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彝族;灵魂;特点;民俗文化
表现灵魂,就是宗教信仰关于居于人的躯体而主宰躯体的超自然体。认为人死亡是灵魂离躯体而他往的结果。1883年英国人类学家伊姆·特恩在圭亚那印第安人中发现,未开化民族认为人在梦中的行动是灵魂暂时离开肉体所作。距今25000~50000年前的周口店山顶洞人墓葬表明,至少从该时起,人们已具有明显的灵魂观念和人死后灵魂继续生活的迹象。但各宗教的灵魂观念在具体形式上不全相同:有人认为人死后灵魂下到静止的休憩之处,有的认为还将转托别种生物躯体而生,有的认为将享天堂永生或受地狱永罚,还有的认为将长期游荡于各处,特别是坟墓附近。
彝族先民对自己的影子和梦中景象不能解释,认为是一个真实的看不见的自身之外的另一个“我”,它仿佛如影子一样随人一般依附于人,每当人在一些特定的特殊状况下,如睡眠、昏迷时,灵魂就会离开肉体而四处游荡,彝族先民还认为,灵魂是居于人的体内并且主宰人躯体的超自然物的精灵,人的死亡并非生命的终结,而只是灵魂离开躯体的结果。每当人的躯体死亡后,灵魂还将继续存在,永远不死,这种灵魂不灭的观念,为彝族所信仰的宗教提供了雄厚的思想基础。
由此可见,彝族先民都深信不疑灵魂附于每个活人的身上。他们认为一个人生下来就要哭三声。第一声告诉天,第二声告诉地,第三声告诉周围的人们,他已经来到了人世间。(同理,老人寿终正寝断气时,孝子女要向天鸣放三声火炮,第一炮声告诉天,第二炮声告诉地,第三炮声告诉邻里对门、族民村人,他的父或母已经归宗)。从父母为婴儿杀鸡宰鸭取名之日起,人就有灵魂附身了。彝族认为,灵魂形象、性格、行为修养、思想道德品质同自己毫无差别,并且知道自己的姓名、爱好和习惯等,只是自己看不见而已。又认为一个人有12个灵魂,这12个灵魂分附身魂、守家魂、护身魂等。彝文文献《苏颇·梅布苏》里详细记载:灵魂十二个,个个皆附身,一是于可可,它是在天宫,居住苏纳宫(阴魂宫);二是可着兀,它是附身魂;三是兀罗妮,它是守家魂;四是兀着妮,五是罗成让,六是让于多,七是于着着,八是兀格克,九是兀文多,十是文多梅,十一克陆陆,十二白莫莫,都是护身魂。[1]P138据说,这12个灵魂,“于可可”是住在天宫苏纳,是永久不朽的魂;“可着兀”是附身魂;“兀罗妮”是守家魂;“兀着妮”、“罗成让”、“让于多”、“于着着”、“兀格克”、“兀文多”、“文多梅”、“克陆陆”、“自莫莫”是护身魂。
对于死亡者的灵魂,特别是四处游荡的灵魂,根据其生前的善恶、死期、死因等会变成善灵和鬼魂。生前善良且正常死亡者一般认为会变为善灵,只要及时给予送魂、安灵,便会庇护后人。但凶死者的灵魂,无人祭祀和无人超度或无子嗣的灵魂,未经安魂的灵魂多会变为作祟于人,给人带来贫困、疾病、凶杀、自杀、冤家械斗等种种灾难。对此,只要采取各种巫术、仪式、禁忌、禳解、驱鬼等活动,才能去祸纳福,避免鬼怪带来的灾祸。
古往今来,彝族还认为,灵魂一旦离开肉体,躯体就会失去依托,进而会生病乃至死亡。也就是这些灵魂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如果人魂离开了人体。魂在近处,则生小病或身体不舒服;魂在远处,就生大病或重病;魂被天神或地鬼或妖魔鬼怪擒住或捉住,人就死亡。正如滇南红河县自称“奕车然”的哈尼族认为一样,“灵魂有大小和主次之分,要是大灵魂和主灵魂丢失了,就要生重病,甚至死亡。”[2]于是产生了一整套的招魂仪式,通过“喊魂、挽魂、唤魂、赎魂、找魂、招魂、引魂”等方式方法让其灵魂归体。
一、灵魂观念的特点
彝族灵魂观是一个由诸多元素构成的体系,就灵魂本身而言,它是多元的、运动的、贯穿于生命的始终。下面就彝族灵魂观的特点:多元性、游动性、永久性、现实性四方面进行分析。
(一)灵魂的多元性
彝族灵魂观是一种多元化的灵魂观。一方面,灵魂的结构是多元化的;另一方面,对灵魂形态,活动方式的解释也是多元的。
1.三魂一体
