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支格阿鲁是古代彝族的神话英雄人物,被西南地区的彝族认为是远古祖先,受到崇拜。彝语南部方言区流传的笃杰阿龙(也称阿龙)传说,就是支格阿鲁传说。相比之下,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支格阿鲁崇拜已经从文学、信仰观念层面发展到了仪式实践阶段,这是支格阿鲁崇拜文化中的较高级阶段。支格阿鲁既是祖先神、生育神和村寨保护神。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支格阿鲁崇拜形成了两项村寨集体性的信仰民俗仪式:“咪嘎哈”仪式和“德培哈”仪式。“咪嘎哈”仪式一年一度举行,“德培哈”仪式十二年一度举行。目前,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支格阿鲁崇拜文化处于濒危状态,亟待保护、传承和研究。
关键词:支格阿鲁;彝语南部方言;咪嘎哈;德培哈
(支格阿鲁塑像 姚勇摄)
支格阿鲁的故事流传广泛,千百年来在西南彝区广泛流传,各地的支格阿鲁传说,同源异流,大同小异,广泛存在于各地彝族的口头传统和彝文古籍中。“支格阿鲁”这一人物,四川凉山彝族曾称之为“支格阿鲁”、“支格阿龙”、“支格阿尔”,云南楚雄彝族曾称之为“阿鲁举热”,贵州彝族曾称之为“支嘎阿鲁”,这些有细微差异的人名是同一古彝语在不同方言中的音变或是学者们翻译为汉语时用字不同造成的,实为同一人物。2016年8月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召开的第三届支格阿鲁文化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建议人物名称翻译用字统一为“支格阿鲁”。
目前在学术界,对四川凉山彝区、云南楚雄彝区、贵州彝区的支格阿鲁文化,学者们已经多有研究,并形成研究热潮。但是,对地处滇中、滇南的彝语南部方言区内的支格阿鲁文化却关注甚少,实际上,彝语南部方言区内存在着鲜为人知的支格阿鲁崇拜文化。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支格阿鲁崇拜文化,主要包括文学、信仰观念、仪式实践三个层面,既以白话文的通俗形式存在于民间文学故事中,也以五言叙事诗的文本形式记载于彝文古籍中,更重要地是,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支格阿鲁崇拜还发展成为了村寨年度集体性祭祀祈福仪式,作为一项民俗年节仪式,一直传承延续至今。
一、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支格阿鲁
彝族具有强烈的祖先崇拜意识,在滇川黔桂四省区彝族的口头传统和彝文文献中都出现了一位共同的英雄人物——支格阿鲁,千百年来,支格阿鲁得到了彝族人民的崇拜,成为一项全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在彝语南部方言区,“支格阿鲁”被称为“阿龙”、“笃杰阿龙”、“杰阿龙”等,其在南部方言古彝文文献中有四种写法:
上面的四个词,指的都是同一个人物,其中234三个词,在阿龙的名字前面加了尊称修饰语。过去,对这一神话英雄人物,地方学者多译为“阿龙”,也有个别学者译作“阿竜”,目前,在翻译彝语南部方言彝文古籍时,绝大多数学者汉译作“笃杰阿龙”或简译为“阿龙”,为了便于衔接和表述,本文也沿用这一汉译名。
彝语南部方言区的“阿龙”,集英雄、祖先、神灵三种角色为一体,广泛存在于史诗、神话和民间传说中,既有书面文字版本,也有口传版本。在《祭龙经》、《查姆》、《万物的起源》、《阿黑西尼摩》、《咪嘎哈诺依》等彝文古籍中都有专门的篇章来叙事,且多为英雄史诗。口传方面,阿龙的故事广泛存在于彝族民间传说、故事、神话中。无论是口传还是书面文本,总体来看,阿龙的生活时代属于人类的洪荒时期,故事内容充满了开天辟地、征服日月、斩妖除魔、拯救众生等神异情节,内容主要叙述其非凡的一生:出生不凡、成长惊人、拥有飞天神驹、射日、斩妖除魔、行侠仗义、智输女人、一夫多妻、坠滇池而亡、灵魂不死。
