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是一个从原始共耕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并存的多种社会形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县份,以彝族毕摩文化、摩梭人母系氏族文化、普米族韩规文化、傈僳族多种崇拜文化和得天独厚的泸沽湖自然风光而享誉中外。
【名称来历】因民国六年,永宁土知府和蒗蕖土知府合并设立分县,各取一字合成而得名“宁蒗”。
【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0°22′29〞~101°15′51〞,北纬26°34′54〞~27°55′34〞。地处滇西北横断山脉中部丽江市东北部川滇交界处。东、东北分别与四川省盐源、盐边县接壤;南、东南分别与华坪、永胜两县相连;西与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古城区隔金沙江相望;北与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为邻。县人民政府驻万格路527号,海拔2250米,电话区号0888,邮政编码674300,距丽江市区78千米。
【政区沿革】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属越嶲(xi)郡遂久县地。蜀汉建光三年(225年)属云南郡。唐初,为靡州地,属姚州都督府。武德二年(619年),唐在今丽江地区及凉山州置靡州。武德七年置西豫州,又置昌明县。贞观末,再置牢州及松外、寻声、林开三县。永徽初,废牢州,省三县入昌明,后设昆明县(今四川盐源、盐边县),属姚州都督府。盐源盛产盐铁,于是唐王朝、“吐蕃”、南诏三方出兵争夺,纷争十余年期间,所属无定。南诏时,为三探览、楼头赕、罗共赕(罗共州)地,属南诏铁桥节度、剑川节度。两宋时期,永宁名答兰、答卜刺,蒗蕖仍名罗共赕(罗共川),时段氏统治大理,以今丽江设善巨郡,宁蒗属善巨郡地。元朝三年(1253年)忽必烈征大理,驻跸于此。1277年,永宁设答兰管民官。1279年设置永宁州和蒗蕖州。1287年,北胜州升为府,两州改隶北胜府,统属丽江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所隶鹤庆军民府。永乐四年(1406年)永宁州升为府,直隶云南布政使司。清朝初期,沿袭明制,隶属关系未作更动。康熙五年(1666年)北胜直隶州降为北胜州,属大理府。置永北直隶厅,永北系以永宁、北胜两地各取一字得名,永宁土知府,蒗蕖土知州仍属永北直隶厅,直至清末。民国初期,永北县废除约甲制,改建区约制,共划为七个区,属第六区(蒗蕖)和第七区(永宁)。1917年,裁行政委员设宁蒗分县,蒗蕖划为北一区,永宁划为北二区。1936年9月16日,宁蒗设治局成立,辖宁江、八翠、兴元、宁卫四区,下设8乡1镇,31保,205甲。1939年,废区扩大乡镇,设治局辖6乡、32保、216甲。1950年1月21日,宁蒗和平解放,在永宁成立宁蒗县临时政务委员会,在羊坪(今永胜县羊坪乡)成立凉山彝务办事处。5月20日,宁蒗县人民政府成立,驻地在永宁。县境除北部彝族居住的山区外,划为4个区,30个行政村。1956年9月20日,宁蒗县人民政府与凉山彝务办事处合并,设立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大村街,后更名为大兴镇。全县辖9个区,84个乡,671个自然村。1958年撤区设立20个人民公社,84个大队,519个生产小队。1960年,辖永宁、金江、翠培、红桥、红旗、宁利、上游、金棉、西川、跑马坪、大二地、永宁坪、战河、木耳坪、西布河、大拉坝16个人民公社。1969年4月,辖10个人民公社,75个生产大队,771个生产小队。1987年12月,区乡进行体制改革,除大兴镇所属的5个办事处不变外,永宁、红桥、红旗、翠玉、宁利、西川、西布河、跑马坪、战河、新营盘10个区划分15个乡,把原乡镇划为8个行政村办事处,村政划为1009个自然村。1990年,辖1个镇、14个乡、1个民族乡,下设5个办事处、84个行政村、1009个自然村。2002年,撤销街道办事处,推行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并存的体制。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撤销红旗乡并入大兴镇,辖 1个镇、13个乡、1个民族乡,共15个乡级政区,下设7个居民委员会、84个村民委员会, 51个居民小组、1103个村民小组。
【政区划分】 2011年末,全县辖1个镇、13个乡、1个民族乡;领导7个居民委员会、84个村民委员会;下设51个居民小组,1103个村民小组。
【人口面积】 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26.4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4600人,城镇化率13.1 %。另有流动人口22987人。总人口中男性13.83万人,占52.3%;女性12.59万人,占47.7%。14岁以下6.45万人,占24.4%;15~64岁18.39万人,占69.6%;65岁以上15800人, 占6.0% 。总人口中,以彝族为主,达16.64万人,占63.0%;有汉族、纳西族(摩梭人)、普米族、傈僳族、壮族、白族、藏族、苗族、傣族、回族等11个民族,共9.78万人,占37.0%;超过千人的有汉族、纳西族(含摩梭人)、普米族、傈僳族、壮族等5个民族。其中汉族5.10万人,占总人口的19.7%;纳西族19640人(其中摩梭人口16119人),占7.6%;普米族12526人,占4.8%;傈僳族8303人,占3.2%;壮族1173人,占0.5%。2011年人口出生率8.2‰,人口死亡率3.6‰,人口自然增长率4.6‰。
辖区东西最大距离87.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49.5千米,总面积6026.2平方千米(其中水域面积55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0.0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3.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