彝族灵魂观认为,人有多重灵魂,其功能又各不相同,这种观念在许多民族中都有流传。如满族分三魂为命魂、浮魂和真魂;蒙古族分三魂为主魂、游魂、尸魂;赫哲族的三魂是生命魂、思想魂、转生魂。云南楚雄彝族认为每个世人都有三个躯体以外的精神的东西。叫“依”、“娜”和“娜格”,其意近似汉语的“魂、魄、灵”。这些灵魂是在人出生前就已经具有——早就由精神的东西变成物质的东西,当人出世以后,三个精神的“魂、魄、灵”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共同支撑物质的躯体,对人生健康起着决定性作用:魂调节感觉(活动与休息),魄支配举止(稳定与失常),灵支配躯体(健康与病态)。但三个“魂、魄、灵”可附体也可离体,“魂”离体会出现精神疲惫、长眠难醒的不佳现象;“魄”离体会出现失常的轻浮和胆怯现象;“灵”离体就会造成害病的状况。这些灵魂脱离躯体久而久之后,就能导致人的死亡。
云南楚雄彝族古经文《指路经》中说:“人死有三魂即祖灵魂、坟墓魂、阴世魂三位一体的三魂信念。人死后,一魂由毕摩‘指路’送到幽冥世界祖先的发祥地,同老祖宗一起重新安家立业,劳动生息;一魂住自己的坟墓;一魂则作为“主灵”供奉家堂中,随时接受子孙的祭祀,庇护子孙繁荣昌盛。”[3]P151三魂相互联系,共同成为一个共同体。
2.五魂一体
云南楚雄南华五街乡彝族灵魂观认为,人有五个魂,人死了,一个守坟地,一个守灵位,一个守棺木的树根,一个守挖来做灵位的小青松的坑,一个去阴间。人死了,尸体朽了,精神(魂)却长存。这些必须守在各自的位置上,如果找不到自己的在处,就游荡在家里,变成专害人的鬼。[4]
3.十二魂一体如前述,十二魂一体的灵魂观念是彝族灵魂多元特点的充分体现,在云南红河民族研究所编的《彝族古籍研究文集》一书里《梅妥柏妮——苏颇》一文认为:彝族祖先认为,人一共有十二个灵魂,支配着人们现世和来世的命运。
护身魂和不朽的灵魂自始至终决定着人们的命运。彝族信奉天神而崇拜祖灵,具体表现为祭送人的十二个灵魂,以及提倡未来理想世界中美的自我完善过程。[5]
(二)灵魂的游动性
彝族灵魂观认为,人活着时灵魂是“生魂”,死亡之后为“亡魂”、“生魂”也好,“亡魂”也好都可以离体到处游动。
1.生魂游动
彝族灵魂观认为,人活着,灵魂也是游动的,在人们睡觉的时候进入梦境,灵魂可离体而去;受外力影响,它能被迫出体;受意念的驱使,它可离体外游。生魂离体毕竟是暂时的,如果长期离体不归,人就会出现发呆走神、昏迷不醒、精神恍惚等现象,这就是生魂离体的表现。不同的年龄阶段,灵魂附体的程度也有所不同,幼年时灵魂主要“寄附”在冠发下(即天灵盖);青壮年时期灵魂十分活跃吗,“移游”于五脏六腑或暂时地、短期地离体活动(如做梦);到了年老时期,除灵魂久附身躯外,“魂”和“魄”多游天堂,或常去祖先处玩耍。所以彝族在丧葬活动中不仅要送亡魂,而且还要招生魂。这从彝族《送魂经》中的“招魂词”可见一斑。它由丧家请毕摩主持念经,皆在让参与送葬的人的灵魂回来。其词云:阴地安置好,太阳已发红,快要偏西落。送魂众亲友,该往阳地回。
我从东边来,得往东边回,顺着月出处,朝着月光行。月亮已出山,赶快往回走。活人走完后,得把魂招回。归来魂归来,日无魂不亮,月无魂不明,人无魂不活。归来魂归来,族人亲友们,却无长流连,留着鬼抢魂。[3]P157
2.亡魂游动
彝族灵魂观认为,人死后,灵魂仍附尸体,甚至到遗体焚烧后也仍守附焚葬地。魄当人死时急离遗体去先祖那里“报道”;而魂在人死前的一段时间就已离了躯体在远方,多在祖先那里生活或在妖鬼间活动。人死后,灵魂离躯体而去,成为亡魂在人间游荡,就会祸害活着的人们。因为亡灵并不是自然的、顺利地到达灵魂归宿地。对世间的留念,使其不愿意离去,通往彼岸世界的道路又十分漫长,亦非坦途。所以彝族人死后都要由毕摩为之魂做“教路”、“招灵”和“送灵”的三步道场,为死者的亡魂指引道路,指明方向。“教路”和“送灵”两次道场都有给死者的灵魂指明“升天路径”的作用,即按先祖们的迁徙路线,教他们沿着所指点的地名一站一站地平安顺利到达先祖居住的——天堂;第二步的招灵是从焚葬地招魂灵附在灵牌上,供在屋内待第三步的超度送灵,这样游动的亡灵才能到达祖先所在的幽冥世界。
(三)灵魂的永久性
