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家支组织现象是凉山彝族地方基层行政工作,特别是县乡村三级组织在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予以研究。
家支组织是凉山彝族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以下所称“家支组织”均指凉山彝族家支组织,雅安、乐山、甘孜的彝族地方的情况与凉山相同,除此以外的地方未作研究),也是传统凉山彝族社会所有社会组织的核心,它渗透于现代凉山彝族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在凉山除非被家支开除(这种情形很少),没有一个彝族人脱离于自身的家支组织而存在;现代社会的彝族家支组织尽管与传统家支组织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由于其在彝族社会具有普遍性及其对社会影响力还很大,特别是对基层行政的影响力很大,因此作为基层行政工作者不可不注意加以研究,以正确引导之,使之利于社会稳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正确的、适时的在干预与不干预,支持与反对之间作出决策。
让我们来审视彝族家支组织,我们先对凉山彝族的家支组织的情况进行一些研究,然后我们再对其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提出几点看法,最后我们从县乡村三级组织(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县乡村三级组织才直接面对这个问题)在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如何正确应对家支组织现象提出一些建议。
在传统彝族社会(指解放前,以下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亲戚关系、朋友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等等社会关系,都归结(或包含)于两种关系:第一种是同一个家支组织内部的关系,第二种是这个家支组织与另一个(或多个)家支组织之间的关系;概莫能外。
一、彝族家支组织的特点
(一)家支组织以男性血缘关系为纽带,不受地域限制。
凉山彝族社会的社会互助组织除家支组织外较具普遍性的还有邻里互助组织,邻里互助组织限于在共同居住在一起的人户中,有某户逢较大的经济开支时,其他各户按照共同约定来平均筹集钱粮薪柴等,家支组织则不同,他不受地域限制,而是唯一以男性血缘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只要血缘关系接近,成员之间在地域上相隔千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会很密切。
(二)家支组织是分层结构的。
彝族人将家支组织的这种分层结构比喻为竹笋皮结构,说竹笋皮分内层和外层,不但分内层和外层,而且其层数很多。这种内层外层的关系取决于血缘关系的亲疏程度。比如某些家支组织在五代以内组织一个小家支,制定一套制度,这是内层;十代以内又组织一个大家支,又制定一套制度,这是外层。在多大的范围内组织起来,取决于这个家支领导者的凝聚力和其他一些客观因素。一般来说,内层的制度比外层的严格。
(三)家支组织的各分层间无界限。
家支成员在多大的范围内被组织起来,这要取决于发生的事件有多大。彝族习惯法中有一种很有民族特点的规定,那就是侮辱罪大于杀人罪。而许多不清楚这种情况的人,往往在这种情形下低估事态,从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这些侮辱罪的情形包括:拐人妻,致人破相,虐尸等(传统社会还有接触“天菩萨”)。彝族谚语“杀人赔一倍,拐妻赔九倍”(ꌺꌉꆏꋍꐆ,ꃌꍯꆏꈬꐆ),可见侮辱罪比杀人罪严重得多。在这种时候,家支成员往往在很大的范围内迅速就会被组织起来,产生很大的破坏力,有时甚至会冲击政府机关,发生严重刑事案件。
(四)家支成员之间的地位平等。
彝族家支组织的成员之间地位平等,其权利和义务对等,在会议的时候有平等的发言权,最终以集中起来的意见为准,领导者的权威是自然形成的,其产生方式没有选举等人为过程,领导者以其能力和品德的因素成为领导者。
(五)家支具有领导机构。
彝族家支活动是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彝族家支组织中的领导者都有较高的领导才能和素养。要成为家支领导者的条件,其是否在政府公权组织中把握权力并不是关键因素,成员个人的经济实力也无关紧要,而以下这些是重要的:1、在家支成员与外家支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能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使家支利益最大化。2、能表达(有能表达的搭档也可)。3、言必行,行必果。现实生活中家支的领导者是领导者的联合,为了能为家支解决问题,他们往往取长补短,能相互密切配合,形成智力的合力。
