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节是彝族、白族、纳西族、基诺族、拉祜族等民族的古老传统节日,有着深厚的民俗文化内涵,被称为“东方的狂欢节”。不同的民族举行火把节的时间也不同,大多是在农历的六月二十四,主要活动有斗牛、斗羊、斗鸡、赛马、摔跤、歌舞表演、选美等。
关于火把节的由来,有人说,彝族的传说是这样讲述的:很早以前,天上有个大力士叫斯惹阿比,地上有个大力士叫阿体拉巴,两人都有拔山的力气。有一天,斯惹阿比要和阿体拉巴比赛摔跤,可是阿体拉巴有急事要外出,临走时,他请母亲用一盘铁饼招待斯惹阿比。斯惹阿比认为阿体拉巴既然以铁饼为饭食,力气一定很大,便赶紧离开了。阿体拉巴回来后追了上去,要和他进行摔跤比赛,结果斯惹阿比被摔死了。天神恩梯古兹知道了此事,大为震怒,派了大批蝗虫、螟虫来吃地上的庄稼。阿体拉巴便在旧历六月二十四那一晚,砍来许多松树枝、野蒿枝扎成火把,率领人们点燃起来,到田里去烧虫。从此,彝族人民便把这天定为火把节。当然,不同的支系也有其他关于火把节的由来传说。
那么,仔细考证彝文典籍、史诗、传说等史籍,神圣的火又是怎样被彝族原始先民发明和利用的呢?
人类从什么时候起学会用火和制造火的?据考古发现,云南土著先民很早就发现了“火”。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1965年5月1日发现了距今170万年的“元谋猿人”,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所发现的最早的人类,它揭开了我国人类历史的第一页。彝族是居住在这一地区的土著民族,考古工作者在彝族先民的住地发现了炭屑和黑色烧骨,其年代同元谋猿人一样,远在170万年前。这是目前世界上所发现的最早使用火的地方,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在彝族史诗《勒俄特依》里这样写道:“天上坠下一火球,掉在恩接介列山,燃起熊熊大火,九天燃到晚,九夜燃到亮,白天烧得黑烟滚滚,夜晚烧得火光闪闪,天是这样燃烧,地是这样燃烧,为了创造人类燃,为了诞生祖先烧。”
《阿细的先基·人是怎样生活的》写道:“天上打起雷来,有一样红通通的东西,从天上掉下来,人们从来没看过。姑娘和儿子们,折了些小树枝,拿来撬老树,撬着撬着嘛,撬出火种来了。”
以上文献可以说明彝族原始先民们已能认识和引用天然火了,甚至把天然火评价为创造人类、诞生人类的最基本条件。因为会引用火后才能把原始人从动物界里分离出来,才能诞生人类祖先。所以说,天然火的引用本身就是火文化史上的一个极其伟大的创举。
对火的发明,《西南彝志》记载说:“那时人群中,金艾耿诺佐。他想了三年,他想了三月。人与人联合,请了史慕魁。慕魁亲手做,他教点起火,点火避野兽。”“到了史慕魁手里,发明用树枝取火,燃起熊熊烈火,野兽就跑开了。”这些描述,可知史慕魁大约是采用“钻木取火”。彝文文献中的另外一种说法是“击石取火”,这是彝族先民在以石器加工(敲打)野果或其他食物时偶然发现的。但它带有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因为石块与石块之间碰击发出的火花,最终会不止一次地引燃干燥的树枝或野草,这就给原始彝族先民以极大的启示去击石取火。看来耿诺佐、史慕魁有点像汉族历史传说中的“燧人氏”这一类的人物,他们代表的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进程和阶段。发明用火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斗争中的一种集体创造,而不能归功于某一个人。对于发明用火,《阿细的先基》也作了比较正确的反映:“人类原来不知用火,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有一天雷电击中树木起火,有些野兽被烧死,人们食之,觉味甚甘美,以后便开始熟食,并发明取火了。”