彝语南部方言区的彝族,视阿龙为远古祖先、生育神和村寨保护神,并形成了村落集体性的祭祀阿龙的信仰民俗仪式:“咪嘎哈”仪式和“德培哈”仪式。这两个仪式,集宗教性与民俗性为一体,娱神又娱人,同时,仪式的传承还形成了稳定性和民俗性,如一年举行一次、日期固定、主题集中、程序固定,还伴随有一套禁忌和规范。
“咪嘎哈”的彝语发音为 ,有学者用汉语翻译为“咪嘎哈”、“咪嘎好”、“咪嘎豪”等,不管是哪一种翻译,仅仅是彝语音译用字而已,所以,为了规范称谓便于指称,本文统一作“咪嘎哈”。“德培哈”仪式的彝语发音为 ,有学者将其汉译为“德培哈”、“德盆好”或“德培好”等,为了规范称谓便于指代,本文统一作“德培哈”。需要指出的是,在跨文化翻译和交流中,这两个祭仪也被译作“祭龙”,因此,难免望文生义,认为这两个仪式祭献的对象是神兽龙,其实不然,在彝族文化的原生语境中,是祭献远古时期的大英雄阿龙。
“咪嘎哈”和“德培哈”两个仪式,“咪嘎哈”的面更广,属于整体性的,整个彝语南部方言区中的尼苏、纳苏、濮拉、勒苏(他称“山苏”)等各支系中都传承着这个祭仪,遍布各州市县,一年举行一次;而“德培哈”是局部性的,只存在于石屏县西北部哨冲镇水瓜冲村一代的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中,每隔十二年举行一次,但是,这里的彝族花腰人既过一年一度的“咪嘎哈”,也过十二年一度的“德培哈”。
二、彝语南部方言区支格阿鲁传说与北部方言(凉山)版的对比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把支格阿鲁作为一位历史人物来记载的文献资料主要是贵州地区的彝文典籍。云南地区的部分传说和部分文献也谈到支格阿鲁是一位古代彝族部落首领,曾统一过二十七个彝族部落,建立了古滇王国。四川地区的支格阿鲁是一个神话了的具有神智神力、无所不能、战无不胜的神人[1]。也有学者对比了楚雄《阿鲁举热》、四川凉山的《支格阿鲁》和贵州《支嘎阿鲁王》,指出:这是同一部英雄史诗的三种地方变体文本,其史诗框架和基本内容大体相同,但在一些具体内容或篇幅长短、诗歌艺术特色上有些差异[2]。但是,目前学界的研究并没有涉及到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情况,外界对彝语南部方言区的笃杰阿龙(即支格阿鲁)文化缺乏关注,所知不多,研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彝语南部方言区地跨滇中、滇南,包括楚雄州双柏县以及昆明市晋宁县、玉溪市、普洱市、红河州的各县,区域广阔。笃杰阿龙的故事,在各地的流变、传承情况各不相同,有的见于文本,有的见于口传,有的两者兼有,调查中发现,目前这些故事传说多数处于消亡之中,各地能完整讲述的毕摩或民间艺人已经很少了。据初步调查,在彝文书面文本方面,主要集中在开天辟地、溯人类起源、祭龙经这三类古籍中,这些彝文古籍散落于民间,多被毕摩保存,处于民间自发传承、地方政府或学术机构缺乏关注、任凭自生自灭的濒危处境。从口头文学方面来说,传统上玉溪市的峨山县、楚雄州的双柏县关于笃杰阿龙的传说最为丰富。
在此,将彝语南部方言的笃杰阿龙传说与北部方言(凉山)的支格阿鲁(注:对彝语北部方言凉山地区流传的这一神话英雄人物的名字翻译上,学者们的汉译用字也不尽相同,有“支格阿鲁”、“支格阿龙”、“支格阿尔”等几种译法,简称时,有译为“阿鲁”的,也有译作“阿龙”的。)传说进行简单对比,以便一目了然,发现共性与个性,起到介绍基本情况、抛砖引玉的作用。在彝语南部方言版的内容中,笔者将书面文本和口传文本集中呈现,书面文本主要根据《祭龙经》、《查姆》、《万物的起源》、《阿黑西尼摩》、《咪嘎哈诺依》等已经翻译整理出版的彝文古籍而来,口传资料则来自于笔者2015年在玉溪市峨山县富良棚乡和大龙潭乡、楚雄州双柏县安龙堡乡、大麦地乡的田野调查。对比如下:
故事主题 | 南部方言版 | 北部方言(凉山)版 |
少女奇异怀孕 | 少女偷会远方“龙”部落白衣神异男子,莫名怀孕。家人用缝衣针连线跟踪,至海边时男子消失,于是相信神异男子就是龙王。 | 有一天,天上神龙鹰掉下三滴血在美女蒲莫列依身上,使其怀孕。 |
