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凉山彝族家支外部文化过去已有不少论著涉及,而家支内部文化则很少论及。本文就凉山彝族血缘关系家支和氏族联盟关系家支以及姓氏与家支关系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家支”名称
彝族“家支”这个称谓是汉语借词。凉山民主改革时期被外民族干部直接用“家支”这个汉语借词后,彝族人也默认沿用下来。由此以往的一些文章和著作中有人说“彝语中没有家支一词”。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李绍明 张光显《略论凉山彝族家支问题》一文:“家支一词是汉语的译意,彝语中并无相对应的词。由于约定俗成,遂被沿用。家支是‘家’‘支’的总称。”程贤敏《凉山彝族的家支问题》一文:“家支一辞是汉语,在凉山彝语里没有严格的对应辞,它是彝语楚西和楚加的译意。家,相当于汉族的姓氏,支,是同一姓氏内部按血缘亲疏划分的若干支派。”伍湛《当前四川彝族地区家支问题态势述略》一文:“彝语把家支叫作楚西。楚西是一种以父系血缘为纽带集结而成的彝族社会中的家族群体。”郎伟《凉山彝族家支现状浅议》一文:“家支彝语称楚西。”易谋远《对凉山彝族“家支”概念的研究》:“什么叫家支?家支一词是沿用过去汉人的译名,彝语并无相对应的词,因约定俗成而被沿用。故过去的习惯是称为‘家支’,彝称‘楚加’或‘楚西’” [1]
“楚西”彝语义为“姓氏”。“楚加”彝语义为“阶级”。把“家支”翻译成“楚西”和“楚加”都是错误的。
大小凉山彝语家支叫ꋊꃤ“次委”, ꋊ “次”义为“代、辈”,ꃤ“委”本义为“骨”,引申义为“家支”。其词根与其它民族都有所不同。中原汉族地区一般都以“血” 一词来表示或象征“血亲”观念。南太平洋新喀尼多尼亚民族则以“肝”词根来表示或象征“血亲”观念。彝族则用“骨”来表示血缘关系。这也是比较独特的地方。家支(ꋊꃤ)下面是氏族(ꋍꐴ)。氏族下面是家族(ꋍꁯ)。家族下面是家庭(ꋍꑷ)。 ꋊꌺꃣꌺ“次惹委惹”意为“同家支兄弟”。与此相对的是ꃶꌺꌐꌺ“乌惹萨惹”意为“舅表兄弟”。家支中排在前面的一支叫ꃤꀨ“委博”。家支分迁叫“委简”ꃤꐞ。
“家支”的观念在云南和贵州彝族地区一般比较模糊。也没有家支制度之说。其原因很明显与这些地区早已跨越奴隶社会进入封建领主制度有关。
家支问题是大小凉山彝族地区一个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重大社会问题。彝族家支总体上可以分土司、黑彝、白彝家支。凉山彝族每个家支都由很多个不同的姓氏组成。每个姓氏前冠以家支的名称。同时,同一姓氏又分别属于不同的家支。例如“曲木”一姓,有“拉马曲木” “莫勒曲木”“瓦社曲木”“聂赖曲木”“子尔曲木”“尼玛曲木”“阿苏曲木”“吉义曲木”。
家支制度是彝族奴隶社会时期三位一体即家支制度、等级制度、习惯法来维护奴隶社会社会制度的。
凉山彝族尔比中说“怕家支怕得发抖,想家支想得流泪”。在旧时代个人和家庭脱离家支就会寸步难行孤立无援。
家支制度中规定:家支内部严禁通婚,不管几十代不管居住多么遥远都是一家人。这些规定与今天的禁止近亲结婚不谋而合。它是用父子连名制谱系作为链条贯穿起来的父系血缘集团。在同一父系血缘集团中,由于人口的增加,又按血缘关系的亲疏,分为若干大支和小支,小支以下便是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家支对个体家庭或个人具有一定约束力,但在家支成员间没有统治和隶属关系。
家支制度中的习惯法在尔比中说:ꃤꌺꌉꆏꊂ,ꃤꃌꍯꆏꂳ(杀家支的人为次,拐家支的妻为首)。ꃤꌉꇇꇗꂟ,ꑮꍯꇇꇗꀋꂟ(误杀人家支筹钱还债,拐人妻家支不筹钱)。这两则尔比都是说习惯法中规定,误伤致死家支的人可以赔偿以后达到谅解。家族里进行募捐帮助。但是诱拐别人的妻子,一是一般赔偿特别严重,二是禁止家支任何人给拐妻者任何帮助。ꌺꌉꆏꋍꐆ,ꃌꍯꆏꈬꐆ(杀人儿子赔一,拐人妻子赔九)。这则尔比说不小心搞死人赔偿一份就行,用了心思拐妻的要赔偿九份。这些习惯法对于稳定社会稳定家庭是非常重要的。
