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四川省文化厅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将向全国人大、政协联袂提交《关于建立凉山彝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提案》。
记者近日从省文化厅和州政府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是,省文化厅和州政府将向两会正式递交建立国家级凉山彝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议案,这一举措受到凉山文化界的一致好评。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程中,坚持整体性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原则。2006年,从加强传统文化整体性保护的角度出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要求。2007年,文化部设立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2010年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国家级文化生态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沉淀丰厚、存续状况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保护区。截至2011年8月,文化部已先后在全国设立了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11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凉山,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境内居住着彝、汉、藏、蒙、纳西、傈僳、苗、布依、回、满、等14个世居民族。其中彝族人口243.7万、占全州总人口50%。自秦汉时期以来,先后有“邛”、“笮”、“夷”系民族以及藏、汉等民族活动在凉山区域内,是藏彝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文化既相互冲突又相互影响,形成了多元性的历史文化格局,其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形态、文化特征、宗教信仰、丧葬形式以及建筑风格等都呈现多样化,丰富的文化多元现象,“在国内其它地区十分少见。”彝族在汉藏文化的冲击与碰撞中,以血缘家支联盟为依托来加强内部的凝聚力,采取了自我保护性的封闭式发展,以抗御外来文化的干扰,逐渐在黄茅埂以西、安宁河以东并以美姑、昭觉为腹心的地区形成了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特殊的环境使凉山在历史上形成为一个自然地理上的区域性整体,不仅为千百年来繁衍生息于其间的各个民族提供了生存空间与活动舞台,而且也孕育出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并保留至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彝族文化在凉山保存得最典型、最完整、最丰富、其风情也最为浓厚,彝族文化以内涵底蕴厚重,表示形式丰富多样,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具有独特性、原生性和不可替代性,具有巨大的传承价值和发展潜力,以及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等价值。凉山,因此被誉为“彝族活的文化博物馆”。
凉山作为完整保留着中国彝族北部方言的圣乍土语、义诺土语、阿都土语、所地土语四大彝族土语的核心文化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异常丰富,涵养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目前,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10个名录中,彝族文化遗产就占9个。分别是彝族克智、彝族口弦、彝族漆器髹饰技艺、彝族毛纺织及擀制技艺、彝族银饰制作技艺、彝族火把节、彝族年、彝族传统婚俗等,另外还有彝文书法、彝族杆杆酒酿造技艺、传统彝医药等44项彝族文化遗产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凉山彝族毕摩文献作为珍贵资料,成功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是全国唯一的反映单一民族、单一社会形态的民族学专题博物馆。这些物质文化遗产完整地凝聚着彝族人民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学、美学、艺术、宗教、哲学及习俗等方面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和鲜明性。
近年来,凉山州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护民族文化,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点多面广、投入资金不足、工作条件受限等原因,造成很多历史遗留下的彝族文化珍贵文物以及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彝族医药、手工技艺、彝族习俗、彝族歌舞等无法深入挖掘、抢救和传承。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进行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丢失。加之,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人口流动性增强,传统文化活动难以开展的现象;部分彝族民众的传统文化观念逐渐淡化,参加传统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下降;使用彝语交流的范围逐渐缩小,以彝语为载体的口头传统逐渐失去传习条件;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后继乏人,建立凉山彝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已刻不容缓。
凉山州申报世界遗产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安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省州联袂为凉山文化保护鼓与呼,出点子,献策略,体现了省文化厅对凉山民族文化保护的高度重视和深情厚谊,同时也彰显了州政府在新形势下对文化保护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这对文化保护,既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专家委员会委员阿牛支支说,建立凉山彝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有利于推动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维护区域内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增强区域内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文化自觉,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新和发展,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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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形式、语言环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构成共生共存、相互作用的文化生态系统的真实性、活态性、完整性,使其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能力得以充分实现。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存在于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