(六)家支对其成员的功用是约束和救济。
每个家支都有一套共同约定的制度,这种制度一般很严厉,在解放前家支组织对其成员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对于罪大恶极的家支成员往往给予如令其自杀等极刑;现代对于家支成员的最大处罚是开除家支,尽管这看起来很温和,实际上这对于家支成员来说是很大的利益损失——他失去了家支组织这一或庞大或较小(看家支组织的规模而定)的生存的后盾。有一句彝族谚语说明了家支成员与家支的关系:“爱家支爱得落泪,怕家支怕得颤抖”(ꃺꉂꑓꁴꅐ,ꑋꏦꏾꌌꀕ)。前半句说的是家支对自己的救济使自己感动得落泪,后半句说的是家支对于犯错误的成员的严厉的处罚。
二、彝族家支组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利与弊
(一)利
家支组织的存在,往往在其利益受损时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这样的情形往往蒙蔽了人们对家支组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巨大功用的认识。前面说过,每个家支组织都制定有一套严厉的制度,其中一方面会要求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偷盗,不准吸毒等等;另一方面都有一套对困难成员的救济制度,主要是重大利益受侵犯时的救济、重大经济开支时的救济和经济特别困难时的救济;其三是对于子女教育等方面有功的人的经济方面的奖励。凡此种种如认真加以正确引导,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一点,而不应因见其小弊,而不见其大利。
(二)弊
彝族的家支组织对于社会稳定是一把典型的双刃剑,一方面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他的破坏作用也不可小视,因为它是组织起来的力量,因此冲击、破坏力很大。
三、如何有效克服彝族家支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弊端并发挥其作用
(一)要有教育引导工作。
从方向引导上来说,一方面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努力支持和引导彝族家支组织向建设性方面发展。二方面要严格禁止家支规矩大于国家法律的行为,特别是严格禁止群体性的、严重违反法律的报复行为,因为在旧社会的彝族习惯法中,为家支成员报复是合法的,人们往往为不失一个“面子”都要参与其中,轻易就能集中很大的群体力量,形成很大的难以控制的破坏力。
从开展具体教育工作方面来说,笔者认为要把握这些要点:第一,这种教育由彝族干部开展效果要好一些。第二,这种教育引导应该要有重点的进行。一是在内容上要有重点,应以国家治安管理法律、刑法等的宣传为重点,要用事实来教育他们;二是要在对象上要有重点,应重点对家支领导者进行教育,然后由家支领导者自行教育家支成员。
(二)要善于化解群体性矛盾。
群体性矛盾是现实社会维稳工作中比较难于处理的一种矛盾。人们在工作中往往都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想出各种化解的办法。总的原则是把握目标、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及时处理、缓解矛盾、区别对待、依法处置。调解是彝族社会解决矛盾普遍采用的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在此特别提一下彝族调解中常用的几种屡试不爽的方法,这些方法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应引起重视:一种是自己人劝自己人的方法,一般是由党政机关的同时是当事家支成员的人开展劝导工作,彝族谚语“猪在猪群中,抓它时它不叫;以稻草拴稻草,响声就会小”(ꃮꒃꃮꐋꇱ,ꀆꆽꏒꀋꄹ;ꍯꏜꍯꆼꎭ,ꁁꇁꍧꀋꄹ)就是说的这种方法的妙处。另一种是“冷处理”方法,人们从事一事并非都出于理性考虑,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冷处理办法往往是行之有效的,彝族谚语“粥要放冷了吃,事要放冷了调”(ꍣꏬꇨꄉꅝ,ꃆꑘꇨꄉꉉ)就是说的冷处理的妙用;另一句彝族谚语说得更彻底,认为一切纠纷都适用冷处理办法:“没有不经调解的纠纷,没有不推迟处理的纠纷,老鹰捉住了鸡也要停飞三次才开始食用”(ꀋꉉꃆꑘꀋꐥ,ꀋꄡꃆꑘꀋꐥ,ꑷꂷꏬꌌꁧꑌꌔꆏꀕ)。其三是采用中间“过话”的方式调解,避免当事双方见面,以免由于言辞等因素激化矛盾。可以借鉴的彝族传统调解方法还很多,在此仅举这几例。
总之,彝族家支组织是在基层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必然遇到的问题,在处理涉及彝族家支组织参与的社会矛盾时,我们要多调查、多引导,用其利、避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