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振华 王玉员 罗廷先)云南省牟定县信访局坚持党建引领,将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列入“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履职尽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党建立好“风向标”。充分发挥党员在信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书记全面抓、班子成员信访案件包保、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信访事项会商研判机制,集体会商讨论解决信访的办法、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研判信访事项处理结果,确保一件一方案,件件有人办,件件有人盯,形成一致意见,防止出现“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的现象。
化解矛盾“淳民风”。抓乡贤调解。吸纳村内文化骨干、致富能人、老党员、老干部等成立“乡贤议事会”,发挥乡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类、邻里纠纷类、人身伤害类问题的调解工作;抓村级调解。围绕涉及集体利益和村级事务的事项,特别是针对土地确权登记、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林地流转、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产生的新问题,发挥村“三委”在村级事务中的协调作用,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抓行政调解。将相关人员待遇落实、历史遗留问题等作为关注重点,引导乡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行政手段,协调各方利益;抓司法调解。对涉法涉诉事项,借助乡镇综治中心和基层法庭平台,着力在诉前、庭前和案件执行等阶段及时介入调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各方利益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精准服务“暖民心”。在村居委会设置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接待站。由村居委会调解委员会受理,村干部、村调解委员会及乡镇包村干部负责接待,现场进行调解,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在乡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根据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制定“四定”方案,确定包案领导、责任人、解决方案及化解时限。按照“四定”方案,变坐等群众上访为主动走访,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可能发生的矛盾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针对信访“疑难杂症”,邀请县直有关部门、村“两委”干部、纠纷当事人现场会商协调,用心用情、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共接待群众信访355批次360人次,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