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彝族传统禁忌作为禁忌文化的一部分,内容丰富,种类繁多,涉及面广,长期以来规范和约束着彝族人民的行为和心理,对彝族社会伦理道德建设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很多传统禁忌已不再被全民遵守,有些甚至被人遗弃,传统禁忌文化濒临消失。本文拟对黔西北彝族曾经普遍流传的传统禁忌进行挖掘整理,旨在展示彝族传统禁忌文化,揭示其对社会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影响和作用,为传统禁忌文化研究、继承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原始素材和参考借鉴。
关键词:黔西北;彝族传统禁忌;搜集整理研究
一、传统禁忌概念及彝族传统禁忌产生与发展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彝族传统禁忌在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受到巨大冲击,很多禁忌已经不再被全民所遵守,变得更加世俗化和个人化,有些甚至被大众遗弃,传统禁忌文化濒临消失。但部分对人们道德行为规范的约束带来积极影响的传统禁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然还被传承和利用着,对彝族现代社会的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本文对黔西北彝族曾经普遍流传的传统禁忌的种类及使用频率进行了梳理,旨在挖掘和重拾濒临淡化和消失的彝族传统禁忌文化,为彝族传统伦理文化研究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原始素材和参考借鉴。
(一)彝族传统禁忌的产生
根据禁忌来源推断,“禁忌属民俗心理,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社会规范。在各民族的历史发展中,由于生活环境、社会实践的不同,从而形成了具有不同内容和不同民族特点的禁忌。”对于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彝族,同世界各民族一样,有其古老神秘、种类繁多的传统禁忌。
(二)彝族传统禁忌的发展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彝族传统禁忌在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受到巨大冲击,很多禁忌已经不再被全民所遵守,变得更加世俗化和个人化,有些甚至被大众遗弃,传统禁忌文化濒临消失。但部分对人们道德行为规范的约束带来积极影响的传统禁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然还被传承和利用着,对彝族现代社会的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本文对黔西北彝族曾经普遍流传的传统禁忌的种类及使用频率进行了梳理,旨在挖掘和重拾濒临淡化和消失的彝族传统禁忌文化,为彝族传统伦理文化研究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原始素材和参考借鉴。
二、彝族传统禁忌种类及其内容
彝族传统禁忌的内容丰富、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对其进行细致准确的分类很难,本文就根据其表现形式和使用的频率对黔西北彝族传统禁忌从语言、行为、饮食、性以及其他自然禁忌五个方面进行分类和提炼,现分别归纳如下。
(一)语言禁忌
现还普遍被遵守的:(1)忌对婴儿用“胖、重、漂亮”之类赞词,需要时都要用其反义词或近义词“斥逼(背屎)、索囧此(可爱)、蹭别(丑很)”等,认为这样阎王爷就会讨厌他而保得平安。(2)忌用“细哎(要死)、启祖悲(狗啃剩的)、大嘞怎喝(鹰啄的)、阿安莫啊(小厮儿即夭折的婴幼儿)、如禄(未满18岁或未娶妻就死去的年轻男人)、阿卖禄(未满18岁或未出嫁就死去的年轻女人)”等诅咒性的语言骂孩子和他人,以免运气不好时遭灵验。(3)忌在众人面前直言小便、大便、放屁、生育之类的话,解手要含蓄地说成“都博喽(外出)”,“生育”要说成“姆诺寸佐(待幼子)”,连牲畜生崽都避讳说“生”字,而要说成“……讷即……发展”,“怀孕”要说成“格补余地(身体负重)”;更忌口头禅中带有类似两性生殖器内容的语言。否则被视为没教养。(4)忌在做甜酒豆腐、煮酒熬糖、熬油等场合说不吉利的话,以免造成诸事做不成功甚至带来灾难。(5)忌在起房盖屋或下葬死人等婚丧喜庆场合说不吉利的话,以免给主人家招来厄运。
