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经历两个阶段。到元末明初时期部分诺苏家支取代土司成为新生贵族统治者“黑彝”。凉山家谱显示部分“黑彝”与部分“白彝”同宗同祖,从家谱来推算等级分化年代约在元末明初年间。同时,不是黑彝下降为白彝,而是部分“诺苏”家支上升为新生贵族。
关键词:黑彝;白彝;等级分化;
一、 彝族早期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
彝族奴隶社会是何时形成的?这个问题目前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1、夏商时期说。《中国彝族通史刚要》:“父系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阶段。《西南彝志》卷三记叙氏族共212代的父子联名世系。”每代以25岁计算,约3000多年。这个时期相当于中原的商周时代。《中国彝族通史刚要》:“自西汉时代起,我国西南彝族地区就出现了奴隶制政权,如滇王国、夜郎国等。而在彝族文献中表明,彝族奴隶制的产生则在‘六祖分支’之际。”一般认为成型的文字产生于奴隶社会时期。有关学者对彝文研究以后提出彝文的发明和使用与甲骨文同期的或更早的观点。中国考古研究所冯时先生认为彝文历史已有三千八百年以上。《中国彝族通史刚要》附录一:彝族历史大事年表所列“彝文”为产生于夏代前后。《华阳国志•南中志》:“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经’。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有关学者认为所谓“夷经”在西南民族中只有彝文与其相应。《彝族简史》:“以滇池县为首府的益州郡是彝族先民分布的地区。滇王问汉使‘汉孰与我大?’汉使回朝庭‘盛言滇大国’。”其统治地理范围大,是一个相当强大的政治实体。”夏商时期说可能有人会提出怀疑,不会有那么长的历史。从有关史料来看,彝族奴隶社会萌芽时期定格在夏商时期是一点也不夸张的。试想一下,西汉时期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彝族奴隶社会已经在西南地区非常强盛了,从发生到强盛中间应该经历了近千年的时间。
2、秦汉时期说。方国瑜《彝族史稿》:“《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后汉书•西南夷传》《华阳国志》所载来看,邛都地区推测在西汉时期已是奴隶制了。”(页73)《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标志着彝族已经跨进奴隶社会。这大略相当于西汉晚期和东汉前期。”(页31)《彝族简史》:“汉代文学家司马相如奉使邛都地区,在他的作品中曾记下当时邛都地区奴隶制的情况,《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说‘父兄不辜,幼孤为奴,系累号泣,内向而怨。’”。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 此皆椎结,耕田,有邑聚。”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有夜郎国 , 东接交 ,西有滇国 ,北有邛都国 , 各立君长。其人皆椎、左衽, 邑聚而居 , 能耕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邛都夷者 , 武帝所开 .以为邛都县。无几而地陷为 泽, 因名为邛池。南人以为邛河。后复反叛 , 元鼎六年 , 汉兵自越 水伐之 , 以为越 郡。其土地平原,有稻田。……俗多游荡 ,而喜讴歌 ,累与 柯相类。豪帅放纵 ,难得制御。”《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越 郡守枚根调邛人长贵 , 以为军侯。更始二年 , 长贵率种人攻杀枚根 , 自立为邛谷王 , 领太守事。”长贵杀了太守,自称“邛谷王”,统治邛都地区达20年之久。《三国志》“越 郡……叟夷数反”。 