彝族灵魂观认为,人的灵魂在人的生命未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人死了灵魂却不灭。人的一生,从出生到离开人世都伴随着宗教活动,都与灵魂有关,受灵魂的制约。如彝族祭祖诗《裴妥梅妮——苏颇》以种种喻象来说明彝人抽象的“灵魂不朽”观念:人生如草木,春茂秋来凋。说到天上事,添直(造太阳的天神)造太阳,太阳无光时,形状已出现。月亮不明时,轮廓仍不消。讲到地上情,汪洋大海里,凫去水亦在。高高大山头,浓雾在缠绕,雾飞山犹存。林中野兽王,虎死威还在,豹亡形不消。鹰去鸟亦怯,狼去兔还躲;叶子凋落时,树干依然在;树梢折断时,大根亦犹存。说到发丧家,父逝影还在,母亡形不消。世人去世后,样子仍活着;人死形不消,活在人心中。[6]P102-106特别是佛教传入我国南方的彝族地区以后,这一带又是“蜀身毒道”的必经之路,受佛教影响较早。受佛教的影响。彝族的灵魂观主要表现在“转世再生”观念和为死者招魂引路的传播上。彝族先民自古有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习俗,相信祖先灵魂永存,永保子孙后代。他们认为,人死后能转世投胎再生,前世行善,今世投胎享福;前身作孽,下世投胎当牛马,尽受折磨。灵魂的这种循环往返的运动规律就构成了彝族灵魂永久性的主要特征。
(四)灵魂的现实性
彝族灵魂观的所有表现,包括对灵魂的崇拜,对死亡的恐惧,对祖先的思念,对幽冥世的理解等等无不充满着现实的色彩,都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想象。在彝族的《人生三部曲》中描写了彝人朵阿诺资生了重病死后,到了幽冥世界,又以一个女亡灵结婚成家,养猪养鸡,放牧牛羊,种植庄稼。朵阿诺资生是劳动的人,死是劳动的鬼,死后也没有改变劳动的本色。又彝族《指路经》中所描写的亡灵所在的幽冥世界那样:后面看一眼:大山翠茵茵,树花亮晃晃,栗树红彤彤,麻栗树似伞,梨树花烂漫。鸟雀叫喳喳,獐麂顺山逛。右边有水塘,水波轻荡漾,白鱼尾尾长,红鱼把嘴露;此处宜放鸭,附近可养鸡;挑水很方便,还有好菜园。左边看一眼:左边是旱地,旱地平坦坦,还有包谷地,麦田在近旁。门前看一眼:水田水汪汪,养鱼有鱼塘,大田展展平,小田弯弯长,宜种白米谷,也可种红谷,糯米也适栽,还有香稻田;水口有水淌,水声潺潺响。看了还想看,屋外再看看:大坝平展展,小坝长又长,青草绿茵茵,此有放牧场,极宜放牛羊。[3]P153在这个美好的幽冥世界里有星有月有太阳,有山有水有牧场,瓜果遍地,鸟语花香。亡灵祖先在那里可以打猎、放牧、捕鱼,愉快地生活、劳动,接受子孙的祭祀,庇护子孙繁荣昌盛。这些描述都带有活人对死人的美好愿望,都是现实生活的折射。
总之,从彝族灵魂观的四个特点来看,彝族先民认为,灵魂不死,万物有灵。人类最初的信仰是从自身开始的,如对梦境和死亡的不解,导致人们相信人是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的,肉体是具体的、摸得着的,灵魂是虚幻的、摸不着的。灵魂附在肉体上,做梦、生病则是灵魂暂时离开肉体的反应,一旦灵魂离开肉体不归,人就死了。但是,肉体虽然腐烂了,灵魂却能变成鬼或鬼魂。他们相信灵魂独立于肉体,相信死后生命延续,相信灵魂不死。彝族先民对灵魂观念的认识与19世纪70年代,人类学之父英国的泰勒在他的古典著作《原始文化》一书中所提出的“万物有灵论”是一致的。他认为在宗教产生以前,尚处在野蛮状态下的原始人从对影子、回声、呼吸、睡眠、水中映象等现象,尤其是从对梦魇现象的感受,以为人自身有两实体:一为身躯,一为灵体,二者可即可离,如梦魇是灵体暂时离开躯体所致,死亡则是灵体与体的永久性分离。
甚至在躯体腐烂以后,灵体仍然停留在空间与生命者共居于人世。将这一观念移至自然界,原始人笃信自然界万物无一不附灵体,具有灵性,如树木山石、风雨雷电、日月星辰、飞禽走兽,在其可视的有形体背后深藏着无所不在的神灵。[9]P112-123
二、灵魂信仰的主要表现
古往今来,彝族还认为,灵魂一旦离开肉体,躯体就会失去依托,进而会生病乃至死亡。也就是这些灵魂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如果人魂离开了人体。
