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指出,把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方法称做“田野调查“不仅具有专业虚骄之嫌,而且遮掩了人类学研究对象的杂糅性,以及人类学研究本身的实际。笔者认为,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取决与它所研究的问题。为了阐明自己的问题和观点,它实际上在使用一切可能使用的方法。人类学的发展更多地取决于它对于话题和理论的创新。新话题和新理论可以刺激出新方法。
关键词:田野调查,实地调查,文化杂糅
我们都说,田野调查是我们人类学/民族学的学科研究方法。“田野调查”,这个叫法让我们有一种专业感,也让界外人士对我们报以某种敬畏,因为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何谓“田野调查”。
然而,倘若遇到既不耻下问又“较真”的人追问,“这‘田野调查’可就是通常所说的‘实地调查’”?我们常常会变的语塞起来,发现这专业性尚成问题。
“实地调查” 早已是我国大众耳熟能详的问题研究方法。《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实践论》采取和倡导的就是这种研究方法。至于该方法在中国究竟缘起于何时,一时难以稽考,但我们至少可以说,自延安整风以来,它就内化成了我们思想和辩论方法,成了知识生产和流通的一种程序。当然,在这个“实事求是”的年代,仍有被指控为“不做实地调查”的人,但是,难道还有自己承认不做“实地调查”的学科不成?如果所有的学科都崇尚“实地调查”,人类学又怎么能够宣称“实地调查”专属于自己?由此看来,“实地”一词有点儿宽泛,它不足以赋予人类学一种专业身份。因此,欲标明自己,人类学需要一个既不脱离“实地”但又能与一般“实地”相区分的方法论术语。
Fieldwork 之所以被译为“田野调查”而不是“实地调查”大概与上述需求有关。“实地”可以泛指任何事象发生的实际地点,但“田野”的外延却没有如此宽泛。“田野”的含义浮现于它与“室内”、“工厂”或“城里”的对举,即便由此异延和播撒出来的也不过是“生”与“熟”,“原料”与“加工”,“农村”与“城市”, “传统”与“现代”,“那里”与“这里”,“他者”与“自我”等两分而已。民族学/人类学家向往那些偏远的地方,据说是在那里发现了“不落夫家”,“望门居”,“无国家政治”,“拆合原理”(segementary principle),“平静的青春期”,“有限目标经济”,“世系群生产方式”,等等。他们爱下乡,不进城,因此更愿意把自己研究叫做阡陌分明的“田野”,而不是边界含混的“实地”。
然而,问题也正在于只言乡下,不及其余。正如一些批评者所说,人类学家津津乐道他们“在那里”住了多久,却很少提及他们是怎样“到那里”的。他们的“田野”抹掉了他们“到那里”的行迹,也遮掩了“这里”和“那里”的交通,遭遇,物流,以及政治、象征关联 。
人类学家更多的时候住在城里,但他们迷恋的却是那些远离于自己的“田野”。他们的这种偏好与他们的职业有关。据说人类学是一门借鉴“异文化”来反思和批评自己,“转熟为生”的启蒙学科 ,而这种“异文化”、“他性”则更多地存在于“田野”或“他乡”,因此人类学家注定是一些留连于“异地他乡”的学人。
当然,理想和现实并非总是一致。并不是所有的人类学家都象玛格丽特·米德那样,通过构建《萨摩亚人的成年》来反思和批评美国的青春期问题。不少时候,人类学家谈论的其实是“落后的文化”, “固执的传统”,以及“受阻的现代化”,等等。然而,问题是,有许多所谓的“文化”、“传统”和“他性”实际上是“田野”与“城里”,“那里”与“这里”,“传统”与“现代”,“他们”与“我们”之间的往来、遭遇、杂糅、或共同产品 。确实,“走婚”究竟是摩梭人的“传统” 还是他们与藏人、喇嘛教的“遭遇” ,这仍是一桩未了的公案。但是,我们却可以说,“走婚”在今天并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的复苏,而且也是一种本地和外地所做的旅游共建 。当然,我们可以说黑白彝畛域是凉山彝族曾有的一种传统。但是,在多大程度上我们又可以说这种等级界限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残存仅仅是一个传统问题?在凉山,阶级成分的划定与当地固有的社会等级界限是大致吻合的。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提防阶级敌人混淆阶级阵线其实也就是在变相地强化等级界限,所不同的是仅仅是把过去的等级顺序颠倒过来而已。由是观之,今天凉山彝族社会中的等级问题与其说是一个传统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传统与社会主义革命的杂糅问题 。
今天日益加剧的乡下和都市,那里和这里的交错和互渗更让人对“田野”一词产生疑窦。“新疆街”,“浙江村”,沿街挑担卖茶叶的侗族女孩,卖刀、卖羚羊头的藏人,MTV中的“彝人制造”,亚运村附近的“藏药浴大厦”,“羊肾酒”,在北京总是能看见对于这种或那种异质表达。卡拉OK,可口可乐,海洛因,爱滋病,即便乡下也难逃这样或那样的全球同质化。在我看来,在这个时空日益被媒体和交通浓缩的世界上,所谓的“田野”更象是一种漂浮的怀旧,一种对于文化杂糅的遮掩,一种对于无边消费欲望的伪装。
