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面向全国征集“中国(石林)彝族研究中心”单位形象标识
作者 beley工作室 2016-04-15
原出处:石林彝学会
  “中国(石林)彝族研究中心”是经中共石林县委、石林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于2015年8月9日成立的,旨在“以石林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民族事务等方面的科研为主,并以保护研究、传承发展石林彝族文化为重点”的研究机构。一年来,在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中央民族大学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中心”将根据全国彝区,特别是石林彝族自治县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积极申请国家“十三五”规划项目,为国家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作贡献,同时为彝族地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提升“中心”的形象和知名度,特向全国征集“中心”单位形象标识。
 
  一、组织机构
 
  中国(石林)彝族研究中心
 
  二、作品内容
 
  单位形象标识(含“中心”标识、公文头、信笺、信封及笔记本封面)等。
 
  三、征集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
 
  四、设计要求
 
  1、作品中必须有“中国(石林)彝族研究中心”字样。
  2、标识必须包含彝语、汉语、英语三种文字。
  3、突出彝族文化特征,有彝族标识、图案及文化符号等元素。
  4、构思新颖,图案简洁,色彩鲜明大方。
  5、标识具有较强的可辨识性,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6、应征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
  7、能够在国际、国内的文化交流活动中运用。
 
  五、征集方式
 
  1、本次标识设计面向社会各界及个人征集,投稿请注明设计单位或个人的真实资料和详细联系方式。
  2、采用电子邮件投稿,邮件主题为“作者姓名+中国(石林)彝族研究中心形象标识”。
  3、投稿邮箱:695932583@qq.com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由本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领导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入围奖6名,每个作品奖励500元,最终被采纳的作品,奖励1000元。
 
  七、版权说明
 
  1、投稿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
  2、投稿作品一经被选用并获得奖励后,其著作权归中心所有。中心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出版、发表、展示及宣传等,作者不得提出异议。
  3、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回,请作者请自留底稿。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中心A区240室,中国(石林)彝族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52200
  咨询电话:0871—67798936  13529326204
  联系人:王天祥
 
                   中国(石林)彝族研究中心
                     2016年4月7日
发布: 措扎慕 编辑: 措扎慕 返回顶部 ↑