关于邛谷王长贵,《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作“长贵”,《后汉书•岑彭传》中作“任贵”,《汉书•西南夷传》中作“任贵”,《水经注》和《舆地纪胜•雅州府》中作“任贵”。方国瑜《彝族史稿》说“任贵”可能就是凉山彝族普遍传说的“勒革新惹”。 笔者经过名称比较以后,发现彝语“勒革斯惹”的勒革正好与“任贵” 之称相合。“斯惹”意为“神人”即尊称。民间传说勒革新惹与诸葛亮争夺西昌城,诸葛亮久攻不下,只好议和。夜间各自围城,诸葛亮派兵用石头为界作围城标记,勒革斯惹派兵用木桩和草绳为界作围城标记。夜间诸葛亮派兵用火把木桩和草绳烧了。等天亮时围城标记毫无踪迹,勒革斯惹傻眼了。勒革斯惹明知有诈也只好信守诺言退出西昌城回山上去了。如今西昌城东边有座汉族老百姓叫“蛮王城”的遗址,据说是彝族先民留下的城墙遗址,但不清楚属于何朝何代之物。另外,两汉时期凉山彝族地区买卖奴隶已经相当盛行。《华阳国志》卷十《禽坚传》说:“禽信为县,使越 ,为夷所得,传卖历十一种。……坚至夷中得父,父相见悲感,夷徼哀之,即将父归。”《太平寰宇记》卷七十二《成都府人物传》曰:“禽坚,字孟由,成都人,生而失父,及壮,乃知父为夷所得,三出徼外,经六年乃遇。”禽信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地区被辗转买卖十多次。
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彝族奴隶社会萌芽于夏商时期,秦汉时期邛都彝族地区已经是比较发达的奴隶社会。
根据社会学和民族学资料来看,彝族奴隶社会早期的等级的形成,应该与早期所从事的职业有关。根据《玛牧特依》《西南彝志》等彝文文献记载彝族奴隶社会前期等级制度是“兹”、“莫”、“毕”、“格”、“卓”五种。
首先说说最高统治者名称“兹”。“兹”本义为“管”“做主”“权力”,至今还在口语中经常使用。引申义为 “君主”“土司”。可见最初“兹”来源于职业的分工。第二个等第“莫”属于统治机构管理层的职务,主要调解和断案。“莫”本义为“老”“长老”。引申义为“臣”“丞相”。现代彝语说“莫木”意为“断案”。“木”意为“判断、调解”。第三个等第“毕”属于统治机构管理层的职务,主要主持祭祀活动。彝族谚谚说“土司来时毕摩不起立,起立反而土司失体面”。第四个等第“格”是从事建筑的工匠。第五个等第“卓”,本义为“牲畜、财产、钱”。引申义为“奴隶”“百姓”。是直接从事生产的被统治者。《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一书对古代奴隶社会等级解释说:“凉山彝族谚语说:兹勒伙实苏。意为领导众人的。彝族谚语说:莫勒卡该苏。意为莫是调解纠纷的。彝族谚语说:毕勒灵木苏。意为毕是祭祀祖先的。”
彝族早期奴隶社会的等级制度的形成与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分工分不开。 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制的转移,当以牧畜的发现为开始,以农业的发达而完成。人类从渔猎中发现了牧畜,这是人类证服自然的第一步,也是男性征服女性的第一步。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以后,为了争夺地盘和财产,不得不进行掠夺财产和奴隶的战争。战俘成为奴隶的来源之一。历史资料显示,最初被俘成年男子则杀掉,被俘的妇女和儿童则留下来当奴隶。汉文甲骨文“奴”左边是跪着的“女”字,右边是一只“手”,以示抓。后来全部保留战俘当奴隶。当然除了战俘以外,也有一部分来源于部落被征服与融合。有部分奴隶主要来自其他民族成份。凉山彝语口语称“奴隶”叫“绍”。为什么叫“绍”?这与奴隶的身份有关系。后来笔者经过比较以后搞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原来“绍”其实就是“蜀”的异读。证明彝族奴隶中有“掠蜀为奴”的历史踪迹。至今民间贬称他人时经常用“蜀”来指称。当然这是历史造成的灰垢。这也可能是后来白彝和娃子中“彝根”和“汉根”说的来源之一。
二、彝族晚期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
早期彝族奴隶社会等级制度中没有黑彝和白彝。那么黑彝和白彝是何时产生等级的呢?