总之,除了修辞极其效果之外,我看不出“田野调查”与“实地调查”的区别。去县里、乡里收集一些统计资料和当地的工作总结报告,在村里多者住上个把月,散发一些问卷,做一些“深度访谈”,然后打道回府,琢磨怎样把这些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梳理成比地方工作报告“更有分量”和“学术品位”的报告或文章——每当论及这样的“田野调查”,我们总是英雄气短,将之归咎于有限的国力和有待改进国家学术体制。当然,为了不失专业声威,我们常常会在气短之余援引、缅怀那个曾让中国“人类学”辉煌过的五十年代。但是,让人尴尬的却是,那场史无前例的调查在当时被称为“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而不是什么“田野调查”。或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今天不少人更愿意援引西方人类学范式来验名证身。
确实,西方人类学训练对于“田野” 调查是有一定要求的。例如,在许多学校,人类学博士论文只能在自己所做的“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完成。这也就是说,仅仅做文献研究的人类学博士论文,在一些学校是不能被接受的。对于“田野”调查的时间,他们也有一套说法。一般说来,他们认为一个完整的田野调查至少需要12个月,因为12个月正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完整周期。但是,考虑一个人类学家在正式开始其田野调查之前,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田野”,因此他们认为如果在12个月之外,还有1-2个月的时间来熟悉和适应当地环境,那更完美。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以上所述的只不过是西方人类学“田野调查”的一种理想型而已。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西方人类学博士论文都在描述其研究对象的一个完整生活周期。调查之所以需要这样长的时间,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了解一个文化委实不易。一年以上的调查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作者为理解一种文化付出了巨大努力,他获得的资料和知识应该是可靠的。而且,在今天,有许多所谓的“田野”调查实际上是跨“田野”的,即,调查并不是固定在一个具体的地点,而是在多个地点之间穿梭和奔忙。例如,在Dru C. Glandney的Muslim Chinese中, 在Louisa Schein的Minority Rules中,在Ralph A. Litzinger 的 Other Chinas中,并不难看到他们实际上并没有按照传统人类学所要求的那样,在一个地点完整地呆上了12个月。他们分别研究的回族、苗族和瑶族的身份和认同问题。为说清楚各自的问题,他们需要在北京、宁夏、甘肃、新疆、福建、云南、贵州、广西之间穿梭、阅读、采访、观察和比较。
借此,我想说的是,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人类学研究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完全拘泥于它理想的学科方法。人类学家的研究方法更多地是由他们所要研究的问题来决定的。为了阐明自己的问题和观点,他们可能采取任何方法。在我看来,我国人类学发展将更多地取决于它能否发现重大的话题/问题,能否在理论上有所创新,而不是仅仅取决它在研究方法上能否有所突破,能否把它的研究对象约化为一堆只有专家才能读得懂的数字。我国“人类学”在五十年代之所以有那样的辉煌,主要是因为它采取了新的理论,发现/被赋予了重大的话题/使命。不难看到,为了阐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为了揭示人类学社会进化的普遍规律,当时的“人类学”并没有少采用统计方法。为了阐明一个少数民族村庄的生产力状况,当时甚至弄清楚了该村子里有多少件铁器,该村有多少升玉米种子的耕地,一升玉米种子能撒播多少亩地,其实际收成是种子的多少倍,等等。在今天,如果说我国人类学确实有点儿消沉的话,那也并不是因为它忘掉了统计学,而是因为它在理论和话题上没有什么创新。自80年代初以来,我们对于统计学的向慕实际上是有增无减的。例如,大凡论及人类学方法创新,几乎无一不指望统计学,以至统计化几乎成人类学创新的代名词。无疑,统计学是有用的。但是,我们究竟应该统计哪些东西来说明哪些问题呢?在我看来,没有新话题/问题和新理论是很难刺激出新方法和新统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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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fieldwork 至少在今天是可以被翻译为“实地调查”的。但是为了尊重业内以形成的习惯,我只加引号表明我对于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的“田野”调查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