魂在近处,则生小病或身体不舒服;魂在远处,就生大病或重病;魂被天神或地鬼或妖魔鬼怪擒住或捉住,人就死亡。彝族传统观念认为,魂是生命存在的支柱,一旦魂不附体,或丢失或被他人所埋等,便会精神萎靡不振、四肢无力、面无血色、食欲减退、小病不断,若时间长了,会有生命之忧。于是产生了一整套的招魂仪式,通过“喊、挽、唤、赎、找、招、引”等方式让灵魂附体。如招生人魂,若发现失魂,就必须立即举行唤魂、招魂仪式。轻者,用鸡蛋、燕麦面、肉食等作诱饵,家人持失魂者的衣服在门口边呼唤其名边用衣服挥招。重者,须请毕摩招魂。届时,由毕摩掐算其失魂的原因和方向,用羊、猪、鸡等作牺牲,念《招魂经》。
(一)挽魂
在凉山彝族地区,不仅失魂者要招魂,没失魂的也要预防,即每年春、秋之季都要举行以家庭为单位的招魂仪式,请毕摩为整个家庭的成员招魂,彝语称为“此拉巴”。挽魂,就是将灵魂挽回。其有三种情况:一是在老者去世时,为防止后辈之魂依恋老人之魂而去,在尸体被抬到天井时,死者子女各备招魂的用物请毕摩一一挽魂;二是在丧葬中“献牲”和“指路”时,为防止生者之魂伴随祖灵而去,所送灵位的后裔都同时请毕摩带鸡、酒肉、饭菜、香火等挽魂;三是在灵魂脱体而身体欠佳,全身无力、精神萎靡不振时用鸡、酒肉、香火等,请毕摩挽魂。此仪式要经占卦后穿插在遣返类仪式中掷鬼草板之后,届时用一黄母鸡作挽魂鸡,将一根一端削皮的马桑树枝条从削平处剖一小节,夹招魂草,再把它和一枝专门用于招魂的马桑树枝一起拴在鸡爪上。在火塘下方用马桑树叶等为鸡作净除污秽后将其拿到天井里,毕摩作法念经。作毕,主人将招魂鸡、招魂草、招魂树枝和原先备有的少许“五金”碎片放于屋里,招魂鸡应当好生保养,最后只能是主人家独食,他人无权侵食。[8]P22
(二)引魂
如果有因某种原因认为灵魂被禁在某处,诸如水里、山洞里、庙里,请毕摩带鸡、酒肉、香火和被禁魂者的衣物,到被禁处行引魂仪式,并把归魂路线念诵到被禁魂者的家门口,嘱咐其依身附体。四川凉山彝族举行此仪式时,必在“小返咒”仪式之中,吃烧肉后在屋下下方插归魂路神座,将魂钵针线放于神座底端,在神座间放一装水的蛋壳熟蛋、烙荞粑等,备好招魂鸡和招魂草。
程序为“打醋坛”、抢魂(以抢魂或挣魂的形式在灵魂被禁处将灵魂强抢回来之意)、赎魂,并念诵相应的招魂词。当把归魂路念至到房屋附近,当事人带刀和衣物粮食等绕屋转圈,最后过“鬼魂路”神座,盖魂钵,给魂,回内屋,仪式结束。[8]P22除此,凉山彝族婚礼的一个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在婚后第三天或第五天,夫家要在家里的火塘边用一只绵羊为新娘举行转魂接纳仪式。人们认为,新娘虽被迎到夫家,但只是身体来了,其魂还留在娘家火塘边,只有将她的魂也迎到夫家的火塘边后,新娘才真正成为夫家的正式成员,得到夫家祖先的庇佑,从而更好地为夫家生儿育女。人的灵魂本来是人大脑的一种机能和属性,是从属于人的肉体而存在的。肉体死了,灵魂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而彝族却认为,灵魂是不死的,会“永远活着”,肉体只是因灵魂在其中活着才有生命。这种灵魂决定肉体的颠倒认识,是彝族敬畏祖先和灵魂的根本原因。但另一方面,彝族又把人的死亡看是极自然的事,认为即使太阳和月亮也是会死的。“太阳不死,到了晚上也算死;月亮不死,到天明也就死;岩上的千年松也会死,河边的万年石也会烂。”他们对60岁以上的老人去世,认为是已享尽天伦之乐的自然死亡,是幸福的。“老人的死像竹笋脱壳,像树叶枯落。”所以,不但葬礼隆重,且在悲伤中含有喜庆的气氛。这种认识,显然含有唯物的因素。因此,彝族的灵魂观是唯物与唯心的二悖并存。[9]
(三)绕魂
如果有人在野外跌倒、落水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惊吓,则会认为其灵魂可能因受惊吓而脱离了身体,被禁于出事处。于是须请毕摩带鸡蛋、香火和当事人衣物,趁凌晨天未亮鸟未鸣时动身前往绕魂,路遇他人不许搭话,否则不灵。
