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罗庆东 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3-1-1
字 数: 601000
页 数: 743
印刷时间: 2003/01/01
I S B N : 9787800787072
包 装: 平装
内容简介
本书对新刑法规定的400余个罪的罪名、管辖机关、法条、概念和构成、立案标准、刑事责任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全面、准确、简明的阐释和介绍,具有实用性、工具性、权威性的特点。为使全书囊括当前我国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全部犯罪,书中还对《全国人大常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已通过的的三个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罪名和作出重大修改的罪名进行了专门论述。书中全面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刑法的立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人民检察院最新刑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并对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而司法实践中又亟需解决的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本书可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人员,控告申诉案件接待人员,刑事案件代理人、辩护律师、刑法学教学、研究人员、法律院校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办案工具书、教学科研参考书和学法用法必备书。
作者简介
罗庆东,男,1967年12月生,云南大理人,彝族。1989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秘书处处长。参与编写《中国刑法教程》、《刑法修订要论》、《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新刑法与经济犯罪丛书》、《公务活动中犯罪界限的司法认定》、《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理解与适用》、《刑法立法修正适用通解》、《检察法律文书制作与适用》等40余部法学书籍,在《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检察》、《中国刑事法杂志》、《半月谈》等报刊发表法学论文40余篇。
目 录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
报罪
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失火罪
过失爆炸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资助恐怖活动罪
劫持航空器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
共安全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录
法制日报(记者杜萌):草根情怀罗庆东
熟悉罗庆东的同事们提起他,可以讲出许多令他们印象深刻的往事。
不论工作或是生活,乃至一些很细微的生活琐事,在罗庆东看来恐怕最寻常不过,进入别人眼中却触发出点点滴滴的感动。
比如妻子患病,长期吞咽很苦的药,妻子几欲放弃,罗庆东始终充满爱心地哄劝妻子,想尽各种方法劝妻子吃药;比如罗庆东家庭经济并不宽裕,他和妻子经常资助贫困学生……
罗庆东,生自云南大理深山的彝族山寨,1985年考入中央民族学院(现中央民族大学),1988年成为中共党员,1989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秘书处处长。
说起往事,罗庆东忘不了儿时上山捡牛粪换作业本、拿着小黑板在野外上课;忘不了放牧看书,放任牛羊偷吃庄稼挨大人呵斥;忘不了放学后忙着砍柴割草,顾生活顾不得看书;忘不了大家眼巴巴地盼望着邮递员送来新一期的《少年文艺》,在老师指导下办“小蜜蜂”板报;忘不了高中同学一大早跑到洱海边洗脸刷牙;更忘不了坐在随身携带的行李上,经过三天三夜的颠簸,从昆明坐火车到了北京上大学……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得知,罗庆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两次,其所领导的处荣获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各1次。2000年至2005年,他连续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2006年,罗庆东一家被全国妇联等单位授予第五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称号。
荣誉下记录着这样一些历史片断:
他先后参与起草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立案标准、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对涉及打假、“****功”、打黑除恶、“非典”、“瘦肉精”、食盐等案件适用法律方面,他参与研究起草了一批重要的司法解释。
他带领全处同志承担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些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和审核文稿工作,起草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制定业务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承担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研究修改和审核工作。
长期伏案工作,在患有比较严重的颈椎和腰椎病的情况下,他不顾病痛,坚持工作。近两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共召开会议50余次,讨论议案100多件次。每次开会之前,罗庆东带领全处同事精心准备,对上会议案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印制议案。会后,及时制发检委会纪要,做好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他热心公益活动,多次报名参加扶贫、援藏,积极响应院里的献血号召和各种捐献活动。
他刻苦钻研法学理论,至今已出版专著1部,主编、参编法学书籍40余部,发表论文40余篇。
记者问他为什么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如此“苛刻”地严格要求自己?罗庆东的眼光向前延伸,仿佛看到故乡那漫山遍野岁岁盛开的杜鹃花。沉默片刻,他缓缓地说:“因为我心里总是充满感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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