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中甸彝族大多都是解放前从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冕宁、盐源等地迁徙而来。迁来原因,主要是黑彝奴隶主统治下的广大白彝及其奴隶们无法生活,被迫背井离乡来到此地。最初进入中甸定居的只有12户,分别属于8个家支。除一户破产的黑彝奴隶主外,其余都是白彝百姓。他们千里迢迢,几经周折才在格咱铜矿厂找到零工做,以此糊口。
后来在一次战乱中彝族为保卫中甸同知衙门和格咱铜矿厂作出了重大牺牲,写呈状请求记功。经中甸同知同意,并得到归化寺及土司头人认可,最后经当时云南省总督批准,将中甸县境内所属“上至(小中甸)山神庙,下接红石哨,东连雪门坎,西齐彝门阁”的山地河谷划归12家彝族耕植。后来又有几批滇川边境的彝族迁徙来到这里。彝族迁入中甸的路线以及更远时代的迁徙情况在毕摩经典《送魂经》,又称《指路经》中有文字记载。《指路经》的内容,就是将死者的灵魂送往老祖宗居住过的地方,而其灵魂经过的路线和地名,正是其家支从古至今迁徙所经过的实际路线和地名。
一、中甸彝族毕摩及其传承方法
中甸彝族都把掌管宗教事务的人称为毕摩。“毕”是举行祭祀、做法术时诵经或诵经者的意思;“摩”是长老、大师的意思。在彝族古代社会,毕摩是掌管文书、典籍的统治者之一,“兹、莫、格、毕”是彝族古代官府要员。
在中甸彝族社会,毕摩是替人诵经、礼赞、作祭的神职人员,他们都通晓老彝文,所以他们同时又是当地彝族社会中的“知识分子”,社会地位很高,是普遍受到尊重和爱戴的。毕摩的传承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世袭家学;二是拜师受业。据三坝乡安南村彝族毕摩罗伙坡先生讲:有些家族的成员是不能收为作学徒的,因为经书上没有这些家族成员做毕摩的记载;又传他们原先可以做毕摩,因其家族成员犯了杀生的禁忌而被天神处罚,不能做毕摩。
毕摩所收的学徒叫“毕惹”,一个毕摩一生中要带3—4个学徒。这些学徒拜师时,要送酒肉,有时还要送一点钱给毕摩并称之为“师傅钱”。离家很远的学徒一般都住在毕摩家里,平时帮助毕摩家干活,服一定的劳役,农忙时可以回自己家帮忙。学徒们白天参加生产劳动,晚上在毕摩家学习彝文和诵读经书后才开始教彝文。经过一段时间后,毕摩会带着学徒出去做些诸如驱鬼、叫魂、替人解咒等简单的宗教事务。通过这般循序渐进地培养,直到“毕惹”能做一些较大的宗教事务为止。大约经过4—5年的培养时间,毕摩看到“毕惹”学得差不多了,已经会做程序复杂的宗教事务,就发出请帖邀请其他地方较有名望的几个毕摩来当考官,考察其学生的能力,看他是否能够晋升为毕摩。各地来的毕摩首先要同“毕惹”进行辩论,找出其弱点,直到“毕惹”能完全回答出考官的提问才行。同时,考官们还要“毕惹”做一些法事,看其实际操作能力如何。如果“毕惹”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就可以获得一些经书和做毕摩的资格。反之则需要继续学习,再考试,然后才能获得做毕摩的资格。有的“毕惹”因智商不足,一辈子都不能获得做毕摩的资格。
对获得做毕摩的人有很多禁忌;如不能做对不起他人和家庭的事;严禁偷盗、奸淫等,如果毕摩犯了禁忌,对他的惩处是取消其做毕摩的资格,其社会地位随之降低,而且受到社会成员的鄙视。对犯了小错的毕摩,社会舆论会认为他是一个“不纯洁”的人,就不会有人请他做法事,其毕摩资格也就名存实亡。
在彝族社会中,宗教神职人员除毕摩、毕惹外,还有“苏尼”。怎样才能成为一名“苏尼”呢?三坝乡安南彝族村一位“苏尼’曾向笔者讲了他成长的奇特经历:
“有一天我得了重病,睡下去就起不来了,好长时间卧床不起,家里人认为我没有希望了。我自己也认为不久就会死去。偶然的一天我突然奇迹般地下床活动,嘴里不停地念着咒语,村里人认为我被神附体了,一位“毕惹”闻讯后赶来对我进行反复观察,最后确认我的确被神附体了。就在我家里为我做了“接师祖”仪式。不久我就恢复了健康。以后凡是有人请我做法事,我就拿着羊皮鼓或铃铛给人们做一些诸如驱鬼、念咒等法事。”