《查姆》中也记载了人类祖先发现火,并用火来烧食动物、取暖、防御等。书中记载:“不知过了多少代,独眼睛这代人,用石头敲硬果,溅起火星星,火星落到树叶上,野火烧起来,果子滚到火堆里,熟果味更醇。聪明的独眼人,把火的好处记在心,用火来御寒冷,用火来做伴侣,用火来烧东西。生吃树果有生味,熟食树果味更美,从此生熟能分清。”
人类对火的认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是经过了从畏惧到利用的长久过程。彝族史诗《勒俄特依》中《雷火的起源》将雷火比拟成凶猛无比的怪物:“天空响两次,先在古尔山上亮,又在古尔山上响;亮于左边乌云中,响于左边乌云下;亮在右边气雾中,响于右边气雾下;落于古尔山垭上,又起古尔山垭上;落于佳贾拿责山,又起佳贾拿责山;落于麻补山,又起麻补山;落于白云山梁上,又起白云山梁上。遍及天际与海角。抬头冲向天,怒目瞪太阳;伸手劈树梢,树梢‘哗’声尽;张口咬山岩,山岩哗哗崩;伸脚蹬大地,大地裂血口,出铁十多种。”
要利用火,必须先对火有所了解。彝族原始先民从利用天然火之日起就面临着如何保存火的问题,如火一旦熄灭,又无天然火可供取用,就必然产生如何取火的问题。保留火、取火的愿望是彝族原始先民们吃了被天然火烧的野兽的肉后想到的,他们把撬来的火种留下来,以后火被雨淋熄了,就又存在用什么方法取火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彝族史诗《查姆》中说:“独眼睛人在石板上用石头敲硬果子,石石相击,溅出火星烧树叶而学会吃熟食、御寒。彝族原始先民从天然火的余烬里,以小树枝撬引来了火,用石石相击的方法取火,又从树枝相互摩擦出火的自然现象受到启发而学会了摩擦取火。”有了火他们改善了生活条件,并从野兽被火烧死、被雷劈死及野兽见火就逃得远远的现象中获得了火是抵御野兽的最有效武器的常识。恩格斯认为摩尔根关于蒙昧时代的分期法中,蒙昧时代中级阶段是从使用火开始的。他还指出,火的使用是人类社会“有决定意义”的进步之一,这一进步“直接成为人的新的解放手段”。我国在元谋猿人、蓝田猿人、北京猿人等猿人遗址中都发现了用火的遗迹,表明我国境内的猿人时代用火是普遍的。
人工摩擦起火和钻木取火的发明使原始先民们第一次掌握了一种强大的自然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有巨大的深远的意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对摩擦起火作了高度的评价:“在人类历史的初期,发现了从机械运动到热的转化,即摩擦生火;到目前为止的发展的末期,发现了从热到机械运动的转化,即蒸汽机。而尽管蒸汽机在社会领域中实现了巨大的解放性变革——这一变革还没有完成一半,——但是毫无疑问,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
火,是神圣的。希腊“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是神圣的,“钻木取火”的燧人氏是可敬的,现今在云南弥勒彝族地区仍有用此法取火者,且有神圣的“祭火”习俗。每年正月初至二月间,由毕摩占日定时举行。是日,用一削尖的硬木,两人轮换着向一根干松木节疤上,以双手搓动钻木,直到木头起火,此火称“新火”。得此新火,观众狂欢起舞,毕摩念经祭火。祭毕,将新火送入各家各户,以新火代替旧火,直到来年祭火节取得新火。此俗为远古“钻木取火”之遗俗。彝族现今仍保留了铁与石相撞—起火星—燃火草引火的取火方法,以盖阴火、燃树皮绳之方法存火。