彝族奴隶社会可以大体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组织结构,有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即首都,有正规军队和民间武装组织等等;例如汉朝的夜郎国、唐朝的南诏国。贵州和云南彝族奴隶社会大约在唐朝晚期至宋朝初期逐步向封建社会转化,云南和贵州奴隶社会等级制度淡化和消失。不过现在这些地区仍然有“大黑彝”“小黑彝”“白彝”的支系自称和他称。虽然它已经没有了过去的等级意义,但说明过去曾经存在过的奴隶社会等级制度。1984年我们在云南路南县一带进行彝族社会调查时得知,“大黑彝”和一些“白彝”可能由于历史上等级的原因,至今仍然互相不通婚。
一种是最高统治者依靠传统势力进行统治,没有政治、文化中心即首都;完全依靠等级制度、家支制度、习惯法来统治,例如凉山彝族奴隶社会。
彝族晚期奴隶社会等级制度随着奴隶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发生了巨大变革。
凉山彝族后期奴隶社会全体成员以严格地划分为“兹莫 ”、“诺合”、“曲伙”、“阿加”、“呷西”各个等级。“兹莫”汉语称“土司”。土司以外还有小土司叫土目、土舍。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一。元代开始接受封建王朝的封官职位 , 成为最高统治者。“诺”称诺伙 , 汉语称“黑彝”。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依靠严密的父系氏族或家族血缘联系 , 摆脱土司控制的黑彝是凉山彝族社会享有完全权利的统治者。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低于土司。他们十分注重所谓血统纯洁, 保持严格的等级内婚 , 如果黑彝妇女与低下等级男子发生婚外性关系 , 被发现后双方必须处死。习惯法维护他们的贵族地位 , 不允许被他人掠占为奴。“曲”称曲伙,汉语称“白彝”。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多,是被统治等级。曲伙居住在奴隶主的管辖区内,一般不能随便迁徙,奴隶主可将其赠送、转让,甚至可将他们作为赔偿冤家械斗中的“命价”或“赌注”押给另一黑彝,但一般不能将他们任意杀害和买卖。它有独立的经济生活,占有平均数量的土地和少数的生产、生活资料,但是他们在处理自己的财产时要受到黑彝奴隶主的一定限制,遗产可由儿子继承,不过绝嗣遗产归家支,有的则归其主子。有自己的白彝家支。部分曲诺占有较多的土地和牛羊,并占有几户或几个呷西的,能把对奴隶主的负担转嫁到所占呷西的身上,有的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生活较为富裕,甚至有少数人成为奴隶主。“格吉”也叫“独立白彝”。例如甘洛“沙呷”“尔吉”既不归土司管也不归黑彝管,没有主子,不交贡赋也不服劳役。“阿加”,意为奴隶主门里门外的人。由于来源不同,因此又有彝根和汉根(掠夺来的汉族)阿加之分。个别阿加与其所属的呷西来说,阿加是主子,呷西是娃子。这形成个别阿加既是娃子又是主子,表现出一种复杂的等级占有关系。“呷西 ”等级,一般叫锅庄娃子。处在凉山彝族社会的最底层。三道娃子意为买卖了三次的奴隶。
三、黑彝和白彝的等级分化
彝文文献《玛牧特依》《西南彝志》在讲到早期奴隶社会时都没有提到黑彝和白彝等级问题。汉文史书从元明朝以后才开始出现“黑罗罗”“白罗罗”的文字记载。但是“黑罗罗”不等于后来的黑彝,“白罗罗”不等于后来的白彝。元明以来,乌蛮被称为黑罗罗,白蛮被称为白罗罗。
晚期彝族奴隶社会兹莫是贵族,也是最高统治者。胡庆钧《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形态》(页453)说“土司彝称兹莫,在早期乌、白蛮与后来黑、白彝的分化中,兹莫应当是他们的共主。” 胡庆钧先生认为:有一种意见是凉山彝族社会的曲诺主要来源于早期黑彝等级的内部分化,结合珞瑜珞巴族的麦让加以考察,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难于成立的。属于乌蛮族群的数量,远远超过了白蛮。乌蛮全部变为贵族,共同统治白蛮,与历史现状人口比例不符。很大可能是双方一般成员形成最初的曲诺。实际上,兹莫统治下的早期“诺”阶层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可能从元末明初少数家支跃升为“诺合”贵族统治者阶层而绝大部分是“曲诺”百姓。彝族古谚语说“兄分化成土司,弟分化成百姓”。凉山彝谚说“罗洪目地补萨吉伍,倮米目地阿克阿尔,瓦扎目地阿迪阿谢”。意思是这些白彝“曲诺”在地位上比其他白彝地位高一些。