出生不凡 | 未婚少女产子,至龙潭处向龙王求名,龙潭发出“嗨嗨”的啸叫声,遂据此取名为“阿嗨龙若”(简称为"阿龙"),意为龙之子。阿龙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从小不凡,聪明能干,四处放牧,习武射箭,力大无穷。 | 未婚少女产子。阿鲁生下来后,第一夜不肯吃母乳,第二夜不肯同母睡,第三夜不肯穿衣服。母亲认为不吉祥,遂将他抛下岩崖遗弃。但阿鲁没有被饿死,而是"吃龙饭"、"喝龙乳"、"穿龙衣"长大。一岁时,到处放牧,学射箭,练剑法。四五岁起,流浪天涯。 |
力大神勇 骑飞天神驹 | 阿龙驯服神驹做飞马,行走天下。 | 阿鲁长大后,手握神弓神箭,披神铠甲,带四神犬,骑飞天神马,四处游历。 |
行侠仗义 | 斗恶神,捉鬼。 收服矮人国。 获鹰、鹌鹑、蚂蚁三部落相助。 | 阿鲁射日,射下恶日、病日、残日。制服雷神和妖魔鬼怪,消除灾难,拯救人类。他名声远扬,统一了古彝族各部落。 |
智输女人 | 对女人言听计从,上恶神三闺女的当 | 勇士阿鲁面对女人显得弱智,败于耕夫之妻。 |
一夫多妻 | 恶神三闺女嫁阿龙。也有版本说恶神三闺女嫁的是阿龙三兄弟。 | 红绿二仙女嫁给阿鲁 |
诸妻之妒 | 阿龙经常骑着神马飞跃滇池,几个妻子出于留夫的私心,偷剪神马翅膀。 第二种说法是阿龙与母亲不断产生观念和行为冲突,母亲害怕阿龙出事,就偷偷剪短神马翅膀。 | 两妻与阿鲁定立了十三日夫妻之约,即以滇池为界,姐住东边,妹住西边,约定阿鲁两边轮住。但两姐妹相互嫉恨,都想让阿鲁多留几日。于是,偷剪神马翅膀,致使神马翅膀越来越薄。 |
箭射皇帝 | 阿龙骑着飞天神驹,拉银弓射金箭,射穿了远方皇宫里的柱子和洗脸盆,皇帝大惊,遂派兵征伐,擒杀阿龙。(阿龙的第一种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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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滇池而亡 | 在飞跃滇池时,神马翅膀失去神力,阿龙坠入滇池而亡。(阿龙的死法二) | 有一天,当阿鲁骑着神马飞越滇池时,坠入滇池而溺亡。 |
滇池的命名 | 为了纪念阿龙,人们称滇池为 或 ,意为阿龙坠亡的湖泊,滇池因阿龙而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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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不灭 | 阿龙死后,其灵魂附于黄豆上,每粒黄豆上都一只眼睛眨眼。阿龙死后其灵魂附于大树和大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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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比较可看出,彝语南部方言区内流传的大英雄笃杰阿龙的故事和北部方言(凉山)地区流传的支格阿鲁故事,在主题、框架、程式等核心构件上是大同小异的,故可推知两者属同源异流的关系。笔者并非提出彝语南部方言的“笃杰阿龙”就是“支格阿鲁”的第一人,普学旺、龙倮贵等专家在翻译彝语南部方言彝文古籍《祭龙经》时就已经提出[3],但当时并未进行不同方言区版本之间的比较。
在笃杰阿龙与“龙”的关系上,彝语南部方言版本明确地说笃杰阿龙是“神龙之子”,但凉山版本也未排斥“龙”,还是和“龙”相关:第一,说阿鲁是“神龙鹰之子”,为什么叫“神龙鹰”呢,是因为这只鹰带有“龙”的某些奇异特征,因为有八只神鹰总是“龙时”飞来,给人们带来了吉祥平安[4]。第二,阿鲁被母亲抛弃后,“吃龙饭”、“喝龙乳”、“穿龙衣”长大。可以这样理解,“龙”和“鹰”都是远古时期古彝人的部落图腾,所以笃杰阿龙或支格阿鲁才会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以及被龙部落收养。
