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彝族;毕摩文献;孝文化文本
一
《华阳国志》记载说:“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经’。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1]刘琳先生在其校注中明确地说,这里的“夷人”就是现在彝族的先民,这里的“主”是当时彝族群体中的头人。历史上人们对彝族中的祭司有奚波、西波、西坡、溪卜、觋皤、觋爸、耆老、鬼师、鬼主、白马、贝玛、拜玛、白莫、比姆、比母、笔母、布摩、布幕、呗耄、阿毕等称呼,现规范称呼为“毕摩”。所以,《华阳国志》中的“耆老”就是指的毕摩,所谓“夷经”,当是“毕摩经书”。彝文在汉文文献中曾记为“爨文”“夷字”“倮文”“蝌蚪文”“蛇文”等,其产生的年代比较早,在唐代毕摩就开始用于教学。[2]但因为复制技术等原因,虽然有古彝文早在蜀汉建兴时期就使用的依据,[3]但大量的纸本毕摩经书乃见于明清及明清以后。毕摩经书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彝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般为彝文手写本,四川彝语称之为“毕摩特衣”(毕摩的书),现学界以“毕摩文献”称之。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在2009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中,不仅明确指出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而且要求“扶持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管、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4]。由于党和政府的文化政策,彝族文化事业发展极快,毕摩文献作为彝族记忆文化遗产得到重视,与毕摩文献翻译相关的机构升级,同时新成立了研究毕摩文化的专门机构。比如: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了彝族文化研究所(后改为彝族文化研究院,设毕摩文化研究所),凉山州的美姑县成立了“彝族毕摩文化研究中心”,从20世纪50年代即成立的、以翻译毕摩文献为主的贵州毕节彝族文献翻译组升格为彝族文献翻译研究中心。在当地政府的强力支持下,这些机构对于毕摩文献的抢救、翻译、出版、研究成就斐然。比如,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投入巨资,组织由包括毕摩、学者组成的专家队伍,实施了毕摩文献搜集、整理、出版的重大文化工程,并于2005年开始由云南民族出版社陆续出版成果《彝族毕摩经典译注》,到2012年全部出齐,计106卷。从文本源看,其涵盖了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四省区,是迄今为止文本涵盖面最广、内容最齐全的一套毕摩文献。据其总序说,内容包括了原始宗教文化、历史、谱牒、哲学、伦理、天文律历、地理、文学、艺术、医药、农牧业、军事、译著、文书文告、语言文字等十五个类别。在这十五个类别中有不少是反映彝族传统孝文化的文本;在其他零星出版的单行本中,也载有反映彝族孝文化的内容。这些反映彝族传统孝文化的文本,是研究彝族孝文化的宝贵材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中,更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
二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论语》里,孔子曾对孝有如是阐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5] 在彝族毕摩文献里,都有反映“事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孝文化内容,在具体的表述中,标题不一定以孝或“事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形式出现,但其内容却包含了这三个方面。
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彝族毕摩经典译注》106卷看,属于“事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有第十三卷中的《传代歌》《求亲传代》《老人也可怜》,二十八卷中的《传宗接代》,二十九卷中的《采药猎獐经》《贾相孝继母》,第四十三卷中的《娶妻来传宗》,第五十卷《吾查》中的“祖先长寿篇”,第九十九卷和第一百卷所载《董永记》,第八十四卷中的《凤凰记》等篇。