二、家支特征
家支是彝族社会十分重要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较大的社会力量,对彝族社会的历史进程有过重大影响。家支是一种带有氏族血缘关系的组织。根据我们研究得知,家支成分有两种,一种是有共同血缘关系的氏族形成的。一种是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而在历史上结拜“歃血为盟”氏族形成的。凉山彝族家支有其共同的特点:
(1)家支是历史上以父系血缘关系纽带形成的血亲集团。我们认为其成员除了有真正的血缘关系的一部分以外,还应该包括在某个历史阶段“歃血为盟”的弟兄血缘集团。家支深深地根植于凉山彝族社会中,对人们的思想行为所起的影响和作用是非常强大的。彝族“尔比”说“ꀊꑙꌩꁧꉘꇉ猴子靠树林,ꃰꊿꏣꑟꉘꇉ彝人靠家支”。意思是说猴子离开了树林很难存活下去,彝人离开了家支就很难存活下去。家支成员将精神和情感寄托在家支的身上,渴望得到某种安全和荣誉。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时期白彝家支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的。家支是一种社会势力。家支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对于家支成员来说,家支是其感受的社会关系总和的自我意识,成为其全部生活的中心。个人有了家支,精神上和物质上就具有一种安全感和荣誉感。当自己的家支受到伤害时,就成为对他最大的伤害,甚至不顾生命去进行血亲复仇。
(2)每个家支都有父子连名制谱系。这种父子连名制是家支成员缘自该家支的凭证,因此每个家支成员的名字都必须与父子连名制谱系相符合,个人的名字要包括家支名、父名、己名。这种父子连名制有的已经连了几十代,如有的家支已连了70多代。家谱是彝人身份证,也是通行证。有人说只要会背自己的家谱和母亲一方的家谱,身上不带一分钱,可以在凉山各地周游一个月,最后回家时反而还带来亲戚给的各种财物。
(3)每个家支虽然都有固定的居住区域,但是没有明显的家支居住界限,家支与家支之间交错杂居。也有的家支固定居住在某个地方。例如喜德县西河乡“阿森尔库”,基本上是阿森家居住才得名。有些是黑彝与白彝共处地盘而闻名。如黑彝瓦扎地盘的“阿丁、阿谢”,黑彝罗米地盘的“阿克、阿尔”,黑彝罗洪地盘的“布萨吉伍”。据说这些都是多少受到被保护的白彝家支。
(4)家支实行氏族外婚。由于家支是带有血缘的氏族组织,因此家支内部严禁通婚,同一家支成员发生性关系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有发生即被视为“乱伦”,要受到各种形式的严厉地惩罚。需要说明的是,凉山民主改革以后,一方面社会上家支活动属于打压范畴,另一方面过去信息闭塞大家相互往来极少。所以有些地方同一个家支内不同的两个姓已有开亲的情况。不过彝族民间有结盟关系家支内不同姓氏七代以后就可以开亲的说法。对已经相互开亲的情况,一种意见是提出退出家支;一种意见是保留在家支内但以后不再开亲。例如海来和拉马本来是阿莫惹古家支,但已经相互开亲有几代了。大家认为根据自愿原则出入完全自愿。此外,有些个别家族也有中途退出原来家支加入别的家支的情况。例如甘洛的“骆”一姓过去是木古惹古家支,现在改变为“俄木惹古”家支。说家谱上有个叫“俄木”的祖先,据此加入当地人多势大的“俄木惹古”家支。
(5)家支成员有互相帮助和保护的义务。在生产上如某家缺劳动力,其家支有义务帮助干活,缺农具则要互相借用;生活上如缺粮食,家支要凑集粮食帮助,修房时大家要出义务工,借贷时利息要轻或不要利息;当某一家支成员受到外人的侵犯时,全家支成员都要起而保护,甚至为其“复仇”。每当遇着红白喜事的时候,家支成员间的相互支持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老人去世,凡是得到消息的家支成员都会牵着牛赶着猪羊,背着酒奔丧吊唁。如遇突发事件火灾、房屋倒塌、意外赔偿等,大家都会力所能及的凑钱凑粮进行接济渡过难关。但是有些不合习惯法的如盗窃、拐妻赔钱时是不能给钱物的。
