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之民族文化风情(二)
作者 李潇潇 2016-06-22
原出处:毕节日报 
  毕节的彝族同胞世代居住在乌蒙山东端乌江源地的高山大川中,先后经历卢鹿、夜郎、罗甸等方国宗法奴隶制和矩州、顺元、亦溪不薛、贵州、水西、乌撒等宣抚宣慰使司封建土司制统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彝族同胞翻身解放,进入和平民主、平等团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毕节彝族同胞从解决温饱,逐步进入奔小康的新时代。
 
  地处乌蒙山东麓的毕节市所辖地域中,主要有彝族六大支系的恒(侯)、布(毕)、默(闽)三部分祖裔世居。
 
  毕节彝族同胞的分布格局,向来有“小聚居、大分散”,“小集居、大杂居”和“聚居高山大坡、散居丘陵河谷”等说法,而全市总体分布是:集居大面积的西北部贫瘠山区、散居小范围的东南部丘谷坝区。毕节彝族同胞离开祖辈开发的水边良田、坝区沃土的主要原因则是元、明、清时期朝廷相继遣官兵镇压奢节、宋隆济为首的起义;镇压以奢崇明、安邦彦为首的起义;镇压以安坤、安重圣为首的起义等战祸造成。
 
  “布摩”
 
  布摩是历代彝族文化、典籍的主要传承者。“布”的意思是念、诵;“摩”的意思是师、长。彝族人民历来称布摩为“彝族之鹰”,彝族格言“倮比罗杰”(有“尔比尔吉”等译写)也以“雄鹰飞得高,知识见闻广;骏马跑得快,布摩懂得多”赞誉布摩。
 
  彝族古代布摩,每逢庆典、战争、会盟、议和、婚丧、礼俗等重要场合都会出现,清代康、雍、乾三代逐步实施“改土归流”政策后,曾在水西48部、乌撒24部和扯勒各统治阶层参政的大小布摩,地位随苴摩(君长)权力的崩溃而衰落。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各项法律、政策深入贯彻施行,人民政府选拔录用部分有功底的布摩之后,参与抢救彝文古籍工作。1994年4月14日,奢香博物馆在大方县城北郊奢香夫人墓地落成,首次开馆中展出许多布摩经典和布摩文物。
发布: 阿着地 编辑: 阿着地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