归来时边走边呼唤失魂者名字返家即可。四川凉山彝族举行此仪式,备一黄母鸡和招魂草,由家庭男主人带失魂者和一个帮手,黎明时前往灵魂被禁处,路遇他人不许答话,否则不灵。到灵魂被禁处,用鸡等在灵魂被禁处按顺时针方向绕三圈,口中不停呼唤招魂词,抓一把泥沙放进失魂者衣包内带回,并撒一点于灵魂被禁处。归途中男主人在前边走边不停地呼唤失魂者的乳名,失魂者随声应答。帮手在后用树枝作抽打状,以示驱赶失魂者灵魂回家。至家,家人用荞粑祭献归魂,嘱失魂者食荞粑,把将招魂鸡放入鸡圈即毕。此外,在送灵仪式中,如果所送至魂系坠崖、溺水等非正常死亡,还须行“救援”魂魄仪式。做“救援”魂魄仪式前,用一羊咒鬼,扎“仇敌”草偶,翌清早用草鬼在亡者火葬坟前绕圈并宰杀,插天地四方神座,行“堵污祟”仪式,接着前往死亡处招灵。行毕,毕摩坐在崖山或水边,用一对母仔山羊,母羊立于崖顶或水边,拴一线和招魂草、竹根于羊羔身上,线的另一端牵到毕摩前,把羊羔放于崖下或水中,毕摩念诵招魂引灵祭词,然后用竹根招魂草从崖底或水底做成竹灵,羊羔带回归入母羊怀中。认为行此仪式可将坠崖或溺水之灵救回来,也杜绝了后生坠崖或溺水之类凶事。
(四)唤魂
唤魂分唤家人祖魂和唤家人生魂两种。唤家人祖魂,一般情况下,每当家庭生活不顺,五谷歉收,六畜遭瘟,或者家人萎靡不振、有气无力等时,就认为历代祖魂离散、失落而不福佑之结果。于是一家为单位,需备一头青猪和一大红公鸡,并请三亲六戚及邻里对门,特别是要请血亲兄弟姐妹(含兄弟姐妹)。凡来参加者都要带一碗米、一扇红糖、一条1米左右的土布,钱币视亲疏、贫富而定,亲则多赠,疏则少给;富则多援,贫者少助,没有定数。延请毕摩行唤祖魂宗教仪式。唤祖魂歌词大意是:出游、离散、失落的祖灵魂,昏昏沉沉、迷迷糊糊、迷恋他乡异地的祖灵魂,在水中、山巅、箐谷、密林、崖岩、洞穴、坟地的祖灵魂,唤魂魂答应,喊魂魂回来,回来保佑子孙后代的安康、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五金进家。
唤家人生魂,一般情况下,出门做工、或经商数年,或者出门远行回家得病,或者被人劫持后回家,或者被人无意殴打后回家,甚至劳教刑满后归家,都认为其生魂可能还未附体,或部分灵魂还未附体。于是择一家之主的属相年生日,一家为单位行宗教仪式,并延请毕摩主持。所需牺牲及祭物:一只大红公鸡,一碗糯米饭(饭头压有一块方2厘米的三牲,以猪三线肉代之),茶水、米酒各三碗,另加“打醋坛”用的一碗清水和一个烧红的鹅卵石。在自家庭院里用松枝搭制简易的祭坛行事。具体程序是:打醋坛→杀鸡→生祭→熟祭→驱邪→请魂→收场。毕摩跪地吟诵《唤魂经》,并不停地摇法铃。但驱邪除魔时,毕摩倒披蓑衣,手持法刀或法剑,手舞足蹈忽左忽右忽前忽后跳动。其彝文文献《唤魂经》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是虽天君神格兹定年节,地王神朔芳知月日,但不知吉年吉月吉日,毕摩测出吉年吉月吉日,若不祭天神,天神降邪祸;不祭地神就地陷地塌,不祭日月会坠落,不祭星辰家财往外流。今时毕摩为主人设祭坛,在路上、城中、村中、草坪及家人吵嘴、坟地、涉水、刑场、夜晚等失落和丢失的家人魂,全部唤回来附各自身上。第二部部分主要内容是唤魂人魂后,接着把家禽家畜魂唤回到自家畜厩里,并附在禽畜身上。第三部部分主要内容是因犁地、水灾、薅除、飞禽走兽践踏庄稼、割谷掼谷、风吹雨淋、入仓晒谷、筛谷簸谷、煮饭蒸饭等时失落或丢失的谷魂,又因古时年月日不吉,东方暴雨成灾,西方毕摩吃狗肉而五谷颗粒不收,南方鸡啄谷物吓跑谷魂,北方君臣不时政而庄稼无收成,家中不慎失策,从此无谷魂。今时全部唤回来,附谷米,守粮仓。天地、日月星辰、飞禽走兽、历代祖妣帮人唤魂,顺步入吉祥门,福禄至家。第四部分主要内容是今时毕摩为主人设祭谷魂,又驱邪除魔,来把谷魂、禽畜魂唤回来,祈求天地神、日月神吃饱喝足后各自回各自的栖息处或居所。从其《唤魂经》不难看出其唤魂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并且很明显,以期达到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家人康泰的目的。[8]P23-24
