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华:忆从警时做群众工作的两件事
作者 普金华 2025-01-12
原出处:彝族人网

我是一名有23年军龄的军队转业干部。2000年9月,我摘下军徽又戴上警徽。入警后,我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光荣传统,我与战友们一起值班备勤,执勤出警,披星戴月,在繁重的公安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警务工作中,我对待人民群众如同对待父母兄弟姐妹。特别是在做群众工作中,循循善诱,努力解开群众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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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普金华

2004年的一天,我在局里值班,一位山区农村退伍军人领着妻子到县政府办公室反映情况,并要求给予解决。说不给解决就不回家。并在政府办公室的沙发上睡着不走至晚上9点多钟。因他的诉求一时难以坚决,政府办的同志做了许多工作就是不走。情况反映到公安局值班室,我带着一名一起值班的民警去做工作,我对这位退役军人夫妻说:“我也是退役军人,我们可以沟通的,有什么诉求明天上班时再来,现在应该吃饭和休息”。 这对夫妻觉得我说得在理,就跟着我出了政府办公室,我把他们带到饭馆自己掏钱买给他们饭吃,又把他们带到旅馆里掏钱买票给他们住宿,又做了一些工作。这对夫妻很感动,对我说:“我们来了一天了,听了你说的话,确实我们反映的事情也可能不在政策解决的范围内,即使能解决,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明天我们也要回去了,以后到山区下乡工作来家里坐”。并留下了联系方式。jnR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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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华采访群众

2010年12月的一天,南华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来了一位楚雄市来上访的妇女,她50岁上下年纪,上访的事由是:她开出租车的女儿两年前被乘车的犯罪分子杀害,犯罪分子被叛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但两年后却改判了无期徒刑,为什么不执行死刑,要求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jnR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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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华在“大走访”中征求群众意见

实际上,是这位妇女及家人对法律的不了解和不理解。认为叛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时间到两年后就应该执行死刑。要求发案地的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司法机关重新定罪,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事实上,案发时公安机关已经经过缜密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叛决。经过反复解释做工作,这位妇女就是解不开心结。由于到多部门上访的答复都没有解开她的心结,就一天一夜睡在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沙发上不走。并不吃不喝,拒绝进食。为了她的安全,民警就只有在办公室轮流陪着她。两位在办公室里陪了她一夜的民警很疲劳,觉得有些厌烦,并说了一些很原则且有些生硬的话,导致这位妇女心理更加逆反,大哭大叫起来……jnR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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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华(左4)在脱贫攻坚点与群众交谈

此时,我建议本办公室的另一位同事和我一起来陪伴她,我心平气和地给她讲:“无论什么情况都应该吃饭应该睡觉,不吃不喝不睡把身体搞垮了更不好,吃好饭睡好觉,有什么诉求又再说”。我又买来食品、打来饭菜给这位妇女吃。给她讲你的心情我们理解,但只能依法办事……慢慢地这位妇女觉得我态度和蔼,说得在理,并和我交谈起来。这位妇女说:“本来民警说了这么多话,我也听懂了,但就是那两位同志说话生硬,我们本身就是受害方,我不服气”。jnR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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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华在值班备勤

我和蔼可亲的语言,使这位妇女的心情舒缓了许多。我又和本办公室的这位同事用车把这位妇女送回到40公里外的家中。这位妇女由于说起女儿的事心情不好,加之身体也不好,一路上又晕车。因为当时她家居住的小区没有电梯,到了家门口有些无力登上楼梯。我又将她背上她家居住的楼层4楼,直接背到家中。我也几乎与她同龄,家人见状十分感动,不停地说:“谢谢!谢谢了!”还相互留下了电话号码。从此,就再也没有来上访过。jnR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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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华在助农劳动

通过这两件事,我更加认识到,做群众工作,不能之乎者也,敷衍搪塞,更不能简单粗暴。要放下架子,坦诚相待,和蔼可亲,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想问题、做事情,感同身受。这样,才能让对方敞开心扉,解开心结,口服心服。jnR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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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华(前)在治安乱点巡逻

作者简介:普金华,男,1962年1月生,中共党员。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大凹子村民小组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及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学文化。1978年2月入伍, 1981年10月入党。参加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历任战士、班长、副排长,乡武装部副部长、部长,县人民武装部(正团级)政工科副营职干事、军事科副营职参谋、政工科科长,部党委委员,县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等职,中校军衔。2000年9月转业到南华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南华县公安局政工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处级职级(副处级侦查员)、县警察协会秘书长,县公安文联副主席兼秘书长,人民警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勤于笔耕,有6000余篇(幅)作品被《人民日报》《半月谈》《解放军报》《人民文摘》《博览群书》《战旗报》《云南日报》《边疆文学·百家》《云南警察文学》《楚雄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文学刊物刊(播)。先后参与完成楚雄州公安局编写的楚雄公安文化系列丛书《文耀彝警》(一部四卷)撰写编辑工作;参与南华县编辑出版的云南省军事志丛书《南华县军事志》和《从高原湖走向世界海》《南华县文史资料选辑——纪念对越自卫还击战胜利40周年专辑》等10余部书籍的撰写和编辑工作。与人合作著有云南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双十”工程丛书《咪依噜风情谷——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小岔河村》一书及个人著有中国乡愁文化书系·南华《雨露灯语·雨露》一书。有作品入选《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全国政工论文选集——政工之歌》《中国思想政治工作论文选编》《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华名言词典》《中华名人格言》和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的《警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究》等多部书籍。文学作品《啊,马樱花》入选楚雄州第二届“马樱花文艺创作奖”;《“拿鱼”的记忆》获楚雄州第五届“马樱花文艺创作奖”二等奖等。1982年、1999年、2004年先后三次荣立三等功(二次军功,一次警功),110余次(含写作)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2020年12月从南华县公安局退休。现任南华县“菌乡银发”志愿服务团副团长、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队员及助力产业项目招商工作志愿服务队队员。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南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

发布: 阿布亚 编辑: 阿布亚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