人类经历了怕火—不怕火—利用火的飞跃,如此逐渐支配着自然界的这种强大力量,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认识上,都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火的发明,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既促进了人类自身的进化,也有了战胜自然的有力武器。其实,火的发明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年代。汉文古籍也有类似的记载:“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故命之日知生之民。”“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不利其器,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逐禽兽。”因此恩格斯把火的发明视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门槛的标志。
在远古时代,当彝族先民们尚未学会利用火之时,与别的猿人的生活方式相同,他们过着与动物无多大差别的生活,茹毛饮血,生食食物。火的发明,结束了生吞活剥的生食时代,同时彝族先民们在生与熟的对照中发现了味道的不同:“熟的吃一颗,生的吃一颗,熟的吃着甜,生的吃着苦。”不仅是苦与甜的差别,熟食还大大减少了肠胃病的发生,加快了对食物的消化,促进了对营养的吸收,彝族原始先民身体素质和大脑发育程度比之从前有了飞跃性的提高。在这一点上,与古代燧人氏发明火,以化腥燥,避臭去毒,或者说黄帝发明火,使人民免除肠胃病之苦是一样的。彝族有一句谚语“见过火就没毒”,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彝族先民们对火的了解和掌握,是一个在实践中认识,在认识中实践的长期的反复过程。我们从史诗、彝文典籍中可以看到先民多次反复实践取火。《阿普独摩》第二部分写道:“有一个人王,有两只眼睛,世界上没有火,他造出火来,他吃不动果子,用石头打,打出火来啦。”史诗《阿黑西尼摩》里也写道:“独眼睛的人,上山去打猎,踩翻大石板,碰出火星星。火星落干草,火苗蔓山林,山林起大火,大火烧红天,大树被烧焦,野果化成灰,飞禽被烧死,走兽被烧死,树上没有果,天空没有禽,地上没有兽,用啥充饥肠?人们饿得慌,饿得没办法,捡起死禽吃,捡起死兽啃;人们才知道:吃生有生味,吃熟味更香。人们有了火,冷暖能分辨,生熟能分清,日子好过了。”随后彝族先民们又进一步懂得摩擦起火,用火石打火等。这些原始造火方法的遗存,与《韩非子·五蠹》中的“钻木取火”,《庄子·外物篇》中的“木与木相摩则燃”原理相同,方法相似。从中可以看出彝族先民已经由原来的不自觉地引用火到自觉地用火石摩擦打火,这样火的保存和携带问题得到了解决。他们一旦开始自觉取火,经多次反复的实践,必定学会控制火。《查姆》中写道:“石头上烧火,石头上水就涨啦,水中有树果,树果就煮熟,姑娘吃树果,生熟两样味,后头就认得煮吃。”《阿细的先基·人是怎样生活的》记叙道:“人们有了火,会把生的肉,烤成熟的吃;会把生的东西,烧成熟的了。”关于彝族原始先民吃熟食的描述,彝文典籍中有着大量的记载。此外,另有一首《火歌》是这样描写的:火从石头里跳出,火在草丛里跳舞。人们围着火笑,人们围着火跳。火就是神,神就是火。豺狼不敢来,老虎不敢挨;野猪、豹子,闻着烟,看见火,向山箐狂逃。火就是神,神就是火。追麂子来烧,追马鹿来烧,捉野鸡来烧,黄生生,扑鼻香。你撕一块,我撕一块,笑着吃,吃着跳。随着时代的发展,彝族先民对火的主要功能的认识也进一步得到提高。从以上记述我们可以得知彝族先民不但会控制火、使用火,还把火携带到石下,而且还懂得以石为锅。虽然烹煮方法很原始,但也从原来依于自然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与动物界脱离,向现代人类迈进了一大步。这一步迈进使彝族先民在居住和迁徙中随时都能造出火来,他们的活动范围更大了。从生食到熟食,畏寒到取暖,从树居到穴居,并用火攻战胜野兽,增强了彝族先民的狩猎能力,火的发明与彝族先民的生存息息相关,火对生产的推动促进,在彝族神话、传说、史诗、古籍文献中也留下了许多显著的痕迹。