《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一书说:“大量事实说明,大约在10代前——也就是两百多年前,凉山彝族主要腹心区,美姑、昭觉、喜德、越西的普雄等地,基本上已由诺合取代了兹莫的统治。自从诺合在凉山开始取代兹莫的统治以来,诺合家支便活跃于凉山的历史舞台。于是‘黑骨头’和诺合家支的名称便开始出现在汉文献历史记载中。黑骨夷之名始见于明万历时,诺合家支名始见于清朝。”(页37)贵州《图经新志•普安州》:“罗罗有黑白之异,黑者为贵,而白者为贱。” 嘉庆《雷波厅志•风俗•夷俗》:“夷分黑、白二种,黑骨头为蛮酋之嫡派,白骨头乃部落之遗种;黑少、白多;黑主、白奴。”民国《大定县志》:“一曰倮罗,本卢鹿部。或称罗 ,或称乌蛮,或称罗鬼,一也。有黑白二种,黑者为贵,白者为贱。”
黑彝和白彝同祖同家谱的现象反映了凉山彝族奴隶社会黑彝和白彝分化的情况。经过社会变革、等级分化,所以彝族后期奴隶社会中的父子连名制谱系有部分是黑彝和白彝同祖同谱系。
根据《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编写组收集整理《勒俄特依》附录《古侯谱系》包括土司、黑彝、白彝家支谱系。表中收录恩扎黑彝67代,海来土司64代,阿侯黑彝71代,阿枯白彝76代。《却涅谱系》包括土司、黑彝、白彝家支谱系。表中收录“沙马白彝”69代,“沙马土司”70代,果基黑彝66代,金曲黑彝75代。
根据传说布撒吉伍家和黑彝罗洪家古代是一家人,因为社会分化才变成白彝和黑彝。也有人说布撒吉伍的祖先娶了白彝女子为妻,所以才变成白彝。
黑彝“罗洪”和白彝“吉伍”家族在凉山彝族家谱中属于“却涅”家谱系列。黑彝“罗洪”和白彝“吉伍”从《却涅谱系》中47代“阿洱”那一代开始分支。黑彝罗洪家的家谱是:1阿洱、2阿姆、3莎普、4欧焦、5金格、6勒莫、7顾妮、8拉直、9尔戳、10维拉、11尔如、12火土、13毕摩惹、14大英、15尼体、16孜格(罗聪)。罗聪(罗洪孜格),黑彝,62岁,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研究所所长,现已退休。白彝吉伍家支的谱系:1阿洱、2阿史、3阿布、4布撒、5吉伍、6吉姆、7比阔、8硕毕、9尔体、10舍几、11且尔、12木则、13克火、14拉吼、15尔坡(朱文旭)。15代以平均每代25岁计算,分家时间大约400年左右。
黑彝和部分白彝同宗同祖同家谱的情况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各地都有类似情况。周自强《凉山彝族奴隶制研究》一书说:“据调查,有些著名的曲伙曲诺家支和诺家支出自同一祖先,前者是从后者分化出来的。例如,曲伙吴奇曲比家和诺吴奇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英洛家和诺果基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涅克家和诺苏铁纳涅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曲木家和诺乌颇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涅巴家、额伙家和诺额哈家出自同一祖先,等等。据说七、八代以前,甘洛地区有一个名叫阿侯杰诺的黑彝,是阿侯阿芝的儿子,因为和一个白彝女子结婚,被开除了家门,以后搬到西昌地区居住,发展而成了一个白彝家支杰诺家。(即冕宁漫水湾改汉姓为王家。笔者注)”{7}
到底是诺下降为曲诺,还是诺从曲诺中上升为贵族统治者?笔者认为诺从曲诺中上升为贵族统治者是无疑的。过去人们对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等级间关系的误解是,认为诺等级自古就已经形成,曲诺是从诺下降的。其实是元末明初时期,依诺地区几家、阿都和所地地区几家、圣扎地区几家在自己的地盘上各自联合起来用武力把兹莫赶走以后,便把兹莫土地进行分割,据为己有。据说阿陆、马家战胜沙马兹莫后那一家打下来的土地,便归那家所有。诺合在打败兹莫,侵占兹莫土地的同时,也掠夺和强占兹莫所属的曲伙。当然原来相同地位相同等级的不少曲伙就成了被“诺”黑彝统治的曲诺、阿加。
