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德古”协会关于树新风的倡议书
作者 峨边“德古”协会 2015-04-24
原出处:彝族人网
峨边“德古”协会“关于树文明新风,建和谐彝寨,奔全面小康”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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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彝区婚嫁、丧葬行为、强化案件纠纷调处,“树文明新风,建和谐彝寨,奔全面小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食品安全法》和《峨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特作如下倡议:
 
一、严禁买卖婚姻,规范婚姻习俗
 
  (一)聘金和礼金的控制标准
 
  彝族婚姻聘金最多不得超5万元;
 
  所有的礼金项目最多不得超过11项,总和最多不得超2万元,其中:1.舅舅礼4500元以内 ; 2.叔伯礼:4000元以内;3.族叔礼:3000元以内;4.族亲礼: 500元以内;5.送亲礼: 3000元以内;6.伴娘礼:500元 以内;7.伴郎礼:200元以内 ;8.姨表兄弟礼:300元以内;9.嫁妆礼:1500元以内;10.回门礼:800元以内;11.介绍礼(男方):1200元以内。
 
  (二)严格控制结婚年龄
 
  严格遵守《峨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  中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  女不得早于18周岁的规定。
 
二、规范丧葬礼俗,禁止铺张浪费,倡导厚养薄葬
 
  1.严禁在举办丧葬时无计划宰杀牲畜的铺张浪费行为。
 
  2.禁止在举办丧葬时放礼花炮。
 
三、规范案件纠纷调处,防范打砸抢烧等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
 
  1.他杀、交通事故、工伤等案件严格按国家的法律处理;
 
  2.离婚。
 
  ⑴.女方提出离婚:无正当理由或过错责任在女方的,退还男方付出的所有聘金和礼金后,其它所有赔偿费用不得超过10000元;过错责任在男方的,男方一律丢弃所付出的聘金、礼金、婚宴、送礼等花费外,另补偿给女方洗礼、打扮、安抚等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
 
  ⑵.男方提出离婚:无正当理由或过错责任在男方的,男方一律丢弃所付出的聘金、礼金、婚宴、送礼等花费外,另补偿给女方洗礼、打扮、安抚等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过错责任在女方的,退还男方付出的所有聘金和礼金后,其它所有赔偿费用不得超过10000元。
 
  ⑶. 女方已订婚、结婚后逃跑的,由女方负责并承担男方的一切费用。
 
  3.自杀给他人死亡调解处理
 
  ⑴“劝阻马”和“劝阻牛”总计不得超过9800元,其中:①给家族的 “劝阻马”和“劝阻牛”不得超过5000元,②给娘舅家的“劝阻马”和“劝阻牛”不得超过4800元。
 
  ⑵马匹和银两的折算价,1匹马=1碇银子= 120元人民币(最高不能超过)
 
  ⑶自杀给他人死亡赔偿的银子不得超过以下数额
 
  计算单位:碇(银子)  
 
四、强化监督逗硬奖惩办法
 
  1.每个乡镇都要成立“德古”分会,各村要成立“德古”小组,加强对婚姻、丧葬、案件纠纷调处的监督和管理;
 
  2.严格事前报“德古”分会和“德古”小组审批备案,事中“德古”小组严格参与经手双方的财物等监督管理制度;
 
  3.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刑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食品安全法》和《峨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等法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不准办理结婚证、生育证,不优先享受低保、养老、扶贫等一切福利政策;
 
  4.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对事发当天举报的,县“德古”协会奖励举报者500-1000元。
 
          峨边彝族自治县“德古”协会 
             2015年4月
发布: 措扎慕 编辑: 措扎慕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