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四季的马铃声(三章)
辣椒和隔奶逸事
父亲异常地爱吃辣椒,吃法也与众不同,跟北方人吃蒜一样,他直接拿干辣椒蘸着盐吃。吃饭之前他会准备好一只辣椒,而且先嚼一口辣椒再吃饭菜。在我的记忆中顿顿如此。他说不吃辣椒就没有吃饭的感觉,什么菜都没有味道,吃不饱。我曾以为父亲这么喜欢吃辣椒,就像我们爱吃肉一样,只是口感的需要而已。其实,父亲这么喜欢吃辣椒是有缘故的。
历史上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正是父亲年富力强的时候。在很长一段时间,山里的人们只能挖野菜充饥,最后连能够吞咽下去的树叶也被一扫而光。但是,这些野菜连续吃几顿后,肠胃再好的人也会出现激烈的反胃,一见野菜就会吐得死去活来。很多人因吃不下野菜而活活饿死,吃得下的也攒下了一身病。父亲却有幸弄到一小袋干辣椒,藏在自家的密室里视为宝贝。每吃野菜之前小心谨慎地拿出一只来嚼几口,把嘴巴整辣了压味,什么野菜也就能吞下去了。但我的母亲却经不起辣,只好硬着遭罪,身体就此跨了下来,直到今天也是消瘦不堪。父亲因为有这个秘方,顿顿野菜或树叶饭都吃得饱饱的,虽然消化一直不良,但体质总算没有下降,最终健朗地度过了难关,生活也算是得到了改善。但此后更加漫长的日子里,玉米面、酸菜汤和土豆是他们一年四季的主食,吃起来仍然单调无味,难以下咽。父亲自然如法炮制,照样吃得津津有味。父亲大半生的日子就这样充满了辣味,等到生活真正得到了质的改变之后,他却再已离不开辣椒,再好的佳肴若没有辣味,他就吃不惯。其实,这不仅仅是嘴巴的单纯嗜好,更是父辈们忆苦思甜的一种方式。
辣椒有恩于父亲,按理,我该感激它才是。然而,事实上,我曾深深地伤害过辣椒。
我至今记得小时候抓住母亲的衣襟不放,哭闹着要吃奶的情形。我大概是在三岁时才隔奶的,这可苦了母亲。那是大搞集体合作社的年代,过的是集体劳动个人挣工分吃饭的日子。我一家五口人吃饭穿衣,全靠父母俩挣工分换来。无疑,吃奶的儿子对于母亲是个沉重的负担,她挣得的工分是比别人少的,一家人的生活自然就比别人艰难了些。而我已经三岁了依然视吃一口奶为活着的目的,经常站在躬身劳动的母亲身边,可怜兮兮地讨一口奶吃。
“妈妈,只吃一口也行。”
我经常这样求道。母亲总是不忍于我的哀求,放下手里的农具让我吃上几口奶。长此以往,母亲耽搁的时间越来越多,挣得的工分也就越来越少。
一天,我在外面玩累了,回家去一头钻进母亲的怀里贪婪地吃起奶来。一吃,嘴巴就变得火辣辣的,即刻把泪水逼了出来。再看看母亲的乳头,才晓得那上面依稀涂抹了一层辣椒粉。我自然哭闹得厉害,对母亲不依不饶。母亲没有办法,只好把乳头洗了又喂我。之后的一天,当我看见一只粗长的火红干辣椒掉在地上时,突然萌生报复之心,便找来一根木条狠狠地鞭打它,嘴上还骂道:“该死的辣子,你敢辣我,你敢辣我!”把辣椒剁得粉身碎骨后,还用脚狠踩几下,方才解了恨。而此后不久,母亲的乳汁就变得和淡水一样索然无味,我自然也对吃奶失去了兴趣。但隔奶后的一两年,我仍然有着很深的恋乳情结,每个晚上都要抓着母亲的乳房睡觉,生怕它们会飞走似的。偶尔还禁不住地吸上两嘴,渴望再吸到甘甜的乳汁,但已枉然。
自从我成功隔奶后,母亲就感到特别的轻松了,准备全心全意投入集体劳动中,挣回足额的工分,还要把损失掉的部分挣回来,改善改善生活。但没过多久,轰轰烈烈的集体合作社时代就突然宣布结束,就像雄赳赳的一首革命歌曲戛然而止。
母亲的一番天地
