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作者 张艳萍 2018-08-07
原出处:云南信息报

  (云南信息报讯 记者张艳萍)2018年8月5日,记者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阿诗玛文化传承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条例》不分章节,共计31条。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春宝表示,《条例》的发布施行对发扬光大阿诗玛文化,促进石林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为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B7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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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不分章节,共计31条。《条例》对阿诗玛文化的范围、机构和经费保障、保护名录、传承人的认定和阿诗玛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景区等作了规定,重点突出了对叙事长诗《阿诗玛》、彝族毕摩传承活动、彝族(撒尼)刺绣、彝族三弦舞(撒尼大三弦)、彝族摔跤、火把节、密枝节等石林独有的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充分体现了石林特色、民族特色、阿诗玛特色。B7Z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发布: 措扎慕 编辑: beley工作室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