“苏尼”做法事时,先猛击羊皮鼓,不停地摇着铃铛,眼珠一转,表示神已附体。他不停地念着杂乱无章的咒语跳疯狂的舞蹈,山里人把这种行为称之为“跳神”。据说,“法力”较高的“苏尼”做法事时,经常表演用舌头舔烧红的犁头和用开水泼赤裸的上身等惊险的节目。
在中甸彝族社会,毕摩和苏尼是有着严格区别的。毕摩是经过家传和师承而成长起来的。他们精通老彝文、掌握知识,能传授彝文经典,享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特权,因此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而苏尼不懂彝文,更不用说掌握彝文经典,也不是师承而来,多是得了重病,胡言乱语,乱蹦乱跳,被认为神已附体,日久病愈而成为苏尼。他们不能参与安灵、送灵、指路、做斋、祭祖等丧葬仪式,也不能参与祈祷、祭祀等宗教活动,他们的职责主要是跳神、驱鬼、治病,有的也兼占卜、招魂,以及抓酒火、喷油灯等巫术,相当于汉族社会中的巫师。与北方少数民族社会中的“萨满”相似。另外,毕摩只传男,不传女,故当地毕摩皆为男性。无女性,并且禁止传给外族人,也不为外族人做法事。而苏尼有男有女,当地人称为“嫫尼”。当地彝族认为,毕摩能“通神”,又能“通鬼”,是人与神、人与鬼之间的中介,卜疑解难的“超人”;而苏尼只能“通鬼”,不能“通神”,被人们认为是“与鬼打交道的人”。故社会地位十分低下,不受人们尊重。据笔者调查,当地彝族村的苏尼(嫫尼),都是本村最贫困的人家。而毕摩家的生活,与当地人比起来,尤其是跟芬尼家比起来要富裕得多。
二、中甸彝族毕摩信仰及其仪式
毕摩之所以能在彝族地区流传和沿袭下来,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它有一套自成体系的宗教经典,当地彝族称之为“毕摩特依”,即毕摩经书,是毕摩从事各种宗教活动时所诵读的各种经典的总称。有关毕摩经书,当地彝族人有个传说:在彝族古代社会的洪荒年代,天宫派了一位大毕摩即“师祖”下凡,他在人间诵了几天的经,宇宙万物才得以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彝族人民从此才得以安居乐业。由于毕摩经书是从天上带下来的,所以彝族人民对它十分爱护。毕摩做完法事用过经书后,要把经书贡在“师祖”的灵牌前。普通人是不能触摸经书的。经书要代代相传。当经书用到纸张发黄快要烂时,毕摩就会非常认真地用棉纸抄写一份。然后一边诵经一边把破旧的经书烧掉。毕摩经书包罗万象、种类繁多,卷帜浩繁,是彝族古籍中数量最多、体系最为庞大的一种。几乎包括了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人的起源、人的知识、人的世界观、动物植物知识、医学、哲学和道德等方面的内容。这些丰富的知识都体现在宗教经书里。
根据笔者的实地考察和分析:中甸彝族宗教信仰基本上还处于“万物有灵”为基础的原始信仰阶段。人们崇奉自然,认为自然界小的万事万物都有神灵,山有山神,天有天神,水有水神,地有地神,并加以崇拜。这种“万物有灵”的观念时常表现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上山狩猎时要祭山神,下河捕鱼前要供奉水神,种庄稼前要供奉农神等。而毕摩正是这种“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信仰的最核心或最基本的部分。
在中甸彝族所供奉的诸神灵中,最大的神位为“师祖”,又称“祖灵”。他们最崇拜“师祖”的原因是,他们认为祖先神是最可靠最亲近的保护神。在他们的观念里,一个人除了身躯以外,还有一个“灵魂”存在。当人死后,其灵魂不会随着躯体的消亡而死亡,而是永远地活着。当地彝族人认为,一个人死后,如果他(她)的灵魂不经过“做斋”仪式,就无法回到祖灵生活的地方,并且会烦躁不安。时时会害人。所以凡是有子女的成年人死后,都要请毕摩做“做斋”送灵仪式。祖灵被看作是能决定人畜平安、五谷丰登的最重要的神灵来供奉和献祭。祖先崇拜在彝族毕摩信仰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当地彝族人认为,当一个人的灵魂存在于其身体内时,这个人就会很正常和健康,当一个人的魂脱离其躯体时,这个人就会生病。如果魂离身体远了,这个人就会死去。如果离得不远的话则可以通过毕摩使用“法力”把它叫回来,即实施“招魂术”。