像我一样农民家庭出身的人,永远都会记住包干到户这个政策,因为它恩惠于农民,恩惠于我们曾经贫穷的父母。打分得土地后,我勤劳的父母就有了自己的一番天地,他们把尚存的青春和一生的精力,不遗丝毫地泼洒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年年收获着或多或少的私家产物,逐步改善了生活,改变了自己乃至子孙后代的命运。
改革开放后,父亲还做起了乡村货郎,隔三岔五牵马下山,从小镇的批发部里弄些小货物,人背马驮到山上的小店里来卖。这样的生意虽然辛苦,但总有点蝇头小利,一年下来也能攒几个钱。父亲一年四季只顾得上这桩细水长流的生意,地里的农活就全由母亲和已经长大了的两个姐姐包干。因为土地不多,三个人一起劳动还算轻松。可是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两个姐姐就相继嫁人了,农活就全揽在了母亲一个人身上。父亲疼惜母亲的身子,多次要求把土地转让或承包出去。他说他的生意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包括我读书的费用。可母亲始终不肯放弃种地,她认为土地才是真正的生活来源,是不会断的命根子。其实,母亲是担心我日后的学费会越来越高,光卖小货不能应付。父亲也有此顾虑,只好让母亲继续种地,农忙时,他就把生意放在一边跟母亲一道下地。父亲其实是出了名的勤劳人,做体力活从不落后于人。因此,他们的收成总是在村里名列前茅,逐步成了山里先富起来的农民。后来,当地发展烟草产业,他们就跟着发展,年年都要种上四五亩地,额外还要种二三亩玉米和其他五谷杂粮。种植烟草是最费劳力的活,冬天备柴,春天育苗,夏天栽种,秋天烘烤,烦琐连连,而且还得掌握很多技术,一年四季没有闲的时候。尽管母亲身单力薄,却能干得有声有色,而且一干就是十多年。
感谢母亲的先见之明,确实,我读大学的时候,学费已自理,而且逐年飚升,很多农村来的学生因此不敢考大学,有的考上了也上不成。而我,就是靠父母贩卖小货,种植烟草,在土地上辛勤耕耘才得以上完四年大学,最终走出农村,有了个所谓的城镇户口。否则,说不定我现在已成一介布衣,步父亲的后尘去了。
我的农民父母现在老了,按理,他们该随我进城享福的。事实却相反,他们依然住在山里,父亲依然做着人背马驮的小本生意,母亲依然在土地上辛勤劳作。他们从来就自食其力,不愿给子女增添任何负担。他们知道我那点微薄的薪水远不够养活一家老小,我自己也明白让他们进城享福确实有点勉为其难,但我不能就此沉默应对他们的恩情,因此,我还是请过他们几回。我说下来吧,过紧一点还是能养活一家人的。想当然地,每次他们都笑着拒绝我口头这份富含风险的“待遇”。父亲还说我们抚养你成家立业,是为了让你更好地抚养自己的后代,父生子,子生孙;父养子,子养孙,这也是规律,所以你没有抚养我们的责任。此话后来一直在我的心头萦绕不散,让我倍感沉重。虽然他们俩经常轮换着进城来住几天,抱抱自己的孙子,但他们总是不愿长住。有一次,性格坦荡的父亲道出了其中原由,他说租住的房子他们不习惯,像个旅馆似的,住着不踏实,更不习惯睡地铺。我听了很是惭愧。确实,一家五六口人挤在四十余平方米的廉租房里生活,是过得很不舒坦。想想他们在农村有上千平方米的四合院,来再多的客人也不需打地铺,自然不习惯城里狭小的生活空间。可我的农民父母并不因此讨厌城市,他们人在农村心却在为子孙的城市生活操心。
