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语言文字工作,是做好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语言文字作为社会的交际工具,具有发展与稳定两重属性:第一、语言文字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第二、它又处于一定的稳定状态之中。在这两重属性中,发展是动态的,稳定是静态的。为了促进语言文字的发展,要适时推进语文改革;为了保持语言文字的稳定,要注意进行语文规范。语文改革与语文规范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语文改革和规范的目的是要使文字易学、易记、便于交流,最终走拼音化的道路。
我国的汉语言文字改革有两次高潮,发生在“五四”时期和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改革是以废除汉字、直接使用拉丁文为目标,其代表人物是钱玄同和鲁迅。第二次是以改革汉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为汉字的辅助工具为目标,其代表人物是周有光。这两次改革推动了汉语文向着现代化、拼音化方向前进。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地规定了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的法定地位,把汉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依法管理的层面。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是汉语文改革的产物。语文规范化是在语文改革之后为保证语文这个交际工具能够顺畅运作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语文的规范,同样一种家具,张三叫桌子,李四叫椅子,张三和李四就无法交谈。因此,语文的规范是不可缺少的,如果连最基本的语文规范都没有,语文交际就无法进行。新中国建立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在推动汉语文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汉字的字形、字音等多方面均加以规范和整理,并推出了规范汉字表和汉语拼音表。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汉语文规范化、标准化的总结和法律保障。
汉语文的改革和规范为彝语文的改革和规范提供了范例。在建国初期,国家就启动了对彝语文的改革和规范工作。
20世纪50年代,中央派民族语文研究专家到四川凉山彝区进行彝语文调查,并设计了一套拉丁字母式的《凉山彝族拼音文字方案》,由于种种原因,这套方案在实际生活中很难通行。彝族人民对这套文字有不少的意见。50年代末,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彝语文工作也受到极“左”思潮的干扰,提出了彝族人民直接使用汉语文的“直接过渡”的口号。错误地把社会变革和语言文字应用扯在一起, 1958年以后除在学校全面实行用汉语文教学外,也在各地农村试点用汉语文“直接过渡”扫盲。1960年又作出直接使用汉语文的决定,撤销了《凉山彝族拼音文字修订方案》,在彝族地区直接推行汉语文,然而用汉语文“直接过渡”收效甚微,事实证明“直接过渡”是走不通的。1974年,四川省委组织有关单位对原有彝文进行了整理、规范,拟定了《彝文规范方案》(草案)。1975年,四川省委同意在四川彝族地区推行《彝文规范试行方案》,并批准恢复和建立了各级彝语文工作机构。国务院于1980年正式发文批准在四川彝区推行《彝文规范方案》。《彝文规范方案》是彝语文长期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方案》的巨大 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包括在《方案》里的《彝文规范字表》达到了使规范彝文的形音固定、全面而确切地代表彝语的预期目标。在彝文的历史上第一次消灭了书面语中的同音字,结束了长期以来在彝文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音多字”、“一字多音”、“有音无字”等现象,大大提高了彝文的交际功能和使用效率。
(二)《方案》只有819个彝文,加上次高调字、替音符号共计1165个规范彝文,字数少;规范彝文全都从老彝文中选取,因此有群众基础;规范彝文笔画简单,易于学习和记忆。《方案》也促进了四川彝语标准语形成。
(三)《方案》在注音识字、分析教学、便于编查工具书、彝族和其他民族学习和彝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等方面提供了便利。
(四)《方案》为了使书写法逐步统一,彝汉文对照翻译时排列一致和使用方便,规定书写或排印一般从左到右横行。这样,既提高了彝文的使用效率,又便于学习汉文和外文。
(五)《四川彝语拼音方案》中的彝语注音符号相当于汉语拼音字母,是注音识字的利器,也是彝文实现信息化的利器。
《彝文规范方案》在四川彝区获得了巨大成功,这对云南省彝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委员会于1982年6月在昆明召开了有彝族干部、彝语文专家、彝族毕摩参加的座谈会。会上提出了以老彝文为基础,规范一种适用于各方言的以表意为主的超方言彝文的意见。1987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全省试行《云南彝文规范方案》。1995年8月,云南省对《云南彝文规范方案》作进一步的完善,规范了2300个表意字、300个表音字,总计2600个彝文。由于云南彝族语言存在着较大的方言差异,因而云南彝文规范字推广工作难度较大,社会效果并不理想。
贵州和广西的彝文没有改革,也没有规范。这两个省主要是对古代彝文文献进行整理和翻译。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的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彝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历史和文化都必须通过语言文字来书写和表达。语言文字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从川、滇、黔、桂各地彝区保留的文献上看,彝文字形字体没有差异,只是书写风格有所不同以及方言差异所造成字的用法不尽一致。但彝区幅员辽阔,在不同的地理环境有不同的方言和文字。如果不采取坚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规范,将会影响彝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不利于各地彝族同胞之间的交流;也不利于彝区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彝语文的改革和规范,必须坚持“定字、定音、定量、易学、易记、便于交流”的原则,同时也要坚持体现文字拼音化的发展趋势。经国务院审批的《彝文规范方案》具有科学性、简便性、前瞻性和群众性等诸多优点。综合考虑,四省区彝语文应当以《彝文规范方案》为标准,在川、桂、黔、滇进一步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