(6)家支没有常设的管理机构,临时由头人负责召集聚会。头人可以分为两种,称为“苏易”、“德古”。头人一般都不是选举产生,是由大家拥戴出来的。只要家支成员取得群众的逐渐信任,时间久了就可以成为头人。一般有见识、能排解纠纷的人称为“苏易”,而阅历深,见识广,善于词令,能排解重大纠纷、能率领家支成员进行冤家械斗、在全家支甚至在其他家支中都享有很高威望的人称为“德古”。头人不世袭,不过可以为自己的儿子创造条件,为日后成为头人提供条件。头人一般没有任何特权,其职责是调解纠纷并做出裁决、执行习惯法、决定和指挥冤家械斗。调解纠纷最为普遍,诸如婚姻、债务、家支与个人之间的矛盾、人命案、赌博、盗窃、发生婚外性关系等都要由家支头人出面处理。
家支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各种会议,因解决问题的方式或参加人数的多少,多是商量解决重大事情。家支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家支成员一般都能遵守。
家支“规矩”在现实生活中,是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它是千百年来彝族社会凝聚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它与当今提倡的国家精神文明建设所提的内容不谋而合。家支“规矩”所要求的东西很多是积极向上的传统文化的东西。一般要求成员要积善积德、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平等待人、嫉恶如仇等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
三、家支称谓
凉山州政府组织编写的《凉山彝族谱系》一书前言说道“历经13年的艰苦努力,搜集、整理,资料的搜集的范围包括川、滇40多个县,约有300万人口的北部方言彝族各支系800多个姓氏。” ① 根据资料显示几乎所有凉山彝族家支名称后缀“九子” “七子” “五子” “三子”或“八子” “六子”“四子” “二子”。
后缀奇数“九”“七”“五”“三”的家支举例如下:
“九子”家支。1、ꃅꈬꌺꈬ(木古九子);2、ꀋꂿꌺꈬ(阿莫九子); 3、ꀍꃅꌺꈬ(俄木九子);4、ꏂꆸꌺꈬ(史勒九子); 5、ꐛ ꏁꌺꈬ(吉史九子)。7、ꀋꊪꌺꈬ(阿子九子)
“七子”家支。1、ꆿꉘꌺꏃ(拉合七子);2、ꁁꍣꌺꏃ(帕产七子);3、ꅱꋩꌺꏃ(那自七子);4、ꆂꈨꌺꏃ(涅格七子);5、ꇖꉬꌺꏃ(尔恩七子);6、ꐚꋒꌺꏃ(吉则七子);7、ꁍꃀꌺꏃ(普莫七子);8、ꐙꈌꌺꏃ(吉克七子);9、ꂯꋠꌺꏃ(民则七子)。
“五子”家支。1、ꁉꆪꌺꉬ(朋乐五子);2、ꀘꊣꌺꉬ(毕租五子);3、ꀋꉊꌺꉬ(阿海五子);4、ꁱꌒꌺꉬ(布萨五子);5、ꀋꁧꌺꉬ(阿比五子);6、ꀋꋩꌺꉬ(阿自五子)。
“三子”家支。1、ꉌꊭꌺꌕ(海子三子); 2、ꂳꑴꌺꌕ(米以三子);3、ꅮꆽꌺꌕ(涅列三子);4、ꆼꂨꌺꌕ(列木三子);5、ꂷꊪꌺꌕ(马子三子);6、ꉩꇈꌺꌕ(恩洛三子);7、ꈴꊧꌺꌕ(呷祝三子);8、ꄹꀑꌺꌕ(地沃三子)。
后缀偶数“八”“六”“四”“二”的家支举例如下:
“八子”家支。1、ꀋꌠꌺꉆ(阿苏八子);2、ꐚꅪꌺꉆ(吉里八子)②。
“六子”家支。1、ꒉꈨꌺꃘ(衣格六子)。
“四子”家支。1、ꒉꆸꌺꇖ(益勒四子)。
“二子”家支。1、ꂸꊞꌺꑍ(马作二子);2、ꈯꎿꌺꑍ(古述二子);3、ꉩꇈꏃꎖꌺꑍ(恩洛二子)③。