一天,父亲给我打来电话,出乎意料地叫我到住房交易市场去转转,他们二老要资助我买房呢。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既感动又惭愧,心想,他们把一生所挣的血汗钱都花在了我身上,现在老了还要来关心我的衣食住行。父母的心是多么的伟大仁慈,可是房价太高,哪怕把他们在农村的四合院和土地卖了,我们再不吃不喝把几年的工资加上去,也买不到够住一家人的房子。但我不能辜负父亲的好意,便高兴地答应他去看看。几天后,我打电话回去,告诉父亲暂时还没有合适的房子。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去看,看了也是白看。虽然如此,我已真切地感受到了父母对子女毫无保留的奉献是多么的温暖,他们付出的再微不足道,带给我们的温暖也远比住大房子舒坦。
穿过四季的马铃声
说到小商贩父亲,就不得不说说马这种良畜,因为父亲当初做这一行当是从马身上萌发的,而且没有马他就干不成这行。
父亲从小爱马,但在他漫长的年轻时代,马对于他一直是可望不可及的东西。父亲是孤儿,民主改革时,我的祖父祖母因积极响应革命而遭到谋害,那时父亲才九个月大。父亲是被他的一个伯父和几个姑姑共同抚养成人的。和我母亲结婚前,他轮流住在伯父和几个姑姑家里。结婚时,伯父在自家的房子旁边修了个小偏房,送给他们作新家。而一口铁锅、一把砍刀(这把刀后来被我视为祖物,带到城里,像个饱经沧桑、掉光了牙的白岁老人,傲慢地挂在厨房的刀架上,充当众刀之父,顺便见证我的起家史),以及几样用竹编制的厨具是仅有的家当,还都是亲人们送的,算是一贫如洗,白手起家。搞合作社时,马之类的家畜都是集体的,包干到户以后,也只有少数富裕人家养得起马,像父亲那样的穷人唯有欣赏别人策马扬鞭的份。但不要紧,父亲和母亲是勤劳的一对,有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就对未来满怀信心。等积攒了一点财力后,父亲就迫不及待地嚷着要买马了。
我至今还记得父亲头一回买马的事。那是在二十多年前,父亲和他的一位表弟出一趟远门回来时,牵来了一匹额上有块白斑的瘦弱小马驹,惹得邻居们都跑来看热闹。父亲乐不可支地牵着小马在屋外的院坝上遛了几大圈,好不骄傲。完了,他又把我抱上马背,慢慢地走了一圈。头一回骑马,我心头美滋滋的,别提有多高兴。母亲却不尽然,她板着脸问父亲为什么买这么一小马驹,不能驮也不能骑的。父亲大不以为然,说小马驹的父亲是一匹高大威猛、卓越不凡的赛马,年年火把节拿第一,以后,它也必定是匹赛马,有的是前途。母亲冷冷地回击说还会飞不成。父亲便骂母亲目光短浅,不识马相云云。弦外之音是说自己的眼光不会出错。
父亲认为马同猫狗一样富有灵性,但又和猫狗不尽相同,猫狗的灵性是显现的,马的灵性则很神秘,一般人看不出来。因而他把小马驹视为家庭成员,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花头。无论如何,马再小,也是我们家最值钱的家畜。父亲一开始就用上好的饲料喂养,隔三岔五不停地梳毛修鬃,下地劳动也不忘牵着去照顾,每天傍晚还要牵到屋外去遛达。饲养工作无微不至,真是煞费苦心。很快,小马驹就迅速地长肥长高了,一年后就换了毛,从以前的棕色变成了油光发亮的乌黑色。父亲说,花头成年了,该是训练它的时候了。
于是,父亲又花上很长时间训练花头,力图把它训练成不可匹敌的盖世骏马,能同风赛跑,像它父亲一样在火把节赛马中夺冠。还提前备好了专为赛马特制的马鞍和铃铛。可是,花头并非如父亲所想的那样,完全传承它父亲的优秀基因。它有发达的四肢却没有奔腾的天赋,跑起来像匹母马似的束手束脚,抽断一百条皮鞭也无济于事。父亲大失所望,最终对着骠肥的花头摇头叹气,放弃初衷,只把它当成普通劳动力,再没有在它身上白费心思。可是,父亲历来认为拥有一匹夺魁的赛马是一种财富和名望的象征,他说“闺秀出自名门,优秀的赛马也不会出自庸俗之家”。冲着这种虚荣,他决心无论付出多少代价也要调训出一匹令人羡慕的赛马。因此,他把花头买掉,然后又叫上自己的表弟买马去了。