属于“事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除106卷《彝族毕摩经典译注》外,还有《西南彝志》中的“孝子努裕甫启”,贵州教育经典《海腮耄启》中的“孝德篇”,云南红河彝区《元阳彝文古籍伦理道德经》中的“伦理道德经”“教儿教女经”“父母恩情经”“孝敬继母”,等等,在此不赘述。
反映“葬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其数量最多,在《彝族毕摩经典译注》106卷中,有第二卷的《招福神》,第十五卷中的《献祭品》,第十六卷《阿黑西尼莫》中的“猴子办丧事”“祭奠起源”,第十八卷中的《罗纪的祭祀》,第二十卷《丧礼祭辞》中的“买白布戴孝”“祭献亡舅”,第二十一卷中的《献羊》《献肉供饭》《献猪》《赞血、献肉供饭》《孝媳吟》《献药经》,第二十五卷《武定彝族丧葬经》(1)中的“丧葬作祭经”“作祭献药经”,第二十六卷《武定彝族丧葬经》(2)中的“献水经”“献牲经”“开路献牲经”“献物经”“献礼经”“献膀经”,第三十卷《昭通彝族丧葬经》中的“献祭篇”,第三十一卷《双柏彝族丧葬经》中的“供牲献牲经”“禳邪净牲经”“开门吊孝经”“戴孝溯源经”“献糯米饭经”,第三十七卷《丧葬祭经·永仁口碑文献》中的“药祭”“草祭”“供牲奉粮”“虎祭”“龇祭”,第三十九卷《丧礼祭辞·南华彝族口碑文献》中的“祭饭呗饭”“破孝”“做祖灵”“早祭”“年祭”“脱祭”“大祭大献”“献牲献粮”,第五十一卷《丧葬礼经·楚雄彝族口碑文献》中的“敬吃敬喝”“早祭”,第五十二卷《母虎神祭辞·楚雄彝族口碑文献》中的“献牲”“寻找孝花”“寻祖灵根”“制作祖灵”,第五十三卷《丧祭经·姚安彝族口碑文献》中的“找花”“捕牲”“献牲”“女儿椎牲”“找水”“找食”“献食”,第五十四卷《丧葬祭辞·牟定彝族口碑文献》中的“设坛祭母”“服孝”“觅父刻灵”“供奉酒食”“脱孝”, 第五十五卷《巍山丧葬祭经》中的“生者宴飨亡灵”“献猪牲”“献熟”“祭献绵羊”“献晚餐”“儿女献绵羊”“安祖灵”, 以及该卷《南涧丧葬祭经》中的“牛丧经”“开吊”“安灵木”,第八十五卷《丧葬经·漾濞彝族口碑文献》中的“肉饭献亡灵”,第九十一卷《教路经·南华彝族口碑文献》中的“找花”“驮孝布”“破孝”,第九十七卷《丧葬经·大姚彝族口碑文献》中的“敬献早饭”“服孝”以及 第九十九卷和第一百卷所载《董永记》。关于董永卖身葬母的行孝故事,贵州毕摩文献翻译改写后,以题名《赛特阿育》见之于世,云南则以《董永记》见之于世。翻译改写为彝文古籍的董永行孝文化文本,其内容情节远比汉族文本丰富,因而篇幅也更长。
属于这个层次的孝文化文本,除在此提到的106卷《彝族毕摩经典译注》中的相关文本外,其他毕摩文献中比较典型的有《彝族创世志》中的“孝歌”, 贵州教育经典《海腮耄启》中的“悼亡献牲”,等等。
在彝族传统文献中,相对“葬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而言,“祭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要少些。在106卷《彝族毕摩经典译注》中,笔者仅发现如下若干篇经文属于“祭之以礼”的内容:第四十一卷《罗婺彝族祭祖经》中的“祭请山神经”“祭看祖筒经”“祭献山神经”“祭祖献水经”“开祖灵洞经”“寻祖筒经”“迎新祖筒经”“指认新筒经”“献福祉神经”“神箭驱毒经”“汲福禄水经”(一、二)、“迎福禄水经”“排列福水经”“祖灵祝福经”“接福禄链经”“祈求成就经”“子裔昌盛经”,第四十二卷《罗婺彝族祭祖祈福经》中的“祭祖献鸡卦经”“祖妣受洗经”“祭祖功德经”,第五十卷《吾查》中的“供牲经”“祭奠物品篇”,第五十五卷《巍山日常祭经》中的“密士底差前献生鸡”“密枯始祖前献生猪”“ 密士底差前献熟鸡” “密枯始祖前献生猪”“设宴飨亡魂”,五十六卷《武定彝族祝膀经》中的“作祭献膀经”,第七十卷《祭祖经·大姚彝族口碑文献》中的“献牲”“献肉”。
关于“祭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除在此所述外,还有贵州教育经典《海腮耄启》中的“缅怀碑记”等。
三
从上述可知,包括毕摩文献在内的彝族古籍文献中所反映的事之以礼的孝、葬之以礼的孝、祭之以礼的孝的孝文化文本,虽然都是反映的彝族传统孝文化观,但仅从文本看,数量有差异,内容亦不同,表现出鲜明的特点。
老人健在时事之以礼的孝,主要强调要保证老人的生活,要敬爱老人,让老人开心。比如:贵州彝族毕摩文献中的《海腮耄启》中的“孝德篇”说:
