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来的亲戚说起阿军,说阿军这次丢脸了,把脸丢大了。
在我的家乡,阿军算得上是一个猎人,他有自动步枪,有猎犬,有“许可证”。是“狩猎许可证”还是其它什么方面的“许可证”,我就不知道了,阿军对我说过,他有“许可证”,林业局发的。阿军经常进山打猎,有了收获会捎信给我,要我回家乡去,与他共享猎物的美味。
阿军和我同过学,关系一直都很好,每当见到家乡来的人,我都会问起他,每次回家乡,我都会去看他。
我称阿军是最后一个猎人。过去,我家乡有不少的猎人,后来没有了,主要原因是不准随便打猎,许多动物都是国家保护动物,而且政府不允许个人拥有枪支。阿军有些胖,但不影响他打猎,他打猎的方法主要靠猎犬追踪猎物,撵出猎物,他在预定的地方设伏,这个方法非常管用。他的枪法奇好。
家乡来的亲戚说,有一头老熊伤了好几个人,毁了好多庄稼,政府决定消灭那头老熊。亲戚说,那头老熊好厉害,在包谷地里打滚,只几个滚,几亩地的包谷就被毁了。从政府到民间,从单位到个人,从亲戚到朋友,一致推荐阿军,一致认为只有阿军才干得好这件事情。政府配给他20发子弹。
阿军出发了,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扛着自动步枪,带着三只猎犬出发了。他找到了老熊,但结果太惨,两只猎犬被老熊拍死,一只猎犬被吓疯。
我问:“阿军呢?”
亲戚说:“阿军找到政府,要求赔偿他一万五千块钱,因为他的猎犬每只至少值五千块钱。”
政府说:“我们推荐你去打老熊,并没有说打倒老熊后要交给政府,还是你的么,所以政府不能赔。如果事先说了,打倒老熊后要交给政府,政府当然可以赔。事先没有说么。”
我担心我家乡的最后一个猎人即将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