关于家支名称后缀奇数“九”“七”“五”“三”和偶数“八”“六”“四”“二”,有人认为是家支起源时有几个兄弟的标志。有人认为不是实数,应该是数字崇拜,“几子”只是叫法而已。在宗教学领域彝族阴阳学说中“九”“七”“五”“三”代表“阳、白、男”;“八”“六”“四”“二”代表“阴、黑、女”。我们认为两种情况可能都存在。我们从各家支“几子”与不同姓氏数字比较来看,姓氏远远超出题目所说的数字。根据《凉山彝族谱系》一书记载的情况,我们略举几例来说明问题。例如:ꂸꊞꌺꑍ(马作二子)家支有16个姓氏。ꒉꈨꌺꃘ(衣格六子)家支有36个姓氏。而且基本上找不到家支名称“几子”与姓氏数目相合的。家支名称与姓氏数目不一致。
我们说家支一是有血缘关系;一是有结盟关系。以上这种家支名称几子数目与实际姓氏数目不合的现象可以证明,很多姓氏是后来结盟加入进来的。例如ꐚꅪꌺꉆ(吉里八子)涉及的姓氏在《凉山彝族谱系》目录中就有45个姓氏。
另外一种情况是双重家支。即一种姓氏既涉及有血缘关系家支,又涉及有结盟关系家支。这种现象可以叫双重家支问题。这里举一实例为证。ꐚꃮ“吉伍”属于双重家支。
其血缘关系的现象表现在“曲尼”家谱中叫ꁱꌒꌺꉬ“布萨五子”里。在《勒俄特依》附录家谱中黑彝ꇊꉙ“罗洪”和白彝ꐚꃮ“吉伍”是一个家支。在《凉山彝族谱系》中“罗洪”家谱和ꐚꃮ“吉伍”记载为ꁱꌒꌺꉬ“布萨五子”。黑彝“罗洪”和白彝“吉伍”家谱在《勒俄特依》附录《却涅谱系》中约63代④。《勒俄特依》附录中的这个家谱是千百年在凉山各地流传下来的,是大家比较公认的。
其结盟关系的现象表现在“古伙”家谱中叫“ꃅꈬꌺꈬ“木古九子”。有ꐚꃮ吉伍、ꑌꈐ尼苦、ꐛꇭ吉郭、ꀉꌜ阿孙、ꆈꀜ罗边、ꅙꐚ达吉、ꐙꆂ吉聂、ꐚꏢ吉金、ꈿꐔ格其、 ꉂꋌ古次、ꐛꆿ吉拉、 ꐛꍀ吉日、ꐛꅍ吉都、ꀉꌣ阿素、ꀋꆀ阿尼、ꀊꃯ阿沃、ꀋꑆ阿基、ꀋꐱ阿景、ꇌꎶ勒沈、ꐙꃰ吉屋、 ꁮꇰ布格、ꐙꊰ吉蔡、 ꆿꈌ拉克、博史等23个不同姓氏。但这些姓氏的家谱没有一个相连点。说明是后来结盟关系形成的所谓家支。可能是处于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外侵和维护共同利益的目的。
笔者推测,“布萨五子”应该属于比较古老的有血缘关系家支。“木古九子”则属于第二层次的结盟关系家支。所以家支徒有其名,家谱相互连不上。在平常家支成员观念上也存在“内外”层次,认为“布萨五子”是世代沿袭的铁的兄弟关系。而“木古九子”只是一般兄弟关系。在排资论辈上,“布萨五子”要严格按照谱系来喊相互间辈分关系,而“木古九子”则随意找一个坐标式人物(即某一著名人物)参照来喊相互间辈分关系。
另外,这种黑彝和白彝同祖同家谱的情况,早年也有人论及。周自强《凉山彝族奴隶制研究》一书说:“据调查,有些著名的曲伙曲诺家支和诺家支出自同一祖先,前者是从后者分化出来的。例如,曲伙吴奇曲比家和诺吴奇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英洛家和诺果基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涅克家和诺苏铁纳涅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曲木家和诺乌颇家出自同一祖先,曲伙涅巴家、额伙家和诺额哈家出自同一祖先,等等。” [2]《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一书说:“大量事实说明,大约在10代前——也就是两百多年前,凉山彝族主要腹心区,美姑、昭觉、喜德、越西的普雄等地,基本上已由诺合取代了兹莫的统治。自从诺合在凉山开始取代兹莫的统治以来,诺合家支便活跃于凉山的历史舞台。于是‘黑骨头’和诺合家支的名称便开始出现在汉文献历史记载中。黑骨夷之名始见于明万历时,诺合家支名始见于清朝。” [3]胡庆钧《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形态》(页453)说:实际上,兹莫统治下的早期“诺”阶层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可能从元末明初少数家支跃升为“诺合”贵族统治者阶层而绝大部分是“曲诺”百姓。
