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华:应重视用语的准确性
前言:本文系作者撰写的一则小言论,被《中国妇女报》于2001年7月28日刊出。
在刊播有关颂扬党和政府领导干部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的消息、言论时,有用“父母官”这个比喻的。虽然将“父母官”三个字加了引号,但仍容易使人联想起封建社会百姓相对封建统治阶级而言的一种意愿。党和政府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不应该套用“父母官”这种属于封建社会的称呼。
又如,在一些文章中出现的“扶正压邪”,应改为“扶正祛邪”。因为用 “祛”比“压”更确切,更文明并更有说服力。传媒应肩负起这一责任:就是要为纯洁和继承发扬我们文明古国优美的语言而尽力。
还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把“拘留”说成“逮捕”,把“犯罪嫌疑人”说成“犯罪分子”。而记者、通讯员要注意正确运用法律语言,严格区分守法、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如果宣传报道因概念模糊发生谬讹,容易导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混乱。
作者:普金华,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人民解放军原中校;人民警察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南华县“菌乡银发”志愿服务团副团长、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