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是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民族在特定时间为表达对先民的追思或对神的敬畏而举行的仪式。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亲如一家,但各民族有自己独有的信仰和崇拜,这种信仰和崇拜具体地反映在各民族特有的节日上。每逢这些节日,人们都要举行大规模的祭祀活动,或杀猪宰牛、或纹身甚至赤身裸体地对其心中之神顶礼膜拜。对于人们的这些举动,我们不能把它当作愚昧无知之举全盘否定,而应该把他们这种对神的敬畏理解为是对大自然的敬仰,从而对一些于人类发展有益的节日加以发掘保护。在此,笔者就祭祀对彝族地区的生态文化之贡献谈点初浅的看法。
现阶段彝族地区还有不少自己的传统节日,这些传统节日的存在不仅对我国的环境生态保护有较大的贡献,而且对人类的生活和生产及社会的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如弥勒彝族地区的阿哲“祭龙节”、阿细“祭火节”、阿务的“祭雨节”以及“祭山节”、“祭牛山节”、“祭白龙节”等等,这些都属于彝族人的传统节日,都必须举行祭祀仪式。这些传统和古老的仪式,不仅反映了一个民族勤劳、善良和质朴的性格特征,而且反映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沿袭和发展,是彝族人民的智慧和结晶,是一部永不枯竭的灿烂文化史。
以彝族阿务支系的几种祭祀仪式为例:
每年的旧历二月间第一个属龙日子为祭山节,这天,全村人在祭祀地点杀猪宰羊祭奠,祭奠时由村里的长者念经,再由村长宣布护林规约。规约大致为:“不准任何人在祭山坡箐随意砍伐树木(包括干柴树枝在内)和放牧,也不许在祭山坡箐开山炸石等,若有违反者除经济惩罚外,还须追究法律责任……”按农村的惩治办法是“强行将违者的猪或羊拉来杀祭以表补偿,重者罚种(造)亩数不定的荒山面积”等。这些规约千年万年沿袭至今,彝族村寨的“古树”、“古林”到处可见,山坡常年郁郁葱葱,不仅保护了自然生态,而且也为彝家人带来了幸福和吉祥。从这些方面看,我们认为彝家人祭山的目的不是为了大家打个平伙,凑个热闹和玩玩而已,而是在默默地保护着自己的绿色家园。人们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大自然的崇拜和敬仰。人们的行为是以大自然为标准的,对大自然的态度是亲密的,人与自然、人与物、人与自身的关系是协调发展的。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彝族的先民们懂得协调人类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那就是利用自然、顺应自然。人们之所以祭山,观点很明确,就是在保护生态,与自然共存。
又如,每年二月十六日祭白龙,全村人到祭白龙山举行祭祀仪式,恳求白龙一年内不在该村降下雹雨,让全村人平安、风调雨顺。这日,名誉祭白龙,实际也在祭林,意思让白龙在这箐里能有安全的家,没有家,白龙就会出林犯事,降下冰雹,坑害百姓。祭祀仪式也是在提醒村民爱护林木,要求全村男女老少不得破坏林箐。
再如,“祭雨坡”是个名副其实的地名,在弥勒县的东山镇内。每年旧历四月二十五日,该村人聚集于祭雨地点杀猪宰羊祈求雨水到来,济救平民。祭祀时,全村男女老少跪拜,村中长者(属毕摩)左手持净水,右手拿柏枝叶,口中念念有词:“雨神啊雨神,请你快快下雨,救护生灵,我们庄稼快要晒死,我们的树林快要枯竭,我们的人畜快要渴死……”,“……下也要会下,晴也要会晴,下后让庄稼长得好,让树林绿茵茵……”祭雨结束后,大伙在树林里饮酒作乐,唱起欢乐的酒歌,以示渴求雨水的到来。
从上述的几处祭祀地点看,彝族祭祀地点都是在山林内,按当地人的说法就是“祭祀不离山,山上有树林,山是人的根,林是人的魂。”没有山或林是不设祭祀地点的。正如曲格平说的那样:“没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再优裕的生活条件也无意义。”因此,彝族人善于选择祭祀地点,是对美好环境的保护。“如果没有大自然便没有人类,这是世界一大朴素的真理……”正是因为这样,彝族人民才将比较原始的传统沿袭至今,是符合情理的,应从以下方面总结和考究祭祀地点为何在山林。
第一,纯朴的生活使彝族先民认识了自然环境。环境,是指生态环境,是地球生物链所形成的综合性生活状态,关系到物种衍化和人类的存亡。环境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它为人类提供了各种物质和能量,是人类生存延续的物质基础。环境是遵循平衡法则的循环系统,有一定的自我净化功能,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在内部平衡没有被破坏的前提下,环境与人类友好相处,慷慨大方,使人类生存能力逐步提高。彝族人多居高寒山区,对自然界的变化比较敏感,对自然的依赖程度较高,认为森林就是人的保护神,没有树木,没有花草,没有鸟、虫、鱼、兽,人类也不可能生存,把树木比作是至高无上的事物,在世界中再也没有别的事物能比树林更重要的了。因为“幸福那就是跟大自然在一起,看着她,跟她谈话。”因为自有人类以来,烧山吃水离不开树木,起房盖屋,离不开树木,离开了树木就无法生火煮饭,离开了树木也就不会有水,没有了水,动植物就会渴死。因此,树林不仅是人类生活的依靠,也是一种“神林文化”的需要。