关于家支名称问题。笔者曾经专门调查访问过这个问题。结果大家的说法不一样。例如ꃅꈯꌺꈬ“木古九子”家支名称来源,一种观点认为“木古”是一个共祖的名字,九个儿子都是他的子孙。一种观点认为“木古”是来源于当时居住地的地名。家支成员间可能在某个历史阶段在某一个地方结盟互拜为一个家支。所以各家的家谱各是各的,没有一个共同的连接点。从有些现象来看“木古”是地名的说法可能性比较大。“木古”有人怀疑是“美姑”之地名,也有人怀疑“木古”之地名可能在古代迁徙来的云南、贵州地方。⑤
我们说数字崇拜亦有所根据。彝族“九子”说在《华阳国志•南中志》《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就有九隆(九龙)的神话传说记载。“永昌郡,古哀牢国。哀牢,山名也。其先有一妇人,名曰沙壶,依哀牢山下居,以捕鱼自给。忽于水中触一沉木,遂感而有娠。度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沉木化为龙出,谓沙壶曰:若为我生子,今在呼?而九子惊走。惟一小子不能去,陪龙坐,龙就而天舐之。沙壶与言语,以龙与陪坐,因名曰九隆,犹汉言陪坐也。沙壶将九隆居龙山下,九隆长大,才武。后九兄曰:九隆能与龙言,而黠有智,天所贵也。共推为王。时哀牢山下,复有一夫一妇,产十女,九隆兄弟妻之。由是始有人民,皆像之,衣后着尾,臂胫刻文。九隆死,世世相继,分置小王,往往邑居,散在溪谷。绝域荒外,山川阻深,生民以来,未尝通中国也。南中昆明祖之。”据此凉山彝族“九子”说应该说相当久远了。
关于家支起源问题,一种看法是,家支来源于一个祖先,后代都有血缘关系。所以老百姓更多的是认同这种说法。一种看法是,有一些家支是内部没有血缘关系只是结盟关系,故家谱相互连不上,所以以此可以断定有些家支来源于结盟关系。
四、家支活动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政治环境越来越宽松和谐,党和政府也实事求是对家支问题予以默认和让家支内部自己解决很多出现的纠纷和矛盾。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原来被压抑的家支意识不断迸发出来,大部分人希望依靠家支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些没有家支的人还要想尽各种办法联上个家支。⑥ 个人有了家支,精神上物质上就具有一种安全感和荣誉感。特别是遇着红白喜事和突发灾难时需要互帮互助。
家支活动分家支议事和家支聚会。家支议事一般是家支内部出现婚姻、命案、家族纠纷等。家支在历史上有仲裁纠纷的职能。家支头人、德古、苏易精于历史掌故,善于排难解忧,往往是群众公认的调解人。遇着农村发生的纠纷家支中的这些人与县、乡、村干部联合起来一起进行商议研判,提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据说联合办案结案以后群众满意度高,冤假错案率低,翻案或不服判决情况极少。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凉山各县从县、乡、村各级都有民间调解人参与各种民间纠纷案件的机制。实际上,家支仲裁纠纷是历史上彝族家支肩负有管理内部和外部事物这一职能的继续和演变。它的广泛性和效果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它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基础。调解肩负依据不成文的法规。有些调解人在习惯法基础上作了新旧结合的变通。处理一些民事问题比较合民情,对稳定地方社会治安有些作用。