值得注意的是:“始祖为龙子”、“箭射皇帝”和“灵魂不灭”这三个主题,在大理巍山彝族民间故事中也有类似的故事传说存在,而大理巍山地区的彝族属于彝语西部方言区,可见支格阿鲁的故事历史悠久,流传广泛。
相信“龙生夷(彝)”,是云南地区古彝人的一个文化特点,如《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就记载有“九隆神话”,《华阳国志南中志》中也说“九隆死,世世相继,南中昆明祖之。”,而古代西南地区的叟人、昆明人正是彝族的祖先。《华阳国志南中志》还记载了诸葛亮“乃为夷图谱,先画天地日月,君长城府,次画神龙,龙生夷……以赐夷,夷甚重之”。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古彝人不仅崇拜龙,还直接把龙当做图腾来崇拜,进而相信龙是自己的祖先。滇南彝文文献《咪嘎哈诺依》中也记载了先祖“阿龙”是龙子,是其母与公龙交配而生。这样看来,彝语南部方言的笃杰阿龙传说中,阿龙的来历与汉文文献的说法是吻合的。贵州彝族也有祖先是“龙子”的说法,如《水西大渡河建桥碑》中说水西彝族政权的君王安邦为“龙脉降生”,贵州《李氏墓碑》中说“我的祖父啊……由于他是龙转化带世间来的,不宜久居世上,就骑着白龙马,离世而去。”[5]从这些线索中就很自然的产生了一个问题:彝族的支格阿鲁神话传说是否就是汉文史料中记载的九隆神话?当然,初步来看两者互为联系的线索是非常明显的,这个问题值得研究,是彝族支格阿鲁文化研究中不能回避和需要解答的一个问题。
三、彝语南部方言区支格阿鲁崇拜的仪式化和民俗化
仪式被定义为宗教的社会外貌,它是具体表达信仰观念的社会过程。在彝语南部方言区,彝族人民把笃杰阿龙崇拜进一步仪式化和民俗化,产生了一年一度的“咪嘎哈”仪式、十二年一度的“德培哈”仪式,千百年来代代相传,传承至今。祖先神是人类把已故祖先加以神化的结果。由于相信灵魂不死,所以人们认为,祖先灵魂是氏族、家族、家庭的保护者,也是人死后的管理者。[6] 笃杰阿龙崇拜,在信仰观念上集英雄崇拜、祖先崇拜、神灵崇拜、生殖崇拜为一体,笃杰阿龙既是家族的祖先神和生育神,也是村寨的保护神。
“咪嘎哈”和“德培哈”这两个祭祀先祖阿龙的仪式,集神圣与世俗为一体,娱神又娱人,都是集体仪式,属于村落头等公共事务,仪式的主要流程是:全村出动户户参与、杀牲祭献、祭拜天地、念诵祭龙经、祭拜阿龙神树和阿龙神石(此二环节禁止妇女参加)、分食祭肉、祭水井神、祭田地神、祭寨神、立新寨门、集体聚餐、歌舞欢庆。仪式的主要宗教意蕴是祈求先祖阿龙护佑村寨清吉平安、春耕顺利、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子孙兴旺。这两个仪式强调了父系血缘的重要性,传统上不成文的规定是禁止外村或外姓人参加或偷窥,两个仪式的核心环节,如祭拜神树、神石的时候,女人不得参与,祭拜神石时成年男子还要往神石洞穴里扔石子,象征着顺利交媾,反映出了古代彝族对“血统”和“生殖”的重视。
“咪嘎哈”仪式和“德培哈”仪式还具有原始共产主义的民主、公平、共有、共享遗风,祭献后的牺牲,被视为是阿龙对祭献者的馈赠,作为圣餐,要由长老们来主持分配,不论人口多寡和家境贫富,按户平均分配,家家平均,人人有份。在英雄祖先面前人人平等,这种观念和做法显示了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原始共产主义道德,这种遗风成为一种集体价值观念,已经融入到了彝族文化的深层结构中。
(一)“咪嘎哈”仪式
“咪嘎哈”仪式,是一个一年一度的祭祀阿龙的仪式,是彝语南部方言区彝族村寨的集体祭祀活动,广泛分布于方言区内的楚雄州双柏县、玉溪市各县、红河州各县和普洱市各彝族聚居地。作为一项古老的祭祀祈福仪式,“咪嘎哈”仪式的举行时间,实际上在彝语南部方言区各地彝族中也不完全统一,多数在属马日举行,也有在属龙日、属牛日、属鼠日等举行的,共同点是都在农历正月或二月的第一个属相日举行。如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水瓜冲村的“咪嘎哈”仪式是在每年农历立春之后的第一个属马日举行,玉溪市峨山县塔甸镇塔甸村彝族在每年农历二月的第一个属牛日举行。从宗教意义上来说,祭仪必须在洁净的氛围下举行,所以,仪式当天如果遇到本村发生突发或意外事件(火灾、瘟疫、死人等),那么仪式时间就会推到下月的第一个相同属相日举行。