此外,彝族认为气即灵魂。云南红河部分彝族在老人未曾断气之前,由子女捧下他的口中之气,装在竹筒或小口瓶中,作为灵魂供在灵位前。云南彝族还把人的名字与生命相联系,认为名就是魂,是生命之所系,故失魂后,招魂时要呼唤失魂者的名字,即:×××回来吧,隔山你绕路来,隔水你绕桥来,路上别贪玩,回来吃鸡蛋。相信这样可以把失掉的魂招回到家里的火塘边。彝族很忌讳在深更半夜或在山野无人之处,对别人喊自己名字而应声,认为这是鬼在喊,倘若答应了,魂就会被唤人名的鬼摄走。其次,当遇家中孩子相继夭折时,必须为健在的孩子更换姓名。如果毕摩卜算出某人将有恶运乃至生命危险时,也要采取更换名字的方法来避灾。[11]更有甚者,为防止仇敌诅咒自己,还故意取仇人的名字,如凉山州美姑县牛坝村的曲比玑妞,再婚后生下孩子,怕前夫家报复,便给孩子取前夫的名字,使仇视她的前夫无法开口诅咒,如咒则成了咒自己。凉山彝族在举行诅咒仇人的巫术时,往往用鸡或狗作牺牲,用刀砍打牺牲的头,同时口中念仇人的名字。“打的头,像这鸡(或狗)样死去。”因为他们相信,仇人必死无疑。
(五)招魂
滇南红河、元阳、绿春等县自称尼苏颇的彝族招魂仪式种类繁多,有招村寨魂、招人魂、招畜魂、招五谷魂等。其中招人魂又分招亡灵魂和招生者魂,招牲畜魂以招牛魂为主,招五谷魂以招谷魂和招荞魂为主。
1. 招村寨魂
彝族招村寨魂活动是全村性的大招魂活动。一般在每年农历二月第一天虎日进行仪式,认为这天是黄道吉日,因为很多“彝民图腾和崇拜虎”。所需祭品:一头全身乌黑健全大肥猪、一对公母鸡(白鸡禁用)、荞糕一甑、糯饭一甑、绸长袄一件、土香九炷、米饭一碗(用木盘或瓷盘托着,饭头压着一块腊肉被一支筷子插着)。招村魂之前,数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聚会并择卦,选定一人为招村魂主持人,滇南彝族尼苏语叫“嫌禾欧朋”,意即招村魂主持人。
要求主持人平时要清净,有威望,能说会道,无偷盗行为,无离异过且妻室健在,儿孙满堂的毕摩担任。招村魂那天,全村男女老幼都身着节日的盛装,聚集在村口的场子上,有祭品队、马驴队、唢呐队、锣鼓队、彩旗队、呜鞭炮队,整个招村魂队伍井然有序,一眼望去看不到尾,也看不到头,浩浩荡荡。
尤为主持人,穿着古香古色、五光十色而特别耀眼的绸法衣,头戴法帽,右手拿着每家每户捐钱缝织的花绸衣,左手端着一碗米饭(饭头压着一块腊肉被一支筷子插着)和拿着九炷香火,满面红光,精神饱满地站在队伍的前头,特别引人注目。主持人后面是手端荞糕和糯米饭的四个男童,随后依次为祭品队、马驴队、锣鼓队、彩旗队、唢呐队、鸣鞭炮队、迎魂队,到自村领土区域内最高的山头上去叫唤村魂。到了招村魂地点,所有人面对远方,主持人一边铺开花绸衣,一边手舞足蹈地念唱“呜——呜——呜——”长长的三声。据说,第一声告诉天,第二声告诉地,第三声告诉周围山水树木石草及人们,他们正在招魂。接着高亢嘹亮的念唱《招村魂经》。其大意是:一村之魂之神主,是村寨的直接保护神,它的离去、出走,甚至失落会给村寨带来灾难凶祸,且衰落。因而招它回来保护人畜康泰、五谷丰登、村强家富。男女老幼企盼村魂回来,祈求村魂保护与庇护村人族民,请村魂尽情享受村人对它的祭献和供品。
念毕,衣裳内小动物及昆虫跳进与否来断定村魂回来了没有。如果没有,认为村魂还未回来,接着叫唤第二遍、第三遍……衣裳内跳进小动物及昆虫为止。
尔后,主持人就开始准备身强力壮的两匹马,并套上鞍子待村魂来骑。然后象征性地把两枝树枝挂在马鞍上,以示村魂骑马。返回村时,两个身强力壮的男子拉着锄头引路,表示为村魂挖路修路,主持人边返回走边念《招村魂经》,其他人按顺序跟着返村,彩旗异飘,唢呐声声,锣鼓阵阵,土炮隆隆,盛况空前。来到村口,迎接“村魂”的孺妇齐声发出一阵副歌式的配音:“勾勒嘎——勾勒嘎——勾勒嘎——(意即回来啦)”据说,这三声也是第一声告诉天,第二声告诉地,第三声告诉周围山水树木石草及人们,他们招的已经回来了。接着,主持人把一枝树枝放在村魂栖息的神树脚上,另一枝树枝插在水井边上,以示村魂把水井魂也带回来了。并取一撮猪鸡毛插在神树和井边,以示牲禽已祭献村魂和井魂。其后,大家动手支锅生火,杀猪宰鸡,拿小菜下锅。祭品猪鸡生熟各献一次村魂和井魂,全村男女老幼按年龄大小的顺序向村魂和井魂磕头祈求。祭毕,女人和小孩几家并桌就餐,成年男子边饮酒边商定乡规民约和其它一些村事。