人生的道德,要尊老爱幼,崇善莫惹祸,伴贤莫跟愚,注意言和行,讲伦理道德,要文明礼貌……(对父母)在生赡养好,安排妥后事,才是孝心人,算他有道德。在生不赡养,不问温和饱,不问寒和暖,不管吃和穿,如此不道德,这样无孝心,天地都不依。……孝敬生父母,赡养的义务,行为是这样:尽心地恭敬,尽力去照料,崇敬其教诲,依教导行事,孝敬父母的,才是孝心人……好菜不忙食,先给父母吃。福禄和好景,先给父母享……[6]
《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七卷中的“孝敬父母经”篇,在叙述了父母养育儿女的艰辛后,以观象拟物的比德思维,将人们常见的一般动物的生物特性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比附,强调儿女应孝敬父母:
四肢落地小山羊,懂得尊重其父母,哺乳前肢齐跪地。长翼小乌鸦一族,长大重抬食喂娘。联想乌鸦小山羊,俄查生长在人世,怎忘父母养育恩,父母年迈要服侍,睡觉起床要照看。清早一盆洗面水,傍晚一盆暖脚汤。有酒有肉请父用,可口饭菜敬母吃。[7]
在强调对老人生前应尽孝后,文本还强调父母仙逝时应如何尽孝。像这种宣扬孝的文本,传递社会生活正能量,是当时彝族社会和谐的重要文化软实力。所以,这种倡导孝道和做人品行的内容,其传递的正能量在当时对于加强人们的品行修养,和睦家庭、树立良好家风,构建和谐社会,有积极的意义。这类作品虽然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其精华在当今社会也是有一定价值的。因为这类文本反映了彝族先民的社会生活,表现了特别的民族精神,体现出了特别的文化软实力,也是彝族传统精神家园的重要内涵。所以,这类文本所负载的内容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在文化产品创意、甚至彝族文化产业发展中,是重要的加工对象和创意元素,从而表现出特别的价值。
在关于事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对流传于汉区孝文化传说的翻译改写,这类文本的典型有《彝族毕摩经典译注》中第八十四卷的《凤凰记》。《凤凰记》在贵州彝族毕摩文献中也有记载。贵州民间文学资料第六十八集(油印本)中,王仕举先生当年翻译文本的题名为:《凤凰记——张孝打凤救母》。在笔者的阅历中,曾留意“变文”和“宝卷”中是否有《凤凰记》,但是没有发现相关文本。2010年2月9日笔者于宜宾市江安县红桥镇赶场天,在地摊购得一本《说唱全本——凤凰记》。同样的版本,笔者于2010年2月27日,因主研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节日志·彝族赛装节”,前往云南永仁县直苴彝族区调研,途经永仁县城某自由市场,亦在一地摊上购得,当时还购买了《说唱全本——大孝记》;2011年8月29日,笔者通过孔夫子旧书网在眉山万忠文处购得一本用毛笔抄写的《凤凰记》。2015年10月23日,笔者在云南省调研彝族古籍文献时,于云南省民族古籍办普学旺主任处得知:自笔者和他议及《凤凰记》后,他即加以关注,也在云南毕摩文献中 发现了《凤凰记》,并指导其单位的年轻学者申报了云南省社科课题加以专门研究,相信不久会有成果面世。
比较笔者所掌握的几个《凤凰记》版本,内容无异,都说湖广桂阳府有一张百万夫妇对老人孝贤皆具,其子张德恩夫妇也是孝顺夫妻。但张德恩夫妇年过四十三仍无儿女,焚香求神赐子,惊动天上玉皇,叫李仙下界视察,了解到惊动玉皇的是孝子张德恩。李仙如实向玉皇汇报后,玉皇赐张德恩一子,取名张孝。张孝生下才两岁,其母亲病逝。张德恩在族人的劝说下,为了养育张孝,为其娶继母陈氏。张孝的继母进家门不到一年即生一子,取名张礼。不久张孝继母病重,张孝让弟张礼在学校安心读书,自己回家割肉熬药,舍身救继母。后继母称要吃凤凰肉才能治好病,张孝在青龙山打凤犯忌,被当时的仁宗皇帝派包丞相领兵擒拿问斩。张礼得知消息后,赶赴刑场一定要替张孝死。包丞相及仁宗皇帝弄清原由后,不仅没杀张孝兄弟俩,反而赐以功名,给予嘉奖。
在彝族文献中,关于葬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其数量比例远高于事之以礼、祭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这类孝文化文本主要包括丧葬仪礼上毕摩念诵的“丧葬祭献经”类经文、“指路经”中的相关内容。在“指路经”中,除了对逝者的评价、抒发怀念之情,祝福其在另外一个世界过幸福日子等内容外,就是关于以牺牲祭献逝者的内容。以牺牲祭献逝者,不仅是毕摩在丧葬仪礼上念诵的“指路经”中的有机内容,而且是丧葬仪礼中生者表达对逝者或敬重、或孝敬的应有行为。“丧葬祭献经”类经文,其主要内容就是阐述生者对死者祭献祭品以表达心中的哀思。