“咪嘎哈”仪式分为神圣和世俗两部分,神圣部分主要是围绕信仰祭祀活动展开,世俗部分主要是聚餐、娱乐活动。神圣部分又分为村内和山上两个部分,传统上有禁忌限制,只能男性参加;世俗活动则男女老少都可以参加。村内的神圣部分包括祭水井、祭寨门、立新寨门等活动,山上的神圣部分包括祭龙神树、祭龙神石以及祭天神、地神、山神、水神等众神。在彝语南部方言区,多数彝族村寨都有自己的“龙林”,即神树林,当地人认为神树林是先祖阿龙的灵魂栖息地,人们把神树林里一棵较大的树当做“龙树”,认为龙树是阿龙灵魂依附的神树,“咪嘎哈”仪式的祭献环节往往就在这棵龙树下举行。山上龙树林祭献仪式,其环节主要是毕摩上香、念诵祭阿龙经,然后杀牲(一般为黑猪)祭献阿龙始祖神,求子的男人们还往象征生育功能的窠臼形神石丟石子。众人在长老的带领下跪拜,祈求阿龙护佑,求村寨平安、人畜安全、春耕顺利、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丁兴旺。
龙树下的祭献结束后,还要举行分圣餐活动。祭献的牺牲,在祭献仪式完毕后,被认为是祖先阿龙赐予后世的馈赠,是神圣的,由长老按村寨家户数平分。领到祭肉后,各户还会进行私祭,如清扫家屋、祭水井、祭门神、灶神、田地神等。分配结束后,在龙树下众人还会分食稀饭(常为猪血稀饭或鸡血稀饭),稀饭内放牺牲的血,象征着祖先阿龙的血脉永远不中断。吃完稀饭后众人返回村寨。在晚上,村民聚餐,踏歌跳舞。
(二)“德培哈”仪式
“德培哈”仪式,为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水瓜冲一带的彝族尼苏支系花腰人所独有,其规模比“咪嘎哈”仪式大。“德培哈”仪式,按十二生肖轮回,每十二年举行一次,通常在逢农历午马年立春后的第一个属马日举行,因几个自然村联合共祭,所以非常隆重,被称为“大祭龙”。石屏县哨冲镇水瓜冲村委会辖下的水瓜冲、莫测甸、水瓜冲上寨和坡龙山脚四个自然村就联合举行“德培哈”祭仪,自古沿袭,已经成为了当地民众最隆重的年俗祭祀活动。
“德培哈”仪式,仪式的主题、流程、内容与“咪嘎哈”仪式大同小异,但在规模上更加隆重,往往数个村寨联合举行,各村轮流主持。“德培哈”仪式要布置隆重的道场,布置青松八卦阵,仪式中需要12个毕摩集中设坛诵经。水瓜冲村的“德培哈”仪式从午马年立春后的第一个属马日开始,过程为期三天:第一天是盛大的迎阿龙始祖仪式,实行四个自然村的联合大祭。第二天,各村进行舞龙、舞狮、踩高跷等民俗表演。第三天,各村舞狮队逐户拜年,花灯队逐户唱花灯贺年。[7]整个仪式活动参与的人成百上千,人们祭献和祈求祖先阿龙护佑,祈求各村各寨清吉、人畜平安、春耕顺利、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丁繁衍。
四、彝语南部方言区支格阿鲁崇拜文化的社会功能
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确实在许多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现象。中国宗教的世俗化问题,核心问题在于中国的宗教本质,并不是彼岸天国、精神关怀的价值取向,更主要的是它以道德教化为中心,从而发挥其在世俗社会中的功能。
作为一项彝族民间信仰的支格阿鲁崇拜文化,无论是观念层面还是实践和仪式层面,对个体、群体、社会都发生着交互性的影响和作用。认清支格阿鲁崇拜文化的社会作用和功能,才能领悟支格阿鲁文化的内涵,提炼出其中优秀和积极的因素,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这对传承彝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团结、维护文化多样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民族地区新农村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传承彝族传统文化