2. 招人魂
彝族招人魂分招亡灵和招生灵两种。所谓招亡灵就是亡者的灵魂安恙地招回祖先的发祥地,促其施惠于后世子孙,就成为刻不容缓之事。基于此观念,彝族社会里逐渐出现了一套庞杂的指路或教路的仪式,即向亡者灵魂指示回归始祖膝下的线路的仪式。正如恩格斯说的那样:既然灵魂在人死亡时离开肉体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灭的观念。[10]P220在彝族的葬礼中,毕摩要从死者所居住的村落开始,向亡灵指出一条条由南往北,经谷俄(今昆明)和边腭山(昆明西山)等地,一直上溯到纳特(古代彝族社会最初的发祥地或京城)的路径。
欧洲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27-347年)说:人有永久不朽的灵魂,通过这个不朽的灵魂达到至美至善的理念世界。[11]P387德国人类学家利普斯也曾说:许多民族相信死者在一个说得明确的地方继续存在,这个地方和死着在地球上所处的环境十分相似。……有时灵魂国土和祖先来的地方是一致的。[11]P341并且是毫无差别。这个观念,在彝族传统的思想里,皆信奉天神且崇拜祖灵,具体表现为祭送人的12个灵魂,以及提倡未来理想世界中美的自我完善的过程(还祖过程)。他们认为,“纳特”既是本民族祖先的发祥地,同时又是每个成员即灵魂的理想归宿和乐土,在滇东南弥勒县彝族《苏颇·梅查》里记载:送魂送亡魂,亡魂十二个,个个要送出。……赴阴寻祖去,十二个灵魂。排队齐齐走,共同寻祖先。人间想大房,阴间大宫殿;人间想金钱,阴间金满柜;……,样样皆有之,人间做棺木,阴间天堂屋;屋顶金闪闪,堂屋亮堂堂。祖宗发祥地,没有无事物,穿的使不完,用的使不尽,吃的淘不竭。……[5]招生魂就是召唤生者的灵魂回来。招人魂活动,从我们调查获悉的材料看,是流传广泛,最受人们重视的招魂活动,所用的招魂歌内容也是较复杂多样的一类。
招人魂活动,首先要看失落的日子、方位及原因:或因暴风雨、或电闪雷鸣而丢失,或者被恶人所惊吓后而成疾病;或者出远门,回到自家后害病,或者在山林、地里劳动时,突然遇到蛇虫野兽;或者行路过桥时跌跤惊恐而得病;或者小孩惊恐、跌跤或常害病和哭停不息等等,都认为是人的魂魄被吓离散,四处游荡所致,或者认为魂魄离体而之故。所以,只有把魂魄招回来病人才会复康。
招魂的对象,病情即失落的原因不同,所用的祭品及主持人也有所区别。
对一般未成年人招魂,不但方法简单,谁都可以担任主持人,但主要还是家庭主妇之多,祭品多为一个鸡蛋。有时来不及拿鸡蛋,就地用手拍拍自己的胸部或别人的胸部,自己为自己或别人招魂,或者家庭主妇就在天刚蒙蒙亮时,拍拍孩子的胸部,即念诵“某某,某某!快快回来,快快回来!”即可。而对一般成年人招魂,由年老的女性或“苏尼”,或者毕摩主持为失魂者招魂。祭品一般为一对公母鸡(白鸡禁用),一只公鸭,如果规模大则另加一头小青猪,—碗米饭或糯饭(饭头竖放一个熟鸡蛋),三炷香火,一瓢清水。其仪式是:主持者一手端米饭碗,一手端清水飘和一把锯镰,领着失魂者的子女或弟妹两个(专拿所需的祭品),到土地庙或井边,或者认为被吓掉魂方向的村外路旁、桥头、山野,在地上铺开一块小四方红布(如失魂者系女性,即用失魂者的头帕),把米饭碗置于红布中央,点燃香火,跪伏祷告,然后呼唤招魂用的开头语和失魂者的乳名。接着开始念唱适合与此招魂的《招人魂歌》。一般招魂的歌词大意是:若在天边地角、阴阳交界处,水下龙宫、山巅箐谷、密林深穴、岔路口莫贪玩、久留,那些地方不是你的玩耍处,速即跟我叫唤声回来附己身。回魂附身护人体,永不离散出走。一边念唱,一边观察闻着香火味跳进红布里的小虫,捉住最先跳进的一只,其中最好一只蜘蛛或蚂蚱。据说,这两种昆虫为最吉祥。捕捉的昆虫并用小红布包住,放在米饭碗上,两手捧着米饭碗,边往回走边不断地念唱《招人魂歌》,随行人也不住地叫着“勾勒嘎!(回来啦)”沿路呼唤至家。到家后,把米碗置于供桌上,把捉回的昆虫放在失魂者的枕边,以示离散的魂已招回并附于其身。其后宰杀牲晶,熟后又在失魂者大门口又像刚才招魂仪式重复一遍,接着祭品敬献祖灵后食之。
