祖下令,既然人类想祭奠亡者,就给他们送死根病种吧。从此,人类有了生与死,祭祀也从此兴起了。
撮泰吉中除了惹嘎阿布没有年龄,因为他是神的化身,其他四位撮泰老人都是千岁以上的人物,这种高年龄的寓意提示人类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进化才成为现在的样子。据彝族父子连名谱系记载,从实勺到现在至少已有五千至一万年以上的历史;既然撮泰吉是实勺时期祭祀活动的产物,那么,可以推断撮泰吉也已有五千甚至上万年的历史。
三、撮泰吉人物族属问题
阿毕摩和阿达姆两个角色几乎没有异议,有争议的是惹嘎阿布、麻洪摩、嘿布三个角色,他们有被误解的现象。
1. 惹嘎阿布
“惹”为“箐林”,“嘎”为“上方”,“阿布”为“老爷爷”,整个意思是山林爷爷,即传说中的山神。 撮泰吉中惹嘎阿布这个重要角色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在彝族生产生活中都是一个无事不通的神,是先贤和智慧的化身。在人们无法认识自然界变幻莫测的古代,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依赖神,而惹嘎阿布在撮泰吉中正是这样一个角色。惹嘎阿布是一个无产者,威宁彝族形容穷人就说: “穷得像惹嘎阿布。”他为人类无私奉献,为民排忧解难,不取任何报酬,无论戏里戏外惹嘎阿布都是保佑人们平安、人丁繁衍、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神的化身。表演时,演员用鸡蛋壳做眼镜装扮成纵目人现象。 近年来,对三星堆出土文化的发掘研究达到了白热化的地步,然而谁也没有把惹嘎阿布这个角色和三星堆出土的纵目人联系在一起。纵目代表千里眼,是智者的象征。 《华阳国志》载: “蜀王蚕丛者,目纵,居石室。”蚕丛即彝文古籍中的武洛撮,有的文献也记作“洛错”,是彝族始祖希慕遮(汉文献记作孟晢)第29代孙。 《爨文丛刻》载: “武之十二子,十一过河变,武洛撮不变,传下了彝族。”《华阳国志·蜀志》载: “周失纲纪,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蚕丛居石室,其目纵。”撮泰吉中惹嘎阿布的外表形象与古籍记载的蜀王蚕丛如此相像绝非偶然。 除此之外, 《彝族创世志》中对实勺时期掌管祭祀的“普土”(总管)在祭祀场合使用的权杖、先角、金铃等都有详细的描述,而三星堆也出土了权杖,撮泰吉中惹嘎阿布的手中也有权杖、先角这些道具,这不是巧合,而是历史的延续。
2. 麻洪摩
“麻”是“兵”,“洪”是“养”,“摩”是“长者” “智者”之义,其角色是“养兵、带兵的将军” ,他是阿毕摩的带兵将领,而不是苗族。据《贵州民族志》载:苗族先祖最早居住于黄河中下游,安史之乱后,特别是唐后期至五代,由于战乱等原因迫使苗族从武夷五溪地区经黔东、川南迁徙到黔西北和滇东北地区苗族迁徙到贵州有六七白年。而撮泰吉的迁徒路线是从撮泰沟奏法嘎(云南境内)一谷仇贝谷(昆明坝子)一阿余斗弥(云南东川)一古闹录居(贵阳)一纳娄祖谷(威宁盐仓)一板底洛嘎。因此,已在云贵高原流传数干年的撮泰吉是不可能有苗族的。
3. 嘿布
“嘿”是“嘴”,“布”是“吹嘘”“夸夸其谈”“诙谐幽默"的意思,但是嘿布这个人物不知为什么许多文章都把他译成“汉族”,其实嘿布这一角色无论从其装束或其名字的音、义都与汉族毫无关系。 撮泰吉从遥远的实勺时代走来,那时候全人类都没有民族之分,更没有族称,因此,一个历时数千年、全用彝语台词对话的撮泰吉是不可能有汉族这个角色的,把嘿布译成汉族是不正确的。
四、撮泰吉中麒麟舞问题