从认识论上说,对彝族文化遗产的认识上,解放后至今,我们经历了“落后”、“封建”、“迷信”——>彝族传统文化——>遗产和财富的认识发展过程。彝族支格阿鲁文化,是一项彝族优秀文化遗产,其在社会底层的活态化、民俗化、节日化传承,有助于在新时期传承和发扬彝族传统优秀文化。
彝语南部方言区的支格阿鲁崇拜文化,其延续和复兴,客观上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民间信仰是彝族底层民众的一种社会仪式生活,通过历代传承的信仰,人们在不知不觉的状态中得以继承社会生活必需的优良传统。“咪嘎哈”和“德培哈”两个仪式,属于村寨集体性公共性事务,集中展示了当地彝族的风俗、礼仪、信仰、语言、毕摩文化、彝文经典、民间文学、歌舞艺术等文化内容,仪式过程中充满了文化传递与文化传承。
(二)整合彝族村寨社会
社会整合,是将社会系统内的不同结构、要素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它可以有效防止社会的失范、解体和冲突。每一个社会都有适应一定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传统文化,每一个社会都有其整合机制。民间信仰及其祭仪活动,可以发挥出巨大的能量,使地方充满活动,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凝聚的功能。
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来,彝族村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彝族村寨的同质性减弱,异质性增强,村寨的整合力和凝聚力明显下降。多数村委会很难再通过行政手段来组织集体活动。作为村寨集体性信仰民俗年节仪式的“咪嘎哈”和“德培哈”,可以起到一种“社会粘合剂”的作用,有效发挥出彝族传统文化的威力,靠文化来集聚和团结人,靠价值观来影响人,增强村寨社会的凝聚力。
(三)道德熏陶与教化
彝族民间信仰中的有益成分是新时期凝聚村寨共同体的精神纽带。民间信仰可以将全村人召集在一起,共同举行某种仪式,强化群体的社会认知和价值观。
现代化过程中,伴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会出现道德水平退步的情况。信仰文化,包含着人类普遍性的道德价值准则。彝族支格阿鲁信仰及其崇拜仪式中,包含着传承了千百年的彝族优秀伦理道德:与自然和谐相处、遵循礼仪、与人为善、扶助弱小、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诚恳待人、不杀不偷不抢,勤俭持家、团结互助、买卖公平等。这些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股辅助力量,必须加以利用,使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完成文化濡化,习得优秀的民族伦理道德。
(四)保护彝区生态环境
支格阿鲁信仰充满了对自然界的尊重和敬畏,其文化内涵中具有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内容。解放后,经历数次行政化砍伐、工业化砍伐后,与坝区的汉族村庄相比,多数彝族村寨仍然能保持较为完整的林木生态环境,彝族民间信仰功不可没。在彝语南部方言区,每个彝族村寨都有自己的神树林,人们认为先祖阿龙的灵魂在此栖息,神树林神圣不可侵犯和亵渎。
在这种朴素的意识下,当地彝人敬天、敬地、敬山、敬水、敬植物、敬动物,神林内严禁人畜随意进出,更禁止在神林内进行放牧、砍伐、挖土、开荒等活动。很多彝族村寨地处半山腰,屋后有祖先的坟林,山上有草甸可以放牧,山中有神树林可以祭祀,林间有水源流淌,屋前有田地可耕种,体现出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天人合一、顺天应地的传统观念。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彝族地区的林木覆盖率较高,红河两岸、哀牢山脉、无量山脉等彝族聚居区,是云南的主要森林覆盖地区。
