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红河州政府与云南民族大学合作办学签字仪式在蒙自举行。州委书记刘一平,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扬,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杨为民,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州总工会主席罗萍,副州长谭萍等州级领导,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张英杰等校方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此次与云南民族大学合作办学是我州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继承和弘扬哈尼族、彝族文化,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的创新举措,旨在通过州校合作共建,订单式培养一批既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能很好运用哈尼族、彝族语言文化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红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刘一平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合作办学,既为我州发展民族教育、提升民族素质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也为云南民族大学汲取民族文化资源、丰富高校学科提供了有益途径,是一件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大实事。但要把合作办学的路子走得更宽更坚实,还需双方进一步深入研究。希望州校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多加强沟通联系,增进彼此了解,把合作办学的针对性、适应性及积极性真正体现出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刘一平向校方领导详细介绍了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指出,当前,我州发展态势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农业正向着现代农业、品牌农业稳步发展,工业由工业化初期进入到中期阶段,向精深加工业转型升级,随着交通瓶颈制约的逐步消除,第三产业也获得重大突破,以休闲度假康体为主的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亟须各类人才来支撑和带动发展,因此,我们要在人才培养上积极创新思路,坚持“两条腿走路”发展教育,在加强正规教育的同时,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着力为红河新发展培养合格的人才。
李扬在仪式上要求我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有关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加强协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合作办学顺利推进。
听取我州情况介绍后,张英杰表示,今后,云南民族大学将进一步加强与红河州的联系与协作,不断探索办学新模式,拓展合作办学新路子。
仪式上,李扬、张英杰代表州政府和云南民族大学在合作协议上签字。签字仪式由谭萍主持。
签字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还到州民宗委举行了“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博士点调研基地”挂牌仪式。
记者从仪式上了解到,此次州政府与云南民族大学合作办学期限为5年,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6年8月。从今年起,云南民族大学每年将招收红河籍符合招生条件的哈尼族、彝族高中毕业生共25名,进入该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尼族或彝族语言文学方向)进行本科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