现还被部分人遵守的:杀年猪时忌讲“杀”而说成“拿”或“抓”,否则会惹怒了猪神而失去庇护,导致来年所饲养的猪易病死。
(二)行为禁忌
现还普遍被遵守的:(1)忌骑马遇人不下马;忌路遇长辈或老人不让路或让朝路坎上方,须让在路坎下方站定,待其走过后再上路。否则认为不礼貌。(2)新娘进堂时忌孕妇在场;忌孕妇来往于丧葬场合。会克怀孕母子。孕妇忌跨秤砣,以免胎儿畸形或成肉团,甚至会造成不能再生育,俗称“秤砣儿”。孕妇忌从马缰绳上跨过,以免会像马一样要怀胎12个月,忌跨过拴猪狗的绳子,以免不足月就早产。(3)忌男子在族中有尊长时留长胡子,认为是对尊长的不敬,除非他是某个家族中辈分和年纪都是最长的,因此很少看到彝族男子留长胡子。(4)不准用脚蹬锅庄石,更忌从火塘上方跨过。彝族人认为,火给他们带来温暖,让他们吃上了熟食,还能驱走野兽,故尊其为神,不得加以冒犯。(5)忌女人嫁妆送人或出售,俗信认为妇女的生育魂(吉禄洪)最爱附在这些物件上,会影响生育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现还被部分人遵守的:(1)忌用粮食在手中抛玩或掉在水缸底,特别在烧洋芋吃时,忌剥洋芋皮或把洋芋砸在凳子上磕皮。否则粮食会相约逃跑去找爱惜自己的主子,甚至雷公公也会发怒。路遇失落在地上的粮食,要将其捡回家中收归粮仓。(2)忌路遇虫虫蚂蚁将它踩死,要绕道而行。(3)忌订婚、过年所杀的猪羊等畜无胆汁或脾脏暗淡翻卷,以示不吉利。(4)忌白天点着火把到处走动,忌从屋里相继点着两把火把走出;忌夜间照镜子。认为会引来流浪鬼。(5)忌过年三天向外倒垃圾,这意味着还未过完年就撵祖先出走,怕引起祖先魂魄不高兴,不保佑子孙后代甚至降临灾祸。
现已几乎被摒弃的:(1)忌孕妇送月米酒或走访有母畜生崽的人家,会导致月子中的母亲或母畜断奶。为避免不知情孕妇来访,通常在门口或圈门上高挂装有水的瓶子提醒他人。如有违犯,男主人得去来访孕妇家甑子里悄悄偷回三把饭,以示奶被取回。(2)忌其后弟妹多带不活的孩子首次直面新生弟妹,必须用筛子隔在其间才许其看,俗称“筛子隔”,否则会克新生弟妹。(3)忌成年女子爬楼或上房顶;忌妇女触摸家中所供灵牌和为之献祭。男尊女卑的表现。
(三)饮食禁忌
现还普遍被遵守的:(1)忌食变红的饭或甜酒,以为是不祥之兆。(2)孕妇和布摩(祭师)禁吃死牛烂马肉,以示不健康和不灵验。
现还被部分人遵守的:禁食马、骡、狗、猫、猴、蛇、蛙等肉。认为他们有的有灵性,有的和人类同源。特别是狗,传说在洪水泛滥时,是狗穿过汪洋大海去天庭把五谷杂粮带来给人类的,故在逢年过节时,尤其在大年三十晚上,祭奠天地神和祖先神灵之后要先把狗喂了,人才准吃饭。
现已几乎被摒弃的:(1)忌食搅拌时筷子折断的食物和推磨时磨心突断磨出的面粉(随着石磨的消失此禁忌已不存在),以为是不祥之兆。(2)忌吃粮种。彝族有谚语“饥荒不吃种”之说。现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而此禁忌已不存在。(3)忌大年三十去别人家吃饭,否则来年会变穷;忌吃鸡跳过的饭菜;忌用镰刀割肉吃。此为不吉利。(4)孕妇和小孩禁吃兔肉,鸡胃、鸡尾、鸡爪、鸡回肠、猪耳、猪鼻、羊耳等。特别以为吃了兔肉出生的小孩会豁嘴,吃了猪耳羊耳等不听话,吃了鸡爪写字不好。
(四)性禁忌
现还普遍被遵守的:(1)严禁乱论行为即严禁家族内婚或发生性行为。如果是同一家族男女通奸,肇事双方要么被逼自杀,要么被活活处死,黔西北彝族古代通常是捡九背柴火将其烧死。(2)严禁婚外性行为。古代彝族由于包办婚姻,故有“恋爱自由,婚姻不自主”之说,因此婚前的性行为并不被看重,但婚后的性行为是严格受到限制和保护的。一旦有女人发生婚外性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受到残酷的家规惩罚,通常有裸抽、灌大粪等手段。但如发生未婚先孕等丑事,也会受到舆论的谴责甚至严重的惩罚,因此,如发生此类事件,不管爱与不爱,是否门当户对,肇事男子必须把该女子娶了,否则此女通常会因无颜面对乡亲父老而以死雪耻。(3)严禁调戏、奸污未成年人,更不能与之发生性关系。彝族未成年女孩受到社会各界严格保护,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男子会遭全社会谴责,并将受到习惯法的严惩,甚至被开除家族族籍、吃上官司,引来牢役之灾。
现已几乎被摒弃的:(1)禁等级外婚和异族通婚,古代犯忌者会被开除族籍。(2)忌赶集出发时路遇的第一个是女人,认为当天生意会不顺。男尊女卑的遗存。
(五)自然禁忌
现还普遍被接受的:(1)忌傍晚时分雄鸡啼鸣,预示着将有灾难降临。(2)忌夜间狗狂吠或似哭呻吟;忌老鸹(乌鸦)鸣叫。预示着要死人。但欢迎喜鹊在家附近叫,认为贵客将至。(3)忌他人猪跑来家里,预示着霉运来临。但欢迎狗入宅,如有流浪狗到来,主人会高兴地收留这个不速之客。彝族有谚语叫“猪来穷,狗来富”。(4)忌蛇、蛙等进屋,预示不祥之兆,如有此类发生,不能就地打死,而要采取措施,小心翼翼地将其引出送走。但欢迎癞疙宝(蛤蟆)进屋,认为这是财神,会带来好运。(5)忌甑子自鸣或新蒸的饭或甜酒变红,预示死病之难或火灾降临。如遇此类事情发生,老人们常会及时说“大红运气来了!”以此避邪。
