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马边立足县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融入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以大团结大联合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进万家 凝聚民族团结思想共识
高位推动,凝聚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共识。马边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将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学习方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教育,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凝聚起了民族团结思想共识。
司法为民,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服务。创新多元解纷模式,通过成立“双梅调解室”,联合“德古”一起参与调解。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探索联动化解争议的有效途径,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实况,充分运用彝汉双语深入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借助亲切的“乡音”拉近和群众的距离,用民族语言传递法治之声
法治宣讲进校园
普法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始终把加大普法宣传,不断加强文化认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桥梁纽带,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载体,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当地特色节日以及国家安全宣传日、“12·4”宪法日等重点宣传节点,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扫黑除恶、反邪教、反电诈、禁毒等法治宣传。
立足民族地区实际 创建民族法治品牌
马边率先在全国民族自治县颁行移风易俗条例。积极探索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工作实践,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新机制,不断提升立法质效,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马边在全国120个自治县(旗)中,率先颁行单行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条例》分总则、行为规范、职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计五章三十六条,其目的是以法的“刚性”促进公民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新风良俗,提升全社会精神文明水平,有效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马边自1984年成立彝族自治县以来,先后制定颁布了《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及《马边彝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等12部条例和规定,主要聚焦于基层社会治理、城乡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了县域社会治理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提供了法治保障。
马边检察院“阿杰鲁”品牌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马边检察院擦亮“阿杰鲁”(彝语:不要怕)小凉山彝区检察工作特色品牌,已成为马边新时代保护未成年人的重点工作。2020年,马边检察院选取了一个保护未成年人的真实案例拍摄微视频《阿杰鲁》,获得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视频”殊荣,该案例也获评“第二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阿杰鲁”品牌致力于打造以保护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体系,遵循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规律,探索形成一个“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新时代民族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路径模式、宝贵经验和典型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乔进双梅与检察官们共话彝区未成年人保护
马边法院用好“玛牧·吉威”,破解法治和民族团结难题。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挖彝族传统文化和法治的结合之道,打造了马边“玛牧·吉威”民族审判品牌。“马边法院学习“玛牧·吉威”精髓,采取请进来传授加自行探索创新等方式,综合各地“玛牧·吉威”品牌魅力,开创了自己独特的调解治理之路。2023年以来,县法院投资打造了极具彝族文化特色的“双梅调解室”(以马边籍全国人大代表乔进双梅的名字命名),建立了调解室与法院对接机制,配备法官联系服务“双梅调解室”。聘请热心调解、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大代表、德古、乡贤等特邀调解员组成“双梅调解室”队伍。结合马边彝区实际,分析、研究国家法律和彝族习惯的共性、特性,围绕便民利民、依法依规、提质增效等内容,出台《“玛牧·吉威”调解原则》等制度,明确了调解工作适用范围、调解程序等原则,做到规范化运行、坚守法律底线、运用民族合法习惯,促进依俗依法化解涉彝纠纷。“双梅调解室”成立不到一年就化解各类纠纷180起,调解成功率95%,自动履行率98.89%,平均结案时间5.72天。“双梅调解室”借助人大代表力量,采取家支中通行的“成员有难、家支众筹”做法众筹执行款。不到一年的时间,调解员组织家支众筹执行案款220余万元,实质化解执行案件17件。如今的马边,继承彝族传统优秀文化,灵活地运用法治理念,遇事学法、用法蔚然成风,许多陈规陋习得以摈除,破解了民族地区继承民族传统文化、民族团结和法治化结合的难题。
马边民族团结进步成效显著
马边民族团结进步成效显著,2014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20年、2021年获评全省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个、模范个人1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个,模范个人10人。表彰表扬县级模范集体151个,模范个人149人。2021年6月,马边彝族自治县召开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00名。2022年,全国、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共15个。通过创建“全国民族进步示范县”,民族习惯得到法治化规范,各民族间互相通婚、友好往来日趋频繁,民族融合逐渐推进,全县上下正为紧紧跟上现代化步伐而努力奋斗。
(作者单位: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