第二,源于彝族先民“树生潭、潭生龙、龙行雨”、“雨化林”,“林生万物”的朴素的唯物论观点,使彝族先民认识了大自然。在彝族宗教信仰中,自然崇拜占有很大比例。人们把自然物和自然现象视作具有生命,意志以及巨大威力的对象而加以崇拜,认为天有天神,地有地神,日有日神,月有月神,风有风神,雷有雷神,雨有雨神,树有树神。天神掌管风、雨、雷、日、月神;地神掌管花、草、树、木,鱼、虫、鸟、兽。这种相互依赖互生共存的观念在彝族人心目中的核心地位是不可磨灭的,彝族先民自古以来就是与大山为伴,靠山吃山,因此,认为有“树林”才会有“水”,有“水”才能生“龙”,有“龙”才会行“雨”,有“雨”才会“滋润万物”。这种朴素的唯物观点不是当今哪一位思想家想象出来的,而是从彝族先民“天人合一”的观念中衍生出来的和谐理念。“树”生“水”,“水”生“龙”,“龙”行“雨”,所以“祭龙”,又“祭雨”。有了“雨”万物才有生机,所以彝族先民认为木林是“万物之源”,是自然发展和变化规律,是我们彝族民间可贵的财富,这就是我们彝族民间的生态文化。
从彝族地区的祭祀看来,虽然对地方生态文化不同程度地加以了保护,但对少数一些彝族与其他民族杂居的地区来讲,只是一个“空壳”,一种形式,因为局部的原生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破坏,目前的祭祀已经看不到原汁原味的东西了,古木和森林也不同程度地遭到了破坏,这就表明彝族地区的传统生态面临着严重威胁。笔者认为,这与社会发展速度的空前加快是分不开的。“神树”不断被砍伐,“神林”不断被糟蹋,传统的哲学思想和宗教仪式的吸引力变弱,传统村寨权利架构下的习惯法和行为规则也因国家政权的强力渗透而趋于瓦解。这些都直接对生态环境的平衡和保护产生了影响。例如,一些彝族村寨,由于经济相对落后,至今仍有不少农户主要以木材为能源,将几百年前留下的树桩也用电锯割来做烤烟柴,这便使原有的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威胁,加之新增人口需要有新的田地种植作物,毁林开荒的数量空前加大。就以弥勒县的东山镇安产村委会为例,八十年代初期,原本是个古树和古林最茂密的森林地带,因人口增长幅度较大,大家同时上阵,三五年时间,使几十万亩的玛樱花大原始森林毁于斧下,至今,只是光秃秃的山,干涸的沟。虽然国家提倡植树造林发展经济,将桉树分批分期地加以种植,但要找回那原始的美丽和有价值的东西是再也不可能的了。又如,建国以来,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中国农村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特别彝族地区在这种变化的过程中,国家在乡村的力量变得十分强大,与原有的村寨权力机构相适应的少数民族文化越来越式微,一些具有环境功能的文化因素难以传承,有消失的趋势。尤其是包产到户以来,一些地方由于受到“多劳多得”思想的影响,不论是“神树”或是“神林”,只要挡着斧子就砍,导致众多的大片森林毁于一旦,从而造成水土流失,气温升高,农作物病虫害增多,风灾、旱灾、冻灾频繁,森林覆盖率几乎为零。
面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呼吁,党和政府应当对民族地区的生态文化引起高度重视,应当把生态文化的保护作为一项发展事业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按各地民族传统的需要对现有生态加以保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使彝族地区的公民乃至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使之人人知晓“世界环境日”、“国土日”、“世界人口日”、“地球日”和“爱鸟周”等环境纪念日,从而树立生态保护的意识。
总之,人类追求自身尽善尽美的生活空间,是建立在与大自然和谐共存的基础之上,同时更不能丢掉几千年文明的成果,破坏我们的文化生态环境,因为它是一种文化,我们绝不能有要科学就忽视人文,要现代化就丢掉传统文化的愚昧做法,社会的发展绝不允许以人类创造的科学技术来残害我们的生态文化和人文精神。因此,大家相信人与自然是和谐的、是共存的,只要我们能用正确的眼光看待事物和发展事物,就能在民族生态发展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彝族宗教始终包含的传统生态保护理念是彝族人在实践中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成果,是彝族传统价值观的精华,是彝族文化的宝贵遗产,对弘扬彝族文化,保护彝族地区生态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将会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简介:杨永斌,红河州弥勒市东山镇舍木小学教师。
来源:红河州彝学会编《红河彝学研究文集三》,云南民族出版社,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