另据 50 年代中期复制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家支姓氏彝汉文对照表”来看, 喜德县黑彝家支为六姓氏 , 越西县黑彝家支为十姓氏 , 布拖县黑彝家支为十一姓氏 , 雷波县黑彝家支为十姓氏 , 峨边县黑彝家支为五姓氏 , 马边县黑彝家支为三姓氏 , 金阳县黑彝家支为十四姓氏 , 甘洛县黑彝家支为十四姓氏 , 普雄县黑彝家支为八姓氏 , 瓦岗县黑彝家支为七姓氏 , 昭觉、美姑、普格三县各黑彝家支近二十个姓氏 , 但其中包括土司、土目。多年前笔者曾经收集整理过凉山彝族姓氏,包括土司、黑彝、白彝的姓氏共520个左右。其中包括同姓氏不同家支以一个姓计算。例如“曲莫”一姓就有六七种不同家支曲莫。从中就可以看出黑彝与其它姓氏比例。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各等级人口比例按解放初期调查的结果是 : 土司占总人口的 0.1% , 统治的地区占 1/10; 黑彝占总户数的 6.9% , 统治的地区占 9/10; 白彝占总户数的 83% , 锅庄娃子占总户数的 10% 。这些调查资料上的各等级人口比例和谚语所说的情况是基本相符的。
根据以上所述情况,隋唐以来的乌蛮和白蛮是形成彝语支民族的主要族体。彝族自称“诺苏”包括黑彝和白彝也主要来源于乌蛮和白蛮。元明时期云南和贵州逐渐向封建社会领主制过渡。而凉山彝区则在奴隶制社会原有基础上重新洗牌,部分“诺苏”家支在自己地盘上赶走土司并取代土司统治,成为新生贵族统治者“黑彝”。根据以上情况将其画图比较如下:交汇图中间横线阴影部分表示黑彝家支。凉山彝族“诺苏”包括了“诺”和“曲”也就是“古侯”“却涅”两大支系,两大支系除了少数上升为黑彝家支外,其余部分基本上可以说都是属于被统治的白彝家支阶层。
据上所述,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从早期五个等级过渡到晚期奴隶社会四个等级即兹莫、诺合、曲伙、呷西。凉山彝族家谱所反映的等级分化和民间传说的情况说明自称“诺苏”的部分家支上升为黑彝贵族,成为凉山事实上的统治者。他们与原来的白彝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根据种种历史资料推测,黑彝和白彝等级的分化年代约在元末明初时期。当然这只是初步的结论,有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研究。
[1] 中国彝族通史刚要[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
[2] 冯时,山东丁公龙山时代文字解读[J],考古.1994,(1)
[3] 彝族简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
[4] 方国瑜,彝族史稿[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
[5] 胡庆钧,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形态[M] ,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6] 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编写组:勒俄特依[M],1978年西南民族学院印刷厂铅印本
[7] 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编写组: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8] 周自强,凉山彝族奴隶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9] 凉山彝族谱系[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朱文旭(1952-)彝族,男,四川凉山人。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教授。
原载:《毕节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图片摄影:吉孜哈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