火用于制造和改进工具,棒、杆经火烧烤后,更加坚硬锋利;木竹烘烤后,软化易加工为弓;大树烧空后,可以剐成独木舟。彝族关于用火制造和改进工具的神话史诗中是这样说的:“有了火以后,聪明的人们,什么都不造,先去造风箱,风箱造起好打铁……先打大铁叉,先打大砍刀。拿来抵挡老虎,拿来抵挡野狗……又打出撬锄和板锄,打出镰刀和斧子,有了这些东西,世上的人们就要做活计,就要盘庄稼了。”
火用于狩猎,可将猎物驱赶到人们事先布置好的地方围而歼之。云南一些地区的彝族狩猎,白昼观察猎物栖息地,如果猎物栖息于某一峡谷深林中,就在此峡谷的三方堆集干树枝和野草,夜晚将干树枝和野草点燃,放猎犬追逐,野兽畏火,只往无火一方逃跑,便被守候的猎人击获。若猎物栖息在岩洞中,就用干树枝等易燃物在洞口燃烧,扇风将火吹入洞内,猎物因烟熏外逃而被擒获,或中毒而死于洞内。
火用于采集种植业,完成了种植业向农业的转变。正是人类放火赶走了那些猛兽、“神物”或是“鬼怪”以后,才利用漫山遍野的草木灰,开始了刀耕火种的山地原始农业。《阿细的先基》甚至提到,有了火以后,人们学会炼铁、打制农具等。在史诗《勒俄特依》中也写道:“司惹低尼呵,打碎九个铜铁块,交给阿尔师傅,阿尔师傅呵,膝盖做钻磴,口腔做风箱,手指做火钳,拳头当铁锤,制成四把铜铁叉。”事实上,在金属未出现之前,人类为了提高狩猎效率,改进工具,非利用火不可。加工木竹工具,制造独木舟,这在旧石器时代就已非常必要,而刀耕火种,则是新石器时代常见的事物了。
由于火对彝族先民们在饮食生活、狩猎生产、战争中都有着极其巨大的作用,因此在彝族先民的思想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种烙印,不仅在口头创作中得到了保存,也保存在原始文化如原始宗教及各种古老的礼俗中,而且彝族至今仍保留着许多崇拜火的习俗和火的节日,火把节就是一个极典型的例子。又如,居住在云南弥勒的彝族各个支系都崇拜火。他们过年要祭家塘火,烧山耕地要祭山火,野炊支三个石头煮食也要祭火,猎人在山上烧火要祭火,发生火灾时要杀牛宰羊祭火神…… 可见,彝族先民是把火看做人类赖以生存的万物之神而加以崇拜的。在《祭火神》中是这样说的:“现在要来祭,家塘里的火,火光永不灭。火是雷神火,火是雷送来。火是风神火,火是风送来。火伴行人行,火是驱恶火。火伴家人坐,火是衣食火。火光多热乎,火是人魂窝…… 猎人带身上,火保佑猎人,烧肉祭猎神,狼虫远远逃,山鬼不近人。行人带着火,火保佑行人。煮饭祭火神,冰雪化成水,饿鬼不拢身。勇士带身上,保佑打胜仗,烧火祭号旗,战场起风雷,敌人烧成灰。妇女带身上,保佑一家人。烧火祭家神,邪物出房去,污秽不近人。房屋冒火烟,人猴来分开,人坐火塘边,猴离火塘远。”这首古老的祭火歌唱出了远古时代彝族先民们对火及火给人们带来的光明、幸福的无限深情和崇拜。
中外不少学者专家都把彝族称为火的民族,在滇、川、黔、桂整个彝区,火崇拜的观念非常强烈,火文化的蕴涵相当丰富。火崇拜成为各彝区独特的民俗,它渗透到彝族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彝族人民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家庭中四时不灭的火塘、隆重庆祝的火把节、虔诚祭祀的火神等,火对彝族人民来说无处不在,火给彝人带来幸福和希望,是火净化了彝族人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