这回,他们买来了一匹名叫风之子的赛马。这是一匹调训有素、久经赛场的骏马,之前就已经有了一身荣耀。有了风之子,父亲养马的热情更加高涨起来。而且没有花上多少功夫,风之子就在这年的火把节里轻易地夺得了冠军,终于为父亲实现了蕴存心底多年的夙愿。虽然奖品只是几米绸布,但父亲梦想成真的心情是物质所不能衡量的。记得当时他把一匹草绿色的绸布披在马背上,引人注目地牵着它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好不神气,好像自己终于出人头地了。有了名马,父亲就跟着出名。大家只要提到马,就自然会提到父亲和他的风之子。但是风之子仅为父亲争光两年后,就衰老“退役”了。不过,父亲养马的名气经久不衰,因为继风之子之后他所养的赛马无不夺过奖。在父亲热衷于养马的十多年间,他养过十多匹赛马,每一匹马他都取了名字,什么红头、飘飘、花腰、白云等,甚至有匹马干脆就叫飞马。这些马曾都是他的亲密伙伴,给过他自信,给过他乐趣,给过他力量。
父亲告别赛马之乐是在我读初中的时候。他说,现在,该为儿子的前途着想了。于是,他的心思从马身上转移到了我身上。一天,父亲牵马到山下的小镇赶集,回来的路上他突发奇想,萌生了用马驮货到山上来销售的想法。到家后跟母亲合计了一番,几天后他便雇人在村子的大路旁修起房子来。不到一个月,一座小商店落成并开始营业。从此,父亲和他的马更加形影不离,一年四季不辞辛苦做着人背马驮的小买卖,十年如一日从未中断过。从我们村到山下小镇的几十公里山路上,不管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刺骨,父亲和他的马隔三岔五就会走上一个来回,住在路旁的人对他们耳熟能详,能从渐远渐近的马铃声中听出他们到了哪儿。那时我放假回家或返校,走的也是这条山路,路上遇到熟人时,总有人勉励我说:“千万不要学坏了,要好好读书,想想你父亲是怎样挣钱供你读书的。”这些话我至今牢牢记在心间,更不敢忘记父亲汗流浃背背负重货吃力地赶着同样负重的马爬山的情景。
父亲现在的马叫花脚,花脚是一匹高大老实的中年骏马,像个老实巴交的人一样,驮物不需人在前面牵绳,也不肖在后面挥鞭催赶。花脚能跑能驮,力气巨大,但父亲已无力驾驭它赛跑,因此,花脚唯一的任务就是做父亲的好伙伴,老老实实载物驮货,帮助主人自食其力,一起度过晚年。其实,如今小镇到村子已经通公路,那些后富起来的村民都骑摩托车赶集了,父亲却因年老赶不起这种时髦,还是和他的“花脚”优哉游哉地行进在山路上。
我想,当别人骑着摩托车尘土飞扬地从他和他的花脚身边呼啸而过时,他一定会嗤之以鼻,蔑视一切,同时悠然地回想起他和他的赛马名噪一时的岁月,然后会心一笑,继续赶马上路。而我每每穿行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中,被一片片汹涌烦躁的汽笛声包围时,山间的马铃声就会冲破城市的一切喧嚣,穿过四季,在我的耳边清脆悠远地响荡,让我清晰地看见父亲和他的马正走在季节的黎明,走在我一腔热血的胸膛上面……
作者简介:
俄狄小丰,又名蔡小锋,彝族,1978年生于四川凉山。2003年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在《四川文学》、《星星诗刊》、《凉山文学》等刊物上发表有小说、诗歌若干。2000年出版诗集《城市布谷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