(五)基层信仰安全的维护
宗教生态的平衡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在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长期和平共存,千百年来,各种宗教间互相尊重,和谐相处,体现出共存共生、和而不同的特征。社会中各种宗教、信仰之间彼此和谐共存、互相制约、互为补充、互惠互利,形成了一种稳定有序的平衡和稳定状态。
事实已经证明:在彝族传统信仰衰落的地区,要么基督教大举渗入传播,要么处于信仰真空状态思想涣散。传统彝族民间信仰式微的彝区,外来宗教很容易获得立足之地。近些年,在滇东北、黔西北地区,有部分彝族人开始信仰基督教,如云南省的禄劝县、武定县,贵州省的威宁县,信仰基督教的彝族农民为数不少,而在滇西大理彝区、滇南彝区,彝族农民大量信仰基督教的情况则较少,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地区的彝族传统民间信仰还具有活力和凝聚力,使得基督教传播的难度大,不易立足。
支格阿鲁崇拜文化,是彝族原始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千百年的发展过程中,适应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对外来宗教和新兴宗教有一种天然的“抗体”,客观上有助于保持彝区宗教生态平衡,维护彝区基层信仰安全,增强社会稳定。
五、结语
彝语南部方言区内流传的笃杰阿龙传说,就是四川彝族地区和贵州彝族地区流传的支格阿鲁传说,“笃杰阿龙”就是“支格阿鲁”。当前,支格阿鲁文化在我国西南彝区的传承情况是不一样的,有些彝区还停留在文学层面为主的初级发展阶段,有些彝区则停留在文学和信仰观念两个层面并存的中级发展阶段,而彝语南部方言区则发展到了兼具文学、信仰观念、仪式实践的较高级阶段。
彝语南部方言区的笃杰阿龙崇拜文化,保存较为完整,形式较为丰富,内涵较为深厚,发展较为高级,是整个中国彝族支格阿鲁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但是,彝语南部方言区的笃杰阿龙崇拜文化作为一项鲜为人知、少有研究的重要文化遗存,至今没有受到应有地重视,更无抢救、保护、开发、申遗等实际措施,甚为遗憾。因此,如何把彝语南部方言区的笃杰阿龙崇拜文化从濒危的“民间文化遗存”进行抢救、保护和研究,进而上升成为政府相关文化部门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当前需要面对和思考的一个问题。
[1] 洛边木果、曲木伍各:支格阿鲁(四川)[M],云南民族出版社,2015年7月版,第12页
[2] 罗文华: 流传于云南地区的彝族英雄史诗《阿鲁举热》研究——兼与贵州、四川地区版本的比较[J], 西昌学院学报,2005(4):43页
[3] 普学旺等译:祭龙经[M],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
[4] 额尔格培、新克:支呷阿鲁——大小凉山彝族神话故事[M],四川民族出版社,1982年版:第2页
[5] 张纯德、龙倮贵、朱琚元:彝族原始宗教研究[M],云南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50页
[6] 钟敬文编:民俗学概论[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191页
[7] 普梅笑: 花腰彝年俗祭祀活动——德盆好[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5):25-30
作者:李金发,单位:红河学院国际彝学研究中心。
原载:《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