“家支聚会”公开活动开始于凉山和西昌合并后的1980年以后。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家支聚会有些地方还分“农村家支聚会”和“城镇家支聚会”。聚会的时间、地点、规模都不一样。⑦ 主要形式是某一地方某一家支按户数出钱集资买牛、羊、猪,宰杀后大家一起聚餐。当时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大家对家支问题还是有些敏感、后怕。故有些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不敢大胆参加活动。一般组织家支活动都是以机关工作的人员和当地附近农村人员。每年以家支名义举行火把节庆祝活动。每年的火把节到来之际相聚一堂共叙家常。可以说是大家交流信息交流感情无所不谈,特别对老同志敬酒慰问,对青少年进行爱国家、爱民族、爱家支的宣传教育。
五、结语
综上所述,家支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注意的是,家支现象中有不少东西是奴隶社会的沉渣,这些沉渣是有害有毒的。例如讲骨头论等级,以家支论婚姻聘金,家支聚众闹事等。家支和家支制度是彝族奴隶社会遗留下来的产物,其无疑是彝族传统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不少东西是人民群众在风雨岁月中积累起来的优秀文化的结晶。例如提倡互帮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家支内部提倡无偿资助求学、提倡支持困难家庭等精神。家支好的有益的东西应该继续不断发扬光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注释:
①参见《凉山彝族谱系》(四川民族出版社,2003年)“前言”。
② ꐚꅪꌺꉆ“吉里八子”同时又归为ꀋꂿꌺꈬ“阿莫九子”里。两种说法并存。
③ 《凉山彝族谱系》记载 ꆿꉘꌺꏃ“拉合七子”,在《中国彝族谱牒选编》(四川民族出版社,2007年)记载为 ꆿꀑꌺꉬ“拉合五子”。其余家支也有不固定说法类似情况。民间比较认可《凉山彝族谱系》记载的说法。
④ 黑彝“罗洪”和白彝“吉伍”家谱即从47代“阿洱”那一代开始分支至笔者共15代。15代以平均每代25岁计算,分家时间大约400年左右。参见朱文旭.凉山彝族黑彝和白彝等级分化问题[J].毕节学院学报,2013(1)。
⑤ 民间传说:九个男人在古代战场归途中遇到河流,大家牵马尾一起渡河脱险,故从此结拜为弟兄就叫“木古九子”。 这个传说也许牵强附会,也许真有其事,现在已无从考证。
⑥ 凉山彝族各地区普遍存在民主改革时期被解放出来的奴隶目前都基本上投靠某一白彝家支的情况。白彝家支也乐意吸收他们为家门。一般在一起杀猪宰羊举行改姓氏仪式就算一家了。
⑦ 蔡富莲,当代凉山彝族家支聚会及其作用[J].民族研究,2008(1);马尔子,凉山彝族家支生活的变迁[J].凉山民族研究,1999年年刊。
参考文献:
[1] 何耀华.西南民族研究彝族专集[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265; 易谋远,对凉山彝族“家支”概念的研究[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6(4).
[2] 周自强.凉山彝族奴隶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08.
[3] 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编写组.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37.
(本文原载《西昌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北京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