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在云南的普洱专区各族代表立有一块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
近日,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当地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过上幸福生活的情况,表达牢记誓言跟党走、为民族团结和边疆繁荣发展贡献力量的决心。
9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全文如下:
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
你们好!来信收到了。1951年,包括你们先辈在内的各族代表立碑盟誓,郑重许下同心同德跟党走的誓言。70多年来,各族群众一心向党、团结奋斗,推动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了民族团结进步生动篇章。
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希望你们发扬先辈光荣传统,更好续写誓词碑故事,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各族人民都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
习近平
2024年9月24日
本文作者普金华
读了习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信,随即,我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学习了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基本情况介绍,并作了简要综合:
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园内。1950年,云南普洱专区各族代表应邀到北京参加新中国成立一周年庆祝活动,受到毛泽东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近。1951年元旦,普洱专区各族群众举行盟誓大会,以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立下誓词碑。誓词正文6行75字:“我们廿六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地于此举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48位参加盟誓的各民族代表在誓词后签下姓名。
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于1986年公布为宁洱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公布为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民族团结誓词碑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新中国民族工作第一碑”和“新中国最早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物证”。它是新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历史见证,象征着新中国成立后,边疆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开始。它主题鲜明,折射出的民族团结精神不仅是云南边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象征,也是全国各民族大团结的缩影。
读了习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我的感悟是:习总书记首先对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先辈在内的各族代表立碑盟誓,郑重许下同心同德跟党走的誓言和70多年来,各族群众一心向党、团结奋斗,推动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书写了民族团结进步生动篇章给予充分肯定和亲切勉励。并在回信中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希望你们发扬先辈光荣传统,更好续写誓词碑故事,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各族人民都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
习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字里行间充满着总书记对五十六个民族大家庭要相亲相爱、团结奋斗的亲切勉励和殷切希望。实质就是希望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要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为谱写新时代更加出彩的民族团结进步绚丽篇章,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作者简介:普金华,男,1962年1月生,中共党员。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大凹子村民小组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及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学文化。1978年2月入伍, 1981年10月入党。参加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历任战士、班长、副排长,乡武装部副部长、部长,县人民武装部(正团级)政工科副营职干事、军事科副营职参谋、政工科科长,部党委委员,县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等职,中校军衔。2000年9月转业到南华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南华县公安局政工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处级职级(副处级侦查员)、县警察协会秘书长,县公安文联副主席兼秘书长,人民警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勤于笔耕,有6000余篇(幅)作品被《人民日报》《半月谈》《解放军报》《人民文摘》《博览群书》《战旗报》《云南日报》《边疆文学·百家》《云南警察文学》《楚雄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文学刊物刊(播)。先后参与完成楚雄州公安局编写的楚雄公安文化系列丛书《文耀彝警》(一部四卷)撰写编辑工作;参与南华县编辑出版的云南省军事志丛书《南华县军事志》和《从高原湖走向世界海》《南华县文史资料选辑——纪念对越自卫还击战胜利40周年专辑》等10余部书籍的撰写和编辑工作。与人合作著有云南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双十”工程丛书《咪依噜风情谷—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小岔河村》一书及个人著有中国乡愁文化书系·南华《雨露灯语·雨露》一书。有作品入选《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全国政工论文选集---政工之歌》《中国思想政治工作论文选编》《中华名言词典》《中华名人格言》和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的《警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究》等多部书籍。1982年、1999年、2004年先后三次荣立三等功(二次军功,一次警功),110余次(含写作)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2020年12月从南华县公安局退休。现任南华县“菌乡银发”志愿服务团副团长、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队员及助力产业项目招商工作志愿服务队队员。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南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