三、彝族传统禁忌对社会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影响与继承
正如白兴发教授所言:“只要人力还无法完全认识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人类自身,只要还有鬼神观念,禁忌就不可能消失”。而那些既没有科学依据,又不能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生活带来积极影响的消极禁忌就逐渐被摒弃甚至淘汰。概括起来,彝族传统禁忌给彝族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彝族传统禁忌促进了彝族传统美德的形成。彝族是一个重视伦理道德教育的民族,其众多的传统禁忌中蕴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思想, 渗透着道德教育的方方面面,在带有迷信和偏见的同时蕴含着族中长辈对晚辈的谆谆教诲,这种教诲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却通过长辈们的言传身教得以很好地传承和利用。
二是彝族传统禁忌阻碍了彝族人民新道德观念的产生和发展。由于彝族传统禁忌有神圣化、世俗化和自觉化的特点,带有较强的禁欲主义色彩,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新道德观念的产生和发展。
三是彝族传统禁忌带有严重的男尊女卑和听天由命等消极负面思想。比如忌赶集时路遇的第一个为女人,成年女子忌爬楼,忌妇女触摸家中所供灵牌和为之献祭等等,充分体现了彝族女子卑微的社会地位。彝族传统禁忌还有精神抚慰功能,当人们遇到一些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时,他们就会认为是神灵的安排,无法逃避,因而在心理上会产生自我安慰,增强抗压能力。但这种意识也带来了听天由命的消极负面思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彝族人民克服困难和改革创新能力的培养。
综上所述,禁忌是古代彝族最古老的无形法律,对人类行为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功能。同时,禁忌从心理的角度给人施加压力,使其惧怕违反禁忌会遭到报应,从而起到支配、控制人们心理和行为的法律所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禁忌兼具了法律和宗教的双重性质,对彝族伦理道德建设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禁忌的本质是消极的、保守的, 它通常维护的是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 对人的思想起到禁锢作用, 不利于道德观念的更新和新型人格特征的培养。现代彝族社会必须对其进行筛选式的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要用历史的、辩证的、客观的态度来分析和看待彝族传统禁忌。在当前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过程中, 在破除那些阻碍道德进步、意识水平提高的禁忌的同时, 保留那些有一定科学性的, 有利于提高人们思想意识的成分,从而将彝族传统禁忌导向现代化, 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略)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项目“西南彝族毕摩口传经整理与研究”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7XZJ004)。
作者简介:杨娟(1972-),女,彝族,贵州赫章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试验区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经济和彝族文化。
原载:《长江丛刊》2017年29期;文字来源:好问网。图片来源:彝族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