撮泰吉中的实则在彝文古籍中普遍记载,彝文文献《支嘎阿鲁王》中,实则是支嘎阿鲁的坐骑,在撮泰吉中也是惹嘎阿布的坐骑,它是神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彝文文献中把实则翻译成麒麟。无论彝文古籍还是中国古代汉族神话传说,都认为麒麟是神兽。《山海经》中描述麒麟是传说的神兽,性情温和,寿命两千余年。古人认为,麒麟出没处,必有祥瑞。有时用来比喻才能杰出、德才兼备的人。常把麒麟与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并称五大祥兽。麒麟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牛尾于一身,这正是撮泰吉中实则的形象。麒麟乃吉祥之宝,从古至今都是公堂上的装饰,以振官威之用,也是权贵的象征。古人认为龙有代表着神灵、天、帝王、交泰等意,所以龙渐渐被皇家所垄断。而凤凰也有贤明、调律、志向等意。因此民间把麒麟作为自己的吉祥物广泛发展传播。因此,撮泰吉中的实则是神兽麒麟,而不是狮子。
五、撮泰吉中铃铛舞问题
铃铛舞在撮泰吉中也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往往被误认为是“为了热闹、好看才加进去”,其实不是这样。在彝文古籍《彝族创世志·金铃》一章中记载:“岱土博山上,实祖尼史死,在岱土俄举,为他做大斋。在今天晚上,无玉铃引歌,斋场哑静静,灵位昏沉沉。天地二长子,开北方银门,拾来银碎片。日月二次子,开南方金门,拾来金碎片。云雾二幼子,开中央铜门,拾来铜碎片。快速转回家,送给阿娄去。巧匠苟阿娄,工艺多高超,别的他不做,做只做金铃。银片打内珠,金片打外壳,铜片打铃柄。男儿举着它,站在歌场上,会跳铃铛舞,金铃响铛铛。若是不会跳,响铃变哑铃,所说的金铃,就是这样的。”《彝族源流》《细沓把·额索祭母》等古籍中都有关于铃铛舞的最早记录。从云南省晋宁石寨山出土的古滇国鎏金青铜四人铃舞的形象里也可以找到彝族古代铃铛舞的形态。铃铛舞是彝族祭祀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活动项目,实勺时期实部落给自己的祖先尼史举行祭祀活动时就已经有了铃铛舞。显然,铃铛舞不是后来加进去的,它是彝族祭祀活动必不可少的祭祀舞蹈。
总之,撮泰吉是彝族远古时期生产生活的产物,历经千难万险发展至今而得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属不易,因此,撰写此文与大家共同探讨,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重视,在保护与传承中要忠实撮泰吉原型,忠实撮泰吉的真实含义,而不是歪曲历史事实,以讹传讹。
在保护与传承方面有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 要用唯物辩证法的思想看撮泰吉。撮泰吉的传承毕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代,传承过程中难免产生这样那样的奇异,如果不用唯物和辩证的观点对待它,就会出现错而不纠,甚至把它说成“鬼戏”等,长此以往会导致以讹传讹。
2. 对传承人保护要采取适当的经济补助保障机制,确保撮泰吉非物质文化可持续发展。
3. 充分发挥好撮泰吉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撮泰吉系列文化产业发展,使之为彝族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希望“撮泰吉”早日走出山门,甚至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作者简介:罗德显,女,彝族,毕节市彝文献翻译研究中心副译审毕节市第一届政协委员,贵州省彝学会会员,贵州省译协会员,贵州省民宗委专家库专家,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员,贵州省档案系统专家库专家,四川省泸州市民语测试专家库专家,毕节市彝学会常务理事。
原载:藏羌彝走廊—彝族文化产业博览会《文化高峰论坛论文集》四川党建期刊集团 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