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岔河村委会的“咪依噜”风情谷,是彝族人民聚居区。居住在这里的彝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确立关系后,在正式结婚前,要举行一个“订婚”仪式,告知亲朋好友及邻里乡亲,他(她)们已经订下终身大事。
在“订婚”的那一天,要选择吉日,这一天,女方家里像过节一样喜气洋洋,杀猪宰羊,招待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在“订婚”仪式上,男方要给女方的内亲(爷爷、奶奶、父母、舅舅、姨妈等)一人买一套衣服,拿上一支腊猪火腿,拿上20公斤白酒和一些瓜子、糖果、烟茶,在“订婚”仪式上供来客享用。双方在一起协商谈妥男方家给予女方家适当的礼金。再准备两瓶白酒,在瓶脖子上栓上红线,放在家堂上。然后在家里准备“订婚”宴席(一般是晚饭。但第二天早上还要继续招待亲朋好友)。这一天,亲朋好友、邻里乡亲早早的就到来,等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到齐后,就开始喝“口酒”。“订婚”的男女青年共同打开酒瓶盖开始倒酒:一瓶是“订婚”的男女和女方自己家人喝,但要首先端给父母喝;另一瓶是端给亲朋好友和邻里乡亲喝,顺序都是从长辈到晚辈。喝过“口酒”后,即开始摆“订婚”宴席,席间,亲朋好友、邻里乡亲相互敬酒、“劝饭”,热热闹闹,其乐融融,大家都说些祝福的话语。“订婚”仪式完毕后,即表明这对青年男女已订下了终身大事。
当晚,亲朋好友、村中的男女老少,附近的村民,特别是青年男女,即在铺满青松毛的院场上纵情欢歌,为这对青年男女祝福,直至深夜。
第二天,主人家继续招待亲朋好友吃中午饭后各自返回,等待正式结婚仪式再来相聚庆祝。
从今往后,其他青年男子也不再向已经“订婚”的女子求婚。这对青年男女也就向往着将来正式办理结婚手续和结婚仪式,开始新的生活了。
作者:普金华,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人民解放军原中校;人民警察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南华县“菌乡银发”志愿服务团副团长、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