中甸彝族毕摩信仰仪式很多。凡是人们遇到不顺利的事,或者是看到他们认为不吉祥的东西都要请毕摩消灾、祈福,而且宗教与巫术、祭祀仪式和巫术仪式混杂不分。
巫术仪式往往包含有祈神、祭祀的含义。例如每当毕摩举行巫术仪式时,都要访祖师神(包括传说中奉为神灵的毕摩始祖)降临至尊神座,祈求助阵和保护。做完巫术仪式后,毕摩要诵《回师经》,将祖师神送回神界。
在中甸彝族社会,毕摩的基本职能是为家支主持安灵、送灵、指路、招魂、做斋、祭祀等仪式。笔者曾参与考察了当地彝族毕摩罗伙坡先生的一次“招魂仪式”,实录如下;
一天清晨,我和毕摩,还有他的两个徒弟,到了后山,被当地人称为“山神庙”前面,杀鸡祭祀山神,祭祀完毕,毕摩将“失魂者”的衣服铺在地上,上面置一碗米,米上直立一枚鸡蛋,蛋端插有一根针。针上穿有一截红线,然后点起香。毕磨一边念着祈祷词,一边呼唤着被招魂者的小名:“×××归来吧!”祈祷完毕捉住跳进米碗旁的一只小蚂蚱,用一块红纸包住放于米碗中,然后一手持米碗,一手持一根青松枝,一边返回,不停地呼叫“×××归来吧”我们一起齐声喊“回来罗!”,当我们走到岔路口,毕摩又大声呼唤,一直呼唤至被招魂者家中。进了家后,毕摩将米碗置于“祖灵”前,将捉来的小蚂蚱放于被招魂者的床头,以示离散的灵魂已招回其身。据说,过7天后,毕摩要将招魂用的一碗米和鸡蛋,煮给被招魂者食,取下穿在针上的红线,再穿上一枚红铜钱,拴于被招魂者的手腕上,以示散魂永附其身,不再离散。
人们在日常生活小,凡遇一切大小事,怀疑莫能决断者,都请毕摩以占卜预测其凶吉。占卜是毕摩借助神力,探测吉凶、推断祸福,进行决断的一种手段。常见的占卜方法有鸡股骨卜,这是占卜术中一种古老而常用的卜法,最早记载见于道光《云南通志·爨蛮》:“白马(即毕摩)取雏鸡雄者生刳,取两髀束之,细剖其皮骨,有细窍,刺以竹签,相多寡向背顺逆之形,以占吉凶”。除鸡股骨卜外,还有羊骨卜、木刻卜等。占卜术在中甸彝族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除毕摩外,大多数人都能胜任一种或几种。几乎做任何事情前他们都要进行占卜,预测一下吉凶,这也是当地彝族人对美好生活的一种渴望和盼求。
三、中甸彝族毕摩的社会功能
任何一种宗教都具有两种社会功能:一是解释功能,宗教可以减缓人们在大自然面前和面临各种突发事故时(如安南彝族村曾发生大规模泥石流,冲走人和家产,造成人畜重大伤亡),所表现出的软弱无能之感;二是操作功能,在既定的宗教行为过程中,宗教具有束缚和控制的作用,从而可以对该社区起到一种整合的作用。
在当地彝族民间神话传说中,毕摩祖师是受命于天而下凡的,所以凡是从事毕摩职业者都普遍受到社会成员的尊重。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的火把节、“十月年”,家家户户都要杀牲庆贺,按惯例每家都要将猪头、羊头和牛皮送给毕摩家,以示对毕摩的敬重。每当毕摩做完法事后,都要同家族成员以及周围其他人聊天。谈得最多的是人们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家庭之间的矛盾。通过交谈了解到人们对问题、矛盾的看法,为进一步解决问题和消除矛盾打下了基础,毕摩作为彝族的“代言人”,利用宗教和世俗的权威,在解决矛盾和问题时一般是公正的。在中甸彝族社会的各个家支、家族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做斋”。其内容就是超度和祭祀祖先,祭祀时期长、祭祀仪式尤为复杂、隆重,要花费很多钱财,而穷人家就难以承担了。毕摩就要号召家族成员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得整个彝族社会比较团结、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