如前述,因具体的招魂对象、规模、目的、意义不同,所用的牺牲、招魂地点、招魂歌词或经辞有所差异。
若为老年人招魂时,延请毕摩主持招魂仪式。所需牺牲:舅子出一只大红公鸡,已出嫁的姐妹出一只大母鸡,外甥出一只小母鸡,自家出一只黄母鸡。
招魂地点或土地庙或山神庙、或井边,或者认为失魂方向的村旁、桥头、山野、河边。其招魂歌词主要内容是因长老在家庭中的主要地位,老年人灵魂的离去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衰落,乱了套,所以招之回来抚养儿孙、安排生活、指导生产、传授技艺,使家庭生产生活有序,生产发展,儿孙满堂,衣食不愁。
又如为一般中年人招魂时,延请年老女性或“苏尼”(有的地方称“锁斋”,即巫婆、师娘)、或毕摩主持招魂仪式。所需牺牲:一对公母鸡(白鸡禁用)、一只公鸭,如果规模大则另加一头小猪。招魂地点一般择村外岔路口。其招魂歌词主要内容是人父或人母的重要地位和地位,如同树之根,水之源,因此招之回来,一个人的12个灵魂或三魂六魄都招之回来并附在其身上,使之其强身健体抚养子女,赡养父母。
特别有趣的是,滇南彝族夫妻离婚时,男女双方当事人都要招集所有直系旁亲人为离异者自己招魂。离婚翌日,延请毕摩为招回可能和女儿(儿子)成亲时的人魂及一切牲畜、财产魂。如果女儿离婚后回到娘家,娘家要请所有三亲六戚来为离异者召唤她嫁时的一切魂都要招回到自己家中,并重新排入自家的诸魂之中来,否则视为离身不离魂。同时把跟她来的男方所有的魂也要劝回他家。同样,男方也要招娶媳妇时女方所跟来的一切魂劝回她家,同时把自己可能跟离异者女方走的魂也要招回到自家的诸魂之中来。这形式上是招魂,但实际来看就是三亲六戚来安慰和看望离异者,并且从中反映了“同宗相辅,同姓相帮”的思想道德观念,还蕴藏和隐暗着“他物我不要”和“非我物不要”的高尚思想品质。其招魂歌词大意是:昔日他俩结亲,不仅两身合一,而且两魂合体,白昼厮守在一起,寸步不离。今日离婚,从此分道扬镳,因此不仅要身离,而且魂也必须离开。否则伤心、伤身、伤和气。但是招魂只招己魂,绝不招他魂。
除此,一个人死了,出殡后要招所有活人的生魂回来,不能让其跟死人去,生魂一旦跟亡灵进坟墓,失魂者就要不治而亡,而生魂也一去不复返并附于活人身上了。这种出殡后招生魂活动,有两种:一种是丧家为毕摩、唢呐师、厨子、抬棺捆棺者、挖坟坑人、鸣枪放炮人招魂。不然,其中某人突然害病时,会责怪丧家孝子孙们。另一种是同宗族的亲戚、女婿、孙女婿(含侄女婿)、外家为丧家孝子孙们招魂,以此他们对孝子孙们同情和安慰。前者祭品为一对公鸡(白鸡禁用),毕摩在丧家大门口举行仪式。仪式与其他招人魂活动相同,后者仪式除一对公母鸡,另加一头小青猪,一切费用由亲戚出,也是在丧家大门口,由毕摩主持仪式。前者的招魂歌词大意是:毕摩、厨房、鸣枪人、击鼓人,挖坟人、抬棺人、捆棺人、唢呐师等灵魂快快回来,阴间不是你去处,坟地不是你玩处,叫你你就应声,叫你就你回家来。
综上所述,彝族历代先民认为一个人有12个主次不同和大小不一的灵魂,为了保持灵魂完整性,并附体福祉,因而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多种不同的膜拜形式,亦各种招魂、固魂、保魂、绕魂、引魂、赎魂、唤魂、喊魂、叫魂等琳琅满目的信仰活动仪式文化,也有与之相应的丰富多彩的各种招魂辞(词)、招魂祭词。一句话,不论从灵魂观念,还是各种招魂形式和内容,都反映彝族“万物有灵”的宗教思想文化,并反映了彝族“人与灵魂同体”和“灵魂不灭”的古典自然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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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红河州彝学会编《红河彝学研究文集三》,云南民族出版社,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