“丧葬祭献经”类经文和“指路经”中所叙说的祭献祭品,除了敬献食品即“献饭”“献药”、“献茶”等外,最为重要的是指在丧葬仪礼上为了表达生者对死者的悼念而献上的牺牲:与逝者处于一般关系的以羊、猪作为牺牲祭献;凡与逝者关系密切者,则多以牛作为牺牲祭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祭献在过去一般就是借以表达对死者的哀思而已。但是近二三十年来,由于生活的富裕,人们向逝者献牲成了一种攀比富有和获取名望的形式。老人去世,据其社会影响、其子女的社会地位不同而祭献的牺牲亦不同:生前社会影响大、子女社会地位高的老人,其过世后要祭献上百头牛,羊、猪则不计其数。一般的老人去世也要祭献至少几头耕牛。这样的攀比性祭献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对生产力破坏很大。比如雷波县的元宝山乡,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接连去世了几位老人,对每位去世的老人都要祭献至少几头耕牛,结果春耕生产时没耕牛犁地,导致严重减产。后来,政府对这种攀比祭献的恶劣行为进行了制止,保证了乡村的正常生产。
因为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不可能经常开展,除了家支祭祖大典外,一般的祭祀往往只在节日里进行。这种祭祀,由于逝者已经离世多年,人们对之已经没有了死者离世时那样的悲痛,因此祭祀所表达的主要是怀念和一种对生活的热望:祈求祖灵保佑自己平安,期望祖灵赐给自己福禄,通过祭祀活动达到增强家支或家庭的凝聚力。所以相对于“葬之以礼”的孝而言,“祭之以礼”的孝,其文本主要包括缅怀祖先、祈福当下及未来、凝聚族人心理的内容。
四
任何文化的产生和传播,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和作用,中华孝文化亦不例外。在包括彝族在内的中国传统社会中,传统孝文化对树立良好家风、构建和谐社会无疑起了很大作用。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由于人们的需要,中华孝文化中关于孝的内容愈显具体,比如《孝经》中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8]就上述彝族毕摩文献中孝文化文本中所述的“事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三个层次,从文本具体内容而言,包含了这五个方面的内容。但是,在倡导弘扬优秀民俗文化传统的语境中,不必浪费大量的牲畜(牺牲)去体现“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只需做到“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即可。所以,在传承彝族孝文化时,毕摩文献中的孝文化文本是值得关注的,但是应以“事之以礼”的孝文化文本内容为重点。
注释:
[1] 晋·常璩撰、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成都:成都时代出版社,2007年,第188页。
[2] 孔祥卿著《彝文的源流》,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第7页。
[3] 四川民族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彝文金石图录》第一辑载,在贵州大方县发现的“妥阿哲纪功碑”,据《贵州名胜古迹概说》载:此碑“相传为蜀汉时济火所立,碑上有建兴年号。”这个记载和《西南彝志》中的“德施氏源流”的相关论述相吻合。
[4] 有关原文,见http://www.gov.cn/zwgk/2009-07/23/content_1373023.htm,访问日期:2011.12.30.
[5] 张葆全著《论语通译》,桂林:漓江出版社,2005年,第15页。
[6] 龙正清译《海腮耄启》,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156-160页。
[7] 普璋开、普梅笑译:《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七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51页。
[8] 王玉德:《孝经与孝文化研究》附录1《今文<孝经>原文与今译”》,武汉:崇文书局,2009年,第358页。
作者:四川省文史研究馆特约馆员、西南民族大学彝学学院教授。